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三章苗苗(1 / 1)

回乡小农民 挣钱买房 1990 字 2个月前

雯雯这小丫头整个身子都扑到了那篓子白薯上面,也顾不得那上面满是泥土,把她最喜欢的一身小公主裙子都给弄脏了。

媳妇儿和干妈在一旁怎么劝都不下来,非要趴在那上面,小嘴还一个劲儿地嘟囔:

“我的,我的,都是雯雯的!”

王勇看的好笑又好气,这小丫头虽然趴在那篓子白薯上面,任凭媳妇儿和干妈怎么劝都不搭理,却不时地抬头偷偷查看自己的脸色。

这小丫头还长小心眼了!知道这是恐怕还得王勇发话才能算数,只要他不开口答应,就说什么也不起来。

王勇一看得了,也别逗这丫头玩了。赶紧走过来,一只手把雯雯从那篓子白薯上面抱起来,一手提溜起来雯雯选定的这篓子白薯,转身就往自家厨房走。

一边路上也不说话,只是和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的小丫头眨眨眼睛,却让雯雯知道自己的小心思都被王勇爸爸看透了,害羞地伏在王勇肩头,俩手搂着他的脖子,低下脑袋不敢看他。

说起来村里人也都是有眼色的,不可能把人家王勇弄来的白薯全给分光了,一点不给王勇留。

等到院里还剩下俩篓子的时候,村里人就自觉的停手了,纷纷离去。不仅如此,还有人把消息给传开了,让那些来晚的人扼腕叹息之后,只好不甘地返身回家去应付家里吵着要吃白薯的孩子和婆娘去了。

人家“辛辛苦苦”弄来的几篓子白薯都被村里人给分了多一半了,总不能没皮没脸的再去王勇家里分人家剩下的那点白薯吧?

算了,大不了下次赶集的时候去大集上好好看看,上次好像在集市上看见有卖白薯的!反正也不差钱,买上它百十斤的,让家里的孩子和婆娘吃个够。

不就是几根白薯吗?也不知道家里婆娘跟着参合什么?这破玩意吃了半辈子了还没吃够吗?

村里人都走光了,又过了一会儿,王勇看到再也没有村里人过来了。才一边招呼家里人准备白薯大餐,一边让雯雯去二奶家里叫奈尔老人家一块过来吃饭。

小丫头这个时候也不害羞了,原本进了厨房就紧跟着在王勇身后,一步不离,眼巴巴地看着那三篓子白薯,嘴角都流出口水来了。

现在一听王勇爸爸的话,立刻就是眼睛一亮,当即来不及答应一声,就迈开自己的小腿飞一般的跑出了厨房,转眼就消息在大门口。

王月勇看着小丫头消失在大门口。这才回头看着眼前的白薯,摇头苦笑。

不就是些白薯吗?真有那么好吃?

中午,一大家子人一起吃了一顿白薯大餐,之后各自离去。

二爷二奶他们这些上了年纪的,还有大伯他们当然不会馋这些早就吃够了得白薯的。

当年村里开始种植白薯的时候,他们几乎一年到头就指望着地里那点白薯当救命粮呢?

吃了十几,甚至是几十年的白薯,就是再好吃也该吃够了!所以这几位人家吃的就不是白薯,吃的是回忆。是忆苦思甜!

而刘奶奶和张国富老人则不然,他们工作之后都是一直住在城市里,着想要吃到白薯相对来说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虽说如此,可俩位老人如今的年纪。早就没有了任何的口腹之欲。吃到嘴里感觉好吃,也不过是多吃俩口而已,并不觉得离了它就活不了了。

剩下的干爹和干妈还有张叔则是因为本身身份的缘故,走南闯北的。见多识广,什么好东西没吃过?当然不会对这不值钱得白薯爱的死去活来。

只有媛媛和干闺女雯雯那真是对白薯这玩意爱不释手。这不即使是刚吃完饭,这母女俩也是一人手里还拿着一根熩白薯有一口没一口地躺在沙发上吃着。

俩人还一边吃一边讨论什么做法的白薯最好吃。最后俩人还因为到底是烤白薯好吃还是熩白薯好吃吵了起来。

而且吵到最后,俩人都吵出了小性子,把头一扭,谁也不搭理谁了,各自头枕着沙发的一角,独自生闷气。

这一幕看的留在家里的王勇和干妈苦笑不已,这都什么事啊?

就在这母女俩为了那种做法作出的白薯最好吃而“割袍断义”,互不搭理的躺在沙发上假装睡觉的时候,一个人的到来,打破了家里沉闷的气氛。

“二哥!二哥?在家没?”

随着声音落下,一个打扮利落,一身短发的女子身后跟着俩人走进了王勇家的院子,也不等主人家应答,就直接奔着屋里过来了。

等王勇和干妈刚站起来,原本躺在沙发上和干闺女生闷气的媛媛刚坐起来,还没等她下来穿鞋,客厅的门就被从外面推开了。

“呦!都在家呢?”

当前这名女子先声夺人,只见她身穿一件白色的外套,内地是一件黑色棉内衣,下身穿了一条很普通的牛仔裤,脚蹬一双蓝色运动鞋。

打扮虽然很普通,可是因为身材耀人,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丰乳翘臀,让人一看就不由地想要多看一眼。

“苗苗?怎么知道来看看二哥啦?”

王勇一看这个依稀和小时候还是很相像的女人进来,马上开口道出了她的来历。

这个大咧咧的女人就是三婶的大闺女,名动半山村这一片,曾经叱咤风云的奇女子苗苗,大明王苗是也!

说起这个苗苗,那可是传奇不断啊!发生在她身上的故事那是一个接着一个,让人们很是津津乐道。

小时候,因为她父母原本都是想要一个男孩的,加上那个时候计划生育正是抓的最严的时候,虽然因为农村户口有二胎指标,可以再生一个。

但是第一胎是个女孩子,还是让一家人脸上无光。连满月酒都是糊弄着白了俩桌完事。可这种情况没持续多久,一家人就对这个丫头全都开始宠爱有加了,再也不嫌弃她是个女孩了。

原因就是这丫头刚出生没多久就跟别的孩子大有不同。你说别人家的孩子,刚出生,哪有不哭不闹的啊?

苗苗可好,除了拉屎尿裤外加饿了会哭俩声之外,其他时候都是一个人吃了睡,睡了玩,让一家人可是省了老了心了!

就因为这一点,他们一家可没少被村里人羡慕!这么懂事,不闹腾的孩子,很多迷信的老人干脆连苗苗是个皇后娘娘的命得话都说出来了!也不知道他这说法根据是什么?

当然这种话大家都是半信半疑,而且大多数都是怀疑居多。就是在这种氛围下,苗苗开始茁壮成长了。

一岁不到的时候开始说话,能站起来磕磕绊绊地走路了。

三岁就能数完自己的两只手有几根手指头,并且还会像模像样地哼哼着唱完《世上只有妈妈好》。在当时连电视机都没普及的时候,学会一首歌可是相当不简单的事。

五岁的时候,这丫头就没了小时候的乖巧劲儿了。跟在王勇他们身后,跟着小子一样,漫山遍野的撒风,上墙爬北,下河摸鱼,翻山越岭,那就没有她不敢干的事!

等到她上学之后,那脑袋里天生带来的聪明并没有随着年龄的长大而越来越少。小学的时候,年年都是三好学生,次次都是前三名。

可是等上了初中之后,喵喵的成绩却突然间就直转急下,平时看起来也没有了往日的活泼和聪明的劲头了。

似乎一瞬间苗苗就跟变了一个人似地!

村里有老人就说这是这孩子把一生的聪明都用完了,以后啊还没准会变啥样呢?一时间,苗苗逐渐地就淡出了村里人热议的话题。

初中毕业之后,连暑假都没过完,苗苗就跟着一个表姐去了市里一家饭店当起了服务员。这一干就是三年多,从小服务员熬成了饭店的经理。

之后,认识了她现在的老公,当时还在上技校的李明亮。俩人那是经过了四年的恋爱长跑,最终修成正果,在前年刚刚够了结婚年龄就奉子成婚了!

如今苗苗在市里自己开了一家饭店,听说生意很是红火。

她老公则是在一家汽车4s店里做车间主任,两人加起来一个月差不多能有一万五六的收入,在港城这种三线小城市,绝对属于高收入人群了!

所以这这是苗苗命好!受老天保佑,神灵眷顾的缘故。

对此,苗苗从来都是一小了之,不放在心上。因为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为了这一天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的委屈,流过多少的眼泪。

当年因为家里穷,为了替家里省钱,自己瞒着所有人,演了一出《伤仲永》。从此就从天才变成了平庸,也不再受到世人的瞩目了。

然后外出打工,独自拼搏,也哭过,也笑过,最终苦尽甘来,过上了让人羡慕的好日子。苗苗一直都相信,自己的一切都是自己奋斗得来的,与什么神仙和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因为自己吃了比别人更多的苦,受了别人更多的委屈,所以理应享受到比别人更幸福的生活。

ps:不好意思,昨天忘了了上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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