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冯烨番外-你我皆凡人(1 / 1)

如果蜗牛有爱情 丁墨 4878 字 4个月前

从小我就知道,我跟别人不一样。

我不怕痛,不会哭,很少难过。这世界在我看来,如此美好。

我的父母是聋哑人,对我也算不错了,家里就那么点钱,他们把我养得人高马大,自己瘦骨嶙峋。真是一对可怜虫。

所以我一直没杀他们,很多事也瞒着他们。让他们继续在自己快乐贫穷的小世界里,浑浑噩噩一辈子,我也算尽孝心了。

十岁的时候,我念四年级。有一天下午去上学,却发现很多同学都在哭。一问才知道,年迈的数学老师上午发了什么急病死了。满教室哭哭啼啼,年轻的女班主任含着泪红着眼眶对大家说:“我们一起默哀。”

我当时都想笑了,别人死了,我们为什么要默哀?数学老头很罗嗦,总是嫌我的作业本不够干净――切,我的解答思路那么棒。这么看来,他死了挺好。

谁知班主任看到了我,好像特别惊讶的样子:“冯烨,你为什么……在笑?”

所有人小孩都看过来,眼泪汪汪的样子,好傻哦。

我立刻扁了扁嘴,“哇”一声趴桌上嚎起来――我是好学生,当然知道好学生应该怎么表现,刚才只是忘了。

过了一会儿,就感觉到班主任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发,对旁边另一个老师说:“看来他是吓懵了,数学老师平时最喜欢他了。”

我把脸埋在手臂里,笑了。

虽然同情心这种东西,我实在找不出来,但我依旧非常热爱生活。

热爱老师对我的赞赏,热爱同学对我的仰慕,热爱这虚伪又美丽的世界。我每一天都过得非常开心,开心得我都有些无聊了。

十二岁的时候,我第一次伤人。那一次就像启蒙,让我有点明白――为什么会感到无聊了。

那是下午放学,我本来走得好好的,一个大块头的男孩冲出来,揪住我的衣领就打。脸颊传来剧痛的时候,我明显感觉到精神一振,居然有点兴奋。

很快我就被打趴在地上,肚子很痛,头也很痛,我看到脏兮兮的泥地上,有我的鼻血。

男孩“哼”了一声说:“以后不许跟赵婷婷在一起,她是我女朋友。”

哦,我明白了。是有个五年级的女孩给我写情书,皮肤白白的,眼睛很大。

我点点头。

男孩转身就走,很得意的样子,脚步都像要飘起来。我像只猫一样、没有声音的爬起来,从地上捡起块砖头,狠狠朝他后脑勺砸去……

不得不说,男孩比我大一两岁,眼光就是很不错。他挑的这个偷袭地点,是一条僻静的小路,边上还有树林挡着。我在他身旁蹲了好一阵,也没看到有人经过。我看着血液像红墨水,从他脑袋上那个口子慢慢渗出来,流到地上,渗进泥土里。那么缓慢,那么安静。

我用手指沾了点血,放到嘴里尝了尝。淡淡的腥味儿,我却好像感觉到身体深处的快~感。

好棒。

离开小路,我照例回家,做好饭,自己吃了点,其他的留给爸妈。他们下班很晚。然后我去了邻居家,先帮三年级的小妹妹温习功课,再做好自己的作业。邻居看到我脸上的伤,有点恼火:“谁欺负你了?”拿来药酒给我涂抹。

“是高年级的一个同学。”我低声答,“好像是为了女孩子,我也不明白。我被打晕了,醒了就回来了。”

邻居都气得不行,当时就给班主任打了电话。

第二天,那个男孩的父母果然气势汹汹到学校来找我。他们家里条件很好,还开了车过来。班主任和其他几个年轻老师都气哭了,把我拉到那对父母面前:“你们自己看,你儿子把冯烨打成什么样子?他跟同学从来没有冲突,他是三好学生,怎么可能拿砖头打你儿子?”

“对,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冯烨爸妈是聋哑人,家里条件不好,还这么勤奋用功。你们儿子整天打架斗殴……”

“会不会是其他人打的?当时你儿子看到下手的人了吗?”

……

这件事到最后不了了之,我的人生,却开了一扇新的窗。

――

第一次杀人,是在高二。

那个时候,我突然多了很多精神食粮――香港电影传到内地:英雄本色、上海滩、古惑仔……看着镜头前血肉横飞,我能感觉到手心浸出热热的汗。家里有台老旧的录像机,爸妈都去上班了,我拉上帘子,一个人坐在暗暗的屋子里。外头是夏日的狂风暴雨,我将那些镜头定格、再重放;定格、再重放。

突然就有冲动,握住自己的命根子,飞快的套~弄。

从来没像今天这样,一泄如注,巅峰般的感觉只叫我全身仿佛都沉浸在快乐的海洋中。

那感觉是毒药,是救药,是我血脉深处极其渴求的东西,我无法阻挡。我根本就不想阻挡。

人生苦短,你我皆凡人。为什么要阻挡?

不过杀人是项技术活儿,我不想粗制滥造,还要躲过警方,不能留下一点线索。

期末考试后,我拿到年级第一的成绩单,终于有闲暇开始自己的事。我仔细考察了十多天,最后选择在一个晴朗的午后动手。

那是市里一个小公园,因为是工作日,太阳又大,人很少。我在一个没有监控摄像头、没有人的角落坐了一会儿,小径上就走来个年轻男人,朝我微笑。

宾果!网上说这个公园是Gay聚集的圣地,果然不假。

男人二十七八岁,还算高大,看起来油头粉面。他在我身边坐下:“一个人?”

我点点头,朝他笑笑。

他把手放在我肩膀上――真他~妈恶心哦。

“我家就在附近,要不要去坐坐?”他轻声问。

我想了想答:“我不喜欢在外面。去我那里吧。地方大。”我略有些戒备的看着他,他就笑了:“小弟弟戒心好高啊,行,叔叔就跟你去。”

“那……我在公交站等你。”我憋了口气,把脸给憋红了。他又摸了摸我的背,点点头。

我们一前一后离开公园。

我把他带到郊区的一个废弃工厂。我在这里搭了个棚子,里面放了旧沙发还有旧床,扶手上还搭着我的校服。

他吃了一惊:“你是高中生?”

“嗯。”我倒了杯水递给他,“所以我不敢在市里……”

他笑容加深,喝了口水,开始脱我的衣服,脱着脱着就昏迷在床上。

唔……好蠢的男人。活该他中招。

我玩到第二天傍晚,才离开工厂回家。

我把他先用塑料薄膜封住,这样不会有太大的气味,然后分装到两个编织袋里,留在棚子里角落,用杂物盖住。今晚嘛,就先用黑塑料袋装了一小部分提回家。走出工厂一大段,在路边碰到爸爸他们的工友,笑眯眯的对我说:“小烨又来捡瓶子?”对身边人说:“这孩子太懂事了。成绩特好,将来肯定清华北大。”

我不好意思的点头:“叔叔好。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应该的。”

等他们走远了,我看看手里鼓囊囊的袋子――他们居然能当成瓶子?真乃神人也。

这个人的骨头,最后我都找了个荒山,埋了。有一次看到警察到那个公园调查,但是不会有人怀疑到穿校服的高中生身上。

――

姚檬这个女孩,我高一开始就注意到了。不仅是因为她漂亮、学习又好,还因为大家总喜欢把我跟她说成一对,说是什么“金童玉女”。

说实在的,我也挺喜欢她。我也是个正常男人,每次看到她的胸她的腿,都觉得很舒服。看到她跟别的男生讲话,我也会不高兴。而她看我的眼神若即若即,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不过我每次杀人的时候,看着对方惊恐的眼神,总会想起姚檬――我立刻就硬了。

挑明关系,是在高三上学期。有一天中午,我坐在学校草坪吃便当,她来了,也捧了个便当盒。

“冯烨,你每天都躲这儿吃呢!”她的声音清脆柔软,漂亮的脸在阳光下好像花朵。

“嗯。”我朝她微微一笑,“你找我?”

她好像有点窘了,答:“我才没找你!”

好矫情,好做作,好可爱。

我俩沉默吃饭。过了一会儿,她眨眨眼,看着我饭盒里的肉块:“那是什么肉?”

“红烧肉。”

“我知道是红烧肉啦!”她笑,“是猪肉吗?看起来不像呐。”

我也笑了:“对,大小姐,不是猪肉,其实是人肉。你敢不敢试试?不敢就别问了。”我夹了一块递到她面前。

她瞪我一眼:“有什么不敢的?我以后可是要当警察的。”

我看着她真的把那块肉给吃了下去。

她皱眉:“有点难嚼,到底是什么肉啦?”

我放下饭盒:“笨蛋,是骆驼肉。我爸一个工友从外地回来带给他的。”

“你才笨蛋。”她横我一眼,起身要走。

我一把拉住她的手,她身子微微一僵,脸立刻红了。

我另一只手捏住她柔软的脸,她的大眼睛像是两汪清水,盈盈望着我:“你……要干什么?”

我低头亲下去。她挣了一下,手抵在我胸膛,不动了。

我没接过吻,只能根据电视里的画面揣摩。所以我吻得很用力,用力吸着她的舌头。她嘴里有淡淡的肉香,还有另一种干净清新的味道,混杂在一起……我几乎是立刻硬了,梆硬梆硬。好在校服裤子宽大,她没有察觉。

看着她微微颤抖的睫毛、绯红的脸颊。我一边咬她的嘴,一边想:她比想象的更迷人。

――

之后跟她好的一个学期,我都没有杀人。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身体另一部分得到了满足,杀人的**也就不强烈了。每当我抱她摸她亲她,把她脱得精光放在我家客厅的小沙发上亲热;抑或是哄着她用手握住我的命根子,让我射在她白皙光滑的身体上……太刺激了太爽了,这感觉一点不比杀人差。

只可惜她始终牢守最后一道防线,不让我进去。哪怕我都把那里舔得干干净净滑溜滑溜,她也不肯。

“冯烨,这是我的底线。”她一本正经的说,“你想都不要想,也不许哄我。要是你敢强迫我,转头我就去告你强~奸。所以你死了这份心!”

靠,狠,真狠。我还要考大学呢,而且我相信她真的做得出。

不过这个遗憾,多年后我还是填补了。是我的终究是我的,她逃不掉。

日子久了,加之姚檬始终不肯做,我又有点蠢蠢欲动。

那天天气不太好,阴沉沉得像死人的脸。我在街上转了几圈,也没找到合适的目标。傍晚时回到家,颇有些沮丧。一进屋,却见姚檬揉了揉眼睛,从沙发坐起来:“你怎么才回来,我等你好久。”

这一幕实在太美了。

一室柔黄的灯光,姚檬穿着条红色的裙子,皮肤白得像雪。黑色长发像绸缎在灯下发光。

我看着她走近,生生感觉到体内的欲~望如同疯狂的野草,不受控制的滋生。

是哪种欲~望,我都有点分不清了。

哪种都好,都是占有。

我一把将她打横抱起,往房间走:“小檬,我会给你一个终身难忘的夜晚。”

谁知她一脸尴尬的推我:“不许再说!”

话音刚落,卧室里传来憋闷的笑声,门吱呀一声被拉开,好几个同学捧腹大笑,其中一个手里还抱着点满蜡烛的奶油生日蛋糕。

姚檬更窘了,把脸埋在我胸~口:“我叫他们来给你庆祝生日……你干嘛胡说八道!”

噢,原来是这样。

我被姚檬拉着,坐到一群同学中间,坐到蛋糕烛火前面。

“快许愿!”她双眼亮晶晶的望着我。

从来没人给我庆祝生日。聋哑爸妈根本不会有这个闲心和心思,而姚檬,谁知她从哪里看到了我的生日日期。这么大大咧咧的女孩,对我倒也算上心。

我搂住她的腰:“我希望永远跟姚檬在一起。”

大伙儿全起哄,姚檬眼眶有些湿润:“笨蛋!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

我低头亲了她一下:“不,会灵的。”

我不杀你,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

――

分手来得比预想的快,可又似乎在情喇中。

也许是别的女孩的男朋友都比我有钱,他们可以看电影吃巧克力买裙子,而我只能牵着她的手,带她沿着公园一圈圈的走;也许是经常在我家进进出出,看到我傻傻愣愣的聋哑父母,还有满室凋敝,令她心头的厌恶一点点累积;又或者是因为班主任对我俩苦口婆心的教导、乃至严厉的训斥,终于让她动摇……

其实我无所谓,对班主任说:“我是认真跟她谈恋爱,也没有影响成绩。我不会分手的。”

班主任却说:“姚檬已经答应跟你分手。她这学期成绩下滑得很厉害。你不为自己想,也要为她想。”

我回教室的时候,就见姚檬趴在桌上,哭得很厉害。旁边几个女孩都在安抚她。

我走过去,在她对面桌子上坐下,教室里所有人都看着我们。

“别哭了。”我揉揉她的头发,“小檬,我对你的爱不会变。过几年等我有了事业基础,再来找你。”

她哭得更凶了,但是也没有做任何挽留。

我觉得很正常,这就是我的姚檬。但她大概不明白,我说这话,可是很认真的。我没耐心再花几年时间,找个这么对胃口的姑娘。

――

之后我的人生就彻底改变了。

父母对我坦言并非亲生,我在霖市呆得也无聊了也不能杀更多人,索性考到香港的大学,顺便寻亲――看看是什么样的父母,把我给丢掉了。

而我这辈子最大的失误,就是被林清岩这个变~态给算计了。

这真是一场可笑的阴差阳错,莫名其妙我就成了连环杀手,还以为是之前的几具尸体被水警凑巧打捞到了――我明明丢在很远的公海的。我只好一直逃一直逃,后来才搞清楚,他妈的是把另一个凶手的事算在我头上。

再后来,已经是铁证如山。我打电话给关系最好的哥们儿,他是个律师,只委婉的劝我:“我也不相信是你做的。但……肯定是死刑。”

我只好继续逃。后来我慢慢想通了,原来是这么回事,我都想笑了。

他妈的香港真是风水宝地,我跟林清岩狭路相逢。估计连他都不知道,我是他的同类。

我在霖市深山躲了三年。

我恨林清岩吗?不,我当然不恨,换成我是他,也会这么做。成王败寇,有什么好恨的。不过我很有耐心,他迟早还会作案,我迟早能翻盘。

不过他还真是病态啊,把死人打扮得像情人,看来他这些年真是被我妈折磨得不清,脑子也折磨坏了。

第三年初的时候,我遇到了谭良。

那是个春日的清晨,我坐在山洞里,烤着刚打来的兔子肉。突然有脚步声靠近,然后就是个白净的年轻人,穿着守林员的制服,安静望着我:“你在这里干什么?”

“烤肉。”我用匕首割下一块递给他,“要吗?”

他笑笑:“为什么不要?”

日子久了,我们成了兄弟。他一个人在深山守林,没什么朋友,只叫我大哥。

他讲话不多,但是每当我问及他一个大学生为什么来守林,或者问到他的领导和同事,他就格外沉默,眼睛里有特别阴鸷的光。

哦,又一个同类。

这个世界还真是扭曲。

我住山洞,他住守林员宿舍。有时候也会互相串门过夜。有一天夜里,我打了两只斑鸠,提着去他那里。远远却见屋门紧闭着。我走到窗边一看,乐了:他正压着个女人,在床上死命的干。

我知道他一直是处~男,难得今天开荤了,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姑娘肯跟他。一开始我看得津津有味,毕竟旱了三年,看得我胀硬难受。过了一会儿,我察觉出不对――那女的脸色发白,一动不动,手也垂在床边,像死了一样。

等他□射在地上,我才看到女人大腿上的尸斑――我靠,这小子真他~妈重口。从哪里找了具如花似玉的尸体来干?有这么饥不择食的吗?

我再仔细一看,这女人的相貌气质衣着,似曾相识啊。

我推开门走进去,谭良起初脸色又红又白,见我很平静的查看尸体,他也在我身后蹲下,笑了:“林子里捡的。哥,你要不要来?”

我笑骂:“去你的,我不干死人。”

三两句话就问清楚,谭良发现尸体时的状况。我呆在深山里与世隔绝,此刻我几乎可以确定――林清岩来了。

你看,命运又转回来了不是。

――

礼尚往来,我决定给林清岩一个见面礼。

先说服谭良把尸体原封不动送回去。这点谭良很理解――他又不想坐牢。然后给他看当年天使案的资料――当然,都隐去了关于凶手,也就是我的报道。所以谭良只当我是荒野猎人,并不知道我跟这件事的渊源。

“杀人魔来了。”我对谭良说,“他可是个人物。为了研究他,我连氰化钾和日本性素都搞来一些。我对他的作案手法了熟于心。”

谭良眼睛里有亮光:“哥,你不会想模仿他作案吧?”

“难说。”我笑笑,“要真的模仿了,反正也算在他头上。有机会我就试试。”

不过谭良的疯狂程度,超出了我的预料。我以为他起码要挣扎个把月,结果第三天他就抱了个昏迷的女人来我的山洞,看打扮是个驴友,问我要药。我当然给了,还把天使案资料都给他。

是啊,**之门一旦打开,谁能忍得住。只是谭良太笨了,他就在山里抓了个人,不是把矛头引到自己身上?真怕猪一样的队友。警察必然会搜山,我立刻开始收拾行囊,往更隐秘的山里躲起来。

没几天,果然风声鹤唳。我躲在山洞里,远远俯瞰群山,都能看到警车不断在山路间穿梭。谭良走投无路,必然到我原本栖息的山洞找我。我现在藏的位置,正好可以看到上山通道,方便我观察到警方撤离后,再从深山跑出来。

谁知这天晚上,却看到谭良驾着辆宝马,一路风驰电掣开过来。副驾还靠着个人。他在山脚停好车,就把那人抱下来。

月色明朗,我看清了那个女人的脸。

姚檬?

怎么会是姚檬?

我跟着他们上山。

谭良抱着个人,我自然比他快,先一步回到山洞,假装在睡觉。

“哥,你赶紧走吧。”他把姚檬丢到我的床上,“警察在追我。”

我皱眉:“怎么会这样?”

他居然还有些得意,跟我讲了他和林清岩的计划。原来他动第二具尸体的时候,林清岩就盯上了他。等他丢弃第三具尸体时,林清岩现身了,跟他谈判。谭良这么笨,怎么会是林清岩的对手。林清岩对他说,他杀的第三个人,线索太明显,警方已经开始搜山,他必死无疑。反正是死,不如替他顶罪。而林清岩帮他搞垮原来的领导,同时给他父母一大笔钱。

两人就这么谈妥了。

谭良一说完,就看着我:“哥,你怎么笑了?你也觉得我这笔交易做得值?”

我大笑:“值,当然值。”

我只是没想到,林清岩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个回合,居然又是他赢了。真叫人心痒啊。

我又看向床上的姚檬:“这个女人又是什么?”

谭良答:“路上撞见的。”他清秀的眼睛里有兴奋的光,“反正要死,临死前再爽一次,好爽。”

“你抓紧,我走了。”我拍拍他的肩膀,出了山洞。走了一段,我又悄无声息的折返回去,远远便望见他已经把自己脱了个干净,正在脱姚檬的裤子。

我拿出麻醉枪,点射。

把昏迷的谭良拖到边上,我在床边坐下,望着姚檬,心头还是有些感叹的。

她比以前更漂亮,更性~感。我抚摸着她的脸,她的脖子,她的胸……还是记忆中的触觉。而谭良已经给她喂了性素,她微蹙眉头,脸颊越来越红,身体也在我手下扭动着。

姚檬,比起谭良,我想你当然更愿意跟我做。

我脱掉她的上衣,看到她口袋里的钱包,拿出来一看,我都笑了。

是她和林清岩的合影。林清岩看起来那么温柔,而她的笑靥比当年跟我时还要灿烂。

林清岩这个疯子,连我的女人都要占了?

我把钱包放回她的口袋,关上洞内照明灯,低头看着她。

林清岩,什么叫做聪明反被聪明误?这一局,谁赢谁输还不知道呢?

她的喘~息声越来越重,黑暗之中,我全身的血液仿佛都为之沸腾了。

一插到底,好爽。

姚檬,我和林清岩,谁让你更舒服?

当然是我。那个老变态怎么跟我比?

亲爱的小檬,既然上天把你再次送到我面前,这辈子,我不会放过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摸下巴……理论实证研究都表明,有的BT就是天生的。不是所有BT都有阴影的童年

压抑了这么久,总算把人物和剧情补充交代清楚。下一章上季白许诩的一个番外,甜蜜一把。下个番外更新完,老墨就正式去休息一段时间,回头有灵感了再写番外,更新时间不定。大家也不用每天来刷了,偶尔上lwxs,看到有更新提示再进来看。

下一更6月12日中午12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