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法外狂徒张三带你看“粪坑案”(1 / 1)

当天幕中划过这个标题的时候各个位面的人看着这个“有味道”的标题,纷纷皱起了眉头

这个名字好嚣张啊,法外狂徒?只是又怎么和那腌臜之地扯上了关系?

天幕中画面转换

一个有着强者发型的中年男子,手捧水杯,微笑着出现在了天幕之中

背后的蓝色背景中,巨大的法考两个字,尤为吸引注意力。

只听他缓缓的开口道:

“我印象非常深刻的一个案件叫做粪坑案,每年我都讲,实在是太经典了。”

“一个女的,妇女干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冬天的时候”

“独自一人在半山腰骑着自行车碰到了歹徒。”

“那个歹徒企图要强暴她,这个女的发现自己完全打不过,”

“荒山野岭之中,叫也没人听得见,也不会有人来救她”

“于是假装同意,他对这个歹徒说”

“大哥,这个地方不平坦,咱们换个平坦的地方。”

“歹徒一听,居然还有这种好事?想不到还能遇到一个配合的,于是喜出望外,没有采取强硬手段。”

“这位妇女干部就把歹徒领到了一处平坦的冰面,然后开口说道:”

“大哥,脱衣服吧”

“歹徒听到这个说辞,更加开心了,以为好事都让自己给遇上了,于是忘乎所以的就开始脱衣服。”

“歹徒在脱衣服的时候,眼睛就被衣服给盖住了,”

“女干部趁着歹徒眼睛被捂住的当口,顺势推了一把,把歹徒推进了粪坑之中。”

“歹徒奋力往外爬,女干部跺了歹徒的手一把,歹徒又掉进去了。”

“歹徒第二次往外爬,女干部又跺了一脚,歹徒又掉进去了。”

“歹徒第三次往外爬,又被跺了一脚,这次歹徒彻底掉了进去,淹死了。”

“大家觉得,这个女干部的行为属于什么?”

大唐位面

尉迟恭略带嫌弃的开口道:

“这死法也太窝囊了。”

“活活的被臭死了。”

李世民此时笑着开口说道:

“诚如天幕所言。”

“众位爱卿来说说,此女子之行为,当如何论断?”

长孙无忌开口道:“臣以为,当以杀人罪论”

“此男子虽有歹意在前,但罪不至死”

“女子虽然为求自保,推男子入坑,然而三次踩踏,实无必要。”

“女子虽罪不至死,仍需严加法办!”

李靖开口说道:

“焉知这歹人爬出来了不会继续加害于人?”

“所谓罪不至死不过是丞相大人根据律法推断而已”

“如若歹人半途暴起杀人,女子如何能够抵挡?”

长孙无忌反驳道:

“那岂能因为有歹意就杀人灭口?如此岂不是天下大乱?”

李靖怒怼道:

“那是他咎由自取!”

尉迟恭小声道:争什么争,不会看天幕中后世律法如何判啊。

大秦位面

始皇帝看着天幕一时之间也想不好该如何判断这女子的行为。

只是觉得虽然罪不至死,毕竟杀伤了人命,总归是不能轻易纵放的。

天幕特意提起这段内容,难道按照后世律法有不一样的结果?

天幕中视频继续播放

“其实问题很简单,就是看这个女干部的行为应当被当做正当防卫还是事后防卫。”

“如果是正当防卫,那么就是无罪,如果是事后防卫,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被判刑。”

“这个案件在当年引起了巨大的争议。”

“很多人说踩第一脚叫正当防卫,踩第二脚第三脚就叫做事后防卫。”

天幕之下,各个位面的人都懵了,什么叫第一脚是正当防卫,后面就是防卫过当?难道同一件事情做着做着就从无罪变成了有罪?这后世的律法也太奇怪了吧?

大宋位面

开封府尹包拯看出了其中的问题

“若是此妇人一脚便教那歹人溺毙坑中”

“难道也是无罪?”

“杀人不偿命便罢了,居然还是无罪?”

“不知这后世律法的依据究竟为何,难道也要靠皇帝的圣旨特赦?”

“可子大清之后已经没有皇帝了。”

天幕中视频继续播放

“各位同学想一想,什么叫危险排除。”

“一般人标准,什么叫一般人标准,你把自己带入一下。”

“大家想一想,如果你是这个女干部,你踩几脚,你踩几脚?”

“要是我的话,我连踩四脚,还得拿块砖头往他头上砸。”

“大家觉得合适不合适?太合提莫适了,合适的不得了。”

“所以千万不要站在时候的角度去思考,去判断。”

“要站在什么角度去判断?事前的一般人角度,”

“而不是事后的理性人角度”

“说白了事后的理性人角度是什么人?”

“是事后诸葛亮!”

“所以大家明白我的意思了吗?不要用时候诸葛亮的角度去看事情。”

“那叫上帝视角,你只是一个一般人。”

“你把你自己想象为被害人,你会怎么做?”

天幕之下众人纷纷开始讨论了起来,原来后世的律法居然考虑一般人的想法吗?

不是男女之别,不是地位尊卑,也无论贫穷富贵?

“要是这样的话,肯定是踩,别说四脚,四十脚,四百脚也踩啊”

大唐位面

尉迟恭按照天幕中让他带入受害人的视角闭眼试着想象了一下

“一个满身大粪的男子,想要靠近自己?”

尉迟恭下意识的抬起一脚,正中李孝恭屁股。

天幕中视频继续播放

“我想特别提醒各位同学的是:”

“不法侵害虽然已经结束,但不法侵害结束后的防卫行为,”

“跟结束前的防卫行为属于一体化的防卫行为。”

“不应当认定为防卫不适时,如果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如果超出必要,当认定为防卫过当。”

“换而言之,就是不要切割来看,要合在一起来看。”

“不要把他切割成三个行为,要把他看做一个整体性的行为。”

“站在事前一般人的角度,看看你的行为是不是一般人的常情常据”

“试想一下,如果是你,你把这个男的推到粪坑里,他往上爬”

“你踩不踩?踩!拿不拿石头砸?砸!肯定要砸!”

“但是砸的时候别把粪便溅到自己身上。”

“这就是一般人的想法!”

天幕之下的众人听到此处,耳边如同一个炸雷响起。那些普通百姓,感触尤为巨大。

这就是后世律法的标准?不再是县官老爷的嘴皮子里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这比青天大老爷还要靠谱啊。

大宋位面

包拯看着天幕中的内容半晌沉默不语

内心的却是如同翻滚不休的波涛

包拯深知王法就是皇家的律法,从不曾真正在意百姓的感受。

否者就没有那么多的法外开恩了。

而这后世居然能以一般人的视角去订立律法。

这时何等的进步?

天幕中视频继续播放

“就像当年的宝马哥案一样,”

“大家还记得吧,宝马龙哥。”

“当年很多人在分析,这个砍了五六刀,那宝马哥是第几刀失去了反抗能力?”

“假设我砍了两刀,宝马哥是满血还是残血?”

“这可不是打游戏,你要整体性的来看”

“如果你是于海隆,你在案件中你认为宝马哥还有没有反抗能力?”

“有么有?肯定会有,我们不能站在事后的角度进行判断,”

“不要对防卫人过于严苛,不要开圣人视角,我们都是普通人!”

大唐位面

长孙无忌看着天幕中最终的解释,陷入了长长的沉默,原来自己一直是以事后的眼光去看待这件事情。只是这后世律法居然可以规定的如此仔细。还能以百姓的眼光去制定律法。

——如果不是当时龙哥的风波闹得实在太大,可能会被判防卫过当。

——龙哥以一己之力,推动正当防卫法条进步20年。

——龙哥该上幼儿园了。

——法律是为了让坏人犯罪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

——法律中没有理性人,只有有血有肉的一般人,法无需向不法让步!

天幕中划过新的视频《张三一笑,生死难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