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纵火犯”塞西尔·塔克(1 / 1)

[千千小说]

“黑寡妇”的顺利逮捕,算是为罗夏的赏金猎人生涯,开了一个好头。

在接下来的二十天里,他以平均每周一次的频率,陆续完成了三件悬赏任务。

而他所面对的悬赏目标,有马车与火车的抢劫惯犯、也有身背多条人命的枪手,更有嗜血成性的亡命之徒。

期间,他也跟想要抢生意的同行,进行了几次“友好会晤”

至于结果,就是罗夏的兜里多了几十美元。

荒郊野外,则是多了几具眉心处留下弹孔的尸体…

在西部每多待一天,罗夏越来越发现,相比起警笛到处响的洛圣都,西部要来得更加狂野,更加简单粗暴。

因为西部的执法人员,实在太少了。

警长与警员,能够保护城镇的治安,就已经很不错了。

尤其在野外,能够保护自己的,只有自己手中的斯科菲尔德!

哪里有需求,哪里就会有市场。

这也是为什么赏金猎人这个职业蓬勃发展的原因吧…

大半个月的时间,不仅让罗夏适应了西部的生活方式,熟悉了赏金猎人的工作,也让他与“萝卜”的感情迅速升温,【马术精通】技能,随之提升了更高的等级。

然而,技能等级的提升,并不是唯一让罗夏感到精神振奋的好事…

。。。

春日高挂,明媚的阳光洒落在身上,感觉暖洋洋的。

骑着栗色马儿,刚刚从唐斯牧场回到镇子的罗夏,不由舒服地眯起了双眼。

这时,他听到右侧传来了一道男性嗓音:

“中午好!”

循声望去,只见一位站在诊所门口前,身穿马甲,戴着金丝眼镜的中年人,正向自己打着招呼。

马背上的罗夏,随手一拉帽檐,回以微笑:

“中午好,医生。”

奥尔特,瓦伦丁唯一一位医生,并不是第一位跟他打招呼的小镇居民。

当然,也不是最后一位。

在前往警长办公室的短短路程中,罗夏几乎就没停下与人打招呼的节奏。

路过的行人,商店门口坐着的镇民,看到这位一袭牛仔装扮的黑发青年,都会露出发自内心的微笑。

“中午好,罗夏先生!”

“中午好。”

“今天过得如何?罗夏先生。”

“很不错,谢谢关心。”

高效的追捕效率,让整个瓦伦丁都知道镇子来了一位,不到一个月就抓捕了四名通缉犯的出色赏金猎人。

而且,这位年轻的赏金猎人,与其他视财如命的赏金猎人不同。

他非常的慷慨大方。

根据唐斯先生所说,每次完成一次悬赏任务,这位令人尊敬的罗夏先生,都会向穷人捐赠赏金的一部分!

不仅亲自出马,追捕危险的通缉犯,还出资帮助生活贫苦的穷人与残疾老兵…

在唐斯牧师以及得到帮助的穷人的宣传之下,初来乍到的罗夏,便迅速被瓦伦丁的镇民所接纳。

如果这个时代有什么“西部好人”“西部十大三好青年”的评选,罗夏毫无疑问会入选…

做好事,会得到他人的尊敬与善意——这是罗夏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

也是他在游玩《荒野大镖客2》这款游戏时,所领悟到的道理。

在游戏当中,玩家选择做的好事越多,荣誉值越高,亚瑟就会进入好结局;做的坏事越多,荣誉值越低,亚瑟就会进入坏结局。

如果这是一场极为真实的人生游戏,自己就是自己所操控的角色。

那么,罗夏更希望自己做一个好人!

更何况,做好事,对他也有很多好处。

比如走在大街上,会有人主动向他打招呼;去商店买东西时,老板都会给他打折;就连酒馆的妓女,也主动向他投怀送抱。

当然,罗夏不是那种见色眼开的人。

对于一个曾经跟好麦坞众多女明星约会过的有为青年,他的抵抗力,还是不错滴…

将“萝卜”拴好,罗夏便轻车熟路地推开了警长办公室的门。

抬头望去,看到是罗夏,办公桌后的马洛伊警长,不由嘴角一翘:“哈,这不是我们专属的复仇天使吗?看来今天又有混蛋要倒大霉咯…”

闻言,罗夏笑了笑,故意调侃道:“你就不怕我把所有通缉犯都抓起来,连你的工作都抢了?”

往椅背一靠,挪动屁股的马洛伊,一脸无所谓地摊了摊手:“那样更好,麻烦变少了,我也省得轻松。反正赏金是州政府给你的,又不是从我的荷包里出。”

混熟之后,这位警长也慢慢将真实的一面展露了出来…

笑了笑,罗夏便径直来到悬赏墙前,视线在一张张通缉令上停留。

最后,他摘下了其中一张,转身向马洛伊警长一扬,问道:“你对“纵火犯”塞西尔·塔克有多少了解?”

看着通缉令上的男人画像,马洛伊警长先是一愣,随即眉头一皱,脱口而出:

“塞西尔·塔克,就是一个狗杂种!他的罪行,都是懦夫的行径…”

“他最喜欢做的,就是放火烧死熟睡中的无辜者…”

“不过,以我这么多年的经验,我可以告诉你,只要一个人的罪行足够丑恶,那就一定会遭到报应!”

顿了顿,马洛伊警长眉头一挑,意有所指:“这不,他的报应来了…”

要知道,过去半个月,被罗夏盯上的通缉犯,没有一个可以逃脱他的追捕!

想到这里,马洛伊不由为塞西尔·塔克默哀了一秒钟。

正在查看通缉令内容的罗夏。自然不知道马洛伊的内心想法。

他只是将塞西尔·塔克的样貌与相关信息,牢牢记在脑海当中。

他之所以选择“纵火犯”塞西尔·塔克作为最后一个悬赏目标,理由很简单:

这是一个该死的懦夫!

当然,他的赏金也不错。

要知道,安德森帮的老大才值一百五十美元。

而这个家伙,就值三百美元!

就在罗夏对这个“物价”有些疑惑之际,马洛伊警长说出了答案:

“我听说他逃到了布伦南德堡垒一带,投靠了莱莫恩掠夺者。”

“莱莫恩掠夺者?”眉头稍稍一皱,罗夏重复了一遍这个有些熟悉的名字。

“那是一群由南北战争时期南方残党所组成的亡命之徒。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他们的老大叫做林赛·伍佛,也是一个该死的混蛋。”

“他们的人数很多,在新汉诺威州附近几个州郡都有犯案。而布伦南德堡垒,是他们其中一个已知的据点。”

顿了顿,马洛伊表情一肃,补充道:“也是守备最为森严的一个!”

闻言,罗夏低头看向通缉令上的男人画像,不由嘴角一咧,泛起了一抹讥笑:

原来这就是你值三百美元的原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