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木乃伊武士并没有多少战斗力,毕竟就只剩下点骨头架子,普通人胆气壮一点,也能对付。可胜在来去如风,可以化身风沙,一日千里,用来找人寻物最为合适。
于是当夜,当敌人突然发现夜晚居然莫名其妙的刮起了风沙,这些风沙来的快去的更快,嗖的一声就过去,只是其中却隐含着隐隐鬼哭之声。让很多人吓的够呛。
很快,这些木乃伊武士找到了一个疑似目标。
那是一片建立在一个隐秘山谷中的营地,这里伪装的很好,但是他能骗过卫星,却没法骗过鬼神的双眼。营地的人很多,组装人员超过一百五十个。他们盘踞在山谷,将山谷围的结结实实,一看就不正常。
为了保证正确,凯制造的木乃伊武士化作的风沙,呼呼的涌进了营地内,想要寻找到托尼斯塔克的身影。
“老阿里,我们还要在这个鬼地方待到什么时候?这地方连个鬼影都没有。”一个巡逻的武装分子,一边戴好围巾抵挡风沙,一边对身边的同伴抱怨道。
阿里,一个普通的阿富汗人,在参加战争之前,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以前为了糊口,他种了十几亩罂粟,虽然不能说赚钱,但好歹家人可以依靠这个糊口。可在战争爆发之后,一切都完蛋了,他的土地在美军占领区。虽然美军不太管阿富汗种罂粟,可眼前的还是会管一管的,形象工程嘛。
所以阿里一家赖以生存的罂粟田被美军捣毁。这让阿里一家失去了经济来源。之后他们一家开始流离失所,最后一家人活下来的就只有阿里一个人了。
阿里现年32岁,可在战争和苦难折磨之下,他看上去快六十了。所以很多人都称呼他老阿里,不过这在人均寿命只有38岁的阿富汗来说,不算瞎说。
阿里咧着一张缺了一半牙齿的嘴,笑着看着眼前这个只有十九岁,却打了六年战争的年轻人。“怎么了,想你的新娘子了,拉德,我想我们应该很快就能回去了,关在山洞里的家伙,就快要造出我们首领要的东西了。到时候首领拿着那东西,卖了大钱,我们就能回家了,说不定分了钱,你还能在找一个老婆。”
阿里挺喜欢自己的这个小兄弟的。因为在他身上,他看到了自己的从前,一样天真!阿里其实挺喜欢现在这样的,他不喜欢打仗,打仗有什么好?自己一家人都因为战争而死,孤独的留下自己一个人生存在这个毫无希望的世界当中。像现在这样,躲在山沟沟里,的确无聊,可安全啊!
打仗是会死人的!
“切!女人有什么好的!我只是觉得,呆在这里实在太无聊了,真主的战士不应该像这样无所事事,我们应该出去跟美国佬打一打,那才是真主的战士该做的事,而且还能有些不错的战利品。可我们在这里,只是等着山洞里的那个美国佬造东西,这根本就不需要这么多人。”
看着一脸狂热的同伴,阿里那张因为风吹日晒变得苍老漆黑的脸庞露出一丝苦笑。他和那些狂热信徒不一样,他之所以会来参加游击队,完全是因为这样不用饿死。原本来说,按照阿里的个性,他是不会去管这个狂热分子的死活,他有自己的处事原则,不冒头,打仗的时候,躲在后面,拿好处的时候冲在前面。
至于其他人死不死……在这种时候,关心别人是一种奢侈行为,照顾好自己才是真的。
但看到拉德那张年轻的脸,阿里总能感受到自己的曾经,所以他决定多说一点。
“孩子,不要总想着打仗,你能活到今天是你的运气好。老老实实的活下去才是正经的,挣了钱就离开吧,去找一个安全的地方,娶妻生子,别总听那些人胡扯,要跟美国佬死战到底什么的。他们自己的孩子早就去了其他国家。就指望你这种傻小子去拼命呢。”
全世界的年轻人都一样,永远觉得自己才是正确的。
拉德也是,他很不服气。但最笨又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但他打定主意,只等有空就找老大,他要和美国人打仗!他是真主的战士,不是狱卒!
阿里看着这孩子不服气,心里也十分无奈。他自己也信教,知道宗教并不能让人变得极端,只有仇恨才能。
“咦?”
“怎么了?”阿里听到动静回过头看向拉德。
“我……刚刚好像看到了一长人脸晃了过去。”
阿里看过去,发现除了黑乎乎,什么都没有。
“大半夜的,你别吓人啊。快可怕的。”
“你都杀过人,还怕这个?”拉德取笑道。
“人有什么可怕的?鬼才可怕。”
“算了,算了,不说了,我们找个地方休息下吧,这鬼地方哪有人来?真想不明白,为什么要巡逻。”
“好啊!”阿里最喜欢的就是摸鱼。
就在这个时候,正在彻夜打铁的斯塔克突然感觉浑身一凉,好像一股冷气吹到身上。这地方昼夜温差的确大,但也没有这么冷的,好像刚刚落到了冰窖里一样。
“怎么回事?好冷。”
“怎么了?”伊森好奇的问道。
“没事!”斯塔克没在意。
……
法阵处,凯依然在闭目养神。突然他张开双眼,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
呼!!
一阵狂风吹过,所有的木乃伊武士再次出现在了法阵之中。
“总算找到你了!”
呼!
又一阵风吹过,所有的木乃伊化作尘埃消失的无影无踪,地上的血迹也在一瞬间干枯,化作飞灰,地面上的法阵也被狂风带起的沙砾掩盖。
……
凯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了山谷外。
现在已经早上五点快到六点点,那些匪徒就像老鼠群,很多人都在山洞里待着,山洞里还有不少铁门以及分散多处守卫,根本没有回避的空间。现在已经快天亮,匪徒们正在频繁进出几个洞口,毕竟这破地方没什么娱乐活动,只能早睡早起。
现在出动,很容易被发现。分散各处的复杂山洞,地形复杂封闭,他暴露后的移动速度肯定大受限制。对方的人数又太多,在杀光他们前,很有可能逼得对方狗急跳墙。空布份子不是洛杉矶的团伙成员,思维与正常人不一样。一旦被逼急了,某些神经病直接引爆爆炸物,玩个同归于尽也很有可能。他不怕这个,但就怕某大少被活埋在山洞里。
想了想,凯决定暂时先撤退,没办法,时间不赶趟。等到晚上再来想办法。
想着这些,凯就偷偷的退了出去。
他在山谷不太远的地方找了一个山洞,准备在那里休息一天,他也一夜没睡了,晚上再出动。
不过没想到他的这个决定还让他有了一个意外发现。
就在他撤退的时候,一队人朝山谷这边而来。一开始凯还以为是恐怖分子的同伙。结果发现这伙人和恐怖分子有点不一样,太整齐了,如果你看到那些恐怖分子你会发现,这帮人看着都像逃难似的,一个赛一个窘迫。身上脏兮兮的,身上都馊了。
可这帮不一样,身上非常干净,而且行进之间非常有条理,一看就是受过长期训练的。身上的武器也是制式装备。这些人开的车也一水的全部是美军悍马。一点不像本地人,反倒像是某个美军小部队。
凯感觉这帮人不一样,于是偷摸的跟着他们。
这些人来到恐怖分子所在的山谷,立刻被迎了进去。
其中有一个精瘦的老头非常显眼,他穿着一身华丽的黑色袍子,头上没有像一般的阿富汗人包着头巾,反倒是像道士一样,带着发簪。在阿富汗这片绿教土地上,居然看到一个这么具有中国风的角色,凯自然好奇。
只是他不太好接近山谷,太容易被发现了。
不过,凯也没等多长时间,就看到那帮人从山谷离开。
凯赶紧跟上。
车队来到了一个小镇上。那个头戴发簪的精瘦老头,从车队中走出来,立刻受到了当敌人的欢迎,他也笑呵呵的像一个慈祥老爷爷,让手下将一些糖果之类的东西分发给那些围上来的孩子。
他牵着两个孩子行走在人群之中,所有人都自发让开道路,有的人跟在他身后,大声的说着各种祝福的话语。
看的出来,他在这里非常受欢迎,甚至是尊崇!
凯混进人群,用偷来的衣服和头巾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他想看看这老头到底是什么人。
老头看起来并不是很强悍,反而处处透着一股子书卷气,让人感觉非常舒服,唯一让凯有点看不懂的是,明明是这样一个极具气质的人,为什么会在手上带满戒指?而且那些戒指看起来华丽无比,让人有种看到暴发户的感觉,和他的气质非常不搭。
那个老头很快被迎接到了一处清真寺当中,他坐在主位上,清真寺周围全部是手持武器的人做守卫,凯想要接近,可被拦住了,他们说:满大人正在和长者们商谈,现在清真寺不接受外客。
当敌人也是如此,没人会在这个时候去打扰。
凯没办法,只能偷偷离开,然后在镇子的一个隐秘角落,抓住了老头随行人员中的其中一个。
“看着我的眼睛!”凯抓住他的脑袋,让他和自己对视。
一道金光从凯的眼睛肿闪过,原本挣扎的男人,立刻停止了动作,像是丢了魂一样,傻乎乎的看着凯。
“告诉我,你们是什么人?你们的领头人是谁?”
……
“啧……居然是十戒帮!”凯脸色有点不好看。
十戒帮的历史很久远,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犯罪组织,其发源地来至于古老神秘的中国,该组织已有数百年的历史。一些人甚至将该组织描述为“信仰”。不过在几十年前,新中国成立之后,这个组织就被当时的新中国政府打击的只能离开发源地,也是在那个时候,他们开始在全世界发展。
现在除了中国之外,几乎每个大洲之上都有十戒帮活动的迹象。十戒帮的人数并不多,他们会将整个帮派分做很多分支,所有分支都作为单个单元运行,每个单元彼此独立运行。这让他们看起来很分散。可实际上,他们内部有着一种非常神秘的体制,让他们彼此配合,始终处于一个整体的状态。
凯在军方服役的时候,曾经遭遇过十戒帮的人。这帮人很麻烦,每一个十戒帮的成员,都像是被洗脑了一样,狂热且不要命。
“十戒帮”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恐怖组织之一,其成员配备了各种类型的军事武器,甚至包括实验武器。任何在黑市上可能被盗或购买的东西最终都会进入这帮恐怖分子的武器库。十戒帮使用了各种步枪,机关枪,手枪,重型武器,甚至还有坦克。他们是黑暗世界最大的军火交易商。
根据凯之前拷问的情报显示,到21世纪初,“十戒帮”主要在阿富汗运作。他们和塔利班合作,从他们那里得到毒品,然后将他们从世界各地搞到的军火交易给塔利班。
而那个老头,就是大名鼎鼎的十戒帮头领――曼琳达!
也就是传说中的满大人。关于满大人,凯也只知道一个名字,他非常神秘,在黑暗世界,他有着大师的名头,被认为拥有超乎想象的智慧,非常受到尊敬。
现在看来,托尼被绑架和十戒帮有联系。
只是凯还是想不到,十戒帮怎么会和托尼产生联系。虽然他们都卖军火,可性质却完全不一样。十戒帮也不会没事去招惹那些军火大佬。没必要。
想到满大人就在这里,凯有那么一瞬间,想要干掉那家伙。可转念一想,干掉满大人倒没什么,可托尼咋办?
凯可以想象,自己这边刚刚干掉满大人,搞不好那边就直接处决托尼。
“算逑,我现在只是一个警察,没必要给美国政府操心。还是去就托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