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视总监」更改为「惟衡总局」,并收回副总监职位,将原十五个部门分别重组为如下六个部门。
「监管者」部门:负责总务部,警务部,公安部。
「调枢者」部门:负责地域部,交通部,生活安全部。
「督查者」部门:负责培训惟衡总局内的所有职业。
「审查者」部门:负责舆论管控,公关部。
「肃清者」部门:负责解决惟衡总局内部矛盾及违规处理。
「调控者」部门:负责违反法案的任意行为,拥有特属部门「虚拟犯罪调查科」,负责以“莫比乌斯事件”为主要的任意死亡事件。
各区域地方均有调控者中心,以县为单位被分为调控者分部,并设立督查者中心用于培训。
「调控者」部门分为机搜科,检定科,调查科,分别负责刑事案件发生后的现场调查,对死者情况的简要分析与案件证物的检定,以及追查凶手至结案的全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