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1 / 1)

妖孽,请自重 以潇 2698 字 6个月前

将那具尸体往假山堆里一扔,肖宋提起那奄奄一息抖成一条麻花的汉子,寻了个麻绳捆成了粽子,直接吊在了药室的密室里头,不顾他哀求的眼神,掉头便去了账房,砸了锁取了银票带在身上之后,直奔山下——她没有当场杀了他,给了他一个活命的机会,已经算是善良过了头的。若是那人真的活了下去,跑到胡盟主前面告上那么一状,接下来的日子她必然不会好过。

不过,她其实也不是太在乎,毕竟如今也就剩下两个月多那么一点点的时间,她便可以彻底脱离这个世界,回归正常。

而在这剩下的两个月的时间里,紫清派既然已经没了,她以后便也不用有这样那样的顾虑了。

万源客栈是这小小吉香镇里最大的客栈,最大的特色便是吉祥醉鸡以及红烧糖醋鱼。那两道菜一出锅,半个小镇都能从这风中闻到香味,是以前来打尖的人极多,生意兴隆至极。当初于澜在山下采购的时候某一次曾为肖宋买过这两道菜,肖宋一吃之后便难以忘怀,日后于澜每每下山,那两道菜都成了必买之物。如此吃了两年有余,直到最近才感觉有些发厌,想要换个新鲜。

是以,这万源客栈肖宋虽未亲自去过,但是在印象之中并不算陌生。

不过再不陌生,也仅仅止步于印象之中,她只知道那客栈在镇中,却不知具体究竟是在哪个方位。

为了节约时间,甫一下山,她便抓过一个过路的男人问了路。

现在天色已黑,有些钱的大户人家都在门口挂上了灯笼,稍微穷一些的也点上了油灯,是华灯初上之时。这个时候的人们在这个时候已经用了晚膳,准备上床睡觉了。平日里热闹的街道上一下子空旷了起来,显得越发寂静。

那男人也是为了生计奔走的贩卒走夫,为了多赚一点钱才会在外头逗留到这样晚,如今也想着回去吃点饭,抱着自家婆娘睡觉去了。没料想竟然会被不知从哪里窜出来的一个玄衣人一把抓住了衣襟,硬生生地拽到了那人面前。他原本还想骂两句,待看到那人披头散发,一张脸在那阴影之下看不清楚,手上还提了一把带血的菜刀之后,一看就不是良善之辈,便吓得夹起尾巴,一句话都不敢多说了。

“万源客栈怎么走?”

那声音冷冷的,虽是夏末,还不算太冷,此时却让他觉得浑身发寒。

男人吓得脑袋发懵,哆哆嗦嗦,连谎都不敢说一句,道:“在……在这条街的街尾,挂着两盏大红灯笼的地方,就……就是了。”

那人听罢,冷冷地道了一句:“谢谢。”便放开了他,越过他便离开了。男人失了支撑,腿一软,顺势跪在了地上。半晌缓了过来,抬头一看,这街上还哪来的人啊!空荡荡的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人哪来这么快的速度!

还真是见鬼了!

男人吓得差点没有再次扑倒在地上,屁股尿流地担起自己的货担,像被鬼追了一样往自己家里跑!完全没有想起那人还向他道了谢……还有,那分明是个女子的声音!

……

这个时候,万源客栈已经准备打烊了。

粗布麻衣却长了张聪明面孔的小伙计泪眼迷蒙地打了个呵欠,打算去关门,突然觉得耳边吹过一阵凉风,似有什么黑色的人影越过他入了屋内。他猛地清醒了过来,条件反射地往屋里一看,除了柜台上还在结账的掌柜,哪里还有什么其他人。

“佟掌柜,你方才看到什么人进来了么?”

胡子拉碴的肥胖掌柜从账本里抬起一张很有福相的脸来,眯着本来就只有绿豆大小的眼睛,顺手拨弄了几下算盘,完成了最后一笔账:“你小子忙得眼花了吧!”

小伙计拿起肩头的抹布擦了一下脸,摇摇头,大概是真的眼花了吧。

“这天是越来越冷了!”胖掌柜收起了账本,“晚上风凉,快点打烊!该回去洗洗睡了!”

“哎……好咧!”

……

肖宋一路直飘向天字号房。

她安分守己了两年多,呆在山上一步都没下来,尽量与主线剧情支线剧情以及一切潜在的麻烦断绝关系,最终却还是被逼到了这个份上。

别人既见不得她安生,她便也让那人不得安宁!她本就不是什么善良正直的人。

离回去原来的世界还有两个月有余的时间,她还是趁着这时间报了该报的仇吧!

当然,她还没有失去理智,被这山上的冷风吹了一路,她已经完全清醒了过来,开始筹谋着这未来的两个月究竟该如何过了。虽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但她还是不打算再呆在紫清派里了,那里基本没什么藏人的地方,萧秋对派中比她可熟悉得多,风险太大。况且,想到那满地的血迹,心里总是膈应得慌。哪怕是东逃西窜,她也打算冒这个险,去别的地方走一走。

客栈里的每间房门口都标有牌子,要找到天字号房并不难。肖宋里里外外仔细查探了一番,房间四周并没有埋伏的人马,让她松了口气的同时也隐隐担心了起来。按照明面上的,胡铃铛带的四大保镖如今少了两个,那她现在身边应当还剩下两个保镖跟随着。至于原著里胡铃铛身后潜藏的那个不死煞神,据萧秋所说,应当已经是死了的——萧秋这货虽然恶毒了一些,但实在不像是那种会说大话的人。

那么,换句话说,除萧秋外,在胡铃铛身边的,她目前最大的威胁已经消失了。

按原著里的安排,胡铃铛身边应当是没人了的。可是如今剧情已经如此面目全非,肖宋一时也就吃不准自己这回找上门来究竟算不算是羊入虎口送死来的?

不过既然来了,她也并不打算就这么回去,只能万事以小心为上。

肖宋无声无息地飘到天字号房间门口,凑在朱窗外侧耳一听,便听到了里头传来粗重的喘息声,与呻吟声交杂在一起,谱成了让人头皮发麻的乐章。肖宋眉头微微一蹙——莫非那个保镖还真是个忠心护主的,宁死也不肯出卖胡铃铛,什么天字号房都是骗她的?胡铃铛其实并不在这里?

肖宋姑娘顿时有种杀回去活剐了那货的冲动了。

楼梯口传来轻轻的脚步声,是店小二来端着烛台来夜巡了。肖宋黑着线打算从临近大街的那扇窗口离开,那天字号屋里的人似乎到了紧要关头,“噗噗”的声音越发地响,突然传来一个激荡的女声,“裴大哥~用力!喔~用力!”

肖宋的大脑瞬间当机,雷在原地动弹不能。

话说……那个娇媚得可以让所有雄性动物骨头酥掉连步子都迈不开走不动路的声音……是胡铃铛发出来的吧?

是吧是吧?

店小二慢吞吞地走上了楼梯口,只草草看了一眼那空空荡荡的走廊,没发现什么异常的情况,打了个呵欠便回自己的房间睡觉去了。等确定那脚步声走远了,肖宋紧贴在天花板上的身体一松,像一片毫无重量的落叶,轻飘飘地落了地,一点声响都没有发出。她眼神复杂又诡异地看了一眼那哼哼唧唧杂声不断的房间,转身打开那扇直通外头的窗户,直接跃了出去,脚尖一点,上了屋顶。

等飘到那间屋子的上头,肖宋慎之又慎地揭起一片瓦……嗯,运气不好,这天字号房间占地真的不小,瓦下头是一张喝茶的桌子,床离这里还有些距离,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并不怎么清晰……何况,床和桌之间还隔着屏风,她只能看到被烛光投射在绣春夏秋冬四景图的四扇落地屏风上交错的人影。

肖宋无奈地放下那瓦片,这回找准了位置再揭开了一片。

结果人品突然爆发得厉害,反让她有些不习惯。她所在的位置恰恰是在那大床的正上头。

肖宋伏低身子,将眼睛凑了上去。

不看还好……这一看,却是吓了肖宋一跳,差点没有一个趔趄直接从这屋顶上栽下去摔它个半身不遂。

好重口啊有木有?!

这下头真真可谓是春色无边畔,春光无限漏。地上男人的衣衫女人的衣衫被扔得到处都是,胡铃铛不着寸缕地躺在**,白嫩的皮肤上到处都是吻痕,在这烛光下更衬得斑斑点点,分外斑驳。她原本穿着的那件大红长裙如今已被撕成了碎布片,散了一床,被她压在身下,很有一种破碎的美感。

一个精壮的男人跪坐在她的身下,将她细细的双腿架在自己的肩膀上,奋力冲刺着……不得不说这姑娘的身材真的是极好的,不愧是正牌女主的料,蜂腰**,曲线完美至极,在男人疯狂的冲刺下,这细腰几乎要被堪堪折断。

那男人因为角度问题,肖宋看不清他的长相,但是看他扔在床边的衣裤,也能知道这是个什么人——话说,那衣襟上绣着黄灿灿的大**的,除了她家的保镖还能有谁?!

肖宋有种风中凌乱之感,这一段原著中没有提啊?!难道这姑娘竟是个私生活如此糜烂之人?这四个保镖名为家丁实为情人?!

不应该啊!

原著中胡铃铛胡姑娘的初次可是交给了萧秋的!所以如今,这是怎么一回事?

——果然剧情君其实已经跟她一样凌乱了吧?

所以这文的男主悲剧了,好好的竟然戴上了一顶这般硕大的绿帽子!

肖宋想起那个极有可能还困在密室里的男主少年,为他流下了一滴伤心的泪水。话说她在出了阵后特意好心地改动了一下那阵法的排列位置,直接把生门给藏了起来,只留下死门给他玩蛋。如果这位仁兄还按着进来的方法妄图走出去,那就真的是注定会发生一场悲剧了——虽说废柴的肖宋姑娘没办法独立创建出一个十二都天门阵来阴人,但是在原有的基础上改动一下让这阵法变得更加阴人,那还是没有问题的。怎么说她也花了两年的时间来研究这个阵法,也只研究了这么个阵法,要是真的一点点都没学会,那她也可以滚去吃白饭了。

而如今萧秋少年很有可能在那阵中孤独地自己玩自己的,而他内定的正派老婆已经跟别的野男人一起玩得正欢……虽说如此,但当今武林盟主之女的婚约又岂是那么好解除的——他只要还想在这江湖上混下去,也只有忍气吞声的份。

果然是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啊!

肖宋都要忍不住同情他了。

→_→这姑娘绝壁不是在幸灾乐祸!

……

而正在肖宋姑娘神游九天之际,下面**的战局已经改变了。

一战结束,女人慵懒无力,柔若无骨地躺在柔软的被衾里,像是被弄坏了的布娃娃,黑壮的男人却不打算这么放过她,将她强硬地拉起来抱入怀中,从她身后伸出手臂揽住她,玩弄着她的两团绵软……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身前还有一个男人啊啊啊啊!

两个男人在两边,一个女人夹中间的格局就此形成。

肖宋只觉得自己的心脏实在是太柔弱了,心里忍不住暴走——话说,谁能告诉她,这另一个男的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她刚才怎么没有看到他?话说,这究竟是个怎么回事啊?

有种累觉不爱之感。

撇开那些有的没的,如今细细想来,便可以发现不对了。她原本以为这胡铃铛胡姑娘只是行事作风特别豪放,所以才会跟自己的手下厮混在一起……可是,再大方再豪放的姑娘那也有个限度——好吧,作为一部肉文小说,限度神马的都是浮云!有限度才不正常。

可是,这是男主种马肉文小说啊有木有!

→_→或许那作者是个女汉纸……毕竟从种种迹象显示,主角虽然是个男的,但怎么都不像是个男作者塑造出来的。

当然,现在不是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

当前的问题是——胡大姑娘也许是被人给阴了。

她就说觉得不对,可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现在这么一看,这姑娘身体虽然情动,但是眼神却极其呆滞,简直像是被下了药控制了行为似的。这倒也解释了她现在这么放浪形骸的原因——她明明那么喜欢萧秋,怎么会愿意跟别的男人那个什么的。尤其是这两个男人还长得很不怎么样←_←!

果然恶人自有恶人磨。

她想要害她,结果她还活着,她自己反倒是清白不保了——这个世界虽然是没节操没下限了一点,但是对于女子的贞洁还是一如既往地看重的。闯荡江湖的虽有女子,总归还是男子占了多数。

这姑娘就算以后能够如愿嫁给萧秋,恐怕也不可能得到想要的幸福了。萧秋那货就算是忍气吞声娶了她,以他那种性格,几番猜忌下来,只会将这原本就糟糕的事情弄得更糟糕——尤其,这姑娘再怎么恶毒霸道,也不过是个还未长成的女孩子,等她清醒过来之后,首先要面对的便是自己清白不保……且还是葬送在两个男人身下的残忍的现实。

肖宋的手指摩挲了一下手中的菜刀,突然便放弃了宰了她为派中老小报仇的念头。

她这么善良的姑娘,怎么能够一直去做那些个打打杀杀的糟心事呢!

她杀人时的感觉虽不算太差,切豆腐般也没什么异样,但是事后回想起来,还是有些后怕的——毕竟不是土生土长的姑娘,在那种法制健全的时代活的这二十多年并不是白活的,现在想想,她都有点隐隐可以称之为内疚的情绪——总感觉自己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犯了错,要被捕快叔叔们抓起来了。

喔,忘记了。

在这个纯江湖时代是不存在捕快这种职业的,唯一有的也不过是盟主旗下的一支飞鹰小队,个个都是武林高手,为的便是捕捉那些个罪大恶极之人,为江湖除害。

尼玛差点忘记了在这个时代她杀人是不犯法的——只要她武功够高,或者逃得够快,不被报复就完全没问题了有木有!

……

至于胡铃铛胡大姑娘,她现在这副模样,这样一刀杀了她反倒是太便宜她了,她要她好好活下去,清醒地面对这些不堪回首之事,一生都难以释怀!

……

翌日,天蒙蒙亮时,街上已经很是热闹了。

古人们一向睡得早,起得更早。如今天虽还未亮,但是早点铺子里已经传出了各种香味,吃包子啃馒头的人不在少数,大街上热闹了起来,吆喝声叫卖声从大街上的各个角落里响起,谱成了一曲古代清晨的乐章。

而正在此时,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着火了!着火了!万源客栈着火了!”

有热闹谁不爱看,大家纷纷站起身来望向街尾的客栈,只见那里确实是着了火,客人们住的房间里冒出了一大片浓烟,隐隐夹着火光。

这可真真是了不得了!

大伙儿竞相奔走,大清早起来的人们纷纷涌向客栈,连粥喝了一半的都舍下了那半碗粥,跑去看热闹了……

在一片喧闹之中,一个穿着普通灰色衣衫束了个发髻的年轻男人低着头,反其道而行之,离人群渐行渐远,走向了镇外的段柳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