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九章不舍(1 / 1)

汉乡 孑与2 1717 字 8个月前

第一五九章不舍

卫伉认为霍去病是他最亲的亲人。

尤其是霍去病把他抱回房间,并且让亲兵帮他换过衣衫,洗过澡,并且准许他跟在身边之后,卫伉就越发这样认为。

吃饭的时候,卫伉打死都不出去,也不准许霍去病出去,他坚持认为,云琅,苏稚都是山野里的精怪,惯会吃人,霍去病不知云琅跟苏稚的底细,被蒙骗了。

看着卫伉抱着他的腿苦苦哀求,毕竟是一起长大的,霍去病心头一软,就没有出门,让亲兵把饭食送到房间,陪着这个不成才的表弟一起吃饭。

苏稚看曹襄,李敢,赵破奴的眼神非常的奇怪,这让三个人很不自在,仔细查看了衣着,觉得没有什么不对,就继续吃饭。

云琅自顾自的埋头吃饭,今天的收获很大,用恐惧摧毁了卫伉最后一丝骄傲,从而完美的解开了霍去病跟卫伉之间的心结。

至少这样做了之后,卫伉一辈子都会认为霍去病是他的保护神,而不是什么图谋他父亲什么东西的敌人。

他们几人吃饭,历来都是一大盆子夹着吃的,平日里苏稚也不讲究,大家一起吃一盆子菜没有任何不对。

今天不一样了,苏稚先是迅速的给她的高粱米饭上堆满了菜,对盆子里那些被曹襄他们吃过的菜,一口都不动。

匆匆吃完了饭,就丢下碗筷跑的不见踪影。

曹襄往嘴里刨了一口饭奇怪的道:“你小老婆在发疯,你不治治她的毛病?”

云琅嘴里嚼着饭菜,瞅了曹襄,李敢,赵破奴一眼,摇摇头又重新低头吃饭。

曹襄有些心虚,一把抓住云琅的袖子道:“说清楚,我哪里奇怪了,让你们公母两这样看我,好像还非常嫌弃我的样子。”

云琅把饭吞下去喝了口茶水漱漱口道:“苏稚看见你今早从胡姬的房间里出来了。”

“呃……我是随便遛哒,随便遛哒……”

李敢,赵破奴也很明显的愣了一下,马上,这两个不要脸的家伙异口同声鄙视曹襄道:“胡女的滋味可好?”

曹襄呛咳连连,不愿意说话。

云琅抬头瞅瞅李敢跟赵破奴道:“你们会不知道?”

这下子论到李敢,赵破奴咳嗽了,曹襄则瞪大了眼睛瞅着那两个无耻之徒。

云琅抱起自己的茶壶站起身道:“你们三连襟好好地谈谈,我就不打扰了。

另外,何愁有只是做了一个小小的试探,准备看看你们的心性,结果……呵呵!”

云琅说完就走了,留下三个面面相觑的家伙。

不一会,三人就扭打成了一团……

谢宁一瘸一拐的从城墙上下来看到这一幕惊讶极了,想要把他们三个分开,也不知道从哪里下手,见三人下手都很有分寸,也就不想管了,把一大碗高粱米饭倒进菜盆子里,埋头大吃,这三人打累了,自然就会停手的。

谢宁吃完了饭,也不见三人停手,就去了云琅的房间,指指树荫下继续殴斗的三人道;“为什么打起来啊?”

云琅笑道:“恼羞成怒呗,你别看他们三个了,你越是看,他们越是不敢停下来,就当没看见最好。”

谢宁笑道:“我还是到你屋子里看他们到底怎么回事。”

果然,当谢宁走进了云琅的屋子,那三个家伙果然就停手了,相互怒骂一句,然后就分成三个方向走了。

这就算是完事了,以后谁要是再提这事,他们三个必定会再次恼羞成怒的。

云琅准备把这事埋在心底,等三人以后有什么大喜的日子,再旧事重提……

七月的受降城骄阳似火,连续下了三天的大雨,天气稍微清凉一些,太阳又开始暴晒大地了。

一条大河就在身边,水汽自然是不缺的,潮湿的大地被太阳烘烤之后,大地就成了蒸笼。

由于牛羊多的缘故,受降城的蚊虫多的几乎难以容忍。

云琅担心出现疫病,已经命边民们驱赶着牛羊去了远处放牧,诺大的受降城也几乎用清水洗涮了一遍之后,总算是没有冲天的臭味了,蚊虫却变得越发的多了。

这样的天气里,连河水里的鱼都懒得咬钩,云琅在阴凉处耗费了一下午才钓上来两条喜欢阴凉且食腐肉的大鲇鱼。

河边有清风吹拂,苏稚躺在云琅身边睡了一觉又一觉,直到傍晚的时候才算是清醒过来。

“这里怎么还这么热啊!”

“必须要热啊,麦子就靠这几天的太阳变成熟呢,不烤的话怎么变黄呢。”

“这也热的没道理,郎君,我想回家了。”

“家里也热啊!”

“可是我们可以去山居小筑。”

“怎么,不想再解剖了?”

“不用了。”苏稚指指脑袋道:“该见识的都见识了,该做的实验都做了,胡人,羌人,汉人,匈奴如果去除外形上的不同,本质是一样,构造也是一样,没什么好稀奇的。

我现在回去,就是想问药婆婆很多事情,我发现我们以前猜测的很多事情都是不正确的。”

云琅收起鱼竿,吊钩上的羊肉已经不见了,刚才那条聪明的鲇鱼吃掉了诱饵没有上钩。

“快了,我们就要回家了,需要沉淀边关所得的不光是你一个人,我需要,去病需要,曹襄,李敢他们都需要,甚至参与过受降城之战的将士们都需要。

太尉府已经来了两道军令,要我们把受降城获得的牛羊带回关中,这说明大汉国库又见底了,急需补充。

大军想要离开受降城,必须是在跟朝廷派来的军队完成交接之后。

牛羊也需要在秋日里贴膘,否则走不回去的。

这里的秋粮是重中之重,也需要收割,所以啊,等我们回家的时候,该是三个月之后的事情了。“

“啊?还要再待三个月啊,我不活了!”

“快走吧,太阳快落山了,再不走,蚊子该出来了。”云琅把苏稚拉起来,让她收拾好毯子,自己从河水里提起鱼篓,扛着钓竿跟苏稚进了受降城。

黄昏的受降城才从酷热中解脱出来,白日里冷清的街市迅速就变得热闹起来了,白日里没有生意的商贩们,趁着天色还亮,抓紧时间招揽自己的客人。

如今的受降城终于有了一丝繁华的模样,城池里到处都是闻风而来的大汉商贾以及胡人客商。

被云琅勒令拆分的东西两市上人满为患,东市上是进行大宗交易的地方,交易双方分别是汉商跟胡商,偶尔也能看见一些部族女子,有些大胆的赤裸着上身,用部族的出产交换自己需要的东西。

西市比东市还要热闹,随着秋天不断地逼近,方圆三百里之内的部族都开始倾销自家的物资,跟官府,或者汉商,胡商进行交换。

很可惜,在这里铜钱并不被人认可,硬通货只有黄金!

这也是云琅硬性规定的。

如果汉商以及受降城官府的出口比进口的数额大,云琅自然会鼓励使用铜钱的,现在大部分都是进口,云琅自然很愿意把黄金当做一种进口物资。

站在城墙上看到这一幕热闹的场面,云琅发现自己竟然有一丝不舍,不舍得将刚刚治理好的受降城交给别人。

不过,一想到阿娇,长平这两个精明的女人,他不认为这座城在他离开之后会有什么变化。

要知道“萧规曹随”这个成语就出自大汉,只要是好的,有效的政策,在大汉,继任的官员一般不会改动。

只要来的人不是云琅这些人的仇人,或者是一个贪黩无度的人,受降城的繁荣是可以预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