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参觉疑案(1 / 1)

戴胄,字玄胤,相州安阳人。品性坚贞正派,才情气度精明强直,善于理顺各类文书簿册。

贞观初年,大理寺缺一名副职,唐太宗说:“大理寺审理的案件,关系到一个人的生死,戴胄清正刚直,就这个人吧。”

当日就任命戴胄为大理少卿。有一天,长孙无忌被太宗召见,没有解下佩刀就进入东上阁门。

尚书左仆射封德彝定罪认为:监门校尉没有发觉,该判死罪;长孙无忌罚款赎罪。

戴胄反驳说:“监门校尉与长孙无忌二人所犯的罪性质是相同的,臣子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在帝王面前都不能强调什么失误。

法典明确规定:供皇上用的汤药、饮食、舟船,即使是失误也都得处死。

陛下如果记念长孙无忌的功劳,要原谅他是可以的。如果只是处罚长孙无忌,却处死监门校尉,这样判决,不能说是符合法典规定。”

唐太宗说:“法律是天下人公有的,我怎么能偏袒皇亲国戚呢!”

于是下令重新议论二人之罪。封德彝坚持己见,唐太宗打算许可。

戴胄急忙争辩说:“不能这样处理。监门校尉是因为长孙无忌才获罪的,按法律规定应从轻处罚。

如果都算失误,就不该只处死监门校发尉。”

因此,长孙无忌和监门校尉二人都被赦免。

当时,参加取士选官的士人们都聚集到京城来,有的士人假报资历出身家世或造假凭证,希望获取委任。

唐太宗下令,准许这种人自首;如不自首,一经查实就处死。不久,有个作伪得官者行为败露了,罪证完备后,戴胄按照法律判处流放。

唐太宗责问戴胄说:“我下了命令,作伪者不自首一经查实就处死,可你现在却只判流放,你这是向天下人宣示我讲话不讲信用,你是卖弄权力去讨好人呀?”

戴胄不慌不忙地说:“陛下如果立即杀掉他,那就不是我的职权所管得了的。

可是,既然已经移交给我处理,我敢毁坏法律吗?”

唐太宗说:“你自然是恪守法律了,却让我失信于天下人,你说怎么办?”

戴胄说:“法律是国家用来向天下人公布最大的信用的,您的话只是发泄了一时的喜怒情绪。

陛下出乎一时情绪激动打算杀掉他,冷静考虑觉得不能这样做之后押送大理寺依法惩处,这正是克制个人情绪而留存大的信用。

如果曲从个人情绪,背离法律所应有的信用,我就要替陛下惋惜了。”

唐太宗听了大受感动而醒悟,赞同了戴胄的说法。

贞观六年,戴胄被调任尚书左丞。唐太宗同情他家贫困,特地下令赏赐给他十万钱。

以上为旧唐书所载,而今正是贞观元年,戴胄正职大理寺少卿职位。

沈默进屋,一见戴胄就顿觉眼熟,那天上朝,除了长孙无忌,杜如晦和一众老将外,就属这个戴胄给沈默的印象最深。

(满朝堂之上就属他向李世民奏报的事情最多。

小到寻常百姓打架斗殴,大到朝中文武违法乱纪,就没有他不敢报的。)

“下官沈默见过大理少卿。”

(来之前沈默特意打听过这戴胄的职位。)

一见沈默施礼,戴胄也从椅子上站起,双手将沈默扶正,然后还礼说道。

“沈博士无需多礼,你我同为陛下臣子,今后还要多打交道。”

“敢问戴少卿,下官需要做那些职务。

陛下圣旨中只是要求下官任职大理评事,可下官对这官职不甚了解,还请少卿示下。”

戴胄性情耿直,不然也不会敢于直颜上柬,见沈默一来,并未像其他家中子弟一般先拉关系。

而是直接询问自己应该做什么,心中不免对这沈默有了一丝好感。

“沈博士,你先前协助国子监同僚编撰字典一事老朽早已知晓。

可是这大理寺之事与那编撰之事毫无关联。

你就先去执事房观摩一下,协助那些同僚,熟悉一下职务吧。”

沈默拱手告退,又跟随陪同的青衣随侍前往戴胄口中的执事房。

往执事房走的这一路,那随侍口中还喋喋不休。

“沈博士,下官早已得知你的名号,没想到还能与你在一起共事。

下官自幼家贫,家母典当家用才为我寻得名师,识字之途艰难无比。

忽听闻沈博士研发编撰的字典,能够使寻常子弟也能识字,下官激动无比。

若是早先能有此书,家母,家母也不至于饱受饥寒。

昨日就已得知那字典成书,还未有幸一观,沈博士可能详解一二。”

这两日国子监将那编撰好的字典初册,送给了沈默不少。

沈默也研读了两天,认识了不少常用字,身上还随时带着一本。

(为免遇到不认识的字,随时带着好查询。)

一听这随侍的话,沈默直接从怀中取出本一尺见方,拇指来厚的书籍,递给身旁的随侍,正是贞观字典一书。

“这就是那字典初册,萌陛下恩赐,得贞观之名,具体详由一时半会儿也跟你说不清楚。

我还要去执事房熟悉职务,你且拿去观摩。”

青衣随侍双手接过贞观字典,小心翼翼的捧到眼前。

“多谢沈博士借阅,下官定会好好翻读,待沈博士下职时归还。”

说完便从袖口扯下一截衣袖,将贞观字典包裹起来,然后继续带路。

沈默有些吃惊,字典一书固然珍贵,可也不至于这般珍惜吧。

这是沈默不知,大唐初立,前隋时所存的书籍,不是在战火中焚之一尽。

就是被崔卢郑王这样的世家所珍藏,流传世间的书籍稀少,不然也不会出现世家垄断士子之心的事了。

青衣随侍得沈默借书,看沈默的眼神更加毕恭毕敬。

将沈默领到执事房后就退后,准备找一处安静的地方,去观摩那贞观字典。

执事房内站有四五个中年男子,各个身穿浅青色官服,与沈默同级。

“诸位同僚,某名沈默,萌陛下恩赐,前来大理寺任职,初来乍到,还望各位同僚不吝赐教。”

这几名中年男子听到沈默的话,纷纷放下手中的笔墨或书籍,抬起头来看向沈默。

其中一个管事模样的人率先张口。

“我等久闻沈博士大名,今日一见,果然是青彦俊秀。

老夫名硕雷,忝为这执事房管事。

在沈博士面前,赐教一词愧不敢当,我等比起沈博士只是空长几岁而已。

既然沈博士被分配到我们执事房,那老夫也不再客气。

近日事物繁忙,就不再叙旧,等处理完公事老夫再做东请沈博士一聚,探讨一下那字典的奥义。

封城,领沈博士去看一下从长安送过来的案宗,顺便教一下沈博士如何参考这些疑案。”

话音刚落,就有一人从后走出,将沈默领到一张桌前,桌上摆满了褐黄色纸张。

远远闻去还能嗅到一股墨香味,这应该就是硕雷口中的案宗。

“沈博士,这些案宗大都是全国各地送来的县报或州报。

大事小情,县令做不了主或无法给出判决的,就上报至我们大理寺。

我们只需在其中寻找到违反我大唐贞观律的事情即可。

长安贵为天子脚下,发生的事情自然也就不会那么多,你且慢慢观看,我先去忙了。”

说完就转身坐在另一张桌子前,拿起桌上纸张翻看起来。

沈默也大致明白了自己需要做什么,伸手将离自己最近的一张县报拿起来观看。

“贞观元年,三月辛丑日,城西归义坊内,一老者与家中儿子不幕,争吵后出门,不幸崴脚。

状告儿子不孝,依贞观律判其劳役三月…”

“贞观元年,三月丁未日,城西永庆坊内,一仆役酒后骑马,不甚踏伤一名商贩。

商贩状告其主驭下不严,依贞观律判其…”

“贞观元年,三月辰冬日,上柱国程咬金之子在城东永乐坊酗酒后,与左武威卫将士打成一团,砸毁永乐坊一家酒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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