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不靠谱的宿主 为黯读今生似画马车加更(1 / 1)

九皇叔 蓝家三少 2045 字 6个月前

梁以儒颔首,“姑娘有礼。”

东方青一笑,“你这小篆写得真好,令人好生羡慕,来日可否教我?”

“不敢。”梁以儒没有抬头。

事实上。从始至终,梁以儒都没有抬头。以至于东方青不管说了什么,他都没有过多的话语。说来说去不过是:是,不敢,有礼。

好一副迂腐的书生模样,好一副与世无争的儒雅温润。

“宫里,还没有你这样淡泊之人。你算是我见到的第一个。”谁人不知东方青乃是东方越最宠爱的义女,只要巴结了东方青。就不难在东方越那里,讨得一官半职。

可是眼前的梁以儒,好似对此置若罔闻,纵然听到她的名字,脸上也没有半点波澜。若说他是装的,那么装得太好,说话太少,根本无懈可击。

梁以儒半垂着眉目,“所谓淡泊,只是不期许无望之念。儒亦是世俗之人,不过所求不同,是故心不同。道不同,不相与谋。如此罢了!”

东方青一笑,“你很有趣。”

“不敢。”梁以儒躬身。

“文华殿行走是个闲职,你若有意,大可离开这里。谋求高升。我相信,以你的才华,成就绝不止于此。”东方青笑道。这话的暗示极为明显,梁以儒不是傻子,应当能听出来。

可是东方青不知道,梁以儒虽不是傻子,却最喜欢装傻。

“闲职自然有闲职的好处。”梁以儒道。“平素哪能看到那么多的书籍,阅览群书,胜过功成名就。多谢美意!”

语罢,梁以儒躬身,“在下还有事,先走开一下,告辞。”

也不待东方青开口,梁以儒直接拂袖离开。

对于女子而言,梁以儒这样的榆木疙瘩,确实不容易开窍。谨遵孔儒之道,不做越矩之事。却不知,他自有自己的心有所属,不愿与任何女子有半点暧昧。或者过多的接触。

这是他的底线,也是他的一种行为准则。

书生儒雅,自有风骨。

纵身淤泥,不改傲气。

东方青低眉望着梁以儒留在案上的字,忽然笑了。她与东方旭不同,她自小养在宫中,活在公主身边,见惯了尔虞我诈,却很少真的去尔虞我诈。

因为在公主这里,只有万千宠爱。

她曾幻想着,有朝一日,能遇见一个人,满腹诗书,儒雅温润。那人会站在阳光下对着她笑,低吟浅唱: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他会笑得很好看,宛若天下间的温暖,都出自他一人身上。

可她见了太多外表温润,实则都是狼子野心的男子。一个个有所谋,有所图,与义父义兄都没有什么区别。

她想自己,活的像个正常人。

然,这一切都是不可能的。

因为,她是东方青。

从她进入摄政王府的那一刻起,她就不再是自己命运的主宰。

她的命,属于义父,属于摄政王府。

眼眸微暗,东方青缓步走出文华殿。

外头,天朗气清。

等到宴席散了,赵朔也没有回睿王府,而是去了城外的锦澜别院。听说那别院是先帝在世时,许给赵朔的私人别院,并且还有一道圣谕随行。

没赵朔的命令,任何人都不许踏入别院半步,这所谓的任何人包括:皇帝、太后、朝中大臣。

雅致的别院,如今入了秋,藤蔓上的枝叶早已落尽,可后院的菊花却开的极好。郁郁葱葱的小竹,繁盛的树木,却让整个别院看起来阴森森的。

尤其是夜里,格外的森冷死寂。

院子里的秋千被风吹得摇摇晃晃,赵朔站在那株百年红枫下。烛光打在枫叶上,若鲜血染红,艳丽夺目。

“爷,天凉。”李焕为赵朔披上披风。

赵朔仰头望着红枫,“这棵树还是当年从宫里移出来的,种在睿王府险些死了,反倒种在这里,无人看管,无人打理,却活了。原是它,也喜欢自由。”

李焕垂眸,“爷,既然婚事已经定下,横竖都是这样的结果。多年前想避开,多年后依旧避不开。原不过是个女子,寻常倒也罢了,可惜叶家早已暗地里依附了摄政王府。娶了叶家二小姐,就等于放了摄政王府的耳目入府,以后怕是不得安宁了。”

“我倒不是担心什么耳目。不过是个女子,有何惧之。只不过”赵朔深吸一口气,“本王不喜欢强人所难,自然更不愿被人所难。”

李焕颔首,“卑职明白。”

“我倒不担心叶尔瑜,反倒是今日摄政王提及的与大夏和亲,只怕事情没那么简单。”赵朔坐在枫树下的大石头上,底下人快速将琴架搬过来。

指尖微弹,古琴声幽幽响起。

弹一曲高山流水,奏一曲山河之谣。豆圣布号。

李焕蹙眉,王爷已经很久没弹琴了,唯心里有事才会弹琴。今儿个这是怎么了?

“王爷是担心,摄政王与大夏勾结,欲谋夺江山?”李焕低问。

赵朔神情淡然,眸色凉薄,“勾结是迟早的事情,只不过这谋夺江山之事,又不是一日两日了,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当初先帝驾崩,又逢大夏与乌托国一道犯境。王爷年岁尚小,无法对付摄政王,不得不依仗摄政王稳定边关之势,才让摄政王控制了朝廷大权。”李焕轻叹一声,“所幸这些年,王爷已经收回了半壁江山。边关又有了谢环将军,也算稳定了下来。只不过摄政王如今咄咄逼人,局面一如当年,诸事不易。”

琴声时断时续,时快时慢,对李焕的话语,犹似置若罔闻。

指尖在琴弦上飞速流转,终于,一声鸣响过后,指尖狠狠压住琴弦,琴声戛然而止。

“离谢环回京还有多少时日?”赵朔问。

李焕想了想,“大抵还有两月左右。”

赵朔点头,“过几日,本王会亲自上折,让谢环早些回京。”他犹豫了一下,“谢环如今多大年龄?”

听得这话,李焕稍稍迟疑,“约莫二十五、六。”

“既然回来了,就不必再回去,把边关大权移交给谢蕴,让谢环留在京中。”赵朔突然做了这个觉得,连李焕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可谢将军在边关颇具威望,有她在,大夏才不敢犯境。谢蕴太年轻,只怕担不起如此重任。”李焕蹙眉。

赵朔深吸一口气,眸色幽邃难辨,“年轻不是借口,英雄壮志都是练出来的。”

李焕颔首,没有再说什么。

王爷,自然有王爷的考量。这些年,不就是这样,一点点的蚕食,一点点的将朝政大权从摄政王府手里夺回来吗?半壁江山,花了赵朔十数年的时间,才算重新掌握在赵家人手里。剩下这半壁江山,他不想再花上十多年的时间。

这生命,长不过一生,短不过一瞬,他还想好好的为自己活一场。

赵朔没有回府,夏雨问了人才知道,赵朔去了锦澜别院,今夜不归。

这不是正好吗?夏雨心里窃喜。

抱着怀里的小东西,夏雨自言自语,“喏,说好了,拿贵重的,拿最值钱。然后呢最好是找京城最有钱的人家,拿精不拿多,拿贵不要贱。”

这话,是说给某些人听的。

“还有啊,不许受伤,不许胡乱折腾我的身子。”夏雨想了想,“拿到东西就回来,疏影等着拿钱救命呢!”

她仿佛想起了什么,“当然,这最有钱的地方不包括皇宫大内,我可不想被赵老九的乌鸦嘴说中,去天牢丢人。”

小心翼翼的打开盒子,夏雨睨一眼盒子里漆黑如墨的“黑寡妇”蜘蛛。

蜘蛛身上的那一点嫣红,鲜艳如血,烛光里格外耀目。

犹豫的揉着自己的手,夏雨眉头微蹙,每次醒来她都不记得发生过什么事,所以做这样的事情,她都必须下定决心。

因为事情的结果,很可能是:她会莫名其妙就死了。

至于怎么死,那就要看她的运气了。

打架打死,掉下来摔死,或者是反正她若被人杀了,只能自认倒霉,去了阎王殿也没个说法,还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

冤得慌!

这事也就虎子和梁以儒知道,旁人她哪敢声张。至于是什么时候开始有这毛病的,夏雨自己也想不起来了。约莫是很小的时候

深吸一口气,夏雨将手指伸出去,“说好了,除了皇宫,京城里随你挑,挑最有钱的人家,拿最贵的东西。我要,十万两。”

音落,蜘蛛一口咬下去。

毒素快速混入血液,直抵心脉深处。

夏雨觉得天旋地转,身子开始变得麻木,渐渐的失去知觉。她睡着了,就会有另一她醒来,替她完成她不敢做或者绝对做不到的所有事。

只可惜:不靠谱的本体,便有了不靠谱的宿主。

她是说了不许进皇宫,可她忘了,京城里还有个危险之处。除了睿王府之外,还有个最富丽堂皇的地方。

摄政王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