正文_第4章学校(1 / 1)

是个小男生。他的头发黝黑,不短不长,一根根立在头上,像鸟窝。他穿着一件机器猫图案的短T恤,手放在桌上,神情像是很认真在听吴梦婷说话。之所以说他“像是”,因为他的眼睛根本没有看着吴梦婷,而是看着我。

我看了看他,看了看我的书包正放在他身边的座位上。还来不及看其他地方有没有座位,只听见杨老师说:“你快坐下,要轮到你介绍了。”

我看在自己喜欢的杨老师的面子上,极不情愿的坐了下来。抱着自己的小书包,极其戒备的绷紧了浑身神经,也不动,没有几秒我就手酸了,只好放下书包,坐直身子,不再理会身边的男生。

我前面坐着的是一个男生,他很镇定的站起来,样子很像一个沉稳的大人。但,他开口说话后,我在心里彻底把这个念头打消了。

“大家好,我叫吴棣,今年8岁……”这个叫吴棣的男生,说话极其温柔,那时候我只觉得他说话很好笑,这么多年后,我才明白,他当时那样的语气,放在现在就是“奶油小生”,或者说是……

“娘娘腔”。

我捂着嘴咯咯咯的笑着,只觉得这个吴棣一举一动都好笑。其实那时候根本不知道有什么好笑,就是从心里生出了欢喜。不停地笑,笑着笑着,余光瞥见身边坐着的小男生,他正看着我,我侧过头也看着他。他眼里带着几分鄙夷,脸上是疑惑的神色。

还没等我有什么反应,他站了起来说:“大家好,我叫高湛,今年9岁。”说完他就坐了下来,没有再多说一句。

他一坐下就没好气的低声对我说:“还没上课就走神,老师让你介绍了,没听到吗?笨的要死!”

我一听,本来有几分感激这个莫名其妙霸占我座位,但是还算有意思的小男生,结果还没感谢三秒,又立刻因为那句“笨的要死”想站起来抽他。但是还是强压住了这股冲动,规规矩矩站起来说:“大家好,我叫严希为。我爸爸说,希,是罕有的意思,为,是无为而治,所以给我取了这个名字。我今年7岁,喜欢狗,喜欢蓝色的东西,讨厌茄子……”我把几天前准备好的自我介绍流利的背了出来。

当我坐下时,全班同学都向我投来崇拜而友好的目光。我顿时觉得那几天的准备没有白费,心里更是得意起来。

“严希为同学的名字里面的‘无为而治’是出自《庄子》,看来严希为同学的爸爸很喜欢看书。严希为同学刚才也乐于助人,那就由你来做2班的班长吧。”

我愣住了。

虽然我实在不明白我的名字为什么恩能够让我做班长,但是我狠狠的感激了一下不知道是谁的“庄子”和爸爸。没想到,我的三包QQ糖,就这样到手了!

第二天,我拿着我的三包QQ糖,一蹦一跳的回头朝爸爸挥手,转身走进学校。我高昂着头,得意的像一只斗架胜了的公鸡,浑身都散发着胜利者的喜悦和骄傲。

但是,有句话是这么说的: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退步。人在得意的时候,很需要一盆冷水来浇灭自己快要飞起来的心,以此冷静的走下去。我很庆幸,也很无奈的是,我的这盆冷水泼的还真快。

我兴高采烈的跑进教室,走到座位旁,看到我旁边的座位还空着,心里的不快稍稍减缓,心中默默祈祷高湛主动提出来换座位。我想和吴梦婷坐一起。

“严希为,早呀!”吴棣扭回头朝我打招呼。

“早!吴棣。”我客气的笑着说。

“你记得我的名字呀?真厉害!”他惊讶的张着嘴,手指却不自觉的呈现出一个兰花指,朝我娇气的指了指。

我浑身不舒服的扯着笑脸说:“你不也,记得我的名字嘛。”

“对啊!”他傻兮兮的笑着,拿出一卷大大泡泡糖,朝我摇了摇说:“给你一点,我今天刚买的。”说着就打开红色的盖子,扯出一条递给我。

我接过来放进嘴里,笑着说:“谢谢!那这个给你一包,你要什么口味的?”我从口袋里掏出那三包被我视为至宝的QQ糖,一字排开放在了桌上。他低着头看了看,像是在考虑要哪一包,我没等他说话,立刻一把拿起草莓口味的那包说:“这一包不许要。”

吴棣抬头笑起来:“小气鬼,喝凉水!我不要了,看你这么宝贝。泡泡糖算是我请你,以后你再请我。”

“好。”我求之不得,立刻将三包糖收进抽屉放好。

“你识字了吗?”吴棣翻着自己的书包问我。

我点头说:“认识一点。我的名字算不算?”

他哈哈大笑,从书包里艰难的抽出来几本书,往我桌上轻轻一放,指着一本被粉色的碎花书皮包住的书说:“这是什么书?你帮我看看,我不认识这些字。”

我打量了一下这几本书,都包着粉色,小花,小熊的书皮,不要说我看不见封面上的字,就算看得见,我也很确定自己一定不认识。

“你不会……也不认识吧?”他狐疑。

我讪讪的点点头,觉得很是羞愧。爸爸告诉我,班长是一个班级里最重要的学生,也是成绩最好的学生。可我竟然连语文,算术,美术,自然……都分不清。

啪。

我吓得一颤。

高湛把他黑色的书包一甩,直直就往我桌上一扔,吓得我和吴棣都往后一缩。我很快就回过神,极其不客气的一把将他的书包推到了地上,看着他说:“这是我的桌子。”

高湛站在我身边的座位前,看着我。

吴棣缩手缩脚的捡起书包,轻轻的放在高湛的桌上说:“我帮你放好。”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高湛有这么深的敌意,也许是与生俱来。我总看他不顺眼,总觉得他也看我不那么舒服。往往,你讨厌一个人,那个人也一定也不会喜欢你。人之间的交流是需要磁场的。爱需要磁场,恨也同样需要,单方面的爱或是恨,都只是可笑的独角戏。我可以确定的是,他也不喜欢我,所以这场戏一定很好看。

我没有再理会他,朝吴棣说:“我们去问问别人。”说着就拿起书,用手拍了拍右手边的女同学的手臂说:“同学,请问这是什么书?”

吴梦婷!她换了一身裙子,是淡蓝色的小花。又是我最喜欢的蓝色。我对她立刻又增添几分莫名的好感,心里不由自主的想去亲近这个女孩子。

“这是……自然书。”她翻开了书皮,看了看,毫不犹豫的说。

我极其掩饰着自己的惊讶说:“你都认识吗?”我对吴梦婷这个美丽而又温柔的女孩子,再次羡慕她。

她淡淡一笑,点点头。

“你居然不认识字。”高湛那个臭小子的嘲讽飘进了我的耳朵。

我立刻瞪着他说:“你认识吗?”

他看也不看一眼书,点头。

“说谎话小心鼻子长长!”我嘲讽的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提醒他匹诺曹说了谎后变成了什么样子。

他看着我无所谓的

一笑说:“我已经念过一次一年级,怎么会不认识字?不像你,连上语文课要拿哪一本书都不知道,还做班长。”

我火冒三丈,恨不得抄起书就砸到他头上。可是他说得对,如果吴梦婷没有告诉我,我真的没办法从这些书里面拿出语文书。又气又羞,我只觉得自己受到了极大的羞辱,但是我选择拿着书坐回椅子上盯着那几本书一句话不再说。

那一天,我的好心情都没有了。我很认真的听课,很认真的学习,很认真的反复看着那几本书的封面,逼着自己一遍一遍在爸爸给我装订好的草稿纸上写着那些字。我很好强,不愿意被人看不起,所以就算心里不服气,我也要证明自己。

从此,除了我强烈要求去补习班学习英文和写作,我一边努力的学习,一边开始作恶。无论何事,我总是有意无意的和高湛对着干。他往左,我偏往右,他一副大人不计小人过的模样往右,我又死皮赖脸的往左。大人眼里的小孩子,不过是只知道玩乐吃喝,其实小孩子执着起来是可怕的。

尤其是我这样的小孩子。

他上课忘了带橡皮擦,我大大方方拿出来用,就是不开口借给他。高湛却也很傲气,就算把本子涂涂改改的乌黑,也不开口向我借橡皮擦。课堂上听写汉语拼音,他写不出来想偷看我的,我紧紧蒙着自己的作业本,装的若无其事。体育课,安排同桌配合做运动,我站在一边,高湛站在一边,两个人都不理对方,老师经过又赶快做做样子,老师一走,两个人立刻又分开。

我们两个成了被“同桌“关系死死绑在一起的敌人。我以为我们的敌对关系就会在这样的小打小闹中结束在小学,却没想到,有的事从开头就注定了结尾。

那个年代,整个中国都流行着跳橡皮筋和扔沙包这两个动静相宜的游戏。所以,当我看到高湛和一群男生女生在体育课上,占领着一块阴凉空地,开心的分作两队打沙包,而我们,顶着烈日跳橡皮筋,被晒得险些晕过去,我心里存在的男孩子的大气顷刻烟消云散,仅剩下了女孩子的针尖似的小心眼。但我和其他女孩子不同的是,我身体里总有一股什么也不怕的冲劲。

我停下跳橡皮筋,径直就走到高湛他们的场地中央站定。显然,有我这个人工障碍在场,他们是没办法继续玩下去了。

“严希为,你也要玩吗?”一个脸上长着麻子的女孩问我。

我不记得她的名字,看了她一眼,笑着摇头说:“我们在外面玩累了,想在这里休息。”

不等其他人说话,高湛说:“这是我们的地盘。”

我本来笑着的脸看向高湛的时候,立刻变成寒冬腊月似的凶狠模样说:“高湛,我和你比赛,赢的人在这里玩,输的人去太阳下面。”

其实时至今日,我想起那一天,只觉得自己是头发了疯的野牛。蛮力,不讲理,粗鲁,没气度,不讲策略,但结果是,从那一天起,所有在场的,不在场的人也许都觉得,2班的严希为不但成绩好,是班长,还很大胆。严希为是个很酷的小女生。

我没有傻到和高湛比扔沙包,男生的力气永远是女生望尘莫及的,而我本能觉得,高湛也不是傻子,不会和我比跳橡皮筋,于是,我选择了一个让我自己很唾弃,但却很怪异的比赛方式。

当我和高湛顶着九月的烈日,直挺挺的站在太阳下面十分钟后,几乎整个球场的同学都频频看向我们了。

我们的比试很简单。谁先站不住,谁就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