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生死?小事耳!(1 / 1)

汉乡 孑与2 2090 字 8个月前

第八章生死,小事耳

太宰能够毫无心理负担的为一件破衣裳就杀掉一个人,这说明,这周边还有很多人,如果他想,他应该不缺少一个太宰五代。

除非自己出场的过程非常的惊艳,惊艳到太宰根本就无法解释的地步。

在这个时代,没有办法解释的事情一般都被称为神迹!

太宰枯坐在高崖上木呆呆的瞅着对面草木葱茏的高大丘陵,不知道是不是在追思自己的王。

云琅没有王可以追思,所以只好不停地玩弄老虎的大爪子。

很奇妙,老虎的爪子其实没有那么坚硬,反而软绵绵的,尤其是脚掌上的那几块肉垫子,只要轻轻地一按,老虎爪子里面的尖爪子就会冒出来。

老虎硕大的嘴巴就在云琅的头顶,偶尔会张着嘴打个哈欠,似乎要吞掉云琅的脑袋。

老虎的嘴巴很干净,没有什么怪味道,云琅今天非常勤快的用盐水帮它清洗过,只是漱口水被它吞掉了。

那只母鹿就卧在老虎的肚皮旁边,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云琅觉得她们能发展出一段跨种族的爱情。

太宰的咳嗽声在夜色中传的很远……非常的悲壮,这世上能把咳嗽咳出悲壮感觉的估计就太宰一个人。

“明天,我能跟您一起去巡山吗?”云琅到底年轻,还是忍不住先开口了。

太宰回过头,一双眼睛亮晶晶的,不知道他想起了什么,摇着头笑了一下道:“不用,你怎么想起跟我一起出巡了?”

云琅把一块皮子披在太宰的身上道:“我怕你明日回不来了,无论如何有我在,也能给你选一块好的墓地,埋葬你,这里的野兽太多了。”

太宰认真的看着云琅道:“不用,等我真的不中用的时候,会把巡山的重任交给你,现在还不用。

生死,小事耳。”

云琅点点头,继续把身体靠在老虎的脖子上玩弄老虎的爪子。

“您是怎么驯服老虎的?它有名字吗?”

“老虎就是老虎,要什么名字,它是我捡回来的幼崽,长大之后就跟着我一起巡山。”

“你看他额头有一个王字,我能叫他大王吗?”

太宰的眼神变得有些凌厉,好半晌才慢慢的道:“它本就是兽中之王,称为大王也没有什么不妥。”

云琅像是没有看见太宰的眼神变化,亲昵的把脑袋在老虎的头上蹭蹭笑道:“大王,大王!”

老虎没有反应,太宰的拳头却握的紧了一些。

“我需要一把铁刀,您能帮我弄一把吗?”

“铁刀柔软不堪,要他作甚?你不是有一把铜刀吗?”

云琅笑道:“你之所以觉得铁刀软,纯粹是因为你们不会炼制,在我的故乡,人们都用铁刀,锋利无比。

如果您能给我一个铁砧,一柄铁锤,我就能炼制出那种锋利的铁刀。”

太宰的面容隐入了黑暗,云琅看不清他的神情,只有太宰淡淡的声音传来:“我找找看,不知道有没有。”

山崖下的一股青岚缓缓地升起,眼看着就要淹没石屋前的平台。

太宰的深衣上下通透,保暖性能很差,云琅又不敢劝说他回去休息,只好带着老虎,母鹿率先回到了石屋。

云琅能感觉到太宰盯在自己后背上的灼热目光,不过,他不在乎,如果再不表现出点神奇之处,他不敢保证太宰还能继续这样的对他好。

一串串的竹简木牍被平平的铺开,变成了两张床,床上放着云琅今天晒过的各色兽皮,一半铺床,一半盖身,这样的床铺应该非常的舒适。

自从来到这里,今夜是云琅睡得最舒服的一晚,太宰很自然的睡在另外一张床上,可能是昨晚睡得很足,这一晚,他瞪着眼睛看了云琅整整一夜。

早晨云琅醒来的时候,太宰已经不见了踪影,老虎却还在,正在一次次的假装扑倒母鹿,每一次都用大嘴含住母鹿的脑袋,却从不用力,母鹿似乎也不害怕,陪着老虎玩的不亦乐乎。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即便是有,云琅也不信!环境诡异的变了,甚至时空可能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唯一没有变化的是云琅那颗近乎冷酷的心。

离开了工程师的工作,也同时离开了那个喜欢指责他不上进的女人,那个女人曾经咬着牙打电话说他的心是石头做的……

她以为云琅只是出走几天,最后还是会回家的,没想到他一去不复返,对那个家没有半分的留恋。

最后,那个女人还祝愿他早点去死……所以,云琅就死了。

今天的天气很好,云琅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想起那个女人,她已经很久没有进入过他的梦乡了。

“或许,那个女人说的是对的。”云琅抓着老虎耳朵,自言自语的道。

跟老虎用最短的时间建立起最亲密的关系,是云琅最近一直要做的事情,现在看来,进展还不错。

老虎很喜欢用盐巴水刷牙,或者说它只是单纯的喜欢盐,云琅观察过了,太宰对老虎一点都不好,呼来喝去,稍有不顺心就拳打脚踢。

这或许是太宰与老虎用来构筑主仆关系的办法,对一头野兽来说,幼年时期臣服的王,将是它一辈子的王。

云琅今天的工作是制作一双鞋子,他有足够多的兽皮,其中,一张坚固的老狼皮将是他今天制作鞋子的主要原料。

狼皮的颜色是他非常喜欢的青灰色,不过,在制作鞋子之前,他需要将五层刮掉毛的狼皮用麻绳钉在一起,最后用一张厚实的狼皮把这些狼皮包裹起来,最后形成一个漂亮的鞋底子。

过程说起来简单,制作起来非常的难。

狼皮又厚又韧,他的那根大针又非常的不争气,力量用小了,扎不透狼皮,力量用大了,会把针弄弯。

中午的时候,云琅看着自己布满水泡的双手,只好暂时停止了鞋子的制作。

他非常的希望太宰能给他弄来一套铁匠工具,好让他用最简单的方法弄出一套合用的工具来。

整个下午,云琅都在石屋附近的山林里转悠,这里的山林物产极为丰富。

仅仅是附近的山林,就让他获得了两种野生香料,一种是花椒,另一种则是八角。

有了这两种香料跟盐巴,云琅觉得自己今晚就能做出一锅极为鲜美的兔肉汤。

前途未卜,云琅决定过好每一天,至少要每一天都不辜负自己的新生。

兔子肉炖在陶罐子里面味道没有想象中的好,这种动物的肉非常的寡淡,还有非常浓重的土腥味。算不得好吃,不过啊,如果给里面添加一两块肥腻腻的野猪肉之后,再被调料的气味烘托一下,立刻就变得喷香扑鼻。

没人单独吃野兔肉的,这应该是一个常识,云琅自然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不过,一连三天顿顿都吃野兔肉,即便是再好吃的东西也会变成垃圾。

可是,太宰这家伙却每天都吃的非常开心,不论云琅做多少食物,他都会把剩余的吃光,即便是汤汁也不会剩下。

云琅相信,如果有人看到太宰吃东西的模样,一定会对食物这种存在保持极高的敬意。

于是,太宰每天回来的时候都非常的准时,因为他发现,云琅做的食物,一旦放凉之后味道就差了好多。

云琅顾不得继续研究美食,他需要的铁砧,铁锤,火钳子,铁刀子都被太宰陆陆续续的弄来了。

虽然上面有厚厚的一层铁锈,依然让云琅非常的开心。

垒一个简易的炉子需要最好的泥料,旁边山根上就有一层红胶泥,这个材料很适合弄出一个简易的炉子来。

于是云琅开始用最细的麻线编织孔洞非常小的筛子,好用来筛选泥料。

那些被细细磨碎筛选出来的泥料被云琅泡在水瓮里面,为此,还用脚丫子踩了成千上万遍。

泥料在水瓮里待了足足三天。

在等待泥料沉淀的日子里,云琅在山根处挖掘了一个炉子,把太宰储备的粗大柴火全部丢进去烧,在浓烟将要散尽的那一刻,他用土把炉子的排烟口跟火口全部封死,然后就开始整理他生锈的铁锤跟铁砧。

太宰看了足足五天,在云琅的炉子刚刚成型之后终于忍不住了。

“你不是要打铁吗?做这些事情干什么?”太宰有些怜悯的看着云琅,打铁需要烧炭这事他还是明白的,至于云琅干的其他事情他就一头雾水了。

“我是要打铁,主要是因为我需要一柄锋利的刀子跟一把坚硬的锥子好给我做一双合适的靴子。”

云琅的话说的很拗口,不过,太宰还是明白了他的意思,他多少有些鄙夷,一个真正的贵人是不干这些事情的。

云琅不等太宰提起读书的事情,张嘴道:“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萋萋,白露未晞。所谓伊人,在水之湄。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涘。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太宰,秦风十五篇我已经会背了。”

太宰闻言叹了口气,就背着手离去了,《秦风》是他在发现云琅学习能力很强之后,特意找出来难为他的,只是没有为难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