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夏明朗已经开这车在傅明月楼下等着了。当然,还特地给她带了早餐。
傅明月张嘴想什么,可最终又把话咽回去,默默地接过早餐吃了起来。
夏明朗见了笑得无比温和,眼神也比平常更加柔和,开着车还不忘抽空看她。
那个,谢谢你的包包。我——
明月,我知道你不能马上接受我,但就算是作为朋友,我从别的地方回来给你带点礼物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不是吗?
傅明月无话可说。
以前她那些狐朋狗友出国旅游也会给她带这样那样的礼物,比这个包贵重多了,她也收得面不改色理所当然。
为什么接受夏明朗的东西会让她不安?说到底,是怕自己还不起。
对那些狐朋狗友,她可以许以好处。很多时候,她这个傅家大小姐一句话就能带来不可估量的好处,所以那些人要费尽心思巴结她。
可她如今已经不是傅家大小姐了,夏明朗也不是那些心怀鬼胎的人,他至真至诚,值得最好的对待。可这最好的对待,她给得起吗?
傅明月根本多少底气。大概是自己尝过单恋的滋味,知道那种深深喜欢对方却得不到回应的滋味有多糟糕。她以前看着嘻嘻哈哈没心没肺越挫越勇,其实在无人的时候,她也会黯然神伤。只不过她太喜欢陆琛了,即便这样也舍不得放弃,于是就只能继续死缠烂打。
夏明朗为自己已经等了八年,她难道还要他等下去吗?可她又不得不承认,夏明朗能给自己安心和温暖,却并没有心动,至少没有当初面对陆琛那种强烈到要爆炸开来的感情。
也许,她这辈子都不可能再有一次那样激烈的感情,因为陆琛透支了她太多的热情。而且她在那场感情里伤得体无完肤,多少有些怕了,否则她不会这么努力避免跟高逸尘有过多的牵扯。
但傅明月也知道,夏明朗不是一样的,因为她深知道这个人不会伤害她。哪怕没有两情相悦的美好,可这个人会给她最真的宠爱。比起惶惶不安于是否哪天就被人抛弃,被人这样执着认真长久地爱着,无疑是更好的选择。
夏明朗,有些话,我觉得还是说清楚比较好。你知道的,我疯狂地喜欢过陆琛,那一段感情虽然只是我一个人的独角戏,但我投注了所有的热情。结果,得到是背叛和伤害,在我家破人亡的那一刻,我的心就已经死了。现在站在你面前的这个傅明月,表面上只是没了记忆中的风光和青春飞扬,可实际上,我失去的东西远比这要多得多。我的感情透支得太厉害,也许这辈子我都很难再那样不管不顾地去爱一个人。所以,不是你不好,而是你太好了,我怕自己辜负了你。深爱一个人却得不到同等回应的滋味,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你这么好的人,不该也陷进那样的痛苦里去。你……值得更好的人。
闻言,夏明朗并没有急着反驳,而是缓缓地将车靠边停下,解开安全带,正面傅明月。
明月,爱情一般有两种开始的方式:一种是一见钟情,动地惊天,就像你对陆琛,就像我对你;还有一种是日久生情,平淡安稳。第一种感情就如岩浆喷发,来得太强烈,也注定比较短暂。你把这个给了陆琛,但没得到你想要的结果。那么,试着把第二种可能留给我吧。平平淡淡地相伴相守,亲亲热热有滋有味地过每一天,未尝不是一种幸福。明月,我不贪心的。
傅明月直面他炽热的眼神,不知道还能说什么。事实上,她也认为夏明朗说得十分有道理。
我、我再考虑考虑。
好,我不急。只要你心里没有别的人,让我等多久都行。
夏明朗温和一笑,重新发动车子。
傅明月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抱着豆浆小口小口地吸,温热香浓的豆浆下到胃里,暖暖的很舒服。
一天没上班,积累了不少工作。
傅明月一到公司,只跟同事们聊了几句就开始埋头苦干,一口气忙到午饭时间。吃完了眯一会儿,又继续在电脑前扎根。这么拼命的成果是,她顺利地在下班前把任务给完成了。
跟部门的同事一起走出逸飞大厦,傅明月又看到了夏明朗的那辆朗逸。她跟同事打了个招呼,没怎么纠结就上了车。
先去吃饭,然后去看电影,怎么样?夏明朗建议道,表情有希冀,还有点小心翼翼。
傅明月觉得,拒绝这样一个人真的挺残忍的。这个世界上,除了爸爸,再也没有一个人像夏明朗这般待她如珠如宝了。
看电影就算了,可以的话,我想去海边走走。一整天对着电脑,我觉得眼睛有点累了。
荣城靠海。
夏明朗顿时喜出望外,跟中了几千万似的。好,我们去海边。
晚饭吃的是西餐,中低端的西餐厅,点一个情侣套餐很是划算。最重要的是环境好,适合聊天。
吃完了,夏明朗就直接将车开到海边。
荣城最不缺的就是人,晚上来海边散步吹风的人更是数不胜数。若是节假日,简直能挤得水泄不通。
今晚海边依然人潮涌动,但还不算太夸张,至少没到煮饺子的程度。
傅明月已经八年没怎么有过娱乐活动了,像这样站在天高海阔的地方吹着凤呼吸着新鲜空气,那更是不可能的。望着黑夜里波涛汹涌的海面,她有种被囚禁的鸟儿终于可以出笼看看的感觉。
柔软的海滩上,无数情侣或者夫妻牵着手悠哉悠哉地走过,偶尔相视一笑,幸福的气息就像被切开的水果一样散发出气味来。
傅明月看得出来,夏明朗几次想牵她的手,却又怕她生气,最终还是缩了回去。她发现,自己跟夏明朗真的是不同类型的人。她喜欢一个人,会主动出击甚至死缠烂打不择手段。夏明朗却选择默默地关心,默默地守护。
啊——因为走神,傅明月不小心就跟人撞上了。
夏明朗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将她往自己怀里拉。没事吧?
没事。
傅明月站直身体。
夏明朗却趁机握住她的手腕不松手。我们去那边看看吧?
傅明月望着两个人交握的地方,男人偏高的体温让她感觉到那一块皮肤滚烫得厉害,有种快要烧起来的感觉。
夏明朗倒也懂得什么叫打蛇随棍上,居然顺势往下一滑,握住了她的手。原本是单方面的拉车,彻底变成了牵手的状态。虽然做了,但他显然也为自己的厚脸皮感到不好意思,都不敢侧过脸来看她。如果光线足够好,就能看按到他的耳朵微微有些发红。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傅明月想起这句不知道被多少人铭记的诗句。
要不,就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