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点丝成金(1 / 1)

大唐小相公 天山寒鸦 2232 字 2个月前

飘天文学

恒州又开始征兵了,当然,这一次郑子文不用亲自到场了,老刀知道该怎么挑选好苗子。

还是老套路,从恒州跑到文县,然后俯卧撑、仰卧起坐、蛙跳等等一起上。

为了加快选拔的速度,老刀还让那两百多个白马护卫队成员一起负责考核,新官上任三把火的士兵们,当场就把前来考核的新兵整得哭爹喊娘。

面对质疑,他们当然有正当理由。

“你们以为国公爷的私人卫队是那么好进的吗?别做梦了,有能耐就上,没本事就滚!”

一时间,倒是没人敢反驳他们。

这一次征兵,对外依旧是宣称征召保护恒州的护卫队,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次征召的名额比原来翻了两倍,达到了两千人的名额。

而且,这个名额可以放宽到两千九百人,说白了,只要不满三千人就行。

这当然不是郑子文自作主张,而是李世民亲自给出了旨意。

不但如此,这一次,李世民就连这支军队的军旗都赐下来了,是由阎立本亲自动笔,工部十几个大将作一起动手制作的战旗。

战旗的底色是荣耀的金色,代表了至高的皇权,战旗中间的图案是一只身穿甲胃仰天咆哮的巨熊,象征着这支部队无与伦比的勇气和力量。

而这支新组建的护卫队的名称也是李世民赐予的,叫做“飞熊军”。

当郑子文听到这个名字时,就知道主角是谁了,看着身边正抱着一个盆子蜂蜜猛舔的熊三,顿时咧开嘴笑了。

“哈哈!你小子现在也成精神象征了!”

“嗷……”

熊三这家伙,自从回到长安之后,郑子文连续三个月都是一天一盆蜂蜜的供着它吃,这家伙居然还是没有吃腻,身材倒是胖了一圈,隐隐有突破六百公斤的迹象。

前两天李世民还专门让郑子文把这家伙带去让他看了一眼,并叮嘱郑子文好好养着这只他的“救命恩熊”,还让御膳房送来了几十斤糕点,让这家伙饱饱的吃了一顿。

期间,李世民还像是开玩笑一样和郑子文聊了起来。

“哎,我说郑财神啊,如今朕又缺钱了,要不你教教朕如何点石成金,如何?”

看着一脸笑意的李世民,郑子文顿时笑着耸了耸肩。

“陛下说笑了,点石成金微臣是不会,不过和点石成金一样的方法倒也不是没有。”

李世民一听,顿时来了精神,眼睛都瞪大了。

“说说看,说得好的话,朕重重有赏!”

“是!”

郑子文立刻点了点头,然后再一次笑了起来。

“陛下,我们大唐如今经济已经开始日益繁荣,已经有了盛世的预兆,昨天我在街上的时候,就发现我们长安的一匹丝绸比上个月跌了五文钱。”

李世民不知道为什么郑子文说的有些词不达意,但却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听着。

郑子文也不卖关子,直接朝着李世民点了点头。

“陛下,我所要说的就是这个丝绸,您知道,丝绸在我们长安不算什么贵重货物,一匹丝绸贵的不过两三贯钱,便宜的不到一贯钱,但是,只要出了陇右过了大食,丝绸的价钱就不按匹来算了。”

李世民顿时好奇的眨了眨眼睛。

“拿按什么算?”

“按两!”

一说到钱,郑子文的眼睛顿时变得闪闪发光起来。

“一两丝绸二两金,陛下您说,微臣这算不算是点丝成金啊?”

李世民眯着眼睛不过话,脸上的神色变了好几次,过了好半天,才把目光转向郑子文。

“该怎么做?”

郑子文听出他问这话的意思应该是相信了,但是还有一丝不确定。

于是郑子文再次笑了起来。

“陛下多虑了,这个做法并不复杂,我把他归结为三个步骤!”

说到这里,郑子文顿时伸出了三个指头。

“第一,带好丝绸,第二,通过陇右和大食的商路把货运出去,第三,以一两丝绸二两黄金的价格卖掉。”

看着郑子文停了下来,李世民还有些发愣。

“没了?”

郑子文很认真的点了点头。

“没了!”

“……”

看着有些面色不善的李世民,郑子文顿时讪讪笑道:“如果硬要说有什么,那就是这路上有些不太平,其他倒是没什么,咱们的丝绸到了那边,的确值这个价。”

听到郑子文这么说,李世民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原来是这样,如此朕就放心了,至于不太平的地方,朕会让他们太平的。”

对于李世民的话,郑子文一直有些弄不明白,直到两个月之后,他终于知道李世民说的“让他们太平”是怎么回事了。

焉耆被灭了。

焉耆是一个小国家,地处陇右边陲,平时也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顶多就是在边关设个卡收个费抢点商人货物什么的。

要说他真的有什么错的地方,恐怕就是错在挡了李世民的财路。

所以归纳起来说,就是焉耆之所以被灭,其实就是因为李世民被财富刺激的红了眼,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下了一个命令。

然后,大唐士兵被军功和财富刺激得红了眼,就“嗷嗷”叫着把焉耆灭了。

从出兵到灭掉焉耆班师回朝,不到两个月,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大唐如今的战斗力已经爆表了。

接下来,李世民就尝到了郑子文所说的“丝绸换黄金”的甜头。

而且,他发现郑子文说错了,大食国那边才是一两丝绸二两金,过了大食往西再走几百里,就是一两丝绸三两金!

当负责出售丝绸的官商带着几车黄金回来时,李世民完全震惊了,他第一次发现,原来钱居然这么好赚。

于是,当天长安街上的御酒阁旁边就新出现了一家商铺,名叫“御绢阁”。

大家都知道这个地方是做丝绸生意的,但这个商铺做的生意和其他的商铺完全不同,因为它只收不卖!

而且,这个地方只把丝绸分为两个档次,上品和下品,上品丝绸就是市场上比较好的丝绸,这种丝绸御绢阁以每匹丝绸九贯钱收购,而差一些的御绢阁则给出了三贯钱一匹的价格。

这是市场价的三倍!

整个长安的丝绸生意顿时迎来了一次“大地震”!

令大家感到意外的是,御绢阁这一次真的是拿出了血本,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就把长安城的丝绸价格抬高了三倍!

如今,不是富贵家庭,真的穿不起丝绸了。

与此同时,一支超过五万人的护卫队,护送着一支庞大的车队离开了长安。

同时李世民也颁布了新的旨意,所有的商人,不得将有关丝绸的一切带出大唐,包括蚕和蚕卵在内,都不允许带出大唐,一旦发现偷带的——斩!

李世民之所以做出这么严厉的办法,无法就是为了一个字——钱。

丝绸带来的暴利让李世民都充满了震惊,他很清楚,如果他掌握了这条商路,只需要短短两年的时间,那些世家大族再也无法和皇权抗衡。

有了钱,他可以免除大唐所有农民的赋税,让世家大族失去生存的土壤。

有了钱,他也可以像郑子文那样,在全国开上几十所不要钱的私塾,让世家大族失去新鲜的血液。

有了钱,他可以供养更多的大唐军队,摆脱世家大族对军队的掌控,让军权完完全全的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李世民似乎已经看到了,看到了以后的大唐皇权至上的一天。

什么“五姓七望”,什么“千年世家”,在国库丰盈的皇权面前,通通靠边站!

为了能看到这一天,怀着对未来的展望,李世民对丝绸交易的事越发上心。

这一天深夜,李恪独自跑来求见李世民,在见到李世民之后,当即就向他请求让他掌管丝绸商路的事宜。

听到了李恪的请求,当时李世民还愣了一下。

“你不觉得做商人的事委屈了你吴王的身份吗?”

面对李世民的这个问题,李恪毫不犹豫的摇了摇头。

“儿臣不关心什么身份,只要能为父皇分忧,就是儿臣最大的愿望!”

听到他这样说,李世民最终满意的点了点头,把这个事情交给了他,李恪当即高高兴兴的拜谢了李世民,然后退了出去。

李恪的高兴,是发自真心的。

自李治当上皇太子后,魏王李泰被贬为东莱郡王,离开了长安,而他也变成了边缘人,李恪知道,他再没有点什么行动,他也将成为第二个李泰,甚至连李泰都不如。

李泰被贬,那是因为人家竞争失败了,但是就算失败了,人家依旧被李世民当成儿子看,而他李恪,更像是个边缘人。

历史上的杨妃,并不像电视剧里面那样受宠,相反,这位隋炀帝的女儿,是一个亲爹不疼,老公不爱的可怜女人。

试想一下,如果杨广心疼这个女儿,怎么可能几次出巡都不带她,以至于被李世民捡了个便宜。

如果李世民爱她,怎么可能没有等她守孝三年,在武德二年就有了李恪这个孩子?

而且,李世民对李恪也格外严厉,完全没有对李承乾和李泰以及李治三兄弟的父子柔情。

李恪是个聪明的孩子,他感受到了李世民的冷漠和长孙无忌的敌意之后,他就带着厚礼去求了郑子文。

在和郑子文单独相处之后,李恪顿时“噗通”一声跪倒在地,眼泪哗哗的都流了出来。

“呜呜,求太师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