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记》一书是对于孔子以来儒家音乐美学思想的系统总结。它归纳了前人对于音乐艺术的看法,形成了具有系统性的观点,提出了多个美学命题,深刻影响着后世对音乐等艺术的欣赏与创作。
关于它的作者和成书年代,历来有两种说法,一种认为是战国时期孔子的再传弟子公孙尼子所作,另一种认为是西汉文学家、经学家刘向整理编订的,至今尚未定论,但其主要思想来源于先秦诸子是无疑的,尤其是儒家关于音乐的论述。《乐记》中谈到了音乐的起源、音乐的本质等问题,儒家的荀子曾提出了“礼辨异,乐和同”的命题,涉及礼、乐对于社会生活的作用,而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也成为《乐记》美学思想的主干。
音乐艺术的产生和本质,是研究音乐艺术不可回避的问题。《乐记》中说,“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作者认为,音乐等艺术是在人心中产生的,是人心中情感的表达,而人的情感则是由外界事物所引起的。这正是因为,音乐等艺术是人们情感的表达,即便出于其他原因而刻意为之,至少也会受到人内心情感的影响。
音乐是人心受到外物的影响而产生的,其中还包含了一个由自然的“声”到审美的“音”的转化过程。虽然音乐是人情感的表达,但是人因不开心而哭泣时的声音算不算音乐呢?显然不是。《乐记》中指出,不加修饰、没有节奏、不合乎旋律的声音只能叫作“声”;而“声”有了形式变化,合乎规律之后就成了“音”;“音”再加以舞蹈动作的表演,就成了“乐”。这样通过形式的不同,“声”“音”“乐”被区分开来,“音”和“乐”成为审美对象。
《乐记》对于音乐不仅从形式方面做了规范,在社会性质方面也做出了规定。《乐记》中说“乐者,通伦理者也”,也就是说,音乐要符合社会的伦理道德。这种思想在孔子、荀子那里已经有所表现。
既然人的思想感情是受外界事物的影响而产生的,音乐又是人的思想感情的表现,那么音乐必然与外界事物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社会政治状况,作为外界事物的一方面,也会因影响人们的思想感情而在音乐中表现出来。“治世”“乱世”和“亡国”三种情况下的音乐是截然不同的,太平治世的音乐安定、平和,乱世的音乐哀怨、愤慨,亡国之时音乐则忧伤、反思。因此,不同特点的音乐能够反映出社会政治的盛衰得失。历代封建统治者都十分关心和重视音乐,他们从音乐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当时的政治风俗。
音乐不仅能反映社会生活,而且也对社会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关于音乐对社会的作用,《乐记》也做了详细的论证,这成为《乐记》的中心思想和主题。
“礼”和“乐”不仅在社会作用方面相互补充,而且在内容方面也是紧密联系的。“乐”要体现“礼”,符合道德和规范,才是被提倡的。另外,《乐本》一篇中写道:“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这说明“礼”“乐”同“刑”“政”也是相辅相成、不可分离的。它们目的相同,共同维护着国家统治与社会生活。但是,“乐”有它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乐”是人内心情感的一种表现,同时,“乐”也可以影响人的情感思想,起到感化人心的作用,与“刑”“政”相比,这样的影响和教育作用是具有根本性的。艺术可以陶冶人心,这也是几千年来,艺术依然在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