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第 41 章(1 / 1)

穿到民国当法医 络缤 5119 字 4个月前

第四十一章

白向墨和齐铭赶往城郊,根据李红妹和警察局提供的信息,他们很快找到事发地点。

路上依然还能看到血迹,车子撞倒的大树彰显着当时的惨烈情况。

现场虽然没有任何保护,但是这条路来往的车辆和行人都很少,而且还是砂石路,更便于现场勘查。

齐铭走到一处地面如焦炭状的黑色痕迹前,蹲下仔细查看:“这里有清晰的刹车痕迹。”

刹车痕迹有十米多长,在距离血迹不远的地方开始,一直到车子撞到的那棵树边上。

“这和伤者身上的伤痕并不相符,在侯三撞死死者之前,死者就已经被撞击了。”

“侯三撞的时候死者并没有死?”

白向墨颔首:“死者身上的两处压痕都是生前伤,由此可推断要么就是死者当时并没有死只是晕厥,要么刚死所以表象不显,我认为前者概率更大。”

“不管哪一种,侯三并不是造成方秋水死亡的罪魁祸首,是有人故意嫁祸。”齐铭拧眉,目光微沉,“到底是冲着方秋水来的,还是冲着我来的。”

“侯三回城时间是临时决定的,除非李红妹娘家有人告密,否则提前策划的概率并不大。”

侯三毕竟不是齐铭,这样的嫁祸虽然在一段时间里可能会被舆论裹挟,却造不成什么实际性伤害。

不过,并不排除一箭双雕的可能。

凶手与方秋水有仇,对齐铭也不满,估计弄了这么一出。

“我们先看看这里是不是两次撞击碾压的现场,目前看只有一辆车的痕迹。”?

齐铭将数字牌号摆在每处痕迹边,然后一一进行拍照。

这些是白向墨要求的,他只提了一次,齐铭就非常自觉地落实。

两人分头勘查现场,最终都得到了同一个结果——

这并不是第一次撞击碾压现场!

白向墨道:“这里距离方秋水写作的地方并不远,因此很可能他是在附近被撞的,然后再挪到了这里。”

“我们先去方秋水住处看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线索。”

两人直接步行前往,走了几分钟就看到了一处独立的院子,附近非常的僻静,隔几十米才看到其他房屋。

这个院子明显比其他房屋显得更加幽静,透过院墙的方形窗口,就看到里面的大致模样。

院子被精心布置过,种了青竹和各种花卉,里面还有假山流水潺潺,充满了浓郁的浪漫文人气息。

居住在附近的大多是农家人,这座院子明显跟其他院子很是不同。

院子大门边上挂着复古木牌,上面书写着‘秋思’二字。

齐铭看了看院门的锁,“就是这里了。”

“这里确实不错,很幽静。”白向墨查看附近。

“你喜欢这样的地方?”

白向墨笑道:“谁会不喜欢啊?”

“以后我们也买这样一处地方。”

“那倒是不必了,这种地方太偏了,电灯电话都没有拉线过来,自来水、煤气估计也没有,很不方便。”

白向墨向来是实用派,没得挑他怎么都能过,有选择当然更喜欢现代化的住所。

“你在干什么?”白向墨惊讶。

齐铭不知道哪里弄的铁丝,正在往锁里捅来捅去。

没一会咔嚓的一声,锁头竟然开了。

“你竟然还有这手!?”

齐铭笑道:“出来混的,没点本事可不行,而且这种锁构造很简单。”

白向墨对他翘起大拇指。

推门进院,一看精心布置的场景就令人心怡,颇有世外桃源的风范。

“不愧是大作家,就是有情调。”

“我反倒觉得这里和他不搭。”

白向墨:“你认识他?”

原身穷而且所有注意力都在课业上,对于方秋水著作的这种‘闲书’,他都是不喜欢看的。

看的报纸也都是新闻类的,极少看这种通俗小说。

白向墨来到这里以后,也对这些不感兴趣。

方秋水的作品在此时虽然出名,可也就红了没几年,在后世作品也并没有广泛传播,这个时代的能人实在太多了,如果不是出类拔萃便会鲜为人知。

现在的读者喜欢他的作品,更多是因为觉得他书写故事很新奇,还充满了浓浓的狗血味,可这对于阅览无数的通俗小说的白向墨来说,却是最不吸引他的。

因此白向墨对方秋水完全是陌生的,为数不多的了解也是之前听孟明锐说的。

“我之前在宴会上遇到过他,他内心浮躁,狂妄自大,是欣赏不了这样的幽静。”

白向墨认为齐铭是不会无缘无故这样抨击一个人的,但是依然疑惑。

“可他创作期间,都会待在这里。”

齐铭戴上手套,推开了房门。

“我们进去看看吧。”

屋子结构简单,就是一个长方形的屋子,被切割成两部分。

一进门就能看到一张八仙桌立在中央,左侧靠墙摆着一张床,用屏风遮挡着。

右侧和正对门部分是相通的,从大门口就能看到书桌上的纸笔书稿,靠墙是一整面墙的书架,摆满了各类书籍。?

屋子非常的整洁,处处透着小心思,可以看出主人经常精心布置和收拾。

书桌上相对有些杂乱,可明显乱中有序。

“方秋水把这里当作另外一个家了吧。”白向墨道。

这里明显充满了生活气息,虽然对比普通人家少了很多生活用品,可依然能感受得出来屋子主人对这里的喜欢。

“这还真不太像方秋水的风格。”

“有可能他在人前比较膨胀,回到家中就不一样了。”

白向墨相信齐铭的眼光,可人往往在不同场合都有不同的表现。

方秋水也是近两三年才被大家关注,就好似突然暴富,在人前难免容易张狂。

齐铭坚持自己的观点,“我更倾向这些是别人帮他布置的。”

“方太太说过,他并不喜欢有人到这里打扰他,就连方太太都没有来过。”

屋子里的各种小摆设,也能证明这个屋子是由主人自己布置的,那些都是小玩意,都不是什么值钱东西。

比如花瓶里摆着一个孩童玩的风车,窗台上摆着制作没那么精细的泥人等等。

齐铭走到左侧毛巾脸盆架前,指着上面摆放的杯子:

“两个杯子两把牙刷,两条洗脸巾,方秋水并不是一个人在这里工作。”

“这是在外头又养了一个啊。”

难怪不让人打扰,原来在这里搞二人世界。

白向墨很是鄙夷:“老婆都怀孕了,正是需要人照顾的时候,他倒好跑这里红袖添香,逍遥快活。”

两人又在屋子里翻找查看,发现除了毛巾和牙刷并没有再找到另一个人存在的痕迹,如果不是看到两把牙刷和毛巾,他们很难推断出这个屋子还有另一个人居住在这里。

“竟然没有找到女性用品。”

白向墨诧异,他刚才还爬到床上寻找头发。

床上被收拾得很干净,被子都叠得整整齐齐的。

白向墨找了半天,也没有发现女性的长发,只在角落里看到一根短发。

衣柜里的衣物也都是一个人的,其他生活用品也没有刻意凑成一对。

“这里曾经烧过书稿。”

齐铭蹲在炉子边,炉子里的灰厚厚的,能看到有一厚沓纸张被烧毁的痕迹。

估摸烧了之后就没有翻动,因此还能看到大概的纸张形状。

只是烧得太彻底,没法看到上面写了什么。

“这是写得不满意就烧了?”白向墨看了看,“这么厚一沓呢,光是抄都要费不少工夫。”

齐铭用木棍在里面拨了拨,翻出没有被烧毁的纸片。

大部分纸片都只是一个小角,上面连字都没有,只有一张比较大的纸片上写着两个字。

白向墨将纸片放入证物袋里,没有找到其他线索之后,齐铭就在屋子里拍了几张相片,两人就离开了院子。

齐铭提议:“我们去附近看看吧。”

两人一块到距离小院最近的一处房屋,这房屋是用泥土夯起来的,上面只铺着茅草。

院子用篱笆围起来,能清楚地看到里面的情况。

所有房门都是开着的,但是并没有看到有人在走动。

齐铭高声道:“屋子里有人吗?”

里面没有动静,齐铭又叫了几声,还是没有反应。

齐铭打开篱笆,“我们进去看看吧。”

院门刚打开,一个弓着背的老头走了出来,看到他们一脸惊讶。

他用充满本地浓重口音问,“你们做什么的?”

“大爷,你知道昨天那条马路上发生了车祸吗?”

“什么?”

齐铭又高声吼了一句,大爷竖着耳朵,高声嚷着‘啊?你说什么?’。

老大爷耳背非常严重,齐铭和他艰难交流了半天,老大爷只连连点头,“有车,恩,有车。”

齐铭很是无奈,沟通无效只能放弃,“我们去别的地方问问吧。”

可距离比较近的就两家,一家是这个老大爷的家,另一家门上锁,看着已经很久没有人住了。

“方秋水还真会选地方,这附近跟没人一样。”

“我们去对面马路看看吧,那边比较热闹。”

对面马路的住宅区距离马路比方秋水那边要远得多,两人走了半个多小时才看到。

白向墨无语,“谁说几分钟就能走到,这也忒哄人了,明明这么远。”

齐铭忍俊不禁,“这是个村落,人来人往看着还挺热闹的,虽然距离马路远了点,还是有可能查到什么。”

“方秋水家里完全没有开火的痕迹,每天跑这么远吃饭。”

这个村庄人口不少,人来人往还挺热闹,走进去能看到有卖吃食的摊子。

整个村庄一共也就两三家食铺,面向的顾客群体都是底层人,不管是原材料还是制作过程都比较粗糙,但是量大,耐饱。

一家店的老板看到他们,态度恭敬地招呼:

“两位先生,你们这是想要吃饭?我们这里的东西估摸没那么精细,不知道会不会合你们胃口。”

齐铭看着来往主流人群的打扮,问:“这里附近新建了工厂?”

“对,往北边走新建了两个厂子,招了不少工人和力夫。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包吃住,所以有些人就在我们村租了房子,我们想着闲着也是闲着就试着摆个摊子卖点吃食。”

老板手脚麻利地卖东西,跟他们说话也完全不耽误事。

“看你们样子就不是普通人,你们是不是也想过来买地建厂啊?”

齐铭也没有拐弯抹角直接问道:“我们是想跟你打听那边大马路上车祸的事。”

“哦,你说南边那条大马路啊?我听说了,听说撞死了一个人,脑袋都被压扁了。”

老板心有余悸,那个时间点他已经开始摆摊了。

“村里人有没有亲眼看见的?”

老板摇了摇头:“现在是大冬天,大家也不用下地,没人往那边走。”

“昨天晚上你有没有听到什么怪声或者怪事?”

“这个你去问那边家的阿公,他可能会知道。我每天躺床上就能睡着,外头放鞭炮都闹不醒我。”

齐铭从兜里掏出一张相片,问:“你见过这个人到这里吃饭吗?”

老板看了一眼,摇了摇头:“没有,看着就是个体面人,一般是不会到我们这里找吃的。要是他来,我肯定能记住。”

齐铭谢过老板,就去找那位阿公。

阿公是个热情的,而且一点都不耳背,他肯定地说他早上七点左右听到‘轰’的一声,其他时间并没有听到什么动静。

如果附近有声响,他绝对知道。

齐铭和白向墨开着车在附近转了一圈,都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现场。

“看来还是得从他身边人开始进行调查。”白向墨道。

齐铭认同他的观点,“附近并没有车祸的痕迹,如果是路人意外导致,那么不会刻意把尸体扔到这里来。”

方秋水虽然是个名人,可他不是电影演员,很多人只认识作品不认识人。

况且这个小院子并不是对外公开的,以免被人打扰,不是身边亲近的人是不知道他在这里创作,也就不会刻意把尸体扔在这里。

“希望明锐那小子能把事情搞定,兴许我能从尸检中获得一些线索。”

齐铭笑道:“你放心吧,他可以办到的。论烦人,没人能比得过他。”

“可如果凶手是那位表哥呢?方夫人和她的表哥关系很亲近。”白向墨斟酌用词。

“为了自证清白,更得答应了。我们现在掌握的证据,足以证明方秋水是有人想要将他杀害并嫁祸于人。这涉及刑事案件,他们没法不答应。”

这件事就算闹到舆论上,也会支持这个做法,以便能查明真相。

齐铭笑着看向白向墨,“我还以为你对这种事不开窍,没想到一眼就看出问题。”

“方夫人明显对她的表哥很信任,她表哥也知道很多他们家里的事。不是说他们肯定有什么苟且,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也会非常深。”

“你觉得他们是兄妹之情?”

白向墨顿了顿:“我认为没有确凿证据之前,需要谨慎发言。”

“在我面前也需要这么小心?”

“在谁面前都该这样,把谨慎的习惯刻入灵魂,就不会轻易被人抓了辫子。”

互联网的发达带给大家便利的同时,也会带来一些麻烦。

如果一个公职人员在公开场合说错话,那么很可能会受到严厉抨击,甚至大领导也因此被下马。

有的人还特别坏,会故意下圈套让你回答,然后再掐头掐尾地剪辑,由此掀起骂战热度。

公职人员必须要警惕,否则很可能凭一己之力毁了政府形象。

白向墨就看到有同行被断章取义污蔑过,所以他说话一直非常谨慎,有时候干脆不说。

两人回到殡仪馆,就看到孟明锐坐在门口,手里还捏着一张纸。

一看到两人回来,连忙从地上蹦了起来。

“白哥,齐哥,我拿到了!这是同意书!”

“你真是太厉害了!竟然用这么短的时间就让方太太同意,你的表现真是特别的棒。”白向墨不吝自己的夸奖,好话不停地砸。

他一边用钥匙开门,一边问:“你为什么不进屋?找我娘要钥匙就行。”

“伯母还在忙我不好打扰。”

“那可以找个地方休息,傻坐在这干什么。”

孟明锐嘿嘿傻笑,扬着手上的同意书:“我想让你们第一时间拿到通知书。”

白向墨无奈,赶紧将人放进去。

方夫人虽然同意了解剖,但是现场还得有警局的人才合规矩。

要是放平常还罢了,这次牵扯了自己人,死者又是个名人,必须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以免落人口实。

齐铭进屋也没坐下,向白向墨征求意见。

“警察局这些天都很忙,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派人过来,尸检时间又很长我先去调查方秋水的社会关系。”

事关侯三,而且越早调查清楚,就更容易脱身,不会陷入舆论之中。

尸检一般至少需要几个小时,齐铭虽然在这过程中也发挥作用,可这个案子重点还是得放在调查上。

“我也去!”孟明锐连忙举手。

白向墨点点头,齐铭给他当助手是大材小用了,这个案子拖不得。

“你去调查吧,我这边没问题。”

他现在身体没有那么虚了,一个人也可以搞定,实在不行一会还有警察局派来的人。

齐铭这才望向孟明锐,“两个选择,要么留在这里跟你白哥一起解剖尸检,要么跟我分头去调查。”

孟明锐顿时纠结了,这太能干也很难啊,哪边都需要他!

“白哥,齐哥,你们觉得我去哪边合适啊?”

白向墨笑道:“看你自己喜欢哪边。”

“我肯定喜欢在外头跑,可看你尸检又挺刺激的……”

“你还是跟你齐哥去调查吧。”

熊孩子,把尸检当恐怖片看了。

孟明锐最终跟着齐铭走了。

两人走了没多久,冯大头和一位年轻的女孩子走了进来。

女孩的年纪比白喜儿大不了多少,身材高挑,看着跟白向墨差不多,穿着工装裤打扮得像个男孩子。

要不是白向墨对人体很了解,不注意的话很可能以为她是个男孩。

冯大头一来就表达了自己的歉意,“白先生,真是抱歉,最近过年特别地忙,所有人手不是维持秩序就去调查案子了。逢年过节光失踪案就不少,我们人手实在不够,只能派我和这位……过来了。”

女孩肃着一张脸,声音刻意压低,就像变声期的那孩子一样粗粝。

“我从小就生长在义庄,看着我爹检查尸体,我可以做好!”

冯大头小心翼翼地观察白向墨的表情,“您要是不同意,我可以让她离开,再等两个小时,检验官那边应该就忙完了。”

“不用了,她就可以。”

白向墨从来不小看女法医,性别并不能决定能力的高低,他师父就是非常优秀的资深女法医。

说完这话,白向墨明显感受到那女孩舒了一口气。

“你叫什么名字?”

三人走进停尸间,将尸体拉出来准备运往解剖室。

女孩表现非常积极,不需要白向墨出声,就协助他将尸体从冰库里搬到推车上。

而且动作非常小心,没有磕碰到。

“呃……那个……”

“我叫胜男,玉胜男!”

“玉胜男,做好防护,那边有干净的衣服。你会写字吧?”

“会的。”

玉胜男连忙将柜子里的外科手术服等拿了出来,学着白向墨穿戴好。

这还是她第一次穿戴这么整齐,就跟那些做手术的医生一样,让她感到很是兴奋。

“你一会要进行记录,将我说的都写下来,会拍照吗?”

“会的。”

“相机在那,一会要对损伤的部位进行拍照。”

玉胜男全都应下并做好准备,白向墨对着尸体深深鞠一躬,玉胜男也赶紧跟着学。

白向墨拿着手术刀划开方秋水颈部到腹部的皮肤,冯大头又默默地往后退了一步,捂着鼻子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玉胜男眼睛紧紧地盯着白向墨的动作,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

“死者左侧第二到第六根肋骨骨折,右侧第三到第七根骨折……”

方秋水胸腔里充满了血水,肺脏、心脏还有脾脏、肝脏都出现了破裂,盆腔也有骨盆粉碎性骨折,这些都是可以致命的。

“这样重的伤需要巨大的暴力才能形成,一般多见于交通事故和高坠案件。”

玉胜男先拍照,然后赶忙记录下来。

“现在我们要进行开颅,检查脑部是否有致命伤。”

白向墨看着头部开始想念齐铭,在从前他都是直接用电锯,现在没电锯不说身体还没以前有劲。之前开颅都是齐铭做的,现在得自己动手了。

“白先生,我能上手吗?”

白向墨抬头:“你想锯?这个很费劲。”

玉胜男笑容灿烂:“我不觉得累。”

白向墨将锯子递给她,玉胜男扭了扭脖子和手腕,就开始动起手来。

解剖室里传来瘆人的锯骨头声,冯大头站在角落,抱着自己的脑袋,总觉得是自己的脑子被锯了。

玉胜男的手艺果然很不错,不深一点也不浅一点,没有造成损伤,让白向墨很是满意。

取下颅骨上半部分,检查大脑,并没有发现有致命伤。

白向墨将头骨放回原位,发现死者的嘴紧紧闭着。

他用力撬开死者的嘴,发现死者嘴里竟然咬着一块肉!

嘴一被打开,就被舌头给顶了出来。

“他嘴里有一块肉!”玉胜男惊道。

一直不想关注却被迫关注这边情况的冯大头也探过头来,“方先生死前正在啃肉?啊,生的啊!”

白向墨将肉块用镊子轻轻地夹到盘里,这是一块苍白色椭圆形的带皮肉,边缘呈锯齿状,上面还能看到几根汗毛。

“这是胳膊上的肉。”白向墨道。

方秋水尸体上并没有缺失,这块肉明显来自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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