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8章 狂笑(1 / 1)

华灯初上的街道,治安良好的高谭市里面,很正常也很合理地出现了一场抢劫。

蒙着脸的持枪匪徒,正将一位老人的钱包掏出来放到自己的衣兜里面。只是刚做完这个动作,这阴暗的小巷里面就多了一个瘦削的年轻人。

枪口倒转,稳定地指着这位不速之客的脑袋:“不想死就别多管闲事。”

这年轻人咧嘴一笑,然后说:“运气真不错,今天我有两名观众。”

神经质一般的笑容,只是嘴角扬起就已经带着莫名的疯狂之意。这种表情,在阴暗的光线衬托之下,犹如食人魔般恐怖。

劫匪的手指有点颤抖,如果可以的话,他不想开枪引来警察或者那位高谭市的黑暗守护者,但现在他有种感觉,就算开枪也很难保证自己的安全。

那笑容癫狂的年轻人面对枪口似乎不为所动,伸出大拇指放到嘴边,轻轻一咬,指头上便喷涌出一股鲜血来。指头在嘴上一抹,就划出一个鲜红的笑脸。

“很好,化妆完毕,接下来是表演时间。”年轻人对那劫匪说。

“你是小丑的人!”劫匪看到这个招牌式的造型,差点连枪都拿不稳。如果说那位黑暗中的守护者只是令人敬畏,那小丑就是高谭市最令人恐惧的存在。小丑的崇拜者遍布这个城市,他们无一不是最疯狂变态的角色。

“不不不,我不是小丑,我是狂笑。好了,言归正传,今天的表演是——飞刀!”年轻人手腕一翻,指头上便夹了三柄飞刀,也不知道之前是藏在什么地方。

“你看,我们的距离大概是十米,而在你的身后有一张小丑的通缉令。我数到三,开始扔飞刀。如果我三刀都能够绕过你刺中通缉令上小丑的眼睛和鼻子,那我就站在这里给你杀,绝对不反抗。如果我任何一刀不中的话,那我就杀了你。”年轻人非常认真地说。

这话说得这劫匪一脸懵逼,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神经病,你要是故意扔不中,岂不是……”

话没说完,一道银光已经擦着他的脸飞过,那打着旋的飞刀在他脸上留下一道细小的血痕,然后以优雅的弧度刺入到通缉令上小丑的左眼里面。

“哈哈哈,真正的表演者,怎么可能故意演砸?”这疯狂的年轻人狂笑着将另外一把飞刀扔出,贴着劫匪的脑袋掠过,刺入小丑的鼻子里面。

再也承受不住这种压力,劫匪疯狂咆哮一声:“去死吧!”

扳机扣下,枪声在小巷里面回荡。然而对面那个年轻人身体像是没有骨头一样做出一连串匪夷所思的躲避动作,竟然在间不容发的瞬间避过了全部子弹。

甚至,在这个过程里,他还能扭转身子,甩出最后一刀。这一刀,将劫匪的耳朵切下来,然后刺入小丑的右眼里面。

三刀全中,劫匪也打空了手枪的弹夹。

年轻人高兴地说:“虽然这位观众并不是太过配合,但我还是顺利地完成了自己的表演,接下来……”

“啊啊啊!疯子!你是疯子!”回头看到那精准无比的三刀,这个劫匪捂着流血的耳朵,已经陷入精神崩溃的状态,发了疯一样向着年轻人冲过来。

“哦,迫不及待要进行下一轮表演啊,来吧来吧!”年轻人看着朝自己冲过来的那人,张开了双臂,然后闭上了自己的眼睛,似乎真的等着对方来杀自己一样。

这个穷途末路的劫匪似乎也曾经下过狠心,已经将怀里的匕首都抽出来,只要捅入对方的心脏,就算他是真正的小丑,也要死!可是,当他走到这个疯狂的年轻人身边,却觉得双手发软,甚至连再看一眼他的脸都没有勇气。

“不要跟疯子赌命!”这人索性埋头加速,直接从这个年轻人身边冲过去。只要走到大街上,就可以混入人群车流之中逃脱。

年轻人感觉到一阵风从身边掠过,然后挣开了双眼,转过身看着那仓皇逃窜的身影,皱着眉头说:“真遗憾,你破坏了我的表演。”

刀光一闪而逝,锋刃没入这人的后脑之中,距离大街只有一步之遥,但这个劫匪重重摔倒在地上,再也无法前进半步。

过了片刻,警车顺着枪声赶来,只看到那位依旧倒地不起的老人,以及已经僵硬的尸体。

高谭市的警察局里面,詹姆斯·戈登局长听完老人的叙述,有点痛苦地揉了揉自己的眉心。

“高谭市,有一个小丑已经够了啊。”戈登局长颓然地发出一声感慨。

听到这话,一个刚刚入职的年轻警探问戈登说:“局长,你觉得如果那个劫匪真的拔出刀子来杀人,那个自称狂笑的人,真的不会反抗么?”

戈登思考了一阵,然后说:“我不知道,这些疯子,永远猜不到他们究竟想什么。”

这时候,那位被抢劫的老人突然开口说:“戈登局长,演出的有趣之处就是让观众永远猜不到结局啊。”说完,这位老人撕下了脸上的人皮面具,露出年轻人的容颜,他嘴角上的鲜血已经变得暗红,但笑容依旧张狂。

戈登局长虽然很想让自己冷静下来,但其他警察却已经举起了手枪,对准了这个突然出现的疯子。

这家伙,可是将一个人的耳朵切了下来,然后又用小刀捅进了他的后脑里面,是个彻头彻尾的杀人犯。

“不要紧张,刚才那一刻演出就已经结束了。”

狂笑十分认真地将那人皮面具卷起来,就像是一个敬业的魔术师在收拾他的表演道具。

“你究竟想做什么?”戈登局长沉声问道。

“我只是希望演出能够完美谢幕而已,最后一刻,作为演员当然要像观众致谢。”说着,狂笑丝毫不在意那些对准了自己的枪口,站起来向这些警察们深深鞠躬。

这个动作,虔诚得没有任何可以挑剔地方。只是等狂笑重新站直了身体,戈登却感觉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

虽然嘴角还有残存的血迹,但他的脸上已经没有了笑意,眼神里面也没有那种疯子才会出现的癫狂神色。就像是从一个疯子,瞬间变回正常人一样,一个略显腼腆的邻居男孩。

之前因为那种疯狂气质而掩盖了真实的年龄,现在戈登才反应过来,眼前这个男孩,可能才刚刚成年。

戈登局长在高谭市干了这么多年警察,从没见过这么剧烈的气质变化。

即使是小丑,也只是永远混乱疯狂,就算想要演一个正常人是绝对做不到的。

因此,戈登局长忍不住问了一句:“你究竟是谁?”

这一次,那年轻人尴尬地挠了挠头,然后说:“你可以叫我迪利特。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但之前杀人那事,真不是我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