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六章精致的利己主义者(1 / 1)

汉乡 孑与2 2271 字 8个月前

第一七六章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干阴私勾当的人,总比别人更加的注重消息的传递速度。

隋越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他本身就是刘彻的大长秋,属于宦官中地位最高的一位,他的手中甚至还有三千宫兵的指挥权。

只不过在被皇帝委派了差事之后,那枚调兵虎符就被皇帝留在长安了。

他来云琅军中担任长史,只不过是一份临时的差事,相比长史,他更在乎大长秋这个位置。

钟离远被皇帝看重,这对隋越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威胁,因此,他人虽然远在数千里之外的阳关,对于宫中发生的事情,却了如指掌。

李广利得势这样的消息他如何能不知道?

这是一个新的变化。

预示着皇帝准备培养另一家外戚了。

跟皇帝不同,隋越一点都不看好李广利!

不论是眼前的霍去病,云琅,还是远在大青山的卫青,他都有深入的了解。

稍微衡量一下,他就发现,李广利在这三人面前,卑微的连尘土都不如。

西北地其实不缺少人,缺少的是粮草,物资,驻扎在这里的人马增加一倍,后勤运输的压力就会增加至少三倍。

这就是隋越当了大半年的行军长史总结出来的一个很有用的经验。

隋越不想给自己再添麻烦,仅仅是霍去病跟云琅两军的物资损耗,就已经让他焦头烂额了。

再来一群数目未知的不良人,日子就没办法过了。

这些年,大汉年轻人被喜好武功的皇帝给刺激成了暴徒,不管有没有家业的年轻人,都喜欢给自己弄一柄剑挂在腰上,随时随地的等待皇帝的命令。

隋越相信,这些人如果在接受了严苛的训练之后可以成为合格的大汉军卒。

可是呢,在没有训练的情况下就投入到战场上,那就是一群乌合之众。

在战事顺利的情况下,这样的乌合之众就是一群暴徒,在战事不利的情况下,这些乌合之众就是导致大军溃败的源头。

任何一个有脑子的将军,都不会把自己的精锐军队跟这样的乌合之众混编。

人数看似多了,战力却是是实实在在的下降了。

所以——率领不良人的统帅——李广利,没人欢迎。

隋越看到了云琅笑容里蕴含的浓烈杀机,也看到了霍去病眼中的不屑之意。

在他看来这是正常的,两只鹤正在研究怎么抓鱼的时候,突然挤进来一只杂毛鸡,出于严重的不适感,两只鹤会停止捕鱼,先把杂毛鸡撵走再说。

隋越自认为是皇帝的忠仆,所以他全心全意的为皇帝着想。

以前地位不高的时候,他只要伺候好皇帝的衣食住行就是一个好仆人。

自从成了大长秋,他就觉得自己应该进一步,在更多的地方展现自己忠仆的本色。

如果能在对皇帝忠心耿耿的情况下,做一些对皇帝有益的事情,那么,自己的生命会不会更加有价值呢?

比如李广利的事情!!!

隋越认为皇帝可能做错了,那么,自己身为皇帝忠仆,就有责任帮助皇帝将错误的想法造成的伤害降到最小。

看到云琅悄悄地给霍光下达了几个不知道什么内容的命令,隋越刚刚吃完火锅的肚子,又有些饥饿,为陛下完成了一件好事,应该再犒劳一下自己。

于是,他准备出去弄一只羊,宰杀之后熬一锅美味的羊汤,留着晚上吃。

隋越离开大帐之后,云琅跟霍去病对视一眼。

霍去病不耐烦的道:“最烦你这样做,有话说清楚,不要总是让我猜。

万一我猜错了,会出大事情。”

已经喝的醉醺醺的东方朔笑道:“隋越干了出格的事情,以后下场不好,要不要提醒他,别走错路,避开将来可能发生的可怕后果,看两位君侯是不是怜悯他这个阉人了。”

司马迁笑道:“这些阉人最是喜欢揣摩上意,却不知晓自己本身就是奴隶人,奴隶人就不该有自己的想法。

他们在上位者眼中,与骡马,农具一般都是工具,一件工具要什么想法呢?”

霍去病皱眉道:“隋越人不错,跟别的宦官不一样,人也不贪婪,对我们还算友好。

这样的人要是倒霉了,换一个上来更麻烦,我看啊,干脆告诉他,别让他自寻死路。”

霍去病此话一出,东方朔,司马迁两人深以为然,连连点头赞同,只有云琅师徒二人没有说话。

见霍去病有些恼怒了云琅跟霍光才点头答应。

规劝隋越的事情自然是由东方朔与司马迁去做,这种事宜早不宜迟,趁着还没有被皇帝发现,早早收手为妙。

等两人离开大帐,霍去病皱眉道:“还有更好的选择?”

云琅笑道:“钟离远!”

霍去病惊讶的道:“他比隋越还要好?如果比隋越还要好的话,那就到听命与你的地步了。

你在陛下身边安插了人手?”

云琅摇头道:“我只是有恩与钟离远,钟离远事实上已经报过恩了,我说过我们两个两不相欠。”

霍去病低声道:“是你认为你们两不相欠是吧?”

云琅摊摊手道:“是这样的!”

“那就是说钟离远不这么认为?”

“他可能觉得跟我一起混能活的长久,顺便给他的儿子捞一个远大的前程。”

“陛下不知道?”

“应该不知道吧,因为钟离远是一步步从绣衣使者积功到侍者这个位置的。”

“说说,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我的事除过房事之外你没有不知道的。”

“钟离远的事情我就不知道。”

“你好好想想……我跟你说过不下三次,是你自己没有往心里放。”

霍去病稍微回忆一下就怒道:“你每次都轻描淡写的说,讨论他就像讨论一颗白菜,我哪里会知晓他这么重要。

阿琅,让钟离远离开陛下!”

云琅看着霍去病道:“不后悔?”

霍去病摇头道:“人,总要讲点情义的。”

云琅无所谓的问道:“哪怕你会因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霍去病沉声道:“这世上还有几个可以让我把脑袋给他都不后悔的人。”

“我可能要挣扎一下!”

霍去病笑道:“应该的,谁的命都不是白来的。”

“问题在于我还想保住你的命!”

“不用,霍去病想要保命,凭着一杆大戟杀出去就是了,如果束手就擒,就说明,我不想杀出去,杀出去可能比我死掉还让我痛苦。

这个话我只对你说一遍!”

把话说完的霍去病似乎放下了心事,从大帐里找了一坛子酒夹在胳膊底下,就离开了大帐。

“我大哥乃是真正的汉子,快意恩仇,活的太痛快了。”

霍光用崇拜的目光瞅着身材高大的哥哥走进了阳光里,就对云琅赞叹道。

“你准备有样学样?”

“不干,我的命是我自己的,谁要拿走我就跟谁拼!”

“对的,这才是我西北理工,我们可以为家国活着,可以为家国送命,可以为家国忍受所有痛苦……

那是我们自己的选择。

谁要是在我们不同意的情况下要我们的命,我们就拖着他一起下地狱!

霍光,你记着,这句话我也只跟你说一遍!”

霍光嘿嘿笑道:“弟子记下了!”

自从来到这个世上,云琅就没打算把自己的命被动的献给谁,皇帝也不成。

这一点上,云琅与霍光的认识有着高度的统一。

云氏的其余弟子也是如此,云琅从来都告诉他们,为人立意要高远,要珍惜自己的生命。

想要干大事,先要保证生命,这是一个巨大的前提。

生前悲苦不堪,死后名扬天下的事情,西北理工的弟子绝对不能干。

仅仅是为了理想,就把命送掉,不如庸庸碌碌的过一生。

唯有生命与身名两全的人,才是一个幸福的人。

云琅一直认为,只有自己幸福了,才能带给别人幸福。

“我们跟我哥哥看起来差好多啊……”

霍光衡量了自己,以及师傅乃至兄长的行为之后,多少有些惭愧。

“所以,你哥哥以后的成就要比我们高。”

“因为大家都喜欢敬仰悲苦的英雄?”

“不是的,是因为性格越是激烈的人,就越有看头,我们西北理工讲究春风化雨,不为人知。”

“这是保命的策略?”

“是啊,我很怕死!”

“我也怕!”

“所以呢,我们以后办事要更加谨慎,隐秘,在不知不觉中就把大事给办了。”

滴水成冰的日子里,隋越汗水浸湿了衣衫,眼神慌乱,手足无措,他想跟东方朔,司马迁施礼,又觉得跪地磕头能更加的表达自己的心意。

“在卫将军的奏折上署名,用印,是你能做的极限,而且只能做一次。

再有一次,某家保证你活不过第二天。

隋越,借用卫将军的一句话来说——你膨胀了。

一个奴隶人一步步走到你今时今日的地位,你认为自己的能力已经大到了可以忽视一些规矩了。

却不知,在本质上,你并没有改变,你也不能有所改变。

老隋,我们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就生出了情义,没人愿意看到你有倒霉的一天。

慎之,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