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前一节中已经说过,通常我们辨认物体依据的是一些无关紧要的特征。这种说法必然会招致疑问,必然会有人向我询问什么才是重要特征,我为什么称一种真理比另一种更重要。这一问题必须立即得到解答,因为很明显,我们在评判画家所表现的真理时,不仅要考虑画家表达真理的准确程度,而且要考虑真理本身的相对重要性。任何时候,艺术的力量都不足以表现全部真理,凡是牺牲小真理而保存大真理的艺术家,都必须被看作是最忠实的艺术家。
假如我们用亚理斯多德式方法开始调查,审视主题的φαιυóμευα,我们立刻就会想起挂在每个人嘴边的一句格言:“一般真理比特殊真理更重要。”这句话如果是在实践中明白的,那它就是真的、有用的,如果是用于争辩,那它就是假的、令人误入歧途的。在交谈中,我常常赞扬特纳总是那么多变,每一个布局都有其独特的特征。我常常说只有看过特纳所做的一切之后,才能对他的思想有所了解;我也曾说过谁都不能预言特纳的画最终会是什么样,唯一能够预言的就是和所有旧作都不不同,展现出新的真理。不管叫知识也好,还是叫想象也好,我曾经用这种用之不竭的玩意儿,对抗对克劳德和普桑的五六个概念无休止的重复。每当这种时刻,我就会遭到激烈的反对,反对者们郑重其事而又洋洋自得地宣称:“那画的不是一般真理,那画的是特殊真理。”瞧,根据同一原则,在作家身上,我们把多变和丰富看作是天才最明显的标志,而到了画家身上,却成了错误最明显的标志,这样应用原则肯定有问题;我们还将会发现,不加限制地把这一原则应用到其它事物上,整个论点都成为彻头彻尾的谎言。比如,詹姆逊夫人曾经提到过自己认识一位女士,此人并不是真的很有见地,只不过为了不使谈话冷场,曾经赞叹道:“《圣经》真是一本了不起的书!”的确,这是一个一般真理,一条既适用于《圣经》也适用于其它很多书籍的真理,不过有一点毋庸置疑,那就是这条真理既不动人,也不重要。假如这位女士赞叹道:“《圣经》显然是一个神圣启示!”那么她就表达了一条特殊真理,只适用于《圣经》,不过却有趣得多,重要得多。相反,假如她告诉我们《圣经》是一本书,那么她告诉我们的是个更加一般真理,也更加乏味。假如我随便找一个人,询问某某是谁,却被告知某某是个人,我会感到很不满意;但是假如有人告诉我那是艾萨克·牛顿爵士,我当即就会表示感谢,感谢他告诉我的信息。一般性使得主语变得重要,特殊性使得谓语变得重要,这个事实不言而喻,并且上述例子也可以证明。假如我说某个中国人吃鸦片,那么我就讲了一件很乏味的事,因为我的主语(某个中国人)是特指。假如我说所有中国人都吃鸦片,那么我就讲了一件有趣的事,因为我的主语(所有中国人)是泛指。假如我说所有中国人都吃,那么我讲的就没趣,因为我的谓语(吃)是泛指。假如我说所有中国人都吃鸦片,那么我就讲了一件有趣的事,因为我的谓语(吃鸦片)是特指。[53]
主语一旦定下来,凡是画家必须自问是否要表现的,几乎都是谓语。因此,在艺术中,特殊真理通常都要比一般真理重要。
一件如此明显的事,一个人人认可的艺术格言,这两者为什么会彼此矛盾呢?只要稍作思考,我们就会发现在特定情况下,这一格言在实践中也许是正确的。
很显然,我们在绘制或描绘任何事物时,最能反映事物特征的真理就是最重要的真理。任何事物,其首要、也是最典型的特征就是确定其种属或者说它是什么的特征。比如,衣服之所以成为衣服,不是因为它是的,而是因为衣服所特有的概念;丝绸、毛料或亚麻制品并不都是衣服;使得衣服成为衣服的内在特性是延展、非弹性的柔性、统一和相对较薄。凡是具有这样的特性的东西,比方说(统一、延展的)瀑布或者覆盖在墙上的杂草网,都可算是衣服,就像丝绸或毛料的衣服一样。这些特性让我们把衣服和别的东西区分开来;它们是衣服的独特特征,因此是与衣服有关的最重要的一组概念。其它事物也全都如此:凡是让该事物成为该事物的,就是该事物的最重要概念。由于这一概念必须为同一种属中所有个体共有,所以它也就是关于这一种属的一般概念,而其它非典型的一般概念,比如黑和白这两个不专属于衣服的术语,就是该种属的特殊概念,只适用于某些个体。因此,宣称一般概念比特殊概念更重要,这有些信口开河;信口开河,是因为所谓的一般概念之所以重要,不是因为它为某一种属所共有,而是因为它把该种属和其它种属区分开来。一般概念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真理的独特性,而不是普遍性。所谓的特殊概念之所以不重要,不是因为它不为该种属所共有,而是因为它也适用于其它种属。造成特殊概念不重要的不是其个性,而是一般性。所以,真理的重要程度只与其典型程度相当,它们的价值就在于:首先,它们把种属与种属区分开来,其次,它们把种属中的个体彼此区分开来。因此,对衣服来说,“丝绸”和“毛料”都不是重要概念,因为它们既不能将衣服与其它东西区分开来,也不能个体区分开来——尽管它们并非为衣服这一种属共有,但是却为无数个体共有。然而每一件衣服都可能有的特殊折痕尽管与其它衣服上的折痕不同,但是却不仅表现这一种属的特征(柔软性、非弹性等),而且还表现立马就可以观察到的个性和明确的特征,因而也是最重要、最必要的概念。所以,在人身上,短腿或长鼻子等偶然特征并不足以将人和其它短腿或长鼻子动物区分开来;有关人的重要真理是:首先是区别人与动物的独特组织的明显发育;其次是使人与人区分开来的那一组特征,也就是使得人成为保罗[54]或犹大[55]、成为牛顿或莎士比亚的特征。
只要真理还被划分为一般真理和特殊真理,这些就是真理之所以重要的真正原因。不过除此之外,也还有其它的原因,这些原因使得普通人对一般真理的更大价值的看法影响更大,使得普通(遍)人的看法在实践中成为正确的观点。这里我指的是真理的内在美,此刻我们虽然无法研究,但是却决不容忽视。这种内在美与其说是令个体的真理增色,不如说是为种属的真理增色。人或动物的典型特征和性质是大脑的完美,个体的差异几乎都是由于不完美造成的;因此,对艺术来说,一条种属真理更有价值,因为它意味着美,而个体的真理通常都是某种缺陷。
再者,当我们单独看某将物体时,也许会觉得某一真理很有趣,但是当我们把该物体与其它物体进行比较时,同一真理也许会变得很讨厌。因此,假如我们描绘的主要对象是一件衣服,那么就应当把特殊真理所能提供的快乐源泉全都画出来,画出丰富的色彩,画出细腻的纹理;假如这件衣服仅仅是圣母像中服饰的一部分,这些富丽和纹理不够档次,不适合和贞女一同出现。于是衣服的概念就应当用最简单、最微不足道的方式来表示,一切纹理和细节都应受到谴责,都应该抛弃。不过请注意,这并不是因为衣服本身很特殊、很普遍什么的,而是因为它们喧宾夺主,让人只见服饰,不见圣人,从而干扰和贬低了想象和感情。因此,我们应当用最不起眼的方式来表现服饰概念,只把那些最基本的特点表现出来,其余的什么都不要。那些最基本的特点是不可或缺的,离开它们,也就可不出衣服的存在了。
真理之所以重要的最后两个原因依赖于美和关系概念,因此我们目前不进行讨论:此处我仅仅提一提,只想说明乔舒亚·雷诺兹爵士等科学作家有关画家或雕塑家应当表现何种真理的论述很有道理,很正确,但是他们的立论基础(一般真理比特殊真理更重要)却错得不能再错。梵蒂冈收藏的卡诺瓦的“珀尔修斯”被斗篷上不幸的流苏(卡诺瓦的崇拜者再次从旁经过时,最好把它敲掉)给彻底毁了,不是因为它是特殊真理,而是因为它是可鄙的、多余的、丑陋的真理。西斯廷教堂的但以理[56]法袍上的扣子和它一样,都是特殊真理,但是扣子却是必不可少的,扣子的概念通过最简单的方式表现出来,所以它既正确,又美丽。
最后,我们必须记住:一切真理,只要其价值仍然它们是特殊真理还是一般真理影响,那么越特殊,价值就越大,而越一般,价值就越小。简言之,真理越典型,价值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