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黄的蓝t恤,这不是刚才向他们讨钱的小女孩吗?
此刻她被吊了在院中的木柱子前,长长的黑皮鞭抽在她身上,打他的那个男人,长得幽黑,满脸的凶相。
呃,她失手了吗?
夜路走多了,总会遇上鬼的。刑明杰的第一个反应是,小女孩栽了。
一定是偷钱时,被逮住了,她话该!
刑明杰眼尖地发现,他的钱袋在院中的石桌子上。
他没有功夫,管闲事,要回自己的钱,要紧!
刑明杰此时他正爬在围墙上,以他的身手,只要跳到围墙前的那棵大树上,再顺着树干往下,必然可以到达院子里。
到时候,他只要抢回自己的钱袋,就可以大摇大摆地开头,跑出。
他是个行为派,心里想着,立即就开始着手去做。
一切都很顺利,只是他跳到树干上时,树枝乱颤,惊动了院里的人。
“谁!”男人回首,循声望去,看到了依靠着树干上的刑明杰。
“你是谁?”男人警备地打量着他。
“我是......我是那个钱袋的主人。”男人看起来很凶悍,受到了挑衅,更好比浑身都竖起了寒毛的刺猬,十分不友善地看着刑明杰。
那一年的他,年纪小,充其量就是个大男孩。
见到男人那练过家伙的身子板,多少还是打算一笑泯误会,好聚好散。
他没有想到男人不干了,抡起皮鞭,就向他抽来。
“误会,我只想拿回钱袋,你教训小偷,和我一点干系都没有。”必须承认,那个时候的他,就是冷血无比,没有半点怜香惜玉的家伙一枚。
“你的援兵在哪里,这次来了多少人?”男人抡起皮鞭,挥出,招招阴狠,足于致命。
“我没有援兵,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想让我把她交出去,休想!”男人恶狠狠地说着,“当然,他要是愿意,就带我们想要的东西来换。”
很道鬼起。“你们想要什么,我一点兴趣也没有。”刑明杰赤手空拳地同他对打,对方步步逼近,他只能狼狈地步步后退。
“少废话,看我不抽死你。”男人挥鞭的速度更快了。
刑明杰招架不住地受了一鞭,痛得眼泪都给逼出来了。
再想不出对策来,迟早得死在这个男人手上,刑明杰忍不住地大吼了声:“鬼手,快进来,我招架不住了。”
此话一出,男人立刻变了脸色,收了鞭子,愤怒地握拳,手背上青筋暴跳,“妈的,果然是他追来了。”
被绑在柱子上的女孩,轻扬起嘴角,疲惫的脸上闪过一抹欣喜的暖色。
“你他妈的笑个屁,就算有人来救你,又怎么样?我活不成了,你还能活吗?”男人怒不可遏地抽了她一鞭。
“啊!”小女孩被这忽出其来的一鞭,失声尖叫了起来。
皮开肉绽的感觉,这一个月来,在她身上时不时地重复着。她真是快承受不住了。
“刑明杰,你怎么样了?”鬼手很干脆地直接撞门而入。
“废话,我当然还活着。”刑明杰没好气地应着,冷冷地瞪着挥鞭的男人,蹙眉骂道;“靠,死变态的,你的下手也太狠了吧?”
那一鞭,气势十足,女孩的身上划开了长长的一道血痕,更为刺眼的是她手臂上流淌而下的血迹,红的绚烂,红的妖绕,刺激着他骨子底的血性。
师傅常说,饶是再冷血的人,也有七情六欲,也有看不下去的时候。果然,他的人性被激发了。
这种人渣,他绝对不能再无视之。抓住他的兵器,就和男人干了起来。
“快给我找点别的,这把破扫帚太不牢靠了。”刑明杰狂汗!鬼手给他扔来的是,不知道几时信手抓来的破扫帚。对方用的可是风卷残云的皮鞭啊。在气势上,他已经输了一大截。
“鬼手,呃,死到哪里去了。”刑明杰手上的扫帚被鞭子甩落,他不经意回首一顾,哪里还有鬼手的影子,那家伙不知道跑哪儿去了,心中一火,不由地骂开了。
男人阴着脸,退后一步,眸光异常的冷冽地瞪着小女孩,“妈的,都是你这个贱丫头惹得祸,看我不抽死你。”
长长的一鞭,阴冷狠冷地甩了出去。
女孩睁着眼,看着异常刺眼温暖的阳光,咧开了笑容,“阿....妈,我好想你。”
眸子无力慢慢地垂落,她闻到了一股新冽好闻的龙诞香,香香的......
她听到了长皮鞭在风中呼啸狂嚣着,qpht。
她落入了一具宽厚的怀抱里。感受着那一丝温度,暖暖的,像是阿爹阿妈的拥抱与味道。
她微扬着唇,好喜欢,好喜欢这种感觉。
依稀间觉得有东西落下,落在她的唇边,一点沁凉蔓延着,她慢慢动了动唇,不经意地尝到了一股腥味。
她再竖耳倾听,却只听得一场激烈的嚷嚷声,好吵,好吵。
她的身子,被打横抱起,耳边响起了好多好多的声音,很乱,很乱。
她不知道这是在天堂,又或者是地狱,她乏力地失去了失觉。
后来,挥鞭的男人被警察包围了,他激烈地选择了撞墙自杀。小女孩没有名字,也没有家人,小女孩说她从小就跟着男人,她不知道家在哪里,她不认识回家的路。
警局里,小女孩选择了跟着刑明杰。
这还真是出乎意料,他拒绝了。他本来习惯了独来独往,后来和鬼手相认后,才慢慢接受了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
如今,要让他照顾起一个小女孩,这真不是他的本意。
小女孩扯着他的手臂,向他递上了一个可怜兮兮的眼神,至今让刑明杰回想起来,他都不得不承认,那个眼神太具杀伤力了,
可是他不喜欢这个来历不明的女孩,他觉得麻烦。
他冷漠地看了她一眼,正想开口拒绝,鬼手却抢先一步开口了,“哥,我们带她走吧,她才这么小,我们一起照顾她吧。”
刑明杰眉梢一凝,淡淡地道:“随便你。”
的确,善良的弟弟开口,他都不会拒绝的。
就这样,女孩和他们一起挤在唐人街的李裁缝家。
女孩的中文讲得不错,英文却是一个字不会讲。剩下的时间里,他们一直教女孩讲英文,毕竟在美国这个地方,不会英文,是很难沟通的。
李裁缝没有孩子,她认了女孩当干女儿,女孩有了新的名字,李萌萌。
女孩喜欢吃唐人街上卖的老北京冰糖葫芦,她说亮晶晶的色彩,好漂亮。
女孩喜欢听雨声。她说,淅淅沥沥的,很伤感,踩上去,很清凉。一个雨天里裁缝的金边拼接布料用完了,女孩举着把洋伞出去买,却再也没有回来过。
后来,有人在石桥边看到了她落下的那把洋伞。
有人说,小石桥不好走,雨天落滑,她兴许是落下去了。
有人说,她兴许是被人绑架了。他和鬼手一起跟着警察沿河岸开始搜寻,却不见她的影子。
李萌萌的失踪,缘于为李裁缝买布料,在李裁缝心中始终留有着一个阴影,如果那一天,她不让萌萌去取布料,她兴许就不会失踪。
想到女儿可能失足滑下桥去,被凶涌的河水冲走,李裁缝就痛不可自欲。
后来,她也无心营业。在悲痛了一段时间后,就举家迁往加拿大去了。
一个月后,唐人街头举行锈花鞋展,那一日,鬼手带回了双别致的船鞋。
天蓝的绿子,粉色的花瓣中间紧簇着精美英文字母loveqg。精致的手工,完全传承了李裁缝的手艺,最主要的是,上面的英文字母loveqg,是李萌萌第一次懂得“爱”这个词的英文写法时,她在白纸上写下的loveqg。
卖锈花鞋的大妈说,这鞋是,她在河面上无意间打捞起来的,看着手艺不错,样式又新颖,就洗干净了,拿来做展品。
那个时候,他们相信了,李萌萌接受不在人世的事实。
可以想象,在飞机上看到那则哥,我喜欢的长篇纪实报道时,刑明杰心中的震动。
她,活着。
李萌萌还活着,只可惜鬼手,看不到了。
他是那么地喜欢她,如果他知道她还活着,一定会欣喜若狂的。
“哥,你不会嫌弃我的,是不是啊?”
“当然。”从长长的回忆中走回,刑明杰很坚定地点了点头。他们的相处不长不短,仅仅只有五年。
在那五年里,他们早已把她当为家里的一份子。
“如果让你娶我,你愿意吗?”她哭着恳求,“我......我从小就有个梦想,我想当哥的新娘,哪怕只有一天也好。”
刑明杰蹙眉,这回他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