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七十章 好虎架不住一群狼(1 / 1)

只见许飞豪这个家伙强行的憋住内心的火气,咬了咬牙关,突然就仰起脖子,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强者为尊,你技不如人,就得装孙子!

就连很多年前华夏的某主席大大都曾经讲过:落后就得挨打,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所以,既然叶秋不给他面子,他只能够自己给自己脸,拿起酒杯恨恨的将酒全部饮尽。

他原以为自己的退让会让叶秋适可而止,但没想到今天叶秋就是故意的来找他麻烦的。

“小子,我让你喝酒了吗?你胆子肥了啊,没有我的同意,你竟然也敢喝我敬的酒?”

叶秋此话一出,许飞豪是彻底的怒了,“砰”的一声,便将手里面的高脚杯狠狠的砸在了卡座面前的茶几上。

刚刚叶秋各种杀人诛心的言语他已经忍耐下来了,敬他的酒以“不配喝”全部洒在地上他也没有说什么。

结果现在竟然变本加厉的刁难他,这酒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明显的就是赤裸裸的作弄。

是可忍孰不可忍,士可杀不可辱,这许飞豪也是有脾气的,他不能够一而再再而三的容忍叶秋站在他的脑袋上拉屎。

虽然他知道自己不是这个恐怖杀神的对手,但同样是两个肩膀扛着一张脑袋,狭路相逢勇者胜,他今天就算是拼了这条命也要让这个杀神吃不了兜着走。

“混蛋,别以为你身手在我之上我就怂了你,你三番五次的刁难我,休怪我翻脸!”

许飞豪突然就开口了,他将高脚杯砸在卡座的茶几上就已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每个人都是有尊严的,他能够对叶秋卑躬屈膝,但绝对不可能俯首称臣,这是原则。

“哼哼······”

叶秋只是冷笑了两声,并没有显得太愤怒,他再次倒了一杯酒放在李猛的面前,然后指了指这个家伙打着石膏的胳膊。

“许飞豪,现在你能够轻轻松松的用左右手喝酒砸杯子,然而我的小弟却打着石膏差点成为残疾人,难道这笔账你就准备赖掉吗?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你废了李猛一只胳膊,我废你两只胳膊,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这段话叶秋讲的极为的坦然,说完他举起酒杯,微微的抿了一口后,突然就手腕一抖,将杯子里面的红酒洒在了许飞豪的脸上。

“噗······”

地狱修罗一出手,立刻就知有没有!

许飞豪根本来不及反应的,不过是半秒钟的时间,他便满脸红酒,衬衫也湿透了。

“妈的,你特么的太嚣张了,真以为我许飞豪是好欺负的吗?兄弟们,出来!”

许飞豪伸出手臂,用衣袖将脸上的红酒擦干,突然就振臂一喊,立刻就有十来个小弟冲到了这个卡座边。

原本这家伙确实孤身一人在乱世佳人酒吧,但在张帆通知他有大人物要见他的时候,许飞豪这家伙就已经偷偷摸摸的将周围所有的兄弟全部纠集了过来。

你以为许飞豪是真的对叶秋俯首称臣的啊?

以他那飞扬跋扈的性子,怎么可能对叶秋卑躬屈膝,刚刚之所以装孙子,就是在故意的拖延时间,等待一群小弟的到来。

现在有了十来个兄弟的助威,他彻底的没有忌惮了,完全可以和叶秋有一拼之力。

“叶秋,我知道我不是你的对手,但是有句话叫做好虎架不住一群狼,你就算再厉害,也没有三头六臂金刚不坏吧?

今天我还就把话撂在这里了,我能够将李猛的胳膊砸断,同样也能够将你的手臂给掰断!”

许飞豪是何其的胸有成竹,仗着自己人数上的优势,以为自己是天神下凡了。

可叶秋却依然云淡风轻的坐在那里,他嘴角勾起了一丝若有若无的嘲讽弧度,根本没有将面前这群土鸡瓦狗放在眼里。

不过是一些臭番茄烂番薯而已,能够奈何的了他?

别说现在他的伤势已经完全恢复了,就算是没有恢复,这群人也跟蝼蚁一般弱小,捏死他们只需要一根手指那么简单。

“好虎确实架不住一群狼,但前提你们得是狼啊,在我的眼里,你们俩狼狗都算不上,撑死了也就是一群摇尾乞怜的哈士奇而已······”

叶秋再次杀人诛心,言语之中没有一个脏字,但却字字刺中面前这群人的心脏,让他们痛不欲生。

而此话一出后,原本闹腾的乱世佳人酒吧也渐渐的安静了下来,先前那两个搔首弄姿撩拨叶秋的女人立刻就站到了许飞豪的身后,道:“许哥,只要你弄死这个混蛋,今天本公主绝对伺候的你舒舒服服的。”

“滚一边去,就你们这些公交车还公主?不要脸的臭鸡,滚蛋!”

现在的许飞豪脑海里面满是仇恨,愤怒的想要将叶秋给杀死,哪还有心思去做那些嘿咻嘿咻的事情?

更何况,张帆先前已经答应过他了,除了今日的都市白领,后面有女警察或者女空姐的话,都是第一时间给他的。

所以,他完全没有必要玩这种又脏又满脸胭脂俗粉的坐台女的。

“你说我们是哈士奇?哼哼,今天我就让你知道,哈士奇一样能够咬死你这个杂种!”

说罢,许飞豪突然就大手一挥,让身后的这群小弟冲上去。

而叶秋在听到那句“杂种”之后,立刻就面无表情的站起身来了,怎么骂他无所谓,但要是牵扯到他的父母,那就准备迎接无尽的恐惧吧!

可这次,还不待叶秋出手,那十来个小弟就已经倒在地上了,一个个都躺在地上哼哼唧唧的苟延残喘着。

解决这些土鸡瓦狗的,正是从身后冲进来的和尚王凯!

这个色急攻心的家伙,在外面是热锅上的蚂蚁一般,急得团团转,脑子里面一直是酒吧坐台女的大长腿和大波涛。

思来想去好久之后,他立刻到周围的商店,随便的就买了衣服裤子。

他想要偷偷摸摸的进来,躲在角落里亲亲女人的小嘴,咸猪手摸一摸女人的大腿的。

不曾想到,这才进门,就看到一群混蛋围着冷血,虎视眈眈的要动手呢。

王凯那个暴脾气啊,怎么可能容许自己的老大被这些人瞪着呢,一言不合就冲了进去,三下五除二的便把这群人撂倒在地了。

现在的他,正乐呵呵的看着叶秋,笑嘻嘻的道:“老大,刚刚听到里面有声音,我立刻就冲了进来,是不是很及时?”

这小子,还是非常忌惮冷血的,为了不被冷血责骂,赶紧装模作样。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叶秋自然不可能对王凯大发雷霆,毕竟这小子挺忠诚的。

只是这买的衬衫有些紧啊,将他肚子上的肥肉勒成了游泳圈;

还有那西裤,连前面的大门都没有拉上,隐隐的还能够看到里面蜡笔小新的短裤。

叶秋哪里丢得起这人?

他可不想承认这个家伙是自己的小弟,白了一样王凯之后,没好气的说道:“来的还算及时,但是下次记住把衣服裤子给我穿利索了,别到这里面给我丢人现眼!”

被这么一斥责,王凯赶忙就低下脑袋,发现裤子拉链开着之后,立刻笑嘻嘻的道:“老大,真男人都不拘小节的嘛,这样也挺好,特别方便我做那种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