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再说一遍,你爹是谁…(1 / 1)

清晨的太阳刚刚升起,院内的公鸡就飞到房顶上,昂着头颅引颈高歌。沈默被它高亢的嗓音吵醒,掀开毛毯从躺椅上站了起来,以后不能再睡在躺椅上了,浑身上下腰酸背疼。

正在一肚子气没出撒时,房顶上雄赳赳气昂昂还在高歌的大公鸡引起沈默的注意。

决定中午吃鸡肉,哼,让你吵醒我的美梦,想起昨晚梦到的那个女孩儿,不由自主的笑了起来。

再过十几天自己那个岳父李道宗就要来洛阳了,不知道会不会将他女儿一起带过来,母亲都那么满意,那个叫李若影的女孩儿应该很漂亮吧!

嘴角带着笑意,感觉连早餐都比平时吃的更加美味,也不知道那李若影喜欢什么口味,自己别的不会,但是在二十一世纪所见到的那些小吃相信足矣征服这大唐人的胃口了,正在沈默浮想联翩时。

“沈默,沈默,你在家不。”

一个洪亮的声音从门外传来,随后一个脸孔略黑,浓眉大眼的青年走了进来,正是前几天和沈默一同打台球认识的程处嗣。

那天沈默也只是将他当做一个普通玩伴来看待,要说认识也谈不上,只是知道他姓程,叫程处嗣,是那玄甲军中的人,两人当时聊的热火朝天。此时看到程处嗣特意来找自己,也挺开心的。

“处嗣兄,你今日没有去巡街吗?”

“没有,还巡什么街,早就不耐烦在那玄甲军中呆着了,今天特地来找你,是因为我找到了一个好地方,在这洛阳城内现在就只有你一个朋友,就想着带你一起去。”

沈默有些好奇,玄甲军不是李世民的贴身护卫,天子亲军吗,怎么还能说退就退。

“处嗣兄,要玩的话等你沐休时再去也不迟,你所待的玄甲军那可是天子亲军,天下一等一的队伍,可别因为陪我玩耍而葬送你的大好前程。”

程处嗣听完哈哈大笑,“老蒋巴不得我早点离开呢,我在那呆着那是给他面子,真要对我离开有意见就去找我爹,保证一句废话都没有。”

咦,听语气这程处嗣还是个官二代,连玄甲军的人都不敢去找他父亲告状。

“处嗣兄,敢问令尊是谁,那蒋统领到你父亲面前竟然都不敢废话。”

程处嗣挺起胸膛,谈起自己的父亲,底气更加充足。

“我父亲乃是跟随陛下多年的老人儿,上柱国,右武卫大将军程咬金。”

话音刚落,沈默被惊的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再说一遍,你爹是谁?”

“家父乃是跟随陛下多年的老人儿,上柱国,右武卫大将军,对了,现在还是陛下任命的使持节都督,怎么,沈默,你听说过家父的名号?”

听过,怎么能没听过程咬金这个名字呢,小时候听评书隋唐演义就知道这个名字了,直到现在还记得那评书中对程咬金的描写。

程咬金,字知节,小名一郎,使一柄八卦宣花斧,是一名性格直爽、粗中有细的福将,“福大命大造化大”,而且特别长寿,活了一百二十岁,一直活到武则天政权垮台。一把大斧,上砍君王不正,下砍文武不忠!皇帝有三千御林军,老程有五百斧子队,见官大三级!当过土皇帝,正牌大唐驸马,死后画像进凌烟阁功臣图,陪葬于李世民的昭陵。

多的不敢说了解,可是程咬金的三板斧这可是众人皆知的一句话。

却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前几日认识的程处嗣竟然是程咬金的儿子,站起身来围着程处嗣转来转去,目光也从上到下仔细打量。

啧啧,程咬金的儿子,会不会使斧子,要不要让刘东取一把让他试试,算了,才刚刚认识,这样有些不礼貌,还是等过段时间熟了再找机会吧。

程处嗣被沈默上下打量的目光盯得有些发毛,“沈默,你这么看我做什么,我说错什么了吗?”

沈默也发觉自己的动作有些突兀,惊吓到程处嗣了,连忙开口解释。

“没有,处嗣兄,只是我早就听闻令尊的名号,上柱国大将军程咬金,听闻在征讨窦建德的时候,令尊手持一把宣花板斧在敌人中间杀的七进七出,这是不是真的。”

无论是那个朝代,每个孩子听到别人赞扬自己父亲的时候都会信心满满,傲气十足,程处嗣自然也不例外。

“你这是从哪听到的,当时家父跟随陛下讨伐窦建德时,的确在战场上杀的人仰马翻,无人能挡,不过不是用宣花板斧,而是用家父最拿手的马槊。”

程处嗣所说让沈默有些疑惑,隋唐演义中记载的就是宣花板斧,后世流传最多的也是说程咬金使用武器就是宣花板斧。

并且还传闻其乃是混世魔王转世,梦中有高僧传授他天罡三十六斧,可惜只记住三招,也就有了程咬金三板斧这句话。

可是按这程处嗣所说,程咬金擅长使用的是马槊,而不是宣花板斧。

他是程咬金亲儿子,自然不可能说错,那错的就该是自己了…

这历史怎么记载的,那隋唐演义中说的好好的程咬金善使斧,怎么到程处嗣这里就变成马槊了。

虽然很纠结,但是也要面对现实,程处嗣总不能连自己父亲擅长使用什么武器都不知道吧。

别管程咬金是用宣花板斧还是马槊,至少他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眼前这程处嗣就是他的儿子,与他交好肯定没坏处。

“不讨论这个了,处嗣兄,你说在这里发现了一处好玩的地方,是那里啊?”

程处嗣眉毛一挑,脸上露出一副放荡的表情,“跟我去了你就知道了,嘿嘿,你懂的…”

沈默见他这表情就猜到一些东西,男人在一起,除了工作,谈论最多的就是女人,他露出来这副表情,不会是青楼吧。

讲实话,沈默对唐朝青楼是什么样子也有些好奇,是不是跟后代一样打着足疗按摩或是休闲会所的旗号。

两人谈好之后,说去便去。沈默跟着程处嗣走出房门,还顺道叫上了刘东,以前在电视中看到那些纨绔公子去青楼玩耍,身边总会跟着一个小厮,自己两人又怎么能少的了人伺候。

刘东一听程处嗣带沈默说要去的地方,整个人都精神起来,春风阁,洛阳城有名的园子,听说里面的娘子各个貌若天仙,只是以前少爷每天练文习武或是跟同伴一起外出打猎游玩。

从未去过像春风阁,群芳楼这样的园子,使得刘东很是羡慕其他家族中那些跟着少爷天天逛园子的仆役。

今天沈默还是头一次去,刘东自己也是激动不已,鞍前马后的伺候沈默和程处嗣。

春风阁位于洛阳城南市旁的永太坊,沈宅则是在偏靠城西的崇业坊。走出崇业坊大门就看到一条四丈见二的街道,沿着街道越走越宽。

街道两边是茶楼,酒馆,当铺,作坊。街道两旁的空地上还有不少张着大伞的小商贩。街道向东西两边延伸,一直延伸到城外较宁静的郊区,可是街上还是行人不断,有挑担赶路的,有驾牛车送货的,有赶着毛驴拉货车的,有驻足观赏城中河景色的。

以高大的城楼为中心,两边的屋宇鳞次栉比,有茶坊、酒肆、脚店、肉铺、庙宇、公廨等等。

作为洛阳城耳熟能详的人物,沈默平时的行为早就被洛阳百姓们关注,再加上前几日制作的牙刷传的整个洛阳城都沸沸扬扬,关注更甚,所以沈默一出门就被住在临侧的居民看到并小声议论。

“沈少爷这是要往哪去,莫不是去南市查看那新开设的店铺。”

“很有可能,沈老爷和林老爷,冯掌柜这几日可没少往南市跑,听说是要将沈少爷前几日创造出的神器牙刷拿出来售卖。到时候一定得去看看,沾沾沈少爷的福气。”

“真的吗,那我也得去瞧瞧,听李铁匠他婆娘说,要是使用沈少爷创造的这牙刷可是能强身健体的。”

在他们的议论声中,沈默与程处嗣,刘东三人也来到永太坊,虽然还没进去,但是春风阁的人早已得知消息。

因为程处嗣在来之前就预订好了位置,还特意叮嘱春风阁的人今天要带朋友沈默来消遣。

一听洛阳城有名的沈少爷要来,各个姑娘头牌纷纷拿出自己珍藏的胭脂水粉,精心打扮,期待能够吸引到沈默的目光。

至于为什么呢,沈默身为洛阳城人人皆知的神童,自幼便跟随夫子学习,稍大些后又整日沉迷与外出狩猎,从没进去过春风阁这样的园子消遣,一直是各个青楼花魁和小娘子翘首以待的人。

搁着老远就看到了春风阁,一座古风古气的三层木制小楼矗立在那,五彩斑斓的丝带在二楼或三楼阳台上随风飘展,还时不时的能听到从里面传出来的歌舞声。

门前停放的车辆马匹数不胜数,一两个小厮在四处走动着给客人安排位置,还有个龟公一样的男人站在那里不断招呼新来的客人。

“张老爷好,您可是有段日子没来了,茹香姑娘最近又新学了一首曲子,您可得好好听听。哎呦,钱掌柜,您慢着点,马车还没停稳呢,要是摔伤了我们家明月姑娘不得伤心死…”

除去刚刚停下安顿好的马车,还时不时的有带着一群仆役的纨绔青年朝春风阁内走去。

沈默和程处嗣二人骑马走近,龟公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三人跟前。虽然不认识身材魁梧的程处嗣,但对沈默的大名可谓是耳熟能详。

“沈少爷好,您能来这里,可真使我们春风阁蓬荜生辉,还有这位公子不知是那位将军家的少爷。”

程处嗣下马后虽然还没张口,但龟公整天看着人来人往,从程处嗣这虎背熊腰的身躯上就能看出他是将门子弟。

将手中的缰绳交给跟在一旁伺候的刘东,不耐烦的看着龟公那张老脸,破口大骂。

“废什么话,耶耶来这里可不是听你废话,还不快快带路,我爹的名号也不是你这狗东西所能听到的。”

龟公也见多了这种不愿透露身份的将门子弟,明白其身份绝不简单。等程处嗣骂过之后,身形更加卑微,装模作样的在自己脸上抽了两下。

“是小的废话多,担扰了两位爷的时间。沈公子,还有这位少将军,这边请。”

刘东将三人栓马的缰绳递给一旁的小厮,然后紧跟在两人身后走进春风阁。

刚一进门,一群莺莺燕燕就围了过来。沈默那经历过这个,脸色通红,畏手畏脚的跟着程处嗣向前挪动,反倒是程处嗣轻车熟路的左拥右抱,手中动作不断,还不断调侃沈默。

“怎么,沈默,你不会是第一次来吧,哈哈,小娘子们,把沈公子给伺候好了,还是个雏儿。”

沈默羞愤的打掉一只在自己身上摸来摸去的小手,反倒惹来程处嗣更加欢快的笑声。

只见这春风阁大厅内红灯高悬,热闹异常,耳边时不时传来女子软糯或清脆的吟笑声和众纨绔之间的小声呢喃。

楼上楼下香艳妩媚,男来女往搂搂抱抱,看那各个桌前的红粉绿绢,高台上的慢歌艳舞,燕瘦环肥,真是一处纸醉金迷的好地方。

正当沈默打算好好观察一下这古代青楼的装饰时,只听得不知从哪传来一句。

“玲珑姑娘要出来了!”

旋绕耳边的奏乐乍停,随后又传来一曲悠扬的琵琶声,引起大厅内众纨绔的骚动。

咚…咚…咚…

伴随着清脆的脚步声,一名怀抱琵琶的红衣女子沿着攀延而上的木制楼梯缓缓朝下走来。

看着楼下众纨绔,红衣女子黛眉轻扫,红唇轻张,嘴角勾起的那抹弧度仿佛还带着丝丝嘲讽。眼波一转,流露出的风情却又让人忘记一切。

红色的外袍包裹着洁白细腻的肌肤,她每走一步,都要露出细白水嫩的小腿。脚上的银铃也随着步伐轻轻发出零零碎碎的声音。

纤细的手指划过古朴的琵琶。令人骚动的声音正是从这琵琶中流露出来。

大厅内掌声如潮,一个个纨绔子弟无不为之着迷,熙熙攘攘向这红衣女子涌去,都想近身睹一睹这倾国倾城的芳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