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7章征粮的学问
接下来的几分钟里,他对陈明刚进行了一番诋毁――严格的说不算诋毁,只不过是实话实说而已。看得出,这户房的书办这几年来和王师爷并不相得益彰。
王兆敏不知道他的话是被录音的――当然他也没这个意识――政治保卫总署对这种土著之间的互相揭发的材料极有兴趣。有时候几个字,一句话,会带出很多有用的讯息。
邬徳认真得听了好一会之后,才用一种很是为难的语气说道:“王师爷这么说未尝不是,只是我们在临高地脉生疏,不借助于这样的人,怕是待不下去……”
王兆敏想要不是出了这许多的“汉奸”,帮你们干活打仗,你们是肯定待不下去的。不过这话只好在肚子里说,不过髡贼真是狡猾,这说话的意思,显然是要自己先开口提条件。
王兆敏把和吴明晋商量好的条件提了出来:穿越众在开始征收秋粮的时候,以百仞村的名义,主动向县衙缴粮交税,纳税面积为五百亩水田,每亩不分肥瘦田,一律起科为糙米三斗五升,辽饷九厘。人丁钱每人三百文,按照百仞村登记的户籍大约五十人征收。
作为回报,王兆敏许诺,秋粮额定一石就多附征一斗二升五合的“耗米”,这笔收入全部交给穿越集团。大约就是一千石粮食。至于穿越集团自行收缴的“合理负担”,县衙不加干涉,他们愿意怎么征就怎么征收――实际上就算想干涉也干涉不了。
邬徳算计了下,按照这个条件,扣除缴纳的赋税他们实际的收入大约在七八百石米左右,属于基本上不花任何心思就能得到纯收入。
不过,这和他们的目的不同:穿越集团现在并不稀罕这点米――不算临高的仓库里,仅仅越南的粮仓里,他们还有七八千石的糙米没有启运,要再添购几千石也是小事一桩。
穿越集团是准备以此为契机,打破数百年来即混乱又弊病丛生的明代税赋制度,建立高效有序的税收体系,从而对临高的县政进行渗透控制,换句话说,是准备把临高当做新行政管理体系下的试验田。为了这个目的,穿越集团是准备花大代价的,哪里是区区一千石米可以打发的。
邬徳并不答话,却问:“王师爷,这秋粮征收的道道,我们还真是一窍不通,您能不能给我们解说解说?”
王兆敏道:“这有何难?只是其中的花样弊病,说起来,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敬请赐教!”
反正闲来无事,看这位邬首长的意思,并没有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事情大约还有得谈。为了取信于澳洲人,王兆敏便把征粮中的种种弊政和花样拣了些说给邬徳听。
“其实在下本是刑名出身。”王兆敏道,“不过,也学过钱粮,一般的小县的钱粮也应付得来。”
但凡县令上任,刑名,钱粮两位师爷是最重要。前者协助县令审理刑事案件。后者专门协同东家办理钱粮奏销、地丁人口、门牌清册、田地丈量、开仓赈济、杂税征收这一类业务。特长是不仅谙熟这方面的种种门道,而且精于书算。
王兆敏的本行是刑名,但是他的学艺不精,一直混不到好的东家――大多是些在偏僻小县里打转的举人老爷或者“同进士”。小县城人口少,打官司的自然也少,分请两名师爷有点浪费,所以就又学了钱粮,虽说不甚精通,但是一人身兼两职,不仅自己多了一份收益,东家也少了一个人的开销,皆大欢喜。
钱粮师爷的本事除了算盘上之外,还在于能了解情况,善于应付书办。这是因为额征钱粮地丁,户部只问总数,不问细节,当地谁有多少田、多少地,座落何方,起科多少?只有县衙里户房的书办才一清二楚。他们所凭借的就是代代相传的一本秘册,称为“鱼鳞册”。没有这本册子,天大的本事,也征不起钱粮。
鱼麟册本是公物,是政府主持绘制修订的,但是年深日久,县里存档的或湮灭或丢失,早就不知去向,政府修订的“公册”,反而成了书办的私产。不管是县令还是钱粮师爷,要顺顺利利的办下每年的夏秋两赋的公事来,时常会为书办所挟制。
一般来说,县令上任之后,钱粮师爷就要去和户房的书办谈条件,讲斤两,形成一个默契,勾结起来各取所需。王兆敏和陈明刚之间,却一直有些疙疙瘩瘩的。原因是临高这地方很偏僻,天高皇帝远,书办对官员的忌惮心理也少了许多。
“户书”因为有鱼麟册,不但公事可以顺利,本人也能借此大发其财,多少年来钱粮地丁的征收,是一盘混帐,纳了钱粮的,未见得能收到官府收粮的“粮串”,不纳粮的却握有纳粮的凭证。有人没有立锥之地却要缴粮,有人坐拥千顷良田却毋须缴纳粒米,反正“上头”只要征额够成数,如何张冠李戴,那是根本不管的。
至于其中的花样,名目繁多。王兆敏就说了“诡寄”、“产去粮存”这两种花样。后者,邬徳从张兴教的身上就知道了,至于“诡寄”,他也略知一二。
“说到朝廷优免,不是向来有定额的吗?”邬徳把听来的知识“卖”了一点出来,免得王兆敏真以为他们一无所知,胡说八道。
王兆敏果然一怔,想这多半陈明刚说得,便解释道:“朝廷的优免,原是有定额的。”这个定额是在洪武年间规定的,大体京官一品可免30石,二品24石,以此类推。外官的优免则是京官的一半。至于监生、举人、秀才,照例可免2石。除了免粮份额之外,其他自置田亩,都要报官纳粮。
“实际上呢?可免二石的,免了几十石。当年张相当政的时候丈田,他先清查自家的田亩,额定是免八十多石,实际免了将近九百石。”
邬徳听得很仔细,他猜张相大约是说张居正。于鄂水在讲授明代田赋制度的时候专门提过张居正在位期间搞过丈田――距现在还不算太遥远。
“除了朝廷的优免之外,”王兆敏苦笑道,“还有一类人,也有所谓的‘诡寄’。”每个县里都有一批刁恶霸道,不易对付的那班“特殊人物”,不是豪强地主,就是乡间无赖。必须敷衍。分量不足,米色粗劣,亦得照收不误。有时候甚至虚给“粮串”――纳粮的凭证,买得个地面平靖。许多平民小户为了少纳粮,就会“带地投献”。这是其一。
其二就是有人会请他们“包缴”,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所谓的“包户”,这种包户或者本身是“粮差”与官吏有勾结,或者是地方的豪强能挟制官吏,小户如托他们“包缴”,“浮收”部分固然少不了,但是要比自己去缴纳便宜的多
“你们打掉的苟家兄弟二个,原本就是县里最大的两个包户。”王兆敏说,“不过若不是和陈明刚有勾结,当过‘粮差’,他们也做不成这个包户。”
邬徳点点头,这“包户”倒是有点“包税人”的意思。
“包户”自然不是白干的,照例要从中刮皮,“包户”里胆大妄为的,干脆只收粮,不缴粮,一味拖欠,只等最后朝廷“豁免”了事。这种情况在明末清初的江南地区盛极一时。
有人少缴,有人就得多缴,县里的税赋还是要出在县民的头上的。外加各种剥削耗费,加上县里的官吏的好处,统统都出在小民头上,这叫做“耗粮堆尖”,也就是所谓的“浮收”。
“耗粮堆尖”不算“乱收费”,是大明税赋系统中有明文规定的,某些地方,每石附加耗米和尖米7斗6升之多,超过正额的一半以上。这笔额外收入是地方官吏最大最可靠的一笔“灰色收入”。比起贪赃枉法之类捞的黑钱,要安全多了。
“耗粮堆尖”名义上是支付税粮的运费和损耗,其实没有标准可言,随意性很大。王兆敏敢于提出每石为穿越集团附征1斗2升,也正是钻这个空子。
王兆敏对“浮收”这块含糊其辞,只是说这是用来支付粮赋的运费和损耗的。这笔收益,他当然不希望澳洲人知道的太明白了。
邬徳心想:难怪罗铎当时说,临高县的真正的税赋负担在一万五千石以上。照这么看来,完全有可能。
“本县的耗米,惯例是每石多少?”
王兆敏一惊,赶紧道:“这个,贵众纳粮只需正额就是,浮收一概免了就是。”
邬徳想这个你不说也没关系,我们自然调查的出来。
“辽饷加派县里大约很有难处吧?”邬徳问
“难。”王兆敏正为这事发愁,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
“难在何处?!”邬徳抓住这个问题不放,
王兆敏犹豫了一下,说:“银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