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上的黄金抢劫案
案件还原
美国某列车的邮件车厢发生了一起惊天偷窃案,一箱价值连城的黄金饰品被人偷窃了。当时,FBI芝加哥分局的探员大卫刚巧在这列火车上,当他听到列车广播后,就立即赶到了邮件车厢。进门时,地上的两个烟头引起了他的注意,他蹲在那里看了至少有五分钟,然后就径直走向了黄金饰品所存放的地方。但是,他只是大概瞥了几眼,便转身走到了值班员贾斯汀跟前,让他回忆一下当时的情景。
贾斯汀表现得十分难过,他说:“今天中午,部长送来一个邮包,说里面有贵重物品,让我重点看管。我丝毫都不敢怠慢,一直守在这个邮包跟前,寸步不离。两点多的时候,我听见有人敲门,先是两下轻的,然后是三下重的。我以为是列车员,便将门打开,结果闯进来两个人,他们都戴着头套,嘴里还掉着烟,一阵烟雾向我袭来,接着我就被他们打倒在地,之后他们就取走了那个邮包,期间还说了些什么,但火车声音太大了,我没听清楚……”
“你有没有看清楚他们两个长什么样?”大卫例行公事地问道。
“他们都戴着头套,只露出眼睛,身材都很魁梧。”
大卫听到这里摆摆手说:“贾斯汀先生,我认为你有很大嫌疑,你刚才编的这段话里漏洞实在太多了。”
后来,贾斯汀在大卫的步步追问下,终于道出了他与劫匪合伙作案的实情。
亲爱的读者,你看出贾斯汀话里的漏洞了吗?
案件侦破
让我们运用辩证思维,从正反两个方面想一下,首先既然劫匪戴着只露出眼睛的头套,那么,他们又怎么会吸烟呢?其次,既然火车声音很响,贾斯汀连劫匪说的话都听不清,三声重重的敲门声假设他能正常听到,那么,他又怎么可能会听到那两声轻轻的敲门声呢?这样的证词显然先后矛盾,不成立。
其实,贾斯汀本来不打算说劫匪嘴里叼着烟,只是他忘记处理地上的烟头,而偏巧大卫进门时看到了那两根烟头,并观察它们有五分钟之久,贾斯汀自己做贼心虚,临时在事先编造好的谎言中又加了一条,没想到一下露出了破绽。那么大卫为什么要观察那两根烟头?因为这是FBI探员办案的习惯,不管与案件本身有无关联,案发现场的任何线索他们都不会放过。如此说来,大卫观察烟头的行为只不过是例行公事罢了,没想到成了找出真凶的突破口。
盲童与海浪声
案件还原
一个炎热的夏日傍晚,双目失明的孩子杰克被人绑架了。杰克的父母慌乱之余向警方报了案。后来,绑匪打来电话,要求他们必须交出一百万美金,且不能报案。这让杰克的父母顿感无措。一百万美金对于他们而言,并不是一笔大的数目,只要孩子能够平安回到家中,交两百万美金他们都愿意,而问题就在于,他们已经报了案。
经验丰富的FBI警员路易斯答应杰克的父母,他们会以孩子的安全为首,绝不会轻易打草惊蛇捉拿绑匪,待孩子平安回家之后,他们才会出动警力,缉拿绑匪。杰克的父母这才放心。他们按照绑匪的要求,将一百万美金用皮箱装好,放在了市郊海滨浴场的一个垃圾桶里。第二天晚上,盲童杰克平安回到了家中。
盲童告诉刘易斯,绑架他的好像是一对年轻夫妇,他应该是被关在海边的小屋里,因为在这间小屋里,他能听到海浪的声音,但是这间小屋很热,大概直到晚上,才有凉风吹进来。
FBI的警员沿着海滨浴场整整找了两周,终于找到了两对作案嫌疑最大的夫妇。他们都在同一片海滩拥有简易小屋。且小屋的结构也几乎完全相同。只是阁楼的小窗一个朝北,一个朝南。刘易斯又观察了一下小屋周边的地理环境,两座小屋的南面是大海,北面则是丘陵,从杰克提供的线索来看,绑匪极有可能是窗户朝北的夫妇。后来,当刘易斯搜集了更多证据后,立即组织警力,逮捕了窗户朝北的这对夫妇。亲爱的读者,你知道刘易斯判断出绑匪的依据是什么吗?
案件侦破
杰克说,他能听到海浪声,而且只有在晚上,他才能感受到窗户吹进来的凉风。从两座木屋的地理位置来看,两座小屋的南面都是大海,北面都是丘陵,而一个窗户朝南,一个朝北,这就是最关键的差异,也是案件侦破的关键点。
通常情况下,海边一到夜晚,陆地上的气温要比海面的温度低,冷空气会从丘陵向海上流动,只有身处窗户朝北的木屋才能强烈地感受到从北面丘陵吹来的凉风。所以,窗户朝北的木屋的主人嫌疑最大。
午夜的碎玻璃
案件还原
一天,FBI警员接到一个紧急电话,说他们工厂财务室里的10万美金不翼而飞了。
FBI警员迅速赶到现场,只见办公室的玻璃窗被打碎了,室内满地都是碎玻璃,看样子,小偷是从窗子跳进来作案的。通过对作案现场的观察,案子终于有了线索,可以将偷窃的过程定格为:小偷是通过窗子进入财务办公室,然后窃取了保险箱里的10万美金。
为了找出嫌疑人,FBI警员开始询问当晚值班的保安。保安不假思索地说道:“小偷一定是后半夜作的案,因为12点钟的时候,我曾到这个房间巡视过,当时门窗都好好的。”
FBI警员继续追问道:“你确定当时的门窗关好了吗?”保安果断地答道:“当然,当时我还顺手拉上窗帘了呢。”
此时,整个案件有了新的线索,也就是说,根据保安的回忆与判断,作案时间可以推测为后半夜。虽说现在FBI警员手中拥有两条线索:一条是小偷是通过窗子进来作案的,另一条是作案时间是后半夜。可是,这两条线索使FBI警员离找到嫌疑人的目标就更远了,甚至陷入比没有线索还要糟糕的境地。
就在此时,FBI警员指了指地上的玻璃碴,向保安继续问道:“地上的碎玻璃这么多,看起来当时小偷砸玻璃时用了很大的力气,难道你没有听见声音吗?”“没有。”保安摇了摇头说,“厂房边上有条铁路,可能小偷是趁火车经过时,把窗子砸破的。火车一来,就什么都听不见了。”看样子十分合理,在场的人又全部陷入了沉思。这好像是一件没有任何漏洞的案件。但是一直站在旁边的FBI警长突然打了个响指,冲着保安说:“我认为你就是最大的嫌疑人!”亲爱的读者,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案件侦破
事情是这样的:保安在之前说他在十二点钟巡逻的时候顺手拉上了窗帘,如果真的是那样,小偷打碎玻璃时,碎玻璃被窗帘挡住一些,就不会落得满地都是了。而犯罪现场满地碎玻璃的事实,显然和保安的这句证词有矛盾。由此可见保安在说谎,所以可以判定他就是本案的最大嫌疑人。
杀死芬妮的凶手
案件还原
芝加哥某高级中学的数学教师芬妮昨晚九点被人在家中杀害了,FBI警员卢卡斯接到指令后,立即驱车赶往案发现场。当他到达芬妮家时,眼前的景象简直是惨不忍睹。芬妮显然是一位身材高挑的美女,身穿睡衣的她死前应该是准备洗澡。现在的她,竟然躺在一大摊血泊中,殷红的血将她的高级睡衣都浸透了,而凶手使用的凶器,就是那把插在芬妮两胸之间的尖刀……
虽然芬妮的死相比较恐怖,但卢卡斯很快就恢复了镇定。他认真仔细地检查了案发现场以及芬妮的房子后发现,芬妮家的门是高级防盗门,门上还有猫眼,而且锁是自动锁。门并没有任何损坏,而且芬妮的家中也没有任何打斗、翻抢的痕迹。
经卢卡斯的调查取证,有两人成了嫌疑人。一个是她的男朋友麦克,另一个是她的学生比尔,从小区保安提供的线索来看,他们两位都在案发当晚来过芬妮的家。在询问这两人时,他们也对此皆供认不讳,但是他们都说自己按了门铃,见里面没人应答,就走了。听了他们的回答,卢卡斯立即想起了芬妮家的门还有锁,同时,他也判断出谁是真凶了。亲爱的读者,你知道杀害芬妮的真凶是谁吗?
案件侦破
凶手是芬妮的男朋友。首先,凶手一定是芬妮的熟人,芬妮家的防盗门是高级防盗门,而锁又是自动锁,一旦关上,除非有钥匙,否则外面的人无法进入;其次,芬妮家的门上有猫眼,所以案发当日,芬妮应该会通过猫眼,知道外面是谁在敲门,芬妮发现是熟人,心无戒备地就开门了,而且也不可能是小偷强行破门而入,因为芬妮家的高级防盗门不太可能会让小偷轻易得手,所以排除了小偷强行破门而入的可能性,而且芬妮家中没有任何打斗、翻抢的痕迹,也说明了这点。男朋友和学生都是熟人,为什么卢卡斯会那么肯定她的男朋友是凶手呢?因为芬妮死前穿着睡衣,她通过猫眼一看是男朋友来了,就没有换衣服,直接开了门。如果是学生的话,又是晚上,芬妮肯定会换件衣服,或者加一件合适的外套。
豪华客轮上的命案
案件还原
2005年6月7日,“比亚达号”豪华客轮像往常一样从大西洋东岸的伦敦出发,驶向彼岸的纽约。搭乘“比亚达号”的游客大多都是商界名流,其中亦不乏明星、作家、设计师等。有人戏称这艘船是“社交之船”,大家放弃方便快捷的飞机,选择几天几夜的海上航行,是因为这几天几夜的海上航行蕴藏着很多机会。很多生意机会也许就是甲板上的一杆高尔夫球,或是餐厅的一杯红葡萄酒……但谁也没想到,就是这样一艘“梦幻之船”,竟然发生了一次惊天命案。
2005年6月8日清晨,美国著名银行家查理在甲板上晨练时,发现了一具女尸。死者是英国某知名广告公司的总经理朱迪。她是被人用刀刺死的,死亡时间大约在凌晨两点左右。由于海上晚上雾大,加上死者死亡地点在甲板一处较偏僻的地方,所以船上的警监控录像对案情没有任何帮助。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凶手一定还在客船上,因为客轮正航行在大西洋的中央,即使想利用救生艇逃走,也不见得能保住性命,这样看起来破案似乎容易了一些。
身为FBI前警长的乔治正好也在这艘船上,他本想在退休后可以安度晚年,不再接触任何案件,但还是让他碰上了,而且还是在旅行途中。当他看见船上的警务人员那种毫无头绪的窘态时,他忍不住插手了。在他看来,凶手为什么不把尸体直接扔下大海毁尸灭迹,这就是最大的疑点。他把他的想法告诉了警务处处长,同时也借此加入到了刑侦队伍中。结果,在“比亚达号”还没有到达纽约港时,这个案子就破了。亲爱的读者,你知道这个案子是怎么侦破的吗?
案件侦破
毁尸灭迹,这是任何一个凶手在作案后的惯性思维。但是在此案中,面对茫茫的大海,凶手毁尸灭迹的机会如此之大,他为什么没有这么做?显然是想保留全尸。那么凶手为什么要保留全尸?因为美国法律规定,在失踪期间,失踪人的财产是不能被继承的。顺着这条思路往下找,乔治找到了朱迪的侄子亨利,他也在这条船上,而且他就是朱迪的财产继承人。由于平时嗜赌如命,还欠了一屁股的债,庞大的债务压得他喘不过气,加之忍受不了朱迪的羞辱,终于将其杀之。这就是此案的侦破始末。
画室里的阴谋
案件还原
一天清晨,FBI洛杉矶分局的报警电话响起了,一位画家的花园洋房遭到了抢劫。FBI警员怀特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只见画家二楼的画室里,两扇落地窗敞开着,桌子上有两支点了一大半的蜡烛,烛液流了一大堆;桌下散落了好多文件,现场似乎发生过打斗;另外,地上还有一截绳子。画家告诉怀特:“昨晚,家里突然停电了,于是我在画室点了蜡烛。谁知蜡烛刚点亮,门突然被风吹开了,我就去关门,没想到,从窗外爬进来一个蒙面人。他把我打倒在地,捆住我的手脚,堵住我的嘴。然后抢走了我的几张画,从窗口逃走了。我好不容易才挣脱绳子报了警。”
“您还记得什么时候来的电?”怀特例行公事地问道。
“小偷逃走后不久就来电了。这个小偷真是太可恨了,一定是他为了偷我的画,才把我家的电断了的。”
“来电后,您在干什么。”
“我在想办法挣脱绳子。挣脱了绳子后,我就报警了。”
“那几张画重要吗?你是否已经投了保?”
“没有投保,但是这几张画对我来说很重要。”
“为什么?”
“因为我今天必须要给华商交画,之前已经约定好了,今天是最后期限。所以我这一段时间一直在拼命赶工。没想到,却被小偷偷走了,我真够倒霉的。”
怀特听完,环顾了一下四周,哈哈大笑起来:“先生,虽然您制造假现场的本事很大,但是您还是忽略了关键的细节。看来,您以后还要更细心一些才是!如果华商知道你的画不幸被偷了,他会再给你一些时间的。先生,我想,这个案子我们就不需要立案侦查了,原因,你再清楚不过了。”
画家一脸的尴尬,说不出一句话。
亲爱的读者,你知为什么怀特先生说不需要立案侦查吗?
案件侦破
因为画家是自导自演了这一出戏,他是在贼喊捉贼,所以怀特说这个案子不需要立案侦查。既然画家称停电时,外面有大风,而且风甚至还把门都给吹开了,那么,为什么大风没有把蜡烛吹灭?当怀特到达案发现场时,桌上有两支点了一半的蜡烛,还有一大堆烛液,很显然,蜡烛燃烧了很久,而画家的证词却与此有很大的出入。可是画家为什么要贼喊捉贼呢?因为案发当天是画家向华商交画的最后期限,他没有按时完工,又无法面对华商,所以故意制造了这起“画室抢劫案”来应付画商。
女秘书的恐惧
案件还原
德国一家公司的高管在纽约出差时,在下榻的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里被人枪杀了,FBI探员罗伯特被请去协助破案。当他走进该总统套房时,眼前的奢华景象一时间令他忘记了这就是案发现场。地上铺着的一层厚厚的羊毛地毯、四周墙壁上挂着的世界名画、金碧辉煌的灯光以及高档木材制作的桌子……令他有一种置身宫殿的感觉。不过罗伯特很清楚此行的目的并非是参观,而是协助破案。
从现场情况分析,该高管是在接电话时被人从背后开枪打死的。报案人是高管随从的女秘书珍妮。由于惊吓过度,珍妮一直瑟缩在墙角里边录口供边抽泣,样子十分可怜。她对罗伯特说:“出事时我正在和高管通电话,他在电话里吩咐我帮他去买咖啡,话还没说完,我就听见话筒里传来枪声。我当时被吓坏了,忙问他发生什么事了,但只听到他临死时的呻吟声和凶手逃走时慌乱的脚步声。于是我赶紧跑回酒店,一进门就看见高管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我赶紧打电话报了警。”
罗伯特听完这位惊吓过度的小姐的诉说后,冷笑着说:“亲爱的珍妮,请不要害怕,事情已经过去了,你还是赶紧恢复冷静吧。”听到罗伯特的话,珍妮显然有些意外。然而就是这瞬间的意外表情,正好让罗伯特逮了个正着。她的表情让罗伯特觉得她是刻意地不想冷静。因为她显然不想恢复冷静。
罗伯特严肃地对她说:“珍妮小姐,请起来,不要总瑟缩在墙角,你看,眼前的这羊毛地毯,多华贵,咱们俩一起在上面走一走,听听咱们的脚步能在这羊毛地毯上发出什么声音,哦,实在不行,跑一下也可以。”
罗伯特此番“阴阳怪气”的话语,令珍妮颤抖得更加厉害了。五分钟后,珍妮的情绪开始失控,在罗伯特的逼问下,她说出了事情的详情。
原来,高管为了拿下纽约某公司的项目,竟然要求珍妮去色诱对方的项目经理,珍妮不从,高管就趁珍妮不备,在她的酒水里放了迷药,然后找人迷奸了她,还拍下了录像,以此威胁珍妮。忍无可忍的珍妮终于杀了自己的老板,却没想到,精心编造的谎言,还是让身为FBI探员的罗伯特给戳穿了。
可是亲爱的读者,你知道罗伯特是怎么看出破绽的吗?
案件侦破
从证人仅有的口供中挖掘出价值最大的线索,这是任何一位警员辩证思维推崇“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思想。既然珍妮自欺欺人地想误导警员,那么我们也可以辩证地替她想想,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她想掩盖事实。那么,她为什么要掩盖事实?因为她和高管的死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当罗伯特听到珍妮说她在电话听筒里听到了凶手逃走时慌乱的脚步声时,他就知道了珍妮是在撒谎,因为脚踩厚厚的羊毛地毯,怎么可能会发出那么大的声音?确认了这一点后,罗伯特接下来最关注的问题就是珍妮为什么要撒谎了,珍妮撒谎的原因可能就是她作案的原因。
车厢内的女子
案件还原
库尔滕先生一向是个很讲究体面的男人,不管他走到哪里,都会身着海蓝色大衣,佩戴真丝领带,一手提黑色小皮箱,一手拿着一顶礼帽。一天,他在结束了外地出差的任务后,怀着愉快的心情踏上了开往休斯敦的火车。可是在途中,他却被人盯上了。
夜深时,列车还在急速行驶着。库尔滕先生看了一会儿文件,准备关灯就寝时,一个女人突然闯进了他的软卧车厢。库尔滕先生一时惊慌,竟从**站了起来。这个女人身材十分火辣,五官也长得很标致,但是就是这样一位火辣的美女竟然将库尔滕先生的车厢门反扣上,然后威胁他乖乖交出钱包,否则,就要扯开衣服,说是库尔滕先生把她强行拉进包厢,企图对她实施强奸。这摆明就是敲诈勒索嘛!库尔滕先生一时陷入了困境。他点了一根雪茄,对女子说:“你先别激动,你给我一点时间缓一缓,我有心脏病,你刚突然闯进来,把我着实吓了一跳。我现在感觉心脏很难受,你给我一点时间好吗?”
该女子嬉皮笑脸地说:“先生,你最好不要耍什么花招,五分钟后,你不交出钱包,我可就喊人了,你瞧,我这衣服,轻轻一扯就……你懂的。所以,你按警铃,也是没有用的。”
经过几分钟的思考,库尔滕先生还是趁女子不注意,扑到床头,按了警铃。这让女子十分愤怒,结果,她一气之下,就把衣服给脱掉了,**裸地站在了库尔滕先生面前放声大哭。三名乘警闻声赶到,而身为FBI休斯敦分局的警员汤姆正好度假归来,也在这节车厢里,他听到附近有人按警铃后,就再也无法安睡了。他尾随三名乘警,来到了库尔滕先生的车厢。
女子**裸地站在那里又哭又闹,还扯着嗓子喊:“三四分钟前,这个禽兽居然趁我路过他的车厢时,把我强行拉了进来,还把我衣服都扯光了,警察先生,你看他挺道貌岸然的,其实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变态、禽兽、恶魔。”这时,库尔滕先生依旧平静地、不动声色地站在那里,悠闲自在地抽着雪茄,雪茄上留着一段长长的烟灰。
三名乘警不知该相信谁是好,毕竟,从库尔滕先生的外表来看,他是一个很体面很绅士的男人,应该不会做出这种荒唐事。但是在女子情绪失控时,他们并没有立即做出任何决断,而一直在旁边默默“观战”的汤姆此时对三名乘警小声耳语了一番。库尔滕依旧在抽烟,而女子却看了汤姆一眼,然后继续哭闹。过了一会儿,女子情绪稳定了下来,衣服穿好后,三名乘警毫不犹豫地把这个女人给逮捕了。理由是讹诈。其实,三名火车乘警对此案并没有什么头绪,要不是汤姆及时耳语,他们是不会轻易做出决断的。亲爱的读者,你知道汤姆是怎么发现女子不对头的吗?
案件侦破
首先,汤姆从库尔滕先生的包厢内,没有发现任何挣扎打斗过的痕迹,虽然女子的衣服被凌乱地丢在地上,但是衣服是完好的,并没有任何撕扯的痕迹,女子身上也没有任何瘀青或是抓痕;其次,当乘警和汤姆来到库尔滕先生的包厢时,他正在镇定自得地抽着雪茄,雪茄上留着一段长长的烟灰,通常来说,雪茄燃烧的速度要比香烟慢得多,所以,这从另一方面证明了女人所说的“拉她进包厢,企图强奸”都是假的。
凶手与信封
案件还原
周二深夜,当纽约某街区终于安静下来时,一栋公寓却突然之间火光四起,浓烟滚滚。住在这座公寓里的贾斯丁先生穿着睡衣,仓皇地逃了出来,但这座公寓里的另位一位住户埃尔顿先生却没那么幸运,他成了这场火灾的遇难者。当火灾被扑灭后,消防员们找到了埃尔顿先生的遗体,经法医验尸发现,他在起火前就已经死了,是被人用刀刺中心脏而死,并且还在他的房间里发现了一个定时引火装置,很显然他是被人谋杀的。很多人将目光聚到了贾斯丁先生身上,因为这栋公寓里就住着他和埃尔顿两人。当FBI警长查理找到他时,他哆哆嗦嗦地对查理说:“今天,我很晚才回来,埃尔顿平时睡得很早,所以,我回来时就直接回房了,但刚躺下不久,就感到胸闷难受,很想喝水,当我跌跌撞撞地走出房间,却发现四周弥漫着烟雾,我一边大声呼喊着埃顿,一边开门往外跑。我刚搬来这里不久,和埃尔顿的关系也还不错,我没有理由要杀他。请你们相信我。”
经过一系列调查,查理警长有理由相信:贾斯丁先生并不是杀害埃尔顿的凶手。所以他将调查的重点从贾斯丁转移到了埃尔顿的情敌——凯文身上。因为他三天前曾来找埃尔顿大闹过一场,说埃尔顿抢了他的女朋友。
面对查理警长,凯文显得很从容淡定,他平静地对查理警长说:“我就知道你们会怀疑我,但我还想喊冤呢,因为邮递员刚给我送来了一封信,我打开一看,原来是封恐吓信!”说完,他便拿出那封信,递给查理警长,上面写着:“我知道你是刺杀埃尔顿的凶手,如果你不想被人知道,必须在11月29日23时,带上十万英镑,到某某车站的入口处。”这时,离案发时间还不到二十四小时。
这在查理看来,显然不符合逻辑。聪明的查理警长立刻发现了真凶。亲爱的读者,你知道谁是杀死埃尔顿的凶手吗?
案件侦破
凶手就是凯文。案发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是不可能收到信件的。此外,FBI没有将案件细节对外公布,所以除了相关警务人员,唯有真凶才知道埃尔顿是被刺杀的。凯文过早地拿出这封信,恰好透露了自己就是真正的凶手。
邮票去哪了?
案件还原
一天,FBI芝加哥分局的报警电话响了。打电话报警的是一位大学教授,他说他珍藏的一枚“黑便士”邮票被人偷走了。当FBI的警员赶到教授家里后,教授十分痛苦不堪地说:“我的这枚‘黑便士’邮票极其珍贵,我昨天打开收藏室的柜子检查的时候,它和其他邮票一样,安然无恙地在柜子里,可今天早上我起床后发现,柜子竟然被人撬开了,那枚‘黑便士’被人偷走了。你瞧这柜子,被那混蛋撬得都不成样子了。”
FBI警员仔细观察了这个柜子,它并不是保险柜,而是一个非常普通的矮木柜,而且门还是玻璃的,只不过锁是密码锁而已。从犯罪现场看来,盗贼显然无法打开这把锁,于是干脆就用利器撬开了柜子,取走了那枚“黑便士”邮票。然而,这只是一种假设,实际情况也许并非如此。
“这两天有没有人来探访过您?”FBI的警员问道。
“我的新朋友桑格昨天来过。”教授若有所思地回答道。
“那么珍贵的邮票,你是否为它投了保?” FBI的警员例行公事地问道。
“当然了,我为它投了30万美金的保险,有什么问题吗?”教授吃惊地问道。
“尊敬的教授,恕我冒昧,我觉得你打算骗取巨额保险金,你不会反对吧?” FBI的警员不假思索地问道。
此时,教授慌乱、惊诧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亲爱的读者,你知道FBI警员是怎么推断出教授是在“贼喊捉贼”吗?
案件侦破
柜子上有好几处被撬的痕迹,看来这个窃贼花了不少工夫。但是让我们辩证地想一下,既然这是一个用利器就能撬开的柜子,教授为什么不把邮票放在安全系数更高的保险柜里呢?他既然能为邮票投30万元的保险,显然他不差买保险柜的钱。此外,这个柜子的门是玻璃,而且是普通玻璃,并不是钢化玻璃,这就是最大的疑点。通常情况下,罪犯在作案时都会有一个相似性,即想办法加快速度,缩短作案时间,并且在极短的时间内逃之夭夭。在这起案件中,窃贼完全可以直接打碎玻璃柜取走邮票,为什么他还要费时费力地撬开柜子呢?因为他还要保护柜子中的其他邮票,而有这种想法的,只能是邮票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