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1 / 1)

凤飞来 梨花白 1026 字 15天前

韩天成和方绮罗共有八亩地,都是租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其实就是佃农。这整个村子的地都是县城中一个叫做陈友泰的大地主的,每到秋天,家家把粮卖了,然后去陈友泰家交粮交租子,便算完事儿。那陈友泰倒也不是为富不仁之辈,租子定的并不高,而且每年只这一次租子,你交完便算完事儿,其他时间里也不会罗唣于你。因此小村子虽然穷苦,但大家伙儿能吃饱穿暖,也不愿到别的地方再另谋出路。

这一日,方绮罗和韩天成便去村东头的何大江家去商议给陈友泰的租子了,地里只剩下一小块玉米地,李江为了一雪前耻,极力要求这一小块地由他们三个年轻人完成,不必韩天成他们帮一点儿忙。两人想想,的确,这一小块地不到半天也就完事儿了,便是他们想作践,都没有可以作践的料儿,因此便同意下来。一大清早,让他们吃了饭后便让三人下了地,他们夫妻两个则和李越一起来到了何大江家中,一看,他家里已经聚了不少人。

原来这何大江就是村子里人推举出来的,每年家家户户把粮食和租子交到他手中,再由他分派买些其他玩意儿上交陈家,这样就省了大伙儿向县城里跑的路费,陈家那边也乐得清静。而何大江这个人也是出名的老好人,从来不会中饱私囊,办这个差事办的尽心尽力,他账算的又好,因此村子里的人都十分佩服信任他。就连李越这样日理万机的大人物,站在旁边听那何大江算了半天的账,也不由得心生爱才之意,当下便向韩天成细细问起这何大江的为人和办过的事,一边心中就有了计较。

再说林锋行和香似雪李江三个来到了田里。因为干了几天活儿,已经熟悉了,所以不到晌午,最后一小块地里的玉米也被放倒了。彼时大多数人家的田里已经收割完了,偌大的田野上,要隔着老远才能看见几个如同小黑点般的人影,香似雪伸了个懒腰,看着天上湛蓝的天,雪白的云,忍不住呼出一口长气,喃喃道:“秋高气爽,玉米飘香,多美的景致啊,大都市的水泥森林里哪有这样的景致,啊……”

原来她正在感叹,冷不防耳朵边“扑楞楞”一阵声响,接着一个黑影便飞掠了过去,吓了香似雪一跳。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色彩斑斓的大野鸡,飞到了一捆扎起来的的玉米杆上,然后蹲在那里,两只黑豆般的眼睛警惕的看着他们。这时候的环境大多没有遭到破坏,每到秋天,田里的玉米收完了之后,便会有大量的野鸡和野兔来到这里找那些遗落在地的玉米粒或者其他粮食吃。它们速度快,人多赶不上,也只能望鸡兔而兴叹,偶尔运气好,或许能打到一两只,回去炖了改善一下生活,但多数都是要被它们逃走的。

这只野鸡大概已经做熟了这种事情,经验十分丰富,也明白人们拿它没有办法,因此只是在那里蹲着,竟没有立刻逃走之意。李江“嘿”了一声,嘎嘎怪笑道:“好啊好啊,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活该今天你要成为小爷的口腹之食。”他说完便从地上捡起一块小石子,顺手向那野鸡一掷。他是武林中的顶尖高手,虽然用了三分力道,但就算是普通人,这一石子下去,只怕也要出个伤口,何况那只野鸡,只听一声惨叫,那公鸡的脖子已经被贯了个对穿,它又扑棱了两下,便倒在地上不动了。

林锋行兴奋的大叫一声,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回家了,整天里饼子咸菜,咸菜饼子的吃,把舌头都给吃麻了。如今忽然看见一只肥大野鸡,怎不立刻馋涎欲滴。于是连忙跑上前将野鸡拎在手里,一边四下望着,喃喃道:“我看看我看看,还有哪里有?嘿嘿,最好再来两只,吃不了就可以做成腊肉……”他一边说,嘴里的口水不由得泛滥起来,忽听香似雪一声轻笑,回头一看,只见她身形快如闪电,一脚踢向空中,因为隔得近,他甚至能听到对方出腿的呼呼风声,紧接着“啪”的一下,早有一物落了下来,竟是一只肥大的灰色野兔。

林锋行激动的都快结巴了,一个劲儿的点头道:“好……好好好……哈哈哈……”他又一阵风似的跑过去,将野兔捡起拎着。那边李江也高叫了一声:“似雪,好腿法,如此利落,怕只有李一腿的无影腿法能够相比,难道你是他的嫡传弟子吗?”

香似雪笑着高声道:“我可不认识什么李一腿,我是跟着黄飞鸿黄师傅学的腿法。”一语未完,李江便奇怪道:“黄飞鸿黄师傅?那是谁?怎的武林中从未听过他的名号?只看你的腿法,他必然是一位高人啊。”他一边说,早又有一只斑斓野鸡飞过来,香似雪凌空一抓,此时李江的石子也到了,那只可怜的野鸡没想到多少次在这田野里横行来去,如今却这样不明不白的就成了石下之鬼。

香似雪心想你当然不知道黄飞鸿了,就连我也是不认识他本人的。两人玩上了瘾,到处寻找野鸡和野兔的踪迹,但在这方面香似雪还是不如李江,毕竟人家暗器功夫厉害,发现远处有猎物,“嗖”一颗石子就扔过去了,有时候土块也能用。而香似雪在现代的时候,飞镖倒是很有准头,但把飞镖换成石头,重量距离都不同,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不过即使如此,他们的收获也很丰富,不但猎到了五只野兔六只野鸡,竟然还打到一只嘴馋的狍子。到最后林锋行的手都不够用了,干脆就把那只狍子给扛在了肩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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