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会很随意地使用“神经质”这个词,然而我们对于它所代表的意思并没有太清晰的概念。通常情况下,用这个词只不过是为了在表达对某种行为的不赞同时也炫耀一下自身的文化修养而已。我们以前会习惯性地说懒散、敏感、贪婪或多疑,现在则更倾向于用“神经质”这个词来代替。但是当我们使用这个词的时候,却又毫无知觉地实际运用了某些标准来决定它的使用对象。
首先,神经官能症患者在其行为举止上与一般人不同。例如,一个女生自甘平庸,拒绝接受更高的薪水,也不想在上司面前表现出众,我们会很轻易地认为这个人有点神经质;再例如,一个每周只赚三十美元的艺术家,原本可以通过努力工作赚得更高的收入,但他却选择用那微薄的收入来尽情享受生活,花费大把的时间和女人厮混或者沉溺于无聊的嗜好中。我们称这些人神经质的原因在于,大多数人熟悉或者只熟悉想征服世界、超越他人的行为方式,而不是靠着生存基本收入过活的行为方式。
这些例子表明,我们认为一个人是否神经质的标准在于他的生活方式是否与我们这个时代所公认的行为方式相吻合。如果上述那个没有竞争欲望的女孩(至少没有明显的竞争欲望)生活在普韦布洛印第安文化中,她会被视为完全正常。如果上述那个艺术家生活在意大利南部的村庄或者墨西哥,他同样也会被认为是个正常人,因为在这样的环境中除了要满足完全必需的直接需求以外,其他想要赚更多钱或者发奋工作的想法都是令人不可思议的。追溯到更远的古希腊,如果一个人在超过个人需求的情况下仍拼命工作的话,会被认为是一种卑鄙的行为。
因此神经官能症这个词虽然源于医学术语,但是如今在使用中仍不能脱离其文化内涵。在对患者的文化背景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对其腿部骨折做出诊断,但是如果因为一个印第安男孩认为自己能看到幻觉并对此深信不疑而断定他神经质(1),那这时我们的想法就会冒极大的风险。因为在印第安这些特殊的文化中,能产生幻觉被认为是一种特别的天赋,是受神灵保佑的,所以拥有这一能力的人会被推崇。然而在我们的文化中,如果有人能够与已故的祖父畅谈数小时则会被认为有神经质或者精神异常,可这种与祖先们的沟通在印第安部落却是一种公认的模式。在我们的文化背景中,提及已故亲属的名字会被认为是一种大不敬,但在基卡里拉·阿巴切(Jicarilla Apache)文化中却再正常不过了(2)。一个男人如果被一个月经期女性的做事方式吓坏,无疑会被认为有神经官能症,然而在原始部落中对月经的恐惧是司空见惯的。
对正常与否的判断不仅和文化有关,而且在同一文化下的不同时期也会有所差别。例如,当今社会如果有女性因为发生过性关系而认为自己是个“堕落的女人”,“不配拥有绅士的爱”,就会被怀疑有些神经质,至少在很多的社会阶层中是这样的;然而在四十多年以前,这种负罪感却是正常的。对于正常与否的观念同样会随着社会阶级的不同而发生变化。例如在封建社会里男人终日游手好闲,只是出去打打猎或者外出征战,这会被认为是一种常态;然而小资产阶级的成员若是表现出同样的态度,则毫无疑问地会被看成是不正常的。因性别不同而标准不同的事情同样存在于社会生活中,西方文化中的男性与女性被认为拥有不同的气质。当女人接近四十岁时,对衰老的恐惧被认为是正常的;而一个男人在那样的人生阶段因年岁而发愁则被认为是神经质的。
在一定程度上,任何一个受过教育的人都会知道对正常与否的判断是存在不同标准的。我们知道中国人的饮食习惯与我们美国人的大不相同;爱斯基摩人的清洁观念与我们也相去甚远;巫医的治疗方法与现代医生的也绝不相同。然而,不仅是习俗,欲望与情感也会引起这些差异,尽管人类学家以直接或间接的方法指出这些,但很多人对此并不理解。(3)正如萨丕尔所说的那样,现代人类学的功绩之一,就在于不断地重新发现“正常人”的内涵。(4)
每一种文化都有足够好的理由使人们相信自身的情感和欲望才是“人类本心”的正常表达。(5)心理学也不例外。例如,弗洛伊德从观察中得出女人比男人更容易嫉妒的结论,并试图在生物学基础上为这一假想的一般现象找出依据。(6)弗洛伊德同样假设每个人都会对谋杀产生罪恶感。(7)然而每个人对杀人的态度千差万别,这是无可争论的。正如彼得·弗洛伊琴(Peter Freuchen)所说,爱斯基摩人不会觉得杀人者要受到惩罚。(8)在很多原始部落里,一个家庭成员的死亡所带来的伤害会以某种替代来加以补偿。在一些文化中,一位母亲的丧子之痛可以通过收养凶手来代替儿子而得到安慰。(9)
更进一步地利用人类学上的发现,不难看出我们对人类本性的认知是极其幼稚的。例如,我们认为竞争、手足相争、爱情与性之间的关系是人类本性的固有倾向。我们对于正常的理解是基于特定的行为准则或某一特定群体强加给成员的感受,但是这一标准会随着文化、时代、阶级、性别的不同而不同。
这些对心理学的深思熟虑,相比只凭借第一印象来说意义深远,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会对心理学的万能性产生怀疑。从我们的文化与其他文化的相似处来看,并不能得出二者拥有相同动机的结论,而认为一项新的心理学发现揭示了人类本性的普遍倾向也不再有效。所有的这些结果都印证了某些社会学家反复强调的观点:不存在对所有人都适用的正常心理学。
然而,这些局限性却可以使我们更好地理解人性。人类学的基本内涵就是,我们的情感与态度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会受所处环境中不可分割且相互交织着的文化与个人因素的影响。这反过来又意味着,如果我们能很好地了解所处的生活环境,就有可能更深刻地了解正常情感和态度的特性。也正因为神经质是对正常行为方式的偏离(deviation),所以我们才能对其有更好的了解。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样做就意味着要追随弗洛伊德的思想,而呈现给世人的这一思想至今很少有人能达到这样的理解高度。虽然在理论上,弗洛伊德将人类的怪癖归结为生物本能性的驱动,但同时他在理论上以及更多的实践中强调,只有了解一个人的生活环境,尤其是童年期间的重大影响,才有可能理解他的神经质。在既定的文化环境下,将同样的原则运用到正常的和病态的人格结构问题上,就意味着我们只有了解了特定环境对个人的影响才能理解这些人格结构。(10)
从另一方面来说,这样做又意味着我们必须迈出坚定的一步来超越弗洛伊德,而这一步只有建立在弗洛伊德具有启发性发现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成功。尽管从某一方面来说,他的思想远远领先于他所生活的时代;但从另一方面来看,他格外强调的心理特性的生物起源却深受那个时代科学主义倾向的影响。他假设我们的文化中经常出现的本能驱动力或者目标关系就是由生物性所决定的“人类本性”,或者来自种种无法改变的情况,如生物学上特定的“前**”阶段、俄狄浦斯情结等。
弗洛伊德对于文化因素的忽视不仅导致了错误性的一般结论,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们理解态度与行动产生的真正因素。我认为正是这种忽视才使心理学分析(由于对弗洛伊德理论的亦步亦趋)看似潜力无限却陷入了理论深奥难懂、术语模糊不清的盲区。
现在我们已经发现了神经官能症是正常状态的偏离。这一标准虽不充分但是非常重要。人们可能偏离正常的行为方式,却不一定患有神经官能症。上述提及的那个拒绝投入超过生活必需所用时间来赚钱的艺术家,可能患有神经官能症,但是也可能仅仅是明智地不想让自己卷入争名逐利的竞争中而已。另外,很多人从表面上看能够很好地适应当前的生活方式,但他们却患有严重的神经官能症。在这些情况下,心理学或者医学的观点就非常必要了。
奇怪的是,从这种观点来看,很难说清楚到底是什么引发了神经质。无论如何,据我们所掌握的数据,很难找出所有神经质的共性。我们当然不能将症状作为判断的标准,例如惊恐不安、抑郁沮丧、机能性身体失调,因为这些症状可能并不会出现。某种形式的抑制作用却会经常发生——原因会在接下来的内容中详细讨论,但是它们可能太微妙或者说隐蔽性很高,而不易被表面性的观察所发现。如果只是依据表面观察到的现象来判断人际关系的反常,包括性关系的反常,可能会遇到同样的困难。这些现象虽然不会消失,但是非常不好观察。然而,不具备人格结构的精湛知识也能够发现所有神经官能症患者具有的两个特点:行为方式相当固执,以及潜能与其实际成就脱节。
这两种特征都需要做进一步解读,这里的反应固执指的是缺乏能让我们随机应变的灵活性。举例来说,一个正常人会怀疑他感觉到的或看到的东西;而神经官能症患者则会没有任何理由地在不管自身是否真正意识到的情况下产生疑虑。一个正常人是可以分辨出由衷的夸赞和敷衍性的奉承;神经官能症患者则很难进行区分,甚至在任何情况下对所有恭维都表示怀疑。正常人会因不正当的欺骗而气愤,而神经官能症患者则会对任何溢美之词都表现出憎恶,即使他意识到这些好话对自己有利。正常人有时候会为一件重大的、艰巨的事情举棋不定;而神经官能症患者无法对任何事情做出决定。
固执只有在偏离了文化模式的情况下才会成为神经质的表现。在西方文明中,很大一部分农民会对新奇的事物持怀疑态度,而市井人家对斤斤计较这种事乐此不疲,也是正常表现。
同样,一个人的潜力与生活中实际成就之间的差距可能仅仅是由外部因素造成的。但是如果在具备天赋,且外部条件同样有利于个人发展时仍无所作为;或者拥有一切使自己幸福的条件,却仍然不能享受其中;再或者,尽管一个女人已经十分美丽了,但仍感觉不能吸引男人,那么这就可能是神经质的表现了。换言之,神经官能症患者感觉自己就是个绊脚石。
撇开表面现象去探究产生神经官能症的各种活跃因素,我们会发现,所有的神经官能症患者都有一个共同的基本因素,那就是焦虑及为了对抗焦虑而建立起来的防御系统。这种焦虑像神经系统结构一样复杂,是促使神经官能症产生并维持其运作的动力。这一言论的具体含义会在接下来的几章里详细讲述,在此就不再举例赘述。但即使假设性地接受了这一基本原则,也仍需要对其进行详细说明。
这种说法显然太宽泛。焦虑或者恐惧——我们暂时交替使用这两个词,是无处不在的,为与其对抗而建立起来的防御机制也是如此。这些行为不单单是人类具有的,就像动物因遭遇某种危险而受到惊吓,要么会反击要么会逃之夭夭一样,我们在面临同样的处境时也会做出一样的选择。如果我们因为害怕遭雷击而在屋顶安置避雷针;因为害怕遭遇意外事故而购买保险,那么恐惧与防御就完全体现了出来。它们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会有不同的形式,也有可能被制度化。例如,为了防止中邪而佩戴护身符;惧怕死者作祟而谨慎地选择墓地地址;由于害怕女人经期会招致灾祸而制定禁忌来减免接触。
这些相似性很容易诱导人们犯逻辑上的错误,如果恐惧和防御是神经官能症的基本因素,那为什么不把用于抵抗恐惧的制度化防御系统称为“文化的”神经官能症呢?事实上,这一推理的谬误就在于尽管其中一种因素是相同的,但是两种现象并非完全一致。人们不能因为房子的建造材料是石头,就把房子称为石头。那么,造成神经官能症患者出现病态的恐惧与防御的根本特征又是什么?是不是因为神经官能症式的恐惧是假想的恐惧?不是的,因为我们也可以说对死人的恐惧是假想的恐惧,但是这两种不同情况会让我们在对其缺乏一定了解的情况下陷入困惑的陷阱。难道神经官能症患者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恐惧吗?不是,因为在最原始的认知中,人们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害怕死人。这种区别显然和自觉及理性的程度没有什么关系,而是存在于以下两种因素中。
首先,每一种文化背景下的生活环境都会产生某种恐惧。不管这种恐惧是怎么产生的,它们可能会由外部危险(自然和敌人)、社会关系的种种形式(压抑、不公平对待、强制性屈服、沮丧而引起的仇恨)、文化传统(对鬼神或触犯禁忌的传统性恐惧)引起。不同的个体或多或少会遭受这些恐惧,但是从整体上来说,这些恐惧都是在既定的文化背景下强加给每个人的,无一人能够幸免。然而,神经官能症患者不但具有所有人都有的恐惧,而且个人所处的生活环境(与普通的生活环境交织在一起)使他产生了因从质与量中偏离了文化模式而带来的恐惧。
其次,这些存在于既定文化下的恐惧通常会由于保护性措施(如禁忌、仪式、风俗习惯等)而消失。与神经官能症患者建立起来的防御体系不同,这样的防御体系以一种更加经济的方式来处理恐惧。所以,尽管正常人不得不受到所处文化环境中恐惧和防御的影响,但是整体上还是能够挖掘其自身潜力,享受生活带来的美好。正常人能够最大限度地抓住文化环境所能带来的各种可能性。消极地说,他所遭受的痛苦,不会比文化环境中不可避免地要遭受的痛苦更多,而神经官能症患者总会遭受多于常人的痛苦。他们总会为了防御活动付出更高的代价,活力与人格拓展会受到损伤,或者具体一点来说,获得成就与享受生活的能力受到了损害,最终导致了之前我们所提到的差距与脱节。我之所以没有在讨论从外部观察可以得到的所有神经官能症患者的特点时提到这一事实,是因为刚才所说的不一定具有可观察性,甚至或许连神经官能症患者自身都不清楚自己所遭受的事情。
谈到恐惧与自身防御的时候,恐怕很多读者会对我针对什么是神经质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所做出的拓展讨论感到不耐烦。为了替我自己辩护,我会指出心理学现象往往都是错综复杂的,即使一个看起来很简单的问题,也永远不会有太简单的答案。我们在本书一开始所遇到的困境也不例外,无论我们想要解决什么问题,这一困境还将贯穿整本书的内容。描述神经质的最大的困难就在于单纯用心理学或社会学工具都得不到满意的答案,所以我们要交替使用。正如我们之前做的那样,先使用第一个,然后使用第二个。如果我们仅仅从动力学及心理结构的角度来考察神经官能症患者,我们就必须虚构一个并不存在的正常人。一旦我们跨越了本国或拥有与本国相似文化的国家,我们会遇到更多的麻烦。如果仅仅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认为神经官能症是对大家所认同的特定社会背景下的行为方式的偏离,我们就会极大地忽略掉已知的神经官能症患者的心理特征。任何一个流派或国家的精神病医生都不会认同这一结论,但之前他们又经常会用这种方式来诊断神经官能症患者。这两种方法的共同点在于,它们都考虑到了神经官能症患者外部表现与内心动态过程的偏离,认为任何一个因素都不是主要的和起决定性作用的,二者必须结合起来。总体而言,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恐惧和防御是导致神经质疾病的重要动力之一,但也只有满足了其在质与量上均偏离了同一文化背景下模式化了的恐惧和防御这一条件,才会构成病态的神经官能症。
我们还要沿着这一方向做更深入的研究。神经官能症患者还有一个本质的特征,那就是内心的矛盾冲突倾向。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患者是不知道自身存在这种倾向的,因此会不自觉地采取妥协的处理方法。这种特征正是弗洛伊德所强调的神经官能症不可或缺的组成要素,这种要素会有多种不同的形式。这一冲突区别于文化背景下普遍存在的冲突,既不是因为它们的内容,也不在于它们本质上的无意识——这两方面可能和共同的文化背景下的冲突是完全一致的,而是由于神经官能症患者所表现出来的冲突要更尖锐、更严重、更突出。神经官能症患者企图采取妥协的解决办法——姑且归为神经质,这些解决办法较一般个体所采取的办法更难以让人满意,并且实施起来会以整个人格的损伤为代价。
再次审视所有的思考,我们仍不能给神经质下一个完美的定义,但是我们可以这样描述:神经质是一种心理紊乱,它由恐惧及对抗恐惧的防御系统引起,在试图为消除这种矛盾倾向寻求妥协的解决办法时产生。从实际角度出发,我们建议在偏离特定文化背景下的普遍模式时再将这种紊乱称作神经质。
(1) 参看斯卡德尔·梅基尔:《诊断与文化》,载于《变态心理学与社会心理学》杂志,第30卷(1935年),第292—300页。
(2) 参看奥普勒尔:《对两个美国印第安部落的矛盾情感的解释》,载于《社会心理学》杂志,第7卷(1936年),第82—116页。
(3) 参看人类学资料中相关的精彩阐述,见玛格丽特·米德的《三个原始部落的性别与气质》、本尼迪克特的《文化模式》,以及阿洛威尔即将出版的《人种学工作者心理学手册》。
(4) 参看爱德华·萨丕尔:《文化人类学与精神病学》,载于《变态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杂志,第27卷(1923年),第229—242页。
(5) 参看鲁思·本尼迪克特:《文化模式》。
(6) 在论文《两性间由生理结构不同所造成的一些心理后果》中,弗洛伊德提出了这样一种理论,他认为生理机构上的差别,不可避免地会使每一个女孩嫉妒男孩所拥有的阴茎。之后,她希望拥有阴茎的愿望就会转变成拥有具有阴茎的男人。之后,她开始嫉妒其他女人,嫉妒她们与男人的关系——准确一点说,嫉妒她们拥有男人,就像她最初嫉妒男孩拥有阴茎一样。在做出这一结论的时候,弗洛伊德屈服于那个时代的压力:通过对一种文化区域做出的观察,来对全部人类的人性做出概括性的诊断。??
人类学家不会质疑弗洛伊德的观察,但他会认为这是对某一特定时间、特定文化中一类人群的观察。然后,他会通过人类对待嫉妒的态度上存在的千差万别来对弗洛伊德一般性结论的有效性提出质疑。在一些文化中,有些男人比女人更容易产生嫉妒的情感;在另外一些文化中,男人和女人都缺乏个人嫉妒;在有些文化中,男人与女人都极其容易嫉妒。基于这些实际存在的差异,他会反对弗洛伊德(或事实上是任何人的)把自己的观察建立在性别的解剖学差异上。相反,他会强调有必要去调查生活环境的差异及这对于男人或女人嫉妒心发展影响的必要性。例如,在我们的文化中,有必要去追问弗洛伊德:适用于我们文化背景下的神经质女性的,是否对这一文化中的正常女性也适用呢?我们必须提出这一问题,因为那些每天必须与精神病患者打交道的精神分析学家正越来越无视这一事实,即在我们的文化中也存在正常人。我们还必须追问:对异性产生嫉妒心和占有欲的心理条件是什么?在我们的文化中使男女嫉妒的发展有所不同的生活环境差异是什么?
(7) 参看弗洛伊德:《图腾与禁忌》。
(8) 参看彼得·弗洛伊琴:《北极探险记与爱斯基摩人》。
(9) 参看罗伯特·布利弗奥特:《母亲们》。
(10) 许多作家都曾认识到文化因素对心理状况的重要影响。弗洛姆的《基督教教义的形成》[载于《意象》杂志,第16卷(1930年),第307—373页]在德语心理学文献中首次提出并阐述了这种研究方法。后来其观点被其他人接受并继承,如威廉·赖希、奥托·芬尼切尔。在美国,沙利文第一个意识到文化因素对神经官能症影响的重要性,其他持相同观点的美国精神病专家还有阿道夫·迈耶尔、威廉·A.怀特、威廉·A.赫利和奥古斯塔·布朗纳。近些年,很多心理学家诸如F.亚历山大和A.赫利尔纳德,开始对心理学问题中的文化内容感兴趣。社会学家中持有此观点的主要有H.D.拉斯维尔和约翰·多拉尔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