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打开车门和张同学说了几句话,张同学犹豫了片刻坐进了这辆黑车里,这时候的她大概怎么也没有想到,坐进这辆车之后,她将经历噩梦般的十几个小时或者十几天的非人折磨,然后……永久失踪。”
“下午,张同学联系的房屋管理人员向张同学手机发送了一条短信,但是这条短信并没有收到回应。晚上,一名伊利诺伊大学的副教授向伊利诺伊警方报告了张同学失踪。”
“第二天中午,米国警方宣布对张同学失踪案正式立案。第三天,警方到现场进行取证。第四天伊利诺伊警方找到了嫌犯的车,确认该车的登记车主为克里斯滕森。但克里斯滕森表示自己在张同学失踪那天一整天都在自己的住所里睡觉和打游戏。”
“第六天,警方通过反复观察监控视频,重新检查了克里斯滕森的车辆,确认该车辆确实前排副驾驶轮毂罩处有破损,与监控视频中的信息完全吻合。基于这些信息,这辆克里斯滕森名下的黑色土星阿斯特拉轿车被确认为涉案车辆。”
“克里斯滕森承认案发当天驾车经过伊利诺伊大学周围的时候发现一名背着双肩包的亚裔女性站在街角,表现比较焦急。但称他觉得自己后来走错路了,因为这位女士表现的很着急,于是他在几个街区之后让这位女士在街边下了车。”
“米国警方第三天找到涉案车辆,第六天嫌犯承认车子载了张同学,但直到第二十一天,执法部门监听到了克里斯滕森承认自己绑架了张同学的语音才对他进行了抓捕。克里斯滕森在证据面前不得不承认,他把张同学带到了他公寓,将她囚禁在公寓并折磨她以消磨她的意志。”
“米国执法部门相信张同学已经遇害,至于为什么这么推断,他们并不说出原因。绑架张同学嫌犯出庭,拒不交代张同学下落。”
“据当地前华人协会透露,张同学失联后几个小时同学和老师便选择了报警,但米国警方并没有足够重视,仅派了一名警员跟进,并表示‘每天失踪人口很多,可能很快自己就回来了’。”
“直到张同学失踪二十四小时后,随着华人团体的施压和国内外媒体的关注,张同学失联才逐渐被警方和学校重视,并逐步升级为国际事件。即便如此,米国警方在找到车辆和嫌犯之后仍然拖了十几天的时间没有对嫌犯实施抓捕,就算张同学当时没死,十几天的时间也不可能熬过去了。”
“天知道她在这十几天里经历了什么。”
“直到今天,嫌犯仍然拒不承认犯罪事实,根据米国的法律,嫌犯有沉默权,他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如果米国警方又找不到新证据证明他杀害了张同学,将无法对其定罪。”
……
节目看到这里,网民们群情激愤,屏幕上出现了大量的弹幕。
“对于这种变态人魔,为什么不采取催眠诱供?不配合就药物催眠。对待特工人员有千千万万种方式诱供,为什么对一个变态鬼就束手无策?我不信!这样的人不能放出来,祸害人间!”
“其实米国就是世界上最自私自利的国家,没有之一!天天打着维护世界和平的幌子到处招摇撞骗,霸占别人家的领土和资源!这样的国家应该群起攻之,全世界而逐之!第一个干掉米国就对了,还世界以真正的和平!”
“虽然我不赞成刑讯逼供,但对某些死不开口的人还是非常必要的。对嫌犯的仁慈,也是对被害者的不公。”
“这种人渣还有权利?妈的当年CIA撬塔立班恐怖分子嘴的时候可没说你有权保持沉默吧?”
“虽然过去这么久没找到,但还是希望她会活着回家!因为奇迹无处不在!”
“摩托罗拉手机里面肯定有张同学被残害的影像资料,不然FBI不会判定已经死亡,只是可能过于血腥暴力,怕引起华人同胞和国人的愤恨,所以选择不公开!哎,希望女孩一路走好,家人早日走出伤痛。”
“米国人种坏了,基因会有好的吗?别特么的做梦了!永远记住,他们都是绿眼睛的畜牲!”
“我就搞不懂米狗的法律了,既然没有找到确凿的证据,那凭什么可能判终身监禁呢?那你还不如放了算了,艹尼玛米狗。既然能判终身监禁,说明有证据了,太尼玛矛盾了,我看就是故意饿死我们的张同学的。”
“为什么不透漏张同学上车之后的录像,难道就只有这一小段,监听这个变太的时候他是和谁通话的?知情同伙为什么不报案?不作为?难道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这些不透明的案情,背后隐藏着哪些不为人知之事,到底要隐藏什么?”
“这样的罪犯在只认钱不认良心的律师教导协助下,懂得避重就轻,米国的法律有缺陷,它的缺陷就是犯罪分子的武器。”
“这么久没找到就算被藏起来也饿死了,嫌疑人都抓了被害者找不到,什么破案效率!”
“自欺欺人的话还是别说了,早都被米国变态佬搞死了。张同学的家人做最坏的打算吧!花钱雇人杀了这凶犯,倾尽所有为女儿寻求一个公道!”
……
“关于这件事,网上的报道很多,我就不细说了,我这里只想提示一个小细节。”汪谦继续着他面向全世界的节目。
“来自伊利诺伊大学的同学说,张同学对米国的社会安全可能有种错误的认识,张同学的姑姑接到张同学的电话称校园很安全,想来也是她放松戒备的原因。她父亲也提到她在电话里说过,那里非常安全,人们都很热情。”
“但是,‘热情’的米国人绑架了她,很变太地折磨她,直到现在她的尸体都没有找到,永远留在了那个她认为很安全、很热情的国度。”
“这真是一种悲哀。”
“说完在米国失踪的张同学,我们再说说死在德国的李同学。”
“德国有一对情侣,因为女方满足不了男方的某些欲望,两人关系紧张。男方多次威胁要分手。女方于是为男方寻找第三者,问一名亲戚愿否加入三人游戏。这位女亲戚拒绝不来。男方很是愤怒,于是两人约定对陌生人下手。”
“第二天,晚上九点半钟左右,二十五岁的华国留学生李同学健身跑步回自己租住地所在街道时,女嫌犯从拐角的楼房里出来,假称楼里有紧急情况,请求李同学帮忙搬箱子。李同学跟到院门时,被潜伏在旁边身高一米八几的男嫌犯殴打制伏。”
“李同学惨叫求救加抵抗,被两人拖入一个空置的住房里遭多次强歼和残酷施暴,李同学稍有力气时继续反抗,并撕扯下女嫌犯的一些头发。一小时后,两嫌犯离开现场,等候奄奄一息的李同学死亡,以便死无对证。三小时后又回来,发现李同学还没死亡,两人于是于夜间两点半左右,将受害者拖到后院一个正在翻修的住房,通过底楼窗户,把她拉到外面,藏到离窗户仅只两步之遥的针叶树下。”
“如此丧尽天良的恶性犯罪,照理说,应该会很快把嫌犯抓捕归案并给予法律的严惩,以显示德国社会的法制健全。但是呢,调查该案件的萨克森-安哈尔特州首席检察官比特曼对外公布案件的调查进展时,却声称二十岁的男性嫌犯塞巴斯蒂安此前向警方自首,表示自己、女友和受害者发生了‘三人关系’。”
“检察官比特曼还说,‘被告表示与受害人发生过自愿那方面的行为,受害人有受虐倾向,所以嫌犯不小心在玩虐待游戏的时候把受害人误杀了。’”
“对于检察官比特曼的言论,李同学家人表示强烈不满,于是向德国总检察长、萨克森-安哈尔特州司法部部长及华国驻德使馆发出投诉信,认为比特曼在发布会上引述的‘是嫌疑人为脱罪而编造的弥天大谎,对李同学的名誉和尊严造成严重伤害!’”
“很快事情的真相就浮出了水面,当地媒体披露,嫌犯塞巴斯蒂安的母亲是当地警方高级官员,继父是德绍警察局的局长,甚至塞巴斯蒂安在自首前,其母亲和继父还帮助这对嫌疑犯从可能的作案地点搬离。”
“德国中部电视台披露,作为州刑事服务中心的官员,男嫌犯的母亲主动要求参加办案组调查,试图在办案时袒护男女嫌疑犯,并有故意改动证据和施加影响的嫌疑。而男嫌犯的继父为嫌犯的母亲提供了帮助。”
节目看到这里,网民们再度群情激愤,屏幕上也再度出现了大量的弹幕。
“这就是所谓的国外司法透明?这就是法制健全的西方社会?”
“马上想购买一台德系车,一想算了,这逼样还买他娘,还是去看看国产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