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事情自然而然地滑向了它应去的方向,直到**。在蜜月中,“我”和杜梅的眼光都是朝向过去的,“从不想未来,因为我们没有未来”(第27页)。未来应当是成熟、独立,这是他们不愿看见的,他们念念不忘的是人格尚未独立、只有一片依恋之情的儿童和少年时代。为了彻底将两个人合成一个,首先要排除“她们”的存在,“就当她们没出生过”(第28页)。事实上,他们这时唯愿世界上的人都死光,只剩下他们俩和一个卖烧饼的。现代观念又使他们连孩子也不打算要了,“就我们俩,一辈子,老了我侍候你。”“万一你死在我前头呢?”“那我就先毒死你,然后自己再死。”“我的天!”(第29页)其实这一点也不突兀,也决不是说笑话,顾城杀妻自杀就是这一逻辑的实现,杜梅后来也确实差点把“我”给杀了。但在此以前,杜梅对我的那股“粘乎劲儿”也的确感人。“那些天她几乎没日没夜地猴在我身上,即便是在睡梦中也紧紧抓住我。当我重新回单位上班,我感到松了一口气。”(第23页)她是像小孩子依恋大人一样依恋着“我”,但这种“小”的地位无形中使她拥有某种特权,即使在争吵中对方也得放让。社会也在教训“我”:“她还比你小好几岁呢”。(第51页)她自己说得更明白:“不过是耍点小性子,你就应该哄哄我,那我早就好了。”(第52页)“我”也认可了她这种态度:“我发现她这人像孩子一样情绪不稳”(第54页),并题写“制怒”二字“书赠杜梅小朋友共勉”(第55页)。她与他像孩子依赖大人一样整日形影不离,“从结婚后,她就成了我的小尾巴,除了我上班她不跟着去,我去哪儿都得挎着她”(第56页)。她充分意识到自己“小”的地位和权利,能够随时对“我”下“死命令”:“我要不去你也不许去!”然而,对这种爱情观念的共同认可并不能避免现实生活中的冲突,相反,它正是这种冲突的根源,它以无法抗拒的力量把一个潇洒自在的男子汉朝“妻管严”的路上赶。在夫妻关系中,只要一方把自己放在没有人格或人格不健全的小孩子的地位,另一方的人格也就无法不被侵蚀和一点点拆除。这种侵害所造成的怨恨使他们开始互相折磨,互相越来越不能容忍,最后终于导致为了“爱”的证实而不惜以性命相拼。
在一次斗嘴之后,杜梅趁“我”睡着的当儿把“我”结结实实地捆了起来,用刀架在“我”脖子上逼问:“你爱不爱我?”“我恨你!”“别演戏,说真的。你一生都在撒谎,死到临头了就说句真话吧。”“不爱不爱——不爱!”“你爱过我么?”“没有没有没有——没有!”但杜梅仍然不死心,更用力地按着刀:
“说你爱我。”她命令道。
“我被割破了。”
“说你爱我!”残忍和疯狂在她大睁的双眼中像水底礁石露出,赫然醒目。
“我爱你。”我被刀压得几乎透不过气来,声音喑哑。(第116页)
当“我”后来被送进医院时,杜梅一边流泪,一边向别人解释:“我没想真砍他,我就是想吓唬吓唬他,让他说实话。他老爱开玩笑,我以为他这次还是开玩笑。我一直在等着他对我一笑,说没事了,跟你逗着玩呢。我一直在等着……”(第118页)多么天真、纯洁的动机啊!这完全是她的真实想法。可是给别人造成的心灵创伤是再也无法弥补了。“一阵阵汹涌袭来的巨大悲哀吞没了我。我觉得我太惨了,太倒霉了,简直就是个可怜虫。我的一生都是这么被人捆绑着,任意摆弄。”“一种悲愤油然而起,我停止了哭泣,心像浸泡在刺骨的冰水中阵阵紧缩。我冷眼睥睨厄运,已不再委屈,自怨自艾。……我将悍然拒绝——对一切!”(第117—118页)
终于下决心真的离婚了。双方都清楚,对方是好人,是好得不能再好、世上再找不出第二个的好人,是自己唯一可能爱的人。分手前的那一番温情脉脉而又客客气气、互相检讨的对话,看了使人落泪。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是那么荒唐、悖理,但又是那么顺理成章,想要改变一个细节都不可能。小说在这里点了题:“过把瘾就死!”(第129页)这是一句痞得不能再痞了的话。什么叫“过把瘾就死”?就是说,爱情和死是连着的,爱就是要把人整死,不把人整死的爱不算是真正的爱,至少也要把对方变成活死人。所以杜梅说:“真希望我那一刀砍下去,不砍死,光让你残废。”因为一个残废的男人就可以让她任意折腾了,同时也证明了她的爱的程度。其实,中国的那些“妻管严”的丈夫们多少都已经是心理上的残疾人,是这种中国式的“爱情”的活证据和牺牲品。
从故事的完整性来看,小说在这里本可以结束了。但作者似乎意犹未尽,最后安排了一个与疯癫了的杜梅重新相遇和旧情复萌的场面。杜梅醒过来一见“我”,就把几个月前他们已经离婚的事全忘了,以为还在自己家中,仍然还像过去那样充满了对丈夫的深情,这使“我”无比感动。“我一下把她搂过来,紧紧地搂在怀里,哭了起来。我发现我还是爱她,这一发现令我心碎。”(第135页)那一夜,“我体会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那种巨大的、澎湃的、无可比拟的、难以形容的、过去我从来不相信会发生在人类之间的**!”“这情感的力量击垮了我,摧毁了我,使我彻底崩溃了。我不要爱情,不要暖意,我只要一种锋利的、飞快的、重的东西把我切碎,剁成肉酱,让我痛入骨髓!”(第135—136页)那一夜,他使杜梅怀上了孕。
小说在这儿打住了。它的结尾淡淡的,却让读者陷入了更深的悲哀。杜梅说对了,她不是用刀,而是用巨大的情感力量把“我”变成了残废,而且这种残废还要一代一代地传下去。这种力量的确是不可抵御的,因为它不是外来强加的力量,而是中国人灵魂深处自发地涌动着、呼应着的力量。更为可悲的是,这种结局看起来竟像一个“大团圆”。我们可以设想,故事如果再发展下去,无非是复婚,杜梅的疯病随之痊愈,有了一个“可爱的小宝宝”,两口子经过这场折腾,都变老成了,不再成天吵嘴,女的成了贤妻良母,男的成了自愿的“妻管严”。一切都很正常,本来无事,就这么平安幸福地过下去……王朔当然还没有愚蠢到这一步,这样写肯定违背他的初衷,而且冲淡和模糊了小说的主题。但由这个观点来看,小说的最后一部分尽管极为煽情,却仍然不能不说是一个败笔。作者本来以无人企及的细致和深刻写出了中国人的“纯情”逐步显露出“痞”的本相的必然过程,最后却又回过头来告诉人们:这“痞”其实不算什么,它还是纯情啊!
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王朔在另外一些作品中如此肆无忌惮地痞话连篇、痞性大发而决无一丝愧疚和难堪了。这是因为他把这一切都看作是纯情的表现,而且对中国人来说,事实也正是如此。只有浅薄之徒才会把这种痞性与纯情对立起来,视为与人的纯洁的道德天性不相容的“堕落”、“变态”或“畸形”。其实纯情和痞在中国人灵魂的原点上就是一回事,也可以说,“人之初,性本痞”。回到原点就是回到未受教化的儿童状态,也就是回到原始痞性。根本就不用像张贤亮那样为这种痞性寻找什么文明的语言,那都是自欺欺人。相反,市井之徒的脏话、痞话本身就是纯粹本心的毫不矫饰的直接表达,正如阿Q的一声“我和你困觉”一样无比真诚和不做作。杜梅和“我”在“爱”字上所感到的困惑从这种观点来看其实根本不是什么问题,一点也没有什么玄奥莫测的地方,因为这恰好说明了中国人其实并没有爱。对于子虚乌有的东西,自然说不出口,而说不出口的东西也就不存在。中国人还没有成熟到配享受真正爱情的程度,他们的日常爱情都是“性欲+儿童心理”这样一种代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