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一个好朋友(1 / 1)

很快所有人在黄砖路上重新集合了,一个也不少。他们都远离那些美丽却暗藏诡异的植物。长毛人挨个盯着他们瞧,看起来非常开心,又兴趣十足,

“来到奥兹大陆后,我见过各种各样奇怪的东西,”他开口说道,“却从来没见过比这群冒险者更奇怪的了。我们先坐一会儿,聊聊天,熟悉熟悉吧。”

“你以前不是住在奥兹大陆吗?”芒齐金男孩问道。

“以前我住在大大的外面的世界。有一次我和多萝西一起来到这儿,奥兹玛就让我留了下来。”

“那你喜欢奥兹吗?”碎布条问道,“那个国家和那儿的气候好吗?”

“这个国家是全世界最棒的国家,是乐园,是仙境。我在那儿的每分每秒过得可开心了,”长毛人说道,“跟我说说你们的事吧。”

于是奥杰从拜访驼背魔法师开始说起,说到如何遇见玻璃猫,补丁姑娘怎么活了过来,南齐叔叔和马格洛特发生了可怕的意外,又说自己必须启程寻找魔法师需要的五件东西,才能让石像复活,其中一件就是乌兹尾巴的三根毛。

“我们找到了这只乌兹,”男孩解释道,“它同意把三根毛给我们,可我们怎么使劲也拔不下来,只好带它一起上路。”

专心致志听故事的长毛人说道:“我明白了。你们瞧,我个子高,人又壮,说不定我能把毛拔下了。”

“愿意的话你就试试吧。”乌兹说道。

长毛人试了试,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乌兹尾巴上的毛还是纹丝不动。无奈之下,他只好又坐在地上,掏出一块皱巴巴的真丝手帕擦了擦毛茸茸的脸,说道:“没关系。等你们找到其他几件东西,就带着乌兹回驼背魔法师家,让他想法子拔毛。对了,你们要找的其他几件东西是什么?”

“一片六叶苜蓿。”奥杰说道。

“你们应该去翡翠城周围的田野里找,”长毛人说道,“在那里,摘六叶苜蓿可是犯法的,不过我可以说服奥兹玛,让她同意给你们一片。”

“谢谢你,”奥杰说道,“第二件是黄色蝴蝶的左翅膀。”

“必须去温基国,”长毛人说道,“虽然我在那儿从没见过蝴蝶,但是奥兹国到处都是黄色,而且国王是我的好朋友,叫锡皮伐木工。”

“哦,我听说过他呢!”奥杰大叫,“他肯定是个大好人。”

“没错,他的心底可善良了。他肯定会竭尽全力地帮你拯救南齐叔叔和可怜的马格洛特。”

“下一件要找的东西是黑暗之井的井水。”

“天呀,那可难多了,”长毛人一边说着,一边疑惑地挠了挠左耳朵,“我从没听说有什么黑暗之井,你呢?”

“我也没听说过。”奥杰回答。

“你知道在哪儿可以找到吗?”长毛人问道。

“我不知道。”

“那我们就问问稻草人吧。”

“稻草人!可是稻草人能知道什么呢。”

“我得承认,大多数稻草人的确一无所知,”长毛人回答,“可是我说的这个稻草人非常聪明。他说放眼整个奥兹大陆,自己的脑子是最最厉害的。”

“比我的脑子还厉害吗?”碎布条问道。

“比我的脑子还厉害吗?”玻璃猫也重复道,“我的脑子可是粉红色的,你能看见我开动脑筋的样子。”

“你看不见稻草人开动脑筋的模样,不过他的头脑很灵活,”长毛人的语气非常肯定,“如果说有人知道黑暗之井的位置,那此人非我的朋友稻草人莫属。”

“他住在哪儿?”奥杰问道。

“他在温基国里有一座宏伟的城堡,旁边不远就是他的朋友锡皮伐木工的宫殿。他经常去翡翠城看望住在皇宫里的多萝西。”

“既然这样的话,那我们就去问问他黑暗之井的事吧。”奥杰说道。

“驼背魔法师还想要什么材料?”长毛人又好奇地问道。

“一滴活人身上的油。”

“咦,世上哪有这种东西呀。”

“我也是这么想的,”奥杰回答,“可是驼背魔法师说,如果这种东西不存在,书上就不会这么写了,所以我必须找到它。”

“祝你好运吧,”长毛人半信半疑地摇摇头,“我猜你得历经千辛万苦,才能找到活人身上的一滴油。我知道人体里只有血,怎么会有油呢。”

“我的身体里是棉花。”说着,碎布条跳起了吉格舞。

“这我倒是相信,”长毛人羡慕地说道,“你和花布做的棉被一样让人感觉既舒服又可爱。你缺少的只是尊严。”

“我讨厌尊严,”碎布条大声嚷嚷,将一颗鹅卵石踢到半空中,又伸手接住,“一半的傻瓜和所有聪明人都是一副高贵的模样,我可不愿像他们那样。”

“她只是疯了。”玻璃猫解释道。

长毛人哈哈大笑:“她真是个与众不同的开心果,多萝西肯定会喜欢她的,稻草人也会对她情有独钟。你说你们打算去翡翠城,是吗?”

“是的,”奥杰回答,“我们应该先去那儿,因为在那儿可能找到六叶苜蓿。”

“我和你们一起去吧,好给你们带路。”长毛人说道。

“谢谢,希望不会太麻烦你。”奥杰喜出望外地大叫着。

“不会,反正我也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我这一生都在流浪,虽然奥兹玛在她的宫殿里为我准备了一套美丽的房子,我还是喜欢时不时地四处转转。我已经离开翡翠城好几周了,既然遇见了你和你的朋友们,那我很有兴趣和你们一同回去,向我的朋友们介绍你们。”

“那真是太好了。”男孩满心感激地说道。

“希望你的朋友们不是一副高贵的样子。”碎布条说着。

“有的是,有的不是,”长毛人回答,“不过我从不批评我的朋友。如果是真正的朋友,他们喜欢的东西,我也能接受。”

“你的话有些道理。”碎布条赞同地点了点奇怪的头,“走吧,咱们尽快赶到翡翠城吧。”说完她蹦蹦跳跳地冲在前面,又转身等着后面的人。

“这儿离翡翠城远着呢,”长毛人说道,“今天肯定到不了,明天也不行,所以我们不妨边走边玩。我经常旅行,如果急匆匆地赶路,什么收获也没有。我的座右铭是‘放轻松’。你们都尽量放轻松吧。”

沿着黄砖路走了一段距离后,奥杰说饿了,想停下来吃点面包和奶酪。他又递给长毛人一些食物,谁知长毛人却谢绝了。

“出门时我带了方形食物,足够我吃几周的了。既然停下来休息,那我就要美餐一顿了。”说着,长毛人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瓶子,从里面倒出一片如奥杰手指甲大小的药片。

“这是浓缩的方形食物,是由皇家体育学院的沃格乐·巴格教授发明的。把汤、鱼、烤肉、沙拉、苹果补丁、冰淇淋、巧克力放在一起,一直煮到这个大小,方便携带,饿的时候就吃一片。”

“我是方形的,”乌兹说道,“请给我一片。”

长毛人从瓶子里倒出一片,递给乌兹。一眨眼的功夫,乌兹就把它吞进了肚子。

“现在你已经吃了一顿六道菜的大餐了。”长毛人说道。

“哼!”乌兹不知感激地说道,“我想品尝味道,像这样吃东西一点儿乐趣也没有。”

“吃饭只是为了延续生命,”长毛人回答,“一片药片就相当于一顿大餐。”

“我才不管呢,我想要有嚼劲,又好吃的东西。”乌兹嘟噜着。

“你大错特错,可怜的野兽呀,”长毛人的语气中带着几分可怜,“如果不把食物浓缩成小小的一片,想想看,要嚼那么多食物,你的下巴该有多酸多累呀。可是现在转眼之间,你就吞下去了。”

“咀嚼一点儿也不累,相反,好玩极了,”乌兹说道,“我抓到蜜蜂后总是放进嘴里大嚼特嚼。奥杰,给我一点儿面包和奶酪吧。”

“不行,不行!你已经吃了好多东西了!”长毛人反对道。

“也许吧,”乌兹回答,“可我还想大口大口地嚼面包和奶酪,吃了你给我的东西,我或许不饿了,但我觉得,吃讲究的是味道,我喜欢品尝味道。”

奥杰给了它面包和奶酪,长毛人却责备地摇摇头,说乌兹是全天下最固执、最倔强的动物。

这时传来一阵脚步声,大家抬起头来,看见活过来的留声机站在面前。与上次见到它相比,木桌上的清漆全都掉了,表面有好多凹坑和划痕,破烂的外表使留声机显得老旧,看来这段日子它吃了不少苦头。

“天呀!你到底怎么了?”奥杰死死地盯着它,不禁惊呼道。

“没什么大不了的,”留声机的声音悲伤而压抑,“和你们告别后,好多人朝我砸东西,那些东西加起来足够开一家百货店了。”

“你被砸得这么厉害,还能播放音乐吗?”碎布条问道。

“是的,我还能播放美妙的音乐。现在我有一张真正超级棒的唱片。”说到这里,留声机的心情好了很多。

“太遗憾了,”奥杰说道,“我们并不反感作为机器的你,但如果你播放音乐,我们就会讨厌你。”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会发明我呢?”留声机的语气里带着愤怒。

大家你看我,我看你,眼睛里写满了疑惑,面对这个问题,谁也回答不了。最后长毛人开了口:“我倒想听听留声机播放的音乐。”

奥杰叹了叹气,说道:“遇见你以后我们非常开心,先生。”

“我知道,不过偶尔来一点点痛苦,会让人更珍惜快乐。跟我说说,留声机,你说的唱片是什么样的?”

“是一首流行歌曲,先生。在所有文明的大地上,正常人都会为它疯狂。”

“让文明人变得疯狂?那太危险了。”

“是高兴地疯狂,”留声机解释道,“听啊,这首歌会给你带来不同寻常的感觉。写这首歌的作者发了大财,歌曲叫做《我的露露》。”

说完留声机开始播放音乐。一阵古里古怪、断断续续的声音从喇叭里传了出来,接着一个男人满怀**地捏着鼻子唱道:

“啊,我要我的露露,长着乌黑眼珠的露露;啊,我要我的露露,露露,露露!啊,我爱我的露露,长着乌黑眼珠的露露,只有我爱露露,露露!”

“闭嘴!”长毛人猛地蹦了起来,大声喊道,“你在鬼叫什么?”

“这可是最新的流行歌曲呢。”留声机恼怒地说。

“流行歌曲?”

“是的。流行歌曲就是傻瓜也能记住歌词,笨蛋也能哼出旋律的歌曲。流行歌曲就是这样流行起来的。流行歌曲现在要取代其他所有歌曲。”

“对我们来说可不会,”长毛人严肃地说道,“我自己也算是个歌手,我可不想被你那乌黑眼珠的露露的歌曲掐死。留声机先生,我要把你拆掉,把你身上的各个零件扔得远远地,这也算是为以后被你吓得逃跑的人做件好事。完成这件痛苦的工作之后,我会……”

长毛人的话还没说完,留声机一转身,迈开四条桌腿一溜烟地跑了,很快就彻底消失在大家的视线里。

长毛人又坐了下来,看上去心情好极了。“省了我拆掉留声机的麻烦,还是留给其他人去做吧。”他说道,“在奥兹大陆,留声机撑不了多久。朋友们,休息好了我们就上路吧。”

下午,一行人来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连田地也无人耕种,一派荒凉之色。黄砖路似乎也多年失修,变得崎岖不平,道路两旁长着繁茂的矮树丛,周围全是大石头。

不过这阻止不了奥杰和朋友们的脚步,路虽难走,大家却有说有笑,好不开心。天色渐渐暗了,他们来到一条清澈的小溪前,溪水从路边一块高高的岩石中流出,旁边是一座废弃的小木屋。长毛人走到屋前停了下来,说道:“今晚我们可能要在这儿过夜了,这儿有房子挡风避雨,还有干净的水可以喝。前面的路更难走,我们还是等到明天早上再克服困难,迎头赶路吧。”

大家都点点头同意了,奥杰发现木屋里有些树枝,于是在壁炉里生了火。燃烧的火焰令碎布条开心不已,她在火前翩翩起舞,奥杰警告她,小心被火烧着了。于是补丁姑娘与跳跃的火焰保持距离。乌兹却像一条大狗一样趴在火前,享受着暖烘烘的感觉。

该吃晚饭了,长毛人吞了一片药片,奥杰嚼着面包和奶酪,仿佛吃的是世间最美味的食物,他还递了一些给乌兹。

夜幕降临,大家围坐在地板上,看着炉火,屋里什么家具也没有。奥杰对长毛人说道:“要不你给我们讲个故事吧。”

“我不会讲故事,只会像鸟儿一样唱歌。”长毛人回答。

“是渡鸦还是乌鸦?”玻璃猫问道。

“是像鸟儿一样。不信我证明给你们看,我唱一首自己写的歌吧。不过你们可别告诉其他人我是诗人哦,不然他们会让我写书。也别告诉其他人我会唱歌,不然他们会让我录唱片,然后放到那个可怕的留声机里播放。我可没有时间做慈善家,这次我只是为了活跃气氛,才唱给你们听的。”

大家兴高采烈、聚精会神地听着,长毛人反复唱着,曲调倒也不难听,歌词是这样的:

“我要唱一首奥兹歌,那里的生物是美妙的,水果丰富花儿多,凉亭里一点儿也不热;魔法是一门学科,见到奇异的景色呀,谁也不会感到惊愕。”

“国王是个漂亮的女孩,会魔法的她人见人爱;她用魔杖实施仲裁,人民生活乐常在;善良的少女呀真诚以待,助人为乐真不赖。”

“多萝西公主人甜美,好似一朵玫瑰花蕾,她从堪萨斯来,我猜那儿没有仙女。还有聪明的稻草人,身体里全是稻草,虽然他的话很少,却能引人思考。”

“可别忘了锡皮人尼克,他是伐木工一个,为人和善乐呵呵,他说消磨时间罪不可赦。老教授叫沃格乐·巴格,人人都对他夸奖啧啧,他呀骄傲又自得。”

“南瓜头杰克是我的老伙伴,大家都叫他笨蛋,自从骑上魔法阿甘,他的名声四处传;虽然是匹木头马,锯木马却人人夸,它的特技多又棒,让人看得眼睛花,赛过所有普通马。”

“人人都崇拜这只野兽,胆小狮只要吼三吼,自己也会吓得发抖,不过它勇敢无畏,勇敢无畏记心头。”

“听见滴答滴答响,那是钟表人在唱,一副有趣的模样,只要把那发条上,走路说话硬又僵;还有一只饥饿虎,最爱吃的是婴儿肉,不过它从未这样做,因为我们喂它别的肉。”

“大陆上的怪物多又多,我的歌儿长又长,你们也许会厌烦;不过大家请注意,在那金色的围栏里,住着九只可爱小猪,还有一只聪明的黄色母鸡。”

“在大海上四处漂泊,找遍世界每个角落,还属这儿的怪家伙多;在我们的珍稀博物馆,又添了一只玻璃猫、一只乌兹、还有一个疯狂的补丁姑娘。”

奥杰听得心花怒放,不由地鼓起掌来,碎布条也拍了拍胀鼓鼓的手掌,却怎么也拍不出声音。玻璃猫伸出玻璃爪,轻轻地拍打地面,当然了,要是用力过重,爪子可能会被拍碎。乌兹呢?它呀,早就呼呼大睡了,被掌声吵醒的它揉了揉眼睛,迷迷糊糊地问同伴到底怎么了。

“我很少在公开场合唱歌,因为我怕他们让我成立歌唱团,”得到大家赞赏的长毛人别提多开心了,“我的声音有些疏于练习,或许还有些沙哑。”

“你歌里唱到的那些奇怪的家伙真的都住在奥兹大陆吗?”补丁姑娘一脸认真地问道。

“当然是真的了,哦,对了,我还忘了一个:多萝西的粉红猫咪。”

“我的天啊!”听到这里,笨蛋大喊一声,猛地坐了起来,看起来非常感兴趣,“粉红猫咪?太荒唐了,它是玻璃做的吗?”

“不,它只是一只普通的猫咪。”

“那就没什么了不起的了。我有粉红的脑子,瞧,你能看见我开动脑筋的样子。”

“多萝西的猫咪全身都是粉红色的,只有眼睛是蓝色的。它叫尤里卡,皇宫里人人都喜欢它。”长毛人打着哈欠说道。

玻璃猫有些生气地问道:“你觉得一只普通的粉红猫咪和我一样漂亮吗?”

“这个不好说,每人的审美观不同。”长毛人又打了一个哈欠,“不过我给你一个建议吧,或许你用得着:和尤里卡做朋友,这样你在皇宫里会很有人缘的,身体也会很牢固。”

“我现在就很牢固呀,我是用牢固的玻璃做的。”

“你不明白,”长毛人犯困了,他懒懒地说道,“反正和粉红猫咪做朋友,你就万事大吉了。要是粉红猫咪讨厌你,你可得小心被人砸碎哦。”

“皇宫里有人想打碎玻璃猫吗?”

“说不定,你呀,最好说话温柔,做一只乖乖听话的猫。好了,我要睡觉了。”

笨蛋认真地考虑着长毛人的建议,粉红的脑子飞快地转动了好久好久,其他人则很快进入了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