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被利用,他们二人却心甘情愿被利用。
听听外间的百姓如何欢呼吧,听了以后,会令人有种血脉喷张生死置之度外的勇气。
盛宣怀摆摆手:“散了吧,不要再火上浇油。”
两人退下。
心里想法一致——下次我还敢……
……
“师父,咱们啥时候走?”本杰明·戈德伯格很晚才回来。
“一时半会难以成行。”赵传薪还有一堆事要做呢。
“师父,俺有个想法。”
“大胆的说出来。”
“俺想只身完成剩下旅程。”
“想法很大胆,下次不要想了。”
年纪轻轻,竟然就想不开。当初搬砖少年,经过不懈努力,如今不得搬更多的砖吗?
“可是,连一个卖烟的孩子,都说好男儿志在四方。”
“世上本没有鸡汤,鸡死了,才做成了鸡汤。他说话要是有道理,他还能沿街叫卖么?”
“……”本杰明·戈德伯格有些失望,腹中打鼓:“师父,晚上咱们吃麻婆豆腐吧?”
“上次有人吃麻婆豆腐,被麻婆告到了官府称其非礼,官府鞭笞三十以儆效尤。”
“……”
等劳斯莱斯到了,还得让徒弟动动他那聪明的小脑袋配合拆卸设计,赵传薪终究遂了他的意,炒了几道他爱吃的小菜。
晚上。
在熊熊燃烧的壁炉旁,沏上一壶茶,栽进躺椅中,赵传薪取出《旧神法典》。
多日前,“我”被丧灵带着去暗影森林西方向鸟人求援。
我抵达鸟人部落,见到了鸟人首领。
鸟人首领说:无畏先锋,上次我见你时,你还只是一个小小的探险家呢。
我说:这场战争已经席卷暗影森林,暗影森林的命运如今掌握在鸟人族和熊人族手中。绝不能让生物余孽邪恶的目的达成,否则暗影森林的所有种族都将受到他们的奴役。
生物余孽一直以创造出没有自主意识的劳动和战争生物机器为目标。
“我”的话并非危言耸听。
鸟人首领说:无畏先锋,我们鸟人族来去如风,暗影森林并非唯一选择栖息地。生物余孽的行为虽然充满了不道德的元素,但我们可以和他们井水不犯河水,他们支付不菲的佣金,让我们帮忙运送物资,如今看来是个不错的买卖。
我:……
我再三请求,鸟人首领不予理会。
我和丧灵只能失望的离开鸟人族领地,前往北方寻求熊人帮助。
赵传薪也没好办法。鸟人的口袋科技,加上它们的翅膀,的确有嚣张的本钱。
合上《旧神法典》后,赵传薪有些疑惑。
这趟旅程不该收获满满么?
难道当初的选择题做错了?
他点上一根烟,迷惑不解。
本杰明·戈德伯格睡眼惺忪的爬起来上厕所,路过客厅看见赵传薪身旁茶几上,烟灰缸里满满都是烟蒂。
他打了个哈欠说:“师父,医生说吸烟吸多了会影响健康,严重会不治身亡。你最近抽烟越来越多了。”
要道1912年,才有人首次发现癌细胞。
所以此时大家还不知道吸烟和肺癌挂钩。
“赶紧睡你的觉吧。”赵传薪没好气:“为师早晚会活的不耐烦。”
赵传薪一直想以年轻姿态活到二十一世纪。
所以他不愿意有太多羁绊,以最犀利毒辣的语言,企图与身边的人保持距离。
天不遂人愿,就比如本杰明·戈德伯格这小瘪犊子,比如花姐,比如……还有好多人,逐渐成了赵传薪人生难以割舍的一部分。
这让他心底深处惶恐,潜意识里种上了一颗孤独的种子,或许某天等他最在乎的人全都枯萎后,种子便会被他们的死亡滋养而生根发芽。
本杰明·戈德伯格上完厕所,回屋前,赵传薪忽然说:“明天早起,记得要练平衡术。”
“俺知道了师父。”本杰明·戈德伯格回屋,倒床上,睡着前嘟囔了一句:“你咋不练?”
这两天赵传薪深居简出。
赵一仙和本杰明·戈德伯格却早出晚归。
丁未年腊月廿三,小年。
在巴公筒子楼的顶层,刘华强和一干准备入学的学子,正帮赵传薪洒扫房间。
廿四是南小年,可赵传薪已经习惯了在廿三北小年扫灰的习惯。
大家都忙的热火朝天,唯有赵传薪翘着二郎腿看热闹。
见忙活的差不多了,他拍拍手,吸引众人注意力:“银牌点菜莫论钱,西馔苏肴色色鲜。金谷会芳都可吃,座场第一鹤鸣园。
金谷、会芳、五明、聚仙都是汉口有名的酒楼,但鹤鸣园才是最佳选择。鹤鸣园掌柜友情赞助我们卷王职业学院一桌酒菜,今天你们有口福了。”
其实不光是鹤鸣园,好多真·爱国或者假·爱国的商人,这两天都在找人牵线搭桥想和赵传薪示好。
“哇……”
“赵先生万岁……”
一群学生兴高采烈,顿觉今天没白干。
鹤鸣园的饭菜,那可不是随便就能吃到的。
赵传薪挥挥手:“今夜尽情畅饮,喝多了随便找房间睡下,整栋楼都是我的!”
又是一阵欢呼……
……
在筒子楼欢声笑语时,汉口火车站,盛宣怀、张人骏、朝吹英二以及各租界代表,前来迎接袁大头。
袁大头位高权重,但平时洋人未必鸟他。
如今齐聚一堂,令他心底颇为得意。
看,没有我袁s恺不行!
寒暄过后,袁大头问:“如今赵传薪在何处?”
大巴诺夫赶忙说:“俄租界,在我送他的一座楼里住着。”
袁大头眉头一挑,心里羡慕嫉妒恨。
擦,怎么就没人送他一栋楼?
送楼者还是个沙俄贵族,说出去倍有面。
金钱美人,他可是来者不拒的。
他发现,大巴诺夫带着的随从抬着木箱,不知道做什么用的。
但既然人家没表示,袁大头也不好多问。
他说:“时间紧迫,走,这便去会会赵传薪。”
有汉口衙门官员拍马屁:“袁总督一路舟车劳顿,却依旧将公务放首位,真乃吾辈楷模。”
袁大头更得意了。
人群中,上不得台面的李维格胡子抖了抖,心说有赵传薪在这也敢言“楷模”?
一行人簇拥着袁大头,向巴公筒子楼走去。
……
敲门声响起。
刘华强开门,门刚开,就震惊了:“袁,袁,袁总督?”
清末报纸印刷技术就已经很先进了,清廷重要人物,均在报纸上出现过,其中作为北洋领袖的袁大头,无疑是最频繁的。
认得他的不在少数。
袁大头没将一个衣服打着补丁的穷学生放在眼里,他手扶腰带,气度俨然。
他打量客厅,里面是一群喝酒吃肉的学子,一个个面红耳赤,大声吟诵诗词,酒酣胸胆,放浪形骸。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成青丝暮成雪……”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屁,应当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袁大头皱眉,沉声道:“都是读书人,成何体统?”
但是他声音太小,被场中喧哗掩盖。
只见场中央,一个高大的光头男子,脚踏椅子,手掐剑诀,摇头晃脑正白话说:“某赵传薪,平生最爱斩颜良,速速将酒温上……”
一群学生爆笑。
有学生不服气说:“关羽也没什么,诸葛亮也未必那么神乎其神,要我说,风流人物还要看周瑜。”
赵传薪不以为然:“那还不如曹操呢,所谓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万乔。杜牧都羡慕曹操,风流大业两不误!”
“我焯……是万乔么?看来我喝多,记不清楚,曹操真乃神人也,满饮此杯敬曹操……”
袁大头看懵逼了:“……”
没存稿,真诚如我,从不骗人。
心有余而力不足。
实不相瞒——既亏又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