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第 66 章(1 / 1)

穿到民国当法医 络缤 5090 字 4个月前

第六十六章

月亮高悬,孟家大宅院子里正烟熏火燎,传来一阵阵诱人垂涎的香味。

白向墨和齐铭一起站在烧烤架前手动烧烤,时不时从一旁桌上拿着蚕蛹往嘴里塞。

孟爷、孟夫人还有孟大少的小儿子都捧着一盘油炸蝉蛹,一手烧烤一手蝉蛹,表情都特别享受。

“来到北平都忘了这口了,味道还是这么好。”

孟爷一把一把地往嘴里塞,时不时饮一杯小酒,美得直晃摇椅。

“小狼和小墨做的烧烤也很是不错,没想到这些菜烤起来味道也这么好。”、

孟夫人原本烧烤吃的就不多,一般都是肉类,还是第一次吃烤蔬菜。

比起经常吃的肉类,她明显更加喜欢蔬菜类,尤其是茄子。

再配上蝉蛹,让她也忍不住喝了几杯。

孟明锐一脸纠结地看着院子里的人,深感这个家只有他是个正常人。连他大哥那边都送去了,一盘不够又叫了两盘。

没人懂他的哀愁,人生寂寞如雪。

孟明锐望着其他人手里的蝉蛹,只觉得瑟瑟发抖,多看一眼都要吐了。

作为不顾一切要将唐立群尸体冻起来的人,他自然见过尸体的样子,记得那些蛆虫蠕动的模样。

平常其实也不会记起来,偏偏他知道白向墨和齐铭白天去干了什么,也就很容易想起那个画面,整个人都不太好。

这个家真的没有必要再待了。

“这里就快好了,你过去坐着吧。”齐铭用肩膀轻轻推了推白向墨的肩。

白向墨闻了闻自己身上的味道,发现除了浓重的烧烤味,不再有令人不愉快的味道,因此没有拒绝。

“你也赶紧过来吧,烤的这些已经够吃了。”

白向墨虽说想吃蝉蛹和烧烤,可晚饭的时候也没有少吃。

现在其实并不饿,只是当作夜宵消遣罢了。

吃烧烤也是为了更好地掩盖身上味道,虽然并没有人在意这一点。

这是白向墨工作后的习惯,只要遇到味道比较重的尸体,不撮一顿烧烤总觉得少了什么。

白向墨回到孟爷和孟夫人身边,望了一眼孟爷小孙子。

孟夫人了然,“小井,明天你还得上学,赶紧回去睡吧。”

正吃得欢的大孙子抬起头,眨着眼很是不乐意,他还没有吃够呢!

孟夫人笑着看他,瞧着很和蔼,可眼神里却透着不容拒绝的气势。

小井嘟囔着嘴抓了一大把蝉蛹往嘴里塞,又拿了一把烧烤,耷拉着脑袋回屋去了。

刚才在餐桌上白向墨只是大致述说了情况,孟爷和孟夫人虽然信任他们,可还是想要知道具体情况,才好做其他布置。

白向墨将详细情况用更通俗的语言描述出来,并道:?

“我需要一些仔细的人手在那里守着,关注蝇蛆的变化,确保实验的准确性,避免出现岔子。”

孟夫人望着手里的蝉蛹,感叹不已,“竟然还有这样的法子,真是大开眼界。”

“人手你不用担心,派的人绝对可靠。”孟爷非常干脆地应下,他看了看一旁听得眼睛发光的孟明锐。

“养虫子的事就交给老三负责吧,省得在家也不安分,总想往外溜打探情况。”

孟明锐震惊,眼睛都瞪圆了。

“爹!不带这样坑儿子的!”

“你不是一天讲科学吗,我看这事就特别科学,特别适合你。”

“养虫子跟讲科学有什么关系啊!”

孟明锐郁闷极了,难道因为他是在场唯一一个不吃虫子的,所以就派去养虫子了?

白向墨此时插话:“这件事依然由我来负责,只是这个周期很长,我不能一直留在那里观察,需要可靠的人在那守着。”

孟明锐一听白向墨要负责,立马摒弃了虫子可怕的念头,拍着胸脯保证道:

“哥,这件事你就交给我吧!我一定会办得妥妥帖帖的!”

孟爷气恼,拿起桌上的签子就往孟明锐身上打:

“你这混小子,我安排你不听,不让你干了又贴上来,你说你是不是贱啊。”

孟明锐连忙跳起来躲开,跑到孟夫人身后。

孟夫人没好气瞪了孟爷一眼,孟爷撇撇嘴,专心吃烧烤。

孟夫人这才转向孟明锐,“你这孩子怎么就喜欢跟人对着干,越不让你干什么,你非要去凑热闹。”

孟明锐摇晃着孟夫人的胳膊,讨好道:“娘,就让我去呗。你们又不让我查案子,我在家里根本闲不住。白哥除了这个实验还得忙其他,肯定没时间经常盯着,不如让我负责。”

孟夫人对这个儿子很是嫌弃,刚才送上的机会不要,非要自己求才乐意干。

“这件事可大可小,可不是闹着玩的。”

“娘,我知道轻重,这事关大哥案子,我一定会仔细的。”

孟夫人没应,目光望向白向墨。

白向墨点了点头,孟明锐看着不靠谱,咋咋呼呼的特别吵人,可之前看他的表现还是很不错的。

齐铭拿着刚烤好的烤串走了过来,坐到白向墨身边。

“干娘,明天我们还要进行另外一项实验,你可以提前将这件事透露出去,减少大家对大哥的攻击。”

“结果还没出来,这合适吗?”孟夫人有些担忧道。

目前的舆论对他们很不利,明显有人想要把这件事闹大。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些糟心人知道齐铭和白向墨来到北平,担心他们会证明老三是清白的,所以一夕之间加速了背后的运作。

之前明显只是小打小闹以示警告,现在开始明面上的攻击,想要一举将他们压得翻不了身。

唐立群虽然是老学究,很多言论都为新青年们所不喜,可依然极具影响力。

抛开之前唐立群无缘无故辱骂自己大儿子,孟夫人对于这个人也是很不喜欢的。

他经常在文章里抨击现在的女人就要上天了,必须要进行管控,否则不利于国家发展。

他极为不赞同女性出来读书,对女性的穿着打扮也指指点点,动不动就认为是淫--荡。

这样的言论被一些老旧派所肯定,加上他在书画上的确实是有几分本事的,有不少人追捧,蹦跶得特别高特别欢。

若是不处理好,他们一家肯定是难以在这学术氛围很浓,拥有很多热血青年的北平待下去的。

可即便如此,孟夫人依然非常的谨慎。

“干娘,你不用担心,其实今天我们就已经确定了,不过是为了让唐家人信服,更是为了造势。现在外头已经觉得大哥就是杀死唐立群的凶手,我们必须要让他们对这个结果产生怀疑,后面翻案才能让人信服。”

目前还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孟大少的清白,尤其那根铁棍,将孟大少锤得死死的。

用虫子推算死亡时间的实验,至少需要小半个月去证明,目前也并没有人肯定唐立群的死和孟大少出现在那个屋子不是同一天。

他们不能在调查过程中,让孟大少迫于舆论压力去认罪。

“行,我知道了。”

孟夫人眼神坚定,冷哼道:“也该让人知道我们孟家不是好惹的,什么屎盆子都往我们身上扣!”

回到屋里,白向墨和齐铭又去大致清洗了一遍,换了一套干净的睡衣。

两人躺在床上,白向墨不由提起了孟夫人,对她很是敬佩。

齐铭坦言道:“如果老爷子没有我干娘,也不会有今天。老爷子有本事但是太过直来直去,很容易吃亏。”

“你怎么认她当了干娘?之前也没听你说过。”

“我救了老爷子的命之后,他听说我是孤儿就想收我了。我觉得他就是我的司令,我只是做了该做的,所以没同意。”

白向墨上下打量他,“没看出来你从前是这个样子的。”

换做现在的齐铭,他处事要圆滑得多,哪里会这么不识抬举。

齐铭笑笑,并未解释什么,只继续道:

“当时我特别犟,后来是干娘找的我,说老爷子永远是我司令,只有她是我干娘。”

“所以你就同意了?”

“她特别像我娘和我姐,说的话都是一样的。”

齐铭对姐姐的死一直耿耿于怀,如果当初他能早一点回来,早一点察觉到姐姐的不对劲,也不会发生这样无法挽回的事。

看到孟夫人,齐铭就忍不住去靠近,也就别别扭扭地认了干亲。

齐铭的目光暗淡下来,白向墨握住他放在被子上的手。

齐铭的手很粗很大,手指粗长充满力量,不像白向墨没有劳作过的手那么漂亮,却让人感到厚实和安全。

他的手比白向墨要热一些,如同他这个人一样充满火热之气。

齐铭迅速反应,大手反握住。

两人就这么紧握着手,各自躺在被子中睡下了,直到第二天早上醒来,手还是握着的。

第二天一大早,白向墨跟齐铭就前往了唐立群尸体被发现的地方。

这里已经被封锁了,孟明锐还派人在这里守着。

“做得好。”齐铭夸赞道。

孟明锐难得听到齐铭夸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脑袋:“我一直记得白哥说过保护案发现场的重要性,只不过我们得到消息时,已经有警察来过了,还是造成了一些破坏。”

现在很多警察都不是专业出身,有经验的老警察还罢了,新警察往往因为经验不足一不小心就把现场给破坏了。

这种傲慢的警察还不少,白向墨对此深有体会。

哪怕在后世发达国家,还有类似于辛普森案件中警察的重大失误事件发生,直接影响了定罪结果。

案发地是一处并不起眼的民房,是附近最好的一户人家,可瞧着依然寒酸。

这里怎么也不像是孟大少会出现的地方,他又说不出像样的借口,难怪会被怀疑。

走进发现唐立群的屋子,地上用□□笔画了人形,是当时唐立群被发现时候的样子。

血迹已经干涸颜色发黑,血迹并不大,屋子里已经没什么味道。

齐铭将当时警察拍下的相片拿了出来,比划了几个动作,做现场还原。

“依照死者躺倒的姿势,并不像是被人敲击之后,倒地死亡时候的体态。”

白向墨也看出了这一点,“也有可能死者当时并未当场死亡,所以会挪动,并不能证明什么。”

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已经高度腐烂,还被虫子啃食严重,难以从尸斑等信息中查到死者是否是在这里被打死的,还是另有第一案发现场,凶手下毒手之后,将人抛尸至此。

“看看附近有没有血迹,如果这是第一案发现场,死者被这样重击,有可能会有血溅落在附近。”

白向墨蹲了下来,开始进行地毯式搜索。

在尸体躺倒地附近,白向墨发现了已经破壳的蛆蛹。

“最早一批的蛆虫已经破壳成蝇了,看蛹的状态,应该不超过两天。”

孟明锐也凑了过来,小心翼翼地将那些蛹壳放入试管中,认真地吸取相关信息。

齐铭:“我在附近仔细勘查过,并没有发现喷溅式的血迹。”

“后脑勺不像其他地方,又有头发的遮挡,没有发现血迹也正常。”

齐铭跑到外面的草丛里,那里是发现凶器的地方。

“附近有很多凌乱的脚步,不少都是警察留下的,已经无法查证什么。”

几人在屋子里外都搜索了一圈,除了那几枚破蛹的蛹壳,并没有发现为什么线索。

案子已经过了大半个月,中间还曾下过雨,就算有什么线索也早就被冲没了。

白向墨和齐铭早就料到这个结果,所以也谈不上失望。

能够发现破蛹的蛹壳,已经是非常大的收获了,这对推测死亡时间很有帮助。

“婶儿说帮我们准备肉,怎么还没来?”

白向墨看了看日头,现在已经不早了。

原本他打算从厨房里拿几块生肉做实验,孟夫人得知以后让他先去现场,她会派人将合适的肉送过去的。

白向墨不明白几块肉为什么还要让他特意准备,可孟夫人既然这么说,他也就没有拒绝。

“你以为只是几块肉吗?”齐铭笑道。

白向墨不解:“那还有什么?我跟她说了,只需要几块肉。”

“你太不了解干娘了,她要么不做,要做就会做得漂亮。”

三人蹲在路边吃着孟夫人准备的肉饼,等待孟夫人送来的生肉,以及唐家派来的人。

“我们为什么要蹲在墙角这里吃肉饼啊?”孟明锐不解道。

明明屋子里有桌子凳子,非常要蹲在墙角,一边啃着肉饼一边望着远方。

白向墨:“仪式感。”

神一样的仪式感,孟明锐很是无语。

肉饼刚吃完,孟夫人派来的人和肉都来了。

“这是……要开养猪场啊?”

白向墨看到眼前一群百来斤的猪,目瞪口呆。

领头人是个缺了一只胳膊的年轻男人,他走向前问道:

“三位少爷,这是夫人让我们运过来的,屠夫也找好了,你们看怎么安排?”

白向墨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这阵仗也太夸张了吧!我们只需要几块肉就行了。”

“夫人说了,为了确保实验的准确,完整的猪比肉块更合适。还要换不同的时间杀猪,以保证不同时间导致的差异也被考虑在内。”

“真不用这样。”

“夫人说只要能查清楚,多少代价也是值得的。”

白向墨摇了摇头:“孟家出得起,可也不能这么浪费。”

用这么多头猪养蛆,太过奢侈了。

白向墨是穷人思想,即便不考虑现在很多人饿肚子,在后世他也做不来这样的事。

这么多头猪,能够多少人美美地吃一顿了。

这些猪虽然只有百来斤,其实已经养了很久是成猪了,只是现在没有后世的饲料,品种也没有优化,所以个头比较小。

领头人看他态度坚决,很是为难,目光投向一旁的齐铭。

齐铭道:“就按照白先生说的去做。”

领头人只能应下,面上明显有些失望。

白向墨也没有让他为难,决定白天晚上分别杀一头猪进行实验,然后再杀一头取肉培养蝇蛆。

而剩下的活猪和猪肉则让领头人分下去。

被派来的这些人都是战场淘汰下来的伤员,身上依然还有军人之气,做事很认真也极为有章法。

他们对孟家人都非常的忠心,是最适合做这些事的人。

唐家那边也派来了人,一行人挑了几个空屋子住了下来,就连孟明锐也带着洗漱用品过来了。

“我就住在这了,你们完全可以放心。”

白向墨其实觉得没必要这么大的阵仗,不过看大家非常的热情,也不会这个时候泼冷水。

尤其那些残兵,知道这件事事关孟大少是否能洗脱罪名,更像是奔赴战场一样严肃认真。

白向墨将那些猪肉分给他们,他们并没有因为有肉吃高兴,反倒觉得还是孟夫人的主意更好。

只不过作为士兵,必须要听从长官的命令,才没有说些什么。

白向墨跟孟明锐叮嘱了关键要点便是离开了,他原本还想每天过来一趟,确保实验的正常进行。

现在觉得没有必要,给他们足够的信任,也会让他们感受到被人认可。

“孟爷真的很不错。”白向墨再次感叹。

“要不是为了这帮子兄弟,孟爷也不会在北平跟人周旋,他最不耐烦这些弯弯绕绕。从前会拿起枪大干,也是为了活命。”?

“还好有婶儿。”

孟家大小事真正做主的都是孟夫人,孟爷更像是块招牌,这片战场并不是他所熟悉的。

孟爷不像一些男人一样,看不起女人,更不会觉得自己老婆太厉害而感到自卑。

他很清楚自己优劣势在哪里,自己的妻子越优秀,他越觉得自己有眼光,所以不管外头人怎么说他,他都不会放在心上。

这样一来,孟夫人可以尽情地做自己想要做的事,不方便出马的让孟爷在前面冲,不会因为女人的身份束手束脚。

因此夫妻俩人并没有因为这些事让感情变糟糕,反倒是更加紧密和恩爱。

“我们也会跟他们一样。”

齐铭突然冒出一句,顺势握住了白向墨的手。

白向墨并未挣开,两人并肩而行,肩头时不时会触碰,温暖的触感让心也会跟着一颤一颤的。

陌生的感觉让白向墨有些新奇,且并不排斥。

有孟家的支持,一个个和唐立群身形相同的模型被连夜赶制了出来。

不仅如此,孟夫人还找了几个体型跟唐立群很相似的人。

那几个人也同样是伤兵,见到白向墨的时候,目光灼灼。

“只要能给大少证明他是无辜的,用铁棍往我脑袋上打也没关系!反正我媳妇孩子老娘都有司令养着,我死了也不怕!”

几人真情实感,让白向墨百感交集。

“用不着,我们真要这么做,大少知道了宁可不让我们给他洗脱冤情。”

几人顿时安静了,他们相信大少确实会这么做。

白向墨拉着齐铭走到角落:“不是说模型就行了吗,怎么换上真人?”

他们是打算用和凶器一样的铁棍来实验的,用在这些人身上肯定不行。

“人会挪动,模型不会,也就会有偏差。一会我会让他们戴上头盔,铁棍也会换成比较软的木棍。”

白向墨依然觉得不妥:“这样也很容易受伤。”

“没法子,他们是自己求上来的。”

孟家发生那么大的事,下面的人早就知道了。

孟家里的佣人护卫大部分都是残兵或者军属,孟夫人做什么准备他们也很清楚,毕竟这些事不需要藏着掖着。

因此,有人在议论时提起模型还能有真人好?大家纷纷附和,然后就开始去找适合的人了。

“如果不是孟爷他们对这些士兵这么好,大家会不会这么尽心。为什么没见你们宣传?这样也能让外界对孟家更有好感,不至于像外面老喜欢传孟爷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悍匪,即便现在归于正统,可还是觉得他野性冷酷。”

孟家人长得又特别的高大彪悍,孟爷更是一脸横肉,不了解的人都觉得他是凶残的恶人。

不少人甚至觉得孟夫人是当初被孟爷拐上山的压寨夫人,否则这样出身的小姐,虽说长得高了一些,把很多男人都给压下去,可也不至于嫁给孟爷这样的人。

齐铭笑道:“因为这是他们真心想要做的。”

因为真心纯粹,所以不愿意夹杂着别的意图,不希望一切变成了作秀。

孟爷在这方面是老派的,他们不是不知道这一点,只是不想在这上头做文章。

不管是伤病残兵还是个已经死去的,都是战争带来的痛。

“是我想岔了。”

“你也是为孟家着想,孟爷他们只是觉得不值得这样做罢了。”

孟家这边迅速,唐家人那边却进行得不太乐观。

实在是这年头大多数人都营养不良,普遍都很矮,孟大少那个头实在是少见。

有符合的,人家也不一定乐意来干这种事,因此费了好大的劲才找了两个。

孟家人又发动了自己关系,找来了五个和孟大少差不多身形的,一排站过去特别地打眼。

先不说相貌,光看这气势这个头,挺拔硬朗的身板,男人味十足的气势,简直让人挪不开眼。

五个人还齐刷刷地穿着剪裁考究的军装,别说女人,男人看着都眼馋。

唐家人一看到这五个人,大气都不敢喘了,一点反对的声音都冒不出来。

白向墨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孟夫人这不是找实验对象,找的是仪仗队天团吧!

“挺好看的?”

一个声音飘在白向墨头顶上。

毫无警惕心的白向墨猛地点头,对孟夫人的审美表示高度赞赏,“确实很帅啊。”

“呵呵。”

白向墨背脊一凉,抬起头一脸认真道:

“我知道为什么孟夫人认你做干儿子了,是被你帅的!”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晚了,昨天被西安地铁的事气得脑壳疼,写文都没法静心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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