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树之谜
案件还原
温莎夫人喜欢在饭后去花园散步消食,可有一天她没走多远,便惊叫了起来,原来在她家花园后面的大树下,竟然躺着一具男尸。接到报警后,FBI警长米勒立即赶到了案发现场。
经法医初步鉴定:死者是头部受到猛烈撞击而死。从死者死亡的位置来看,死者有可能是从树上掉下来,头部着地而死。因为米勒在大树底下,发现了死者生前穿的橡胶拖鞋,树干上也沾着一些血迹和人爬过的痕迹,另外,在死者的脚底,有一些从脚趾到脚跟的直线形伤痕,似乎是被树皮一类的东西刮伤的。因此,法医认为,死者是想通过爬树越过院墙,但不幸被树皮刮伤脚部,因疼痛难忍,失足坠地而死。但是,身为FBI警长的米勒却不这么认为,在他看来,死者是死于谋杀。当法医听完米勒的分析后,也深表同意。亲爱的读者,你知道米勒的判断依据是什么吗?
案情侦破
首先,法医判定死者是因脚底板被树皮刮伤,疼痛难忍而坠地身亡的,但是,任何人爬树都不会用脚底板向上爬,同时,从力学的角度来解释,如果用脚底板爬树,他怎么用力?这根本行不通。其次,如果死者的脚底板确实是在爬树的过程中被刮伤的,那么,伤痕也应该是横纹,又怎么可能会呈直线形的呢?
为此,米勒还特意向在场的法医和警员演示了一遍用脚底板爬树的过程,事实证明,这根本不可能。因此,米勒推断,温莎夫人的后花园并不是第一案发现场,死者是被凶手用钝器击打头部至死后运到这里来的,而大树上的血迹以及人爬过的痕迹,皆是凶手用来迷惑警察而制造的假象。所以,千万不要被案件的表面线索给迷惑,它们有时并不可信。后来,米勒又征调警力,从死者生前的仇人这一角度入手,不出三天,就查到了凶手。试想,如果当时按照法医的鉴定结果,草率地结了案,那么,凶手岂不是要永远逍遥法外下去?
间谍的谎话
案件还原
冷战时期,美、苏关系十分脆弱。为了能更多地打探到彼此的情况,美、苏两国均派遣了大批间谍,潜入彼此国家的重要部门去盗取情报。
一天,苏联间谍成功潜入到了美国的空军基地。盗取了一份“美国太空计划”的资料,该资料详细介绍了“美国太空计划”的数据和具体实施步骤,这对苏联来说是一个扭转政局的大好机会。但遗憾的是,该间谍第二天就被美国的FBI抓获了。
经过长达十六小时的审问,间谍终于交代,他还没有来得及将情报发给苏联,他只是把它藏在华盛顿大学的公共图书馆里的一本书中,夹在了书的53和54页中间。
FBI警长刘易斯立马派人去华盛顿大学的图书馆去找那本书。该间谍终于长舒了一口气,但是刘易斯显然还没有审问完,他笑着对间谍说:“虽然我派出了人马,但并不代表我就相信你说的话。事实上,你刚才说的话,我一个字也不相信,请告诉我,你到底将资料放在了哪里?”刘易斯边说边抱来了一摞书,然后一本一本的在间谍面前翻。翻得该间谍头皮直发麻,最后他终于说出了资料的具体存放地点。
刘易斯如此肯定间谍说的是谎话,亲爱的读者,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案件侦破
在破案过程中,一定要擅长思维转嫁,擅长给案件做个移植手术,这是移植思维破案术的核心所在。间谍说他把资料放在华盛顿大学的公共图书馆的某本书的53和54页之间,那么,你就要想一下了,书的两页之间,固然可以夹资料,但如果书的53页和54页是一页,这又作何解释?
其实,间谍只需告诉刘易斯,资料室放在哪本书里即可,为什么还要告诉他是哪一页呢?因为间谍认为,细节透露得越详细,就越能让对方相信他所说的话绝对是实话。但恰恰是他的这一做法,引起了刘易斯的怀疑。当他说资料夹在图书馆的某本书中时,刘易斯并没有怀疑,但是,当他给出具体页码后,刘易斯的思维就开始了移植程序。
当他抱来一摞书,摆在间谍面前一本一本翻阅时发现,每本书的53页和54页都是一页,因为书的正文全部是以奇数页开始的,这是规律,所以,在53页和54页之间,根本不可能会夹着资料。此外,刘易斯也注意到,间谍的神情越来越紧张。由此可以判定,间谍是在说谎。
“可移”的头发
案件还原
凯瑟琳在参加完好友的聚会后,被人砍死在了家中。尸体是两天后被物业管理人员发现的。他们当时来凯瑟琳家催缴物业费,把门都快砸烂了也没人开,打电话也没人接。物业人员在凯瑟琳家门口闻到了一股很浓烈的腐臭味,直觉告诉他们,凯瑟琳出事了。
当FBI警员到达时发现,案发现场明显有激烈打斗的痕迹,凯瑟琳的衣服也被凶手撕扯成了碎布条,但她并没有遭到性侵。根据现场情况基本可以判定凯瑟琳的死亡时间大概是在两天前的21时至22时之间。此外,凯瑟琳的右手攥得紧紧的,FBI警员好不容易才将凯瑟琳的手掰开,结果发现了一绺烫过的头发。很明显,这绺头发是凯瑟琳临死前与凶手进行殊死搏斗时硬从凶手头上拽下来的。它是侦破此案的重要证据。警员杰克取出放大镜细心观察发现,这绺头发的发梢呈圆形。
经过FBI的密集调查,与凯瑟琳关系密切的人中,除了她的男友大卫经常烫发外,其他人都是直发。而大卫最近因为结婚一事,正在和凯瑟琳闹矛盾,由此可以判定,大卫很可能有作案的嫌疑。
FBI的警员很快就找到了大卫。大卫两天前刚给自己理了发,看上去十分精神。这让警员更加重了对他的怀疑。二十分钟后,大卫的头发的化验结果出来了,正如警员所料,他的头发与凯瑟琳手中的头发完全吻合。这令大卫甚为吃惊,他的情绪很激动。他说他很爱凯瑟琳,爱她还来不及呢,为什么要杀她?警员杰克问:“案发当晚你在干什么?”大卫说:“我在家看电视。因为凯瑟琳有聚会,所以那天我单独在我的公寓里。”“那化验结果,你怎么解释,难道是我们冤枉你了?”杰克毫不客气地问道。“我解释不了,但我确实没有杀凯瑟琳,我是被冤枉的。”
这时,坐在一旁默默不语的乔治警长开口了。他微笑地对大卫说:“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之前,我们只会把你当成是犯罪嫌疑人。所以,请你先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杰克警员的问讯方式很不妥。请你原谅。你能告诉我,你是两天前的什么时间理的发吗?”
乔治警长的问讯一下提醒了杰克和大卫。他们竟然都忘了这一点。大卫听到乔治警长的话显得十分兴奋,他非常确定无疑地说:“我是两天前的中午理的发,那家理发店在曼顿大街,我和凯瑟琳是那家店的老主顾。理发师麦克还是我们的朋友。”
听完大卫的话后,杰克恍然大悟,他对大卫说:“有人想陷害你,我觉得我们要必要查查那位叫做麦克的理发师了,还烦请你积极配合我们。”
案件侦破
处理案件的时候要将思维不断地移植,只盯着案情的表面,是FBI警员破案的大忌。杰克一直纠结于化验结果,却忽略了大卫理发的时间,所以才使得案情走向了死结。幸好乔治警长及时提醒,才使杰克恍然大悟。凶手之所以制造出种种假象,就是要达到迷惑警方洗脱自己嫌疑的目的。凯瑟琳手中的头发确实是大卫的无疑,但那绺头发的发梢是圆的,大卫是案发当日的中午刚理过发,刚理过的头发的发梢是平的,不可能是圆的。另外,大卫中午理的发,头发不可能像凯瑟琳手中的那绺头发那么长。所以,杀死凯瑟琳的凶手很可能就是给大卫理发的理发师。凯瑟琳手中紧紧攥着的头发,是他杀死凯瑟琳后故意塞到凯瑟琳手中的,目的就是想陷害大卫,进而达到迷惑警方,转移警方视线的目的。
龙卷风杀人了?
案件还原
美国近几年频频受到龙卷风的袭击,而美国中部的堪萨斯州,是美国五十三个州中,遭遇龙卷风最多的州。2012年8月,龙卷风再次光临,造成当地许多房屋倒塌,基础设施被破坏的情形,甚至有一位年轻女子在龙卷风中失去了生命。据调查,该女子名叫露丝,龙卷风过后,她的尸体被人在公路旁边发现了。FBI接到报警后,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他们发现,死者后脑部位有伤痕,好像是被重物击中死亡的,旁边的柏油马路上,是一摊圆形的血迹,已经干涸了。二十分钟后,他们在死者身旁的干涸的水沟里,找到了一根沾有血迹的木桩。很明显,龙卷风刮起了木桩,砸到了刚好路过的露丝。这时,露丝的表姐来到了案发现场,她哭着对FBI警员说:“都怪我不好,当时露丝来我家做客,起风的时候,她说要回家看孩子,我告诉她有龙卷风,不让她走。可是她执意要回家。都怪我,我当时应该把她留下的。”
原本FBI要把这起事件当做是自然灾害事故处理的,但细心的查理警长却在马路上的那摊血迹上,发现了疑点。他立刻找到那位报案者,向他询问一些细节。
发现露丝尸体的人说:“起风时,我正好沿着公路回家,我家就在前面五百米的位置,我觉得我只要小跑一下,就能在龙卷风过来时到家。结果,当龙卷风离我越来越近时,我的眼睛被沙子给迷住了,我只能沿着路边慢慢走。结果忽然间,我的脚被什么东西给绊住了,这时,龙卷风已经在我附近了,我死死抱住那个绊住我的东西,直到龙卷风过去。之后,眼前的一幕把我吓傻了,我抱着的竟然是一具女尸。”
听了报案者的口供,查理立即将此案定性为谋杀案,在场的人惊呆了。一天后,查理警长派人逮捕了露丝的表姐。因为她这一年时间里,都在和露丝争夺家产。案发前,她通过天气预报得知,龙卷风要从她家附近经过。所以,她主动给家住不远的表妹打了电话,让她来一趟,商量家产的事。
亲爱的读者,你知道查理警长发现了什么疑点吗?
案件侦破
死者旁边的柏油马路上,是一摊圆形的,已经干涸了的血。如果死者是在龙卷风过境时,被飞起来的木桩砸死,那么她的血迹应该被风吹得散乱才对。只有在无风的情况下,从头部涌出的血,才会形成圆形或类似圆形的血。这在跳楼、车祸案件中经常可以看到。既然风大到路人要抓住死者的尸体才能保证不被吹走的地步,那么死者流出的血又怎么可能还会是圆形的呢?所以最合理的解释是死者在龙卷风过境前,就已经被人用木桩给打死了。由于是炎夏,风暴来临之前,血迹渗透进柏油马路中干涸是很正常的事。因此,死者是死于谋杀,并非自然灾害事故所至。而报案人的口供正好说明了这点,当龙卷风经快要经过时,他的眼睛被沙子给迷住了,而自己的脚也被死者的尸体给绊住了。龙卷风经过时,他一直牢牢抓着死者的尸体,由此可以判定,死者一定是在龙卷风来临前就被人杀害了。而FBI警员来到露丝表姐家后发现,她家的牛棚,明显少了一根木桩。
推翻案情,推出凶手
案件还原
纽约某公寓内发生了一起命案。死者是一年轻女白领。法医鉴定的结果显示:死者是被钝器所伤,流血过多而死。FBI警员在死者周围、死者家门口以及楼道内都发现了沙子,这些沙子很可能是凶手为了掩盖足迹,故意撒在地上的。此外,死者家的门被撬坏了,家里的箱箱柜柜也被翻得乱七八糟,但是贵重物品却没有任何的丢失,现场也没有任何打斗痕迹。由此可以判定,凶手最初是为了行窃,没想到被主人发现了,所以杀人灭口。案发后,凶手急于离开案发现场,所以没有带走任何贵重物品。因此,应将此案定性为盗窃杀人案。
FBI本以为可以顺着这个思路继续调查下去,可是,一处重大发现,改变了此案的侦查轨迹。FBI警员查理在死者家的一个窗台上发现了沙子,这个窗子是那种普通的铝合金推拉窗,既可以从里面关上,也可以从外面关上。因为这个窗子并不是在死者被杀的那间屋,且窗子是关上的,所以FBI警员在初步调查取证时,极容易将其忽略。
可是,这个窗子的窗台上,为什么会有沙子呢?查理有些惊喜,因为他知道,这个窗台上的沙子,很可能就是破案的关键点。这个窗子外面是一个花园,花园有一片**的土地,一直延伸到山前的公路,查理在花园里也发现了沙子。这一细小的发现令查理很兴奋,因为案情至此,他已经可以百分之百确定,凶手并不是因行窃被发现才杀的人,而是有目的、有计划地要杀害死者。撬坏的门、门口的沙子以及翻得乱七八糟的箱箱柜柜,皆是为了迷惑FBI而故意做的局。所以如果FBI警员只根据案子的表面线索,认定了这是一场盗窃未遂从而杀人的案子,然后顺着这个方向去追查,一定会多做很多无用功。
后来,在FBI警员的努力下,案情终于告破。杀害死者不是别人,正是她那在采石场上班的男友。
案件侦破
移植思维告诉我们,一定不要只盯着案情的表面,太明显的表面很可能是凶手故意制造出的假象,目的就是为了要迷惑刑侦人员洗脱自己的嫌疑。在本案中,窗台上的沙子彻底将“行窃杀人”给推翻了。试想,如果凶手是撬开门进来的,然后在杀人后用沙子将现场、死者家门口以及楼道里都撒了沙子,然后按照原路返回,那么为什么另一间屋子的窗台上以及屋子外面的花园里会有沙子?难道凶手没有原路返回,是从窗子逃出去的?答案是肯定的。不管凶手是撬开大门进来的,还是从窗子爬进来的,他一定是从窗子逃走的。因为窗子外面的小花园显然要比公共楼道安全得多。
另外,凶手到底是撬门进来的,还是爬窗进来的呢?如果凶手是爬窗进来,那么那个敲坏的门就是凶手制造的假象;如果凶手是撬门进来的,那么死者当时在干什么?她难道没有任何察觉吗?那个门被损坏得很严重,想必小偷撬门时的动静也会很大,死者不可能察觉不到。不过反过来想,如果小偷只是单纯地想偷点东西的话,他们是不会用破坏性的撬门方式的。由此可以判定,凶手不可能是撬门而入,那个撬坏的门以及被翻得乱七八糟的箱箱柜柜,都是凶手制造出来的假象。而案发现场并没有发现打斗的痕迹,也正好说明了这点。顺着这个思路,FBI警员很快就找到了死者的男友。而警员在他的衣服兜里,发现了同样质地的沙粒。
证人“昙花”
案件还原
美国加州郊区的某制药厂凌晨四点发生了爆炸,熊熊的大火迅速吞没了厂房,经过消防员近两个小时的奋战,大火终于被扑灭了,事后,FBI警员在火灾现场发现了人为引爆炸药的痕迹,经过多方调查,他们将目标锁定在了制药厂一位名叫马丁的科研人员身上。因为发生爆炸的药房是他所负责的,而且前不久,他和制药厂领导因为薪水问题闹得很僵。此外,一位拾荒老人在爆炸发生前看到了一个貌似马丁的人鬼鬼祟祟地在药厂附近转悠,但由于天黑,拾荒老人年龄又大,所以看得不是很清楚。但无论如何,药厂爆炸一定是有人故意为之,这点毋庸置疑,至于是不是马丁,还有待调查。
当FBI警长敲开马丁家的门时,站在他们面前的是一个斯斯文文的中年人,戴着一副学究镜,身穿白色衬衫,黑色西裤,无论是谁,都不会把眼前的这个中年人与那个丧心病狂的爆炸案主犯联系在一起。但外表总归是外表,FBI警员从来不会被外表所迷惑。
“您好,马丁先生,很抱歉大清早就来打扰您。您所在的制药厂凌晨4点钟发生了爆炸,我们是来调查的,请您不要介意。”
马丁不慌不忙地回答:“这我已经听说了,这实在是太不幸了。”
“请问今天凌晨4点钟,您在做什么?”
“凌晨4点?当然是在家休息了。”
“您家里制药厂很近,爆炸时,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见。”
“哦,听见了,很大的一声。当时我正在给我养的昙花拍照。”说着,马丁拿出了照片。
警长仔细一看,确实是一张昙花的照片,而且照片上标记的日期和时间确实是4点多。
“昙花开一次很不容易,这两天它的花骨朵越来越大,我这两天天天晚上起来看一遍,今天凌晨四点左右,昙花真的开了,我很兴奋,于是赶紧拿照相机把它盛开的重要过程给拍了下来,你看这张,这是花谢时的样子。”
警长看了看那张照片,上面标记的时间是4点45分。显然,马丁有不在场证据。警长临走前,看了看那盆窗台上的昙花,这一看不要紧,他竟然看出了端倪。之后他在马丁家足足待了2个小时,最后,他和警员一起逮捕了马丁,因为他就引燃炸药的罪犯。
案件侦破
既然马丁肯主动提供照片,那么他一定是有足够的把握,而那组照片上的拍摄时间也证明了在凌晨4点至4点45分之间,马丁确实在家拍照,所以,马丁有不在场证据。但是这个不在场证据是否充足,是否真实呢?
在FBI的眼中,任何“可移点”都是“可疑点”。在本案中,可以成为“可移点”的就是时间。确切地说是照片上面显示的时间和照相机自身设定的时间。昙花在晚上盛开,而且时间很有限,这点毋庸置疑,可是,昙花不一定就非要在凌晨四点开,它有可能在三点开,也可能是五点开,为什么马丁家的昙花偏偏那么巧,竟然在凌晨四点整,也就是制药厂爆炸时开呢?这点很可疑。为什么可疑?因为照片上的时间是人为可疑操控的,马丁只需要将照相机默认的时间调快或调慢,那么照片的成像上就会显示出他所希望得到的时间了。所以,警长在看完马丁的照片后,就检查了相机。只不过,马丁比较聪明,他在拍完照后,又将时间给调了回来,所以警长一无所获。但是,临行前,警长看到了那盆已经枯萎的昙花,他突然想到,其实花的开放也可以由人为来操纵,也是“可移点”,因为一位花农曾经告诉过他,只要用密封纸罩套住花蕾,就可以将开花的时间往后延迟了。凭借这一点,警长决定在马丁家中多待一会儿,看看能否搜出点蛛丝马迹,结果,他不仅搜出了密封纸罩,还搜出了雷管。铁证如山,马丁不得不对自己的恶行供认不讳。而一切也正如警长所料,马丁基本上确定昙花会在那天晚上开放,所以,他用纸罩将花蕾罩住,出门炸了制药厂,然后回家后调好相机,等待昙花开放。当然,他也“自信”地等着FBI警员上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