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猎鹿(7)(1 / 1)

隋乱 酒徒 1832 字 3个月前

枕边的余香尚在,少女又像第一次一样不见了踪影。李旭不敢肯定昨夜陶阔脱丝是否真的又钻进了自己的毡包,只是觉得有些心虚。自己可能又一次把事情搞砸了,如果梦中的事情真的在毡包里发生过,不出半个月,这件事将再度成为部落里所有男人的笑柄。

直到春天的太阳把整个毡包烤热,李旭才硬着头皮爬起身。仗打完了,不需要他再带着甘罗去鼓舞士气。如果没猜错的话,今天应该是参战的各部落长老们聚集在一起讨论如何分配俘虏的大日子。对拥有一群曾经被自己杀死了家人的奚族奴隶,李旭提不起半分精神头。自己和徐大眼早晚要回中原去的,除了陶阔脱丝及与她有关的记忆,李旭不想让这里的任何东西陪伴自己离开。

强者拥有一切,甚至可以对弱者的生命和尊严随意践踏。这是草原规则,既然与这规则格格不入,自己不如早一些回到家乡去。想起远在千里之外的家,还有那宁静得有些乏味的年少岁月,李旭悠然神往。当时未曾觉得那些日子有多美好,如今回忆起来,才发现所有的记忆都充满了温馨。

“如果征兵结束了,或者能打点官府…….”李旭突然有些一厢情愿地相信起九叔所说过的,大隋的官吏没那么差劲的话来。

“哥哥曾经为大隋捐躯,父母年老,再加上几块精美的玉器说话,地方官应该会讲些情面吧。”李旭默默地想着,信手拎起了堆放在毡包角落的麻布包裹。

包裹显然被人翻动过,里边的财宝被重新整理,擦拭得干干净净。从货堆的大小上看,所有财宝应该都在。李旭仔细翻了翻,发现自己曾经想送给陶阔脱丝的那根玳瑁发錾不见了。

“这野蛮丫头!”李旭苦笑了一声,知道昨夜醉中的梦境是事实。望着自己的双手发了一会儿呆,将包裹系好,拎着走出了毡帐。

春天的阳光烤得人身上暖洋洋的,十分舒坦。整个苏啜部落都沐浴在这仲春的阳光下,显得分外宁静、和谐。庆典留下的痕迹已经被奴隶们清理过了,血染红的地面上被挖出了崭新的黑土。草根的芬芳和羊毛烧焦的味道完全取代了空气中曾有过的血腥气,也让昨日的疯狂烟消云散。苏啜部还是那个热情好客的苏啜部,善良的牧人脸上的笑容依旧那么善良。只是在少年眼中,阳光下所有一切都已经改变了模样。

几个牧民带着妻儿,正兴高采烈地向自己家新分得的牲口身上做印记。他们或者在羊耳朵上缝一块布,或者在马屁股上烫一个花,长期逐水草而居的牧人们有的是办法让自己的财产和别人的财产分开,祖辈传唱的歌谣中教会了他们所有生存技巧和规则。

两身强力壮的牧人按住一名小女孩,把一个铁项圈套在她的脖子上。然后在女孩胸前垫上沾了水的毡子,提起烧化了的铅水,将项圈的封口焊死。女孩被铅水在毡子上溅起的热气熏得眼泪直流,却不敢放声痛哭。这个项圈是奴隶的标记,除非好心的主人放了她,或者因垂涎她的姿色娶她为小妻,否则,她永远不可以将铁项圈解下来。

李旭看得心里发堵,拼命加快了脚步。好在杜尔的家距离他的毡包不远,转眼就到。缺了一条手臂的杜尔没能参加最后一场战争,所以他家门前也不像别人家那般热闹。

杜尔自失去一条手臂后,因流血过多昏迷了四天四夜。部落里的长老都认为他已经没有生还的希望,李旭却带着甘罗每天都来呼唤他,用圣狼赐福传说给了他活下去的动力。对于怪力乱神,李旭秉承圣人遗训,是向来不信的。但能用其来救人性命时,则又乐此不疲。

因此,杜尔一家对李旭很感激。见其拎着一个大包裹走进来,立刻捧出了奶茶和点心。李旭不会用草原上的方法做饭,所以几个月来的上午餐大部分都是在杜尔和阿思蓝家吃的。闻到了奶茶香味,他也不客气,盘坐在杜尔对面,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陶阔脱丝昨天钻你的毡包了?”杜尔第一句问话就差点让李旭被奶茶呛死。

“咳,咳,咳……”李旭拼命咳嗽着,脸红得像一个初冬的烂柿子。杜尔见他满脸尴尬,嘿嘿一笑,带着几分调侃的意味说道:“你小子的确有福,陶阔脱丝是部落里最美的少女,从上一个夏天开始,方圆几百里多少个男人做梦都想着她!”

“我什么都没干!”李旭在心里大叫,脸上的表情更加古怪。杜尔却以为他是年青脸嫩,伸出唯一的左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鼓励,“别害羞,男人家有什么可害羞的。加油,当年我才十四岁就…….”

“叮!”杜尔妻子手中的银勺子碰在铜碗上,发出了清脆的一声。独臂杜尔吓得吐了吐舌头,把后半句话咽回了肚子内。

这种事情,越描越不清楚。李旭摇摇头,无奈地接受了眼前事实。用奶酪、干肉与奶茶将肚子撑起来后,他拎过自己的包裹,从里边掏出几块玉雕,摆在了杜尔面前。

“附离,你这是干什么,欺负我只有一只胳膊么?”热心肠的杜尔立刻翻了脸,和妻子并肩站起身,手握着腰间的刀柄说道。

“按草原的规矩,你曾和我并肩而战,作为圣狼护卫,我可以把自己的战利品转送给你!”李旭笑了笑,根本不受杜尔夫妇的威胁。草原上有很多不成文的风俗,任何人都得遵守。比如进入朋友的毡包中,你可以带送给他酒和活羊,却不可以送给他干粮或肉食。否则,就等于在骂朋友穷得已经揭不开锅。

李旭在苏啜部已经生活了小半年,对这里的风俗多少都了解了一点。如果以普通朋友的身份把抢来的财宝赠给杜尔,二人并非血亲,的确侮辱了杜尔的尊严。但以战友兼上司的身份赠送财物,杜尔却不可以拒绝。

平日,李旭的身份是圣狼护卫,地位等同于部族长老。战时,李旭可以统帅一百个勇士,而杜尔只是一个小箭(伙长)。所以李旭把并肩作战四个字摆出来,杜尔夫妇立刻无话可说。

夫妻两个明白李旭的一番好心,不得不坐了下去。眼前的玉雕却不肯收,从不能继续保护附离大人到李旭和杜尔不互相统属,找了无数个理由推辞。直到李旭再次摆出了护卫的架子,杜尔才勉强命令妻子将玉雕收起。

杜尔在苏啜部属于富人,见多识广,知道两块玉雕中任何一块的价格都足以换一百头活羊。心中也明白李旭之所以这样做,是担心自己失去了一条手臂后生活无着。感动之余,便提出将自己家的骏马送给李旭。李旭不忍继续推脱下去伤了杜尔的心,想了想,说道:“马就算了,我估计长老们还会从战利品中分给我几匹好马。我一个人,平时也用不到那么多马。我家的羊倒是不太多了,你送我五头,晚上咱们到我家去喝酒!”

杜尔一听,心中大乐。连忙请求父亲帮忙去野外将自家的绵羊抓五头膘最厚实的回来。春天是抓膘和受孕的好季节,牧人们很少在这个时间里宰杀自家牲口。但李旭给的礼物实在太过贵重,所以杜尔的吝啬鬼父亲嘎布勒虽然肉痛,还是高高兴兴地跳上了马背。

“这次跟着我和徐兄身后一同出征的,还有两百名勇士!”李旭喝了口奶茶,继续说道。“我们两个想分一些财宝给他们,但是害怕厚薄不均,想听听杜尔有什么好注意!”

“什么,你们分财宝给部下!”杜尔诧异得险些被奶茶呛到。草原上没有军饷之说,以往部族之间发生战争,向来是士兵将掠夺来的战利品供奉给上司。虽然通情达理的上司最终会拿出些财物来奖励那些作战有功者,但绝不会出现将属于自己的所有战利品平分给属下的事情。敢这么做的人,要么是得了失心疯,要么是收买人心,图谋不轨。

经过杜尔再三解释,李旭终于明白自己和徐大眼的想法的确非常幼稚。西尔族长那天说的话,不过是为了让他们有个理由收下战利品而已。

“弟兄们辛苦,我要把这些东西分给弟兄们!”每个长老在分战利品的都会这么说,甚至为了自己麾下的某个勇士没收到应有的奖赏吵得面红耳赤。实际上,他们从来不会真的把战利品平均分给下属。这是几百年来约定俗成的规矩,就像处死战败者中的德高望重者一样,谁也不会计较其是否合理。

望着一大堆财物,李旭再次发了呆。内心深处,他一直把这些财物与拦路抢劫的脏物等同。偶尔高兴时忘记了,过后想起当日奚人发出的哀嚎,心里依旧不是个滋味。作为一个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小户人家少年,阅历和本性使得他做不到把其他人不当人看的地步。哪怕对方是异族或仇敌。

理财的事情杜尔还算拿手。见朋友为了一个荒诞的理由发愁,笑着给对方出主意:“玉器、珠宝的价值,一般人都弄不懂。并且包裹里的东西价值不一,除非你把它们都砸烂了,否则根本没可能给大伙平分。不如拿出几件来跟长老们换羊。但不可以多,给你和徐贤者麾下的每个勇士分两头羊就足够了。太多,反而会惹出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