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11章(1 / 1)

陆云初头发又厚又长,烘起来很费功夫。她感觉头发六成干时,便对闻湛说:“差不多干了,可以了。”

闻湛手没停,将她头发撩起来一束,递到她眼前,证明头发还没干。

陆云初拽住那束头发:“差不多就行了,你手会酸的。”

她动作太快,碰到了闻湛的指尖,吓得他马上缩走。

陆云初趁机起身,刚刚撑起来,就见闻湛蹙起眉头,很严肃地拍拍床边。

陆云初:…这幅大人训好动小孩的模样是怎么回事?

她居然被他这样子搞得有点不好意思:“真的差不多了,你手上还有伤。”

闻湛在纸上写道:会头疼的。

“不至于。”陆云初提起他的袖子,指指他的伤口,“倒是你,知道头疼会难受,就不知道身上疼会难受吗?”

闻湛愣了一下,一时不知如何反驳。

“伤口还很疼吗?”陆云初看着他的伤,下意识放低声音。

闻湛摇摇头,表示无碍。

“骗子。”陆云初嘀咕道,忍不住用指尖轻轻碰了碰他伤口旁稍红的地方。

闻湛一颤,攥紧了拳头。

“对不起,我弄疼你了吗?”陆云初连忙道歉。

闻湛眼神明显飘忽了一下,侧头。

“闻湛?”陆云初对他的反应感到不解。

闻湛悄悄把拳头缩进袖子里面,不作理会,表情严肃地用另一只手拍拍床边。

陆云初感觉怪怪的,怎么像是她在撒娇似的,而辅导孩子做作业的家长表示:我不吃你这一套,快点。

她松开手,准备下床:“啊,下雨天,吃热的!吃热的!”

她兴冲冲地找鞋,结果眼光一扫,只看见一只。

她四下环顾,寻找另一只。

闻湛站起身,叹了口气,写字。

——你脚扭伤了,怎能下地?

陆云初这才想起来,刚才回房时闻湛查看她脚踝伤势,脱了她的鞋,顺手放在那儿了,她单脚蹦回内间,没带上。

“没事的,已经用药酒揉过了。”她摆摆手,浑不在意,“你帮我把那只鞋拿过来吧。”

闻湛抿着嘴角,摇摇头。

陆云初一拍脑门,赞同道:“对对对,湿的,麻烦你帮我取一双干净的鞋来。”

闻湛还是不动。

“闻湛?”这下她摸不着头脑了,“快点,快点,好饿。”

闻湛看着她,有些无奈地指指她的脚踝。

把陆云初急得呀:“真没事儿!我以前老扭到,过一会儿就好了。”

闻湛充耳不闻,提起火笼往她那边移了点儿。

陆云初感觉自己发现了闻湛新的一面,有些新奇,起了逗他的心思:“闻湛闻湛闻湛,鞋鞋鞋。”

她像只小蜜蜂一般,喊得闻湛都挂不住那副面无表情的面具了。

他蹙眉,欲言又止地看着她,像是下一秒就要叹气的样子。

“闻湛——”她变着音调喊他的名字。

闻湛垮下肩膀,摸出小本儿:

——不可以。

三个字竟然也写出了耷拉着肩的模样。

陆云初努力憋住笑,再次张嘴:“闻……”

第一个字刚刚拖着喊出来,闻湛就举旗投降,快步转身往放干净绣鞋的方向去了。

果然。

陆云初笑倒在床上,看他那副浑身冒着疏离冷气儿的模样,不知道的人定会以为他很难讲话。

闻湛为她取来绣鞋,陆云初立马收住笑,乖乖坐在床边:“多谢。”

闻湛抬眸看她,那双藏着明月山泉的眼里第一次出现叫做怨念的神情。

他拿的鞋是一拍鞋里面最大的那双,将脚后跟的地方掖进去,以方便她趿着绣鞋。

他在陆云初身前蹲下,把鞋摆放端正。

陆云初被他这么伺候着,倒有些羞涩了,双脚不自觉搓了搓。

她的小动作太多,眼看着脚踝扭着了,还敢搓来搓去左右乱晃。

他下意识一把捉住她的脚踝。

陆云初傻眼了。

闻湛更傻眼。

陆云初低头,看见闻湛毛茸茸的头顶,眼神往下滑,又出现了,那个咬牙(切齿)的模样。

她的视线落到他的手上,他的手可真好看,握住自己的脚踝,让自己的脚都变得好看了不少。

她奇奇怪怪的想法闻湛自是不会知晓,匆忙地拿起绣鞋,想借着替她穿鞋的动作掩盖慌乱。

鞋到了跟前,又马上停住,缓缓地、极轻地替她穿上。

他的动作很轻,小心翼翼,像筷子夹豆腐。

陆云初被他这个动作触动到了,感觉很奇妙,红晕颤巍巍爬上耳廓。

穿完鞋后,闻湛起身,她立马恢复正常,站起来准备往厨房去。

脚踝揉过药酒后已经好多了,不怎么用力的话不会痛,走到厨房不算什么大事。

可闻湛却不这么认为,他紧张地跟在陆云初身后,想要拦住她又忍下,最后只能把手臂递给他。

陆云初看他这样,知道自己不扶着他,他定不会作罢。

“不会碰到你伤吧?”

闻湛摇头。

陆云初只好扶着他。

他看着瘦削,但挺有力气的,稳稳地托举着她的双手,完全不会晃动。

但是他真的好高,陆云初觉得自己还不如不扶,这样抬着胳膊也挺累的。

她歪着身子,感觉闻湛再高一点,自己就会像挂在他身上的挂件了。

外面狂风骤雨,雨水打在屋檐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雨珠成串,一层透明的雨膜将他们与外面的世界隔绝。

陆云初很有兴致:“暴雨天窝在屋里面最舒服了。”

闻湛没有应和,因为他不知道什么才能称得上“舒服”。

陆云初并没有等他点头,自顾自地絮叨着:“又是风又是雨,湿冷湿冷的,一定要喝点带汤的!”

若是平常吃饭,碳水炸弹最容易带来幸福感,米饭浇上肉酱,放肆地猪蹄,或是炸鸡配清酒等等。但是下雨天一定要吃带热汤的东西,让食材夹着热汤滑入腹中,全身上下瞬间暖和起来,吃出薄汗,听着外面狂风大作,可谓是幸福至极。

到了厨房,闻湛为陆云初端来小椅子让她坐下。

陆云初很无奈,只能由他,幸亏今天准备一锅大乱煮,并不耗费工夫,坐在这儿也能操作。

闻湛用皂荚净手后,竖起袖子,一副准备打下手的模样。

陆云初扶额:“真不至于。”

闻湛拒绝沟通——表现为不拿出小本儿。

陆云初只好指挥他洗菜。

因为想给闻湛养伤,厨房里一直备着猪骨汤,熬得白洁,面上浮着一层浅淡的油光,似乎要将猪骨所有的精髓都榨出来,融入汤里。

舀几勺到砂锅里,待到沸腾后,丢入小酥肉、肉片,让肉菜滚一滚,再放入米线,最后把厨房里的蔬菜都丢进去,一锅大乱炖。

陆云初看着煮得差不多了后,将砂锅用布垫着拿下来,放在厚木盘上,咽下口水:“好啦!快回去,可以吃了!”

她恨不得端起砂锅就往屋里冲,被闻湛一把摁住。

他接过食盘,在食盘放上两个小碗,拿上筷子勺子,就这样,还想扶着陆云初。

“我扶墙就好!”陆云初忙道,“砂锅很烫的,别泼了。”

确实是挺危险的,闻湛示意她坐下,自己先端过去,等会儿来接她。

好吧,陆云初吞下口水,等他回来。

等终于回到厢房,陆云初迫不及待地端起碗,一边夹菜一边对闻湛说:“别看这一锅大乱炖卖相不好,但是我敢保证,味道一定很好。”

砂锅保温性强,离火后锅里的汤依旧沸腾着,咕嘟咕嘟冒着香气,所有食材被缓缓降低的热度包围,将自身味道融于汤中的同时也吸收了对方的香味。

陆云初把能放的蔬菜都放了,白菜、冬瓜、木耳、豆芽、香菇、豆腐,花花白白一大锅,冒着尖儿,看着就满足。

先喝一口汤,浓、厚、鲜、烫,醇厚的同时却不显油腻,有蔬菜的清,也有肉菜的鲜。

五脏六腑顿时暖和了起来,大雨带来的湿冷一扫而光,全身上下瞬间染上了暖乎乎的舒坦感。

她吃饭最香了,闻湛很少感觉到饿的滋味,但是一看她吃,不自觉地就想动筷。

陆云初用公筷给他夹了一大堆菜和米线,用舀满了汤,闷闷一碗,想要吃都不知道从何下口。

于是他决定先把占地的米线解决。

米线雪白细软,挑起来滑滑的,直往下滚。他连忙送入口中,米线拥抱着汤汁,裹挟着热气,香气瞬间在口中绽放。

爽滑、绵软,米香浓郁,浸润了菌菇的鲜、骨汤的醇,明明很清淡,却感觉有一种富裕繁杂的滋味冲击着味蕾。

他总是被陆云初做的饭食惊讶到,沉默地垂头咀嚼,很慢,像是要把味道牢牢记住,生怕大梦忽然,醒来便忘了。

陆云初不敢给他夹太多肉食,以免他胃难受,于是他夹起碗边唯一的显眼的小酥肉送入口中。

酥肉的油气早被煮散,化入汤中,肉质细嫩,带点筋头,越嚼越香。

吃完肉菜,剩下的便都是素菜了。

豆腐滑嫩,被骨汤和油气逼得软乎,不用过多咀嚼,一抿就化,滋味美妙。

闻湛很喜欢,把豆腐全部挑出来,先行吃干净。

哪成想蔬菜更甚,猪骨汤表面那层香滑的猪油全被它们吸收了,没用多余的佐料处理,原汁原味的清甜味儿得以最大限度地保留。

一口下去,似短暂地被拽到了清雨如雾的江南,又忽然被窗外的电闪雷鸣拉回现实。

陆云初一边吃一边随意地絮叨道:“在云南……呃,不知道这里叫什么,总之在南边有个地方特色吃食叫小锅米线,不过我这儿一通胡改,也只剩米线二字沾边了。”

雨声越来越大,气温骤降,但有火笼烤着,砂锅的热气熏着,屋内一直暖洋洋的。

陆云初小声地嗦粉,发出呼噜噜的声音,热烫的食材得慢慢吃,让鲜香滋味深深挑拨味蕾,滋味实在妙不可言。

说到云南,她记忆恍惚了一下,笑道:“那个地方很漂亮,蓝天白云,花海烂漫,如果可以……不对,终有一天,我们一定会去看看。”

闻湛任她前言不搭后语地闲扯着,隔着白雾看她,笑得温柔。

很是奇怪,在这个暴雨如注、雷电交加的白日,天空黑得几乎看不见亮光,他却被陆云初轻而易举地拽入了一个春日,短暂地瞥见了一瞬的繁花似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