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阿姆斯特丹(1 / 1)

在阿姆斯特丹中央火车站下车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奇妙的体验。车站位于城中心一个阳光普照的广场上,阿姆斯特丹的主要街道达姆拉克大街的起始处就在它旁边。在踏出车站大门的一瞬间,我突然有种感觉:天哪,这是全欧洲现存的嬉皮士都出现在我眼前了吧。我曾经以为,嬉皮士这个物种在欧洲快要“灭绝”了,没想到在这里还能看到这么多。他们一堆一堆地聚在一起,晃着胳膊,弹着吉他,相互之间递着大麻卷烟,舒服地晒着太阳。你一下就能看出来,在过去的四分之一个世纪中,他们都一直躺在公共场所里无法自拔地吸着大麻卷烟。因为他们很多人都是牙齿松动、头发稀疏,但或许是作为补偿,他们育有子嗣无数、养狗成群。孩子们都光着脚丫子在日光之下嬉闹,那些狗在我经过的时候,还咬了我几口。

我满怀期待地走在达姆拉克大街上。阿姆斯特丹是我和卡茨最喜欢的欧洲城市,没有城市能出其右。它漂漂亮亮的,十分友好,拥有很棒的酒吧和合法的大麻。如果我们能在那里多留一个星期,我们或许会抱着电吉他坐在火车站广场上虚掷光阴,旁边围着几个叫“阳光”或“打火机”的孩子——我们离这一切近在咫尺。

达姆拉克大街上挤满了游客、嬉皮士和星期六的“扫货者”,他们以不同的速度移动着:游客们走起路来像是将鞋带缠到了一起,脚步一拖一拖的,他们四处张望,却不关心自己走到了哪儿;嬉皮士们驼背耷肩,急急忙忙向前走去;扫货者们也匆匆忙忙,活像摇臂玩具,在人群中穿梭。要想在这里不疾不徐、有模有样地走着,是一桩不可能的事儿。我在街上找了几家旅馆,结果它们都客满了,我只好回到水坝广场那如监狱般的皇宫背后,岔进一些小巷子里去找。我隐约记得那里有一些小旅馆。那儿确实是有,不过很不幸,巷子里面的绝大部分旅馆都在窗子上挂着一块告示牌,上面用六种语言写着“客房已满”,我根本没必要进去询问。

时移世易。我当年和卡茨一起来的时候正值盛夏,我们刚下火车,便在水手区进入的第一家旅馆里面找到了住处。那是一家名叫安可的小店,典型的阿姆斯特丹式的房子:过道狭长,屋顶很陡,楼梯很暗,在房间里能一览四层楼下老城墙运河的美景。一个晚上五美元,每天早上,旅馆的服务员都会从门外给你扔一份煎蛋作为早餐(是真的扔进来哦)。美中不足的是,我们不得不和两个年纪稍稍有些大的男人共享一间房。

我们和他俩的第一次碰面就不大愉快。当我和卡茨打开房门时,那两个男人正**着在**“上下互搏”呢,这一幕让我们四个都受到了惊吓。

“很抱歉,女士们。”我和卡茨脱口而出,然后转身回到了过道上,还帮他们关上了门。我们两个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们在艾奥瓦州的20年里,根本没有面对这种情况的经验。我们给了他们一些时间,让他们松开彼此,穿上浴袍,才再次走了进去。很显然,他们觉得我们是没有礼貌的侵入者,在接下来的两天里,我们的举动也一再证实了这一点。我们总是在他们正酣畅淋漓地开展**运动时回到房间,不知道是这两个男人就从没停下来过,还是我们实在太会挑时间了。

面对我们,他们总是能不说话就不说话。我们分辨不出他们的口音,但我们都觉得,个头比较小的那个人是澳大利亚人,因为他被压在下面的时候,表情可是很享受的。[1]到了第二天午夜的时候,他们对我们已经忍无可忍了。那天晚上,卡茨在参加完帕拉迪索俱乐部的派对后回到旅馆,半夜因为尿急,跌跌撞撞地爬下床,一边往垃圾桶里撒尿,一边发出了一声沉重的喘息声。

“我认为那是一个小便池。”卡茨第二天早晨解释道,我觉得这话他自己都不信。早餐后,我们的室友就搬了出去,在剩下来的几天里,这房间就归我们两个享用了。

我们很快养成了个不错的作息规律。每天早上醒来后,我们会先去吃个早餐,再回到房间,拉上窗帘,让一丝一毫的日光都无法透进屋内,然后钻回**继续呼呼大睡。到了大约下午4点的时候,我们就会爬起来,在大厅边上的房间里洗个蒸汽浴,换上干净的衣服,把头发顺平。然后下楼,在安可的酒吧窗前边喝着喜力啤酒,边看着人来人往,并对这个拥有不错的运河、美丽的妓女和丰富多样毒品的荷兰最大城市感到由衷的喜爱。

安可酒吧里有一个胡子像洁净球一般的年轻男服务生,穿着一件比他自己的身材足足大三号的红色夹克衫。他应该是在很久很久以前的一次嗑药中嗑过了头,以致现在不得已带着一块写着他名字的卡片,以防万一哪一天记不起自己叫啥。他有时会卖一点点大麻粉给我们,还会在每天下午6点,卖给我们每人一支大麻卷烟,这在某种程度上算是开胃菜。抽完大麻卷烟,我们便走到旁边的印度餐馆区吃晚餐。夜幕慢慢降临,妓女们也在街角摆好了接客的姿势,夜晚的空气中充斥着大麻卷烟和炸薯条的味道,我们在这条街上漫步,和这温柔的、喧闹的夜色融为一体。

我们总是频繁地去帕拉迪索俱乐部,一家由老教堂改造而成的夜间俱乐部。我们总想在那儿勾搭几个女孩,但从未得手。卡茨撩妹的开场白是全世界最可怕的,他总是带着些小小的紧张,热情地走到女孩面前问道:“不好意思,我知道你并不认识我,但能不能请你帮我把我的某样东西移个六英寸?”

“什么?”女孩问道。

“44毫升的精液。”卡茨总会带着突如其来的笑回答这个问题。这一招从没管用过。不过我也没比卡茨好到哪儿去,我一般会问俱乐部里长得最不好看的女孩,我可不可以为她买杯啤酒,当然我总是会被骂“滚远点”。所以,我们在俱乐部里面陷入了一种被我们称为“高阶认知功能障碍”的状态中。有一天晚上,我们和几个一脸茫然的非洲人成了好朋友,卡茨一个劲儿怂恿他们回到家乡发动叛乱。卡茨当时喝得酩酊大醉,醉到他把自己的手表送给了他们(他似乎觉得,这块手表是革命能否成功的关键)。这块布洛瓦手表是他祖父传给他的,价值不菲,就这样被送给了几个陌生人。之后的几天里,每当我忘记这件事去问他时间时,他总会这样回答我:“我怎么会知道这种小事,我已经把它们全权交给我在祖鲁兰[2]的一个伙计处理了。”一周结束时,我们突然发现,我们已经花掉了700美元旅行基金中的一半了,所以我们觉得是时候跑路了。

* * *

荷兰人和英国人很像,都有些马虎(我客观地讲,没有任何冒犯的意思)。他们的马虎体现在他们停车的时候,体现在他们安放垃圾桶的位置上,体现在他们总是喜欢把自行车停到最近的树干、墙边和扶栏旁。德国人和瑞士人所特有的那种认真和严谨,他们是不会有的。在德国和瑞士的居民区街道上,汽车整整齐齐地停着,就像是一个人用尺子和水平仪画出来似的。而在阿姆斯特丹,人们就是把车子往运河边上随便那么一停,总感觉这些汽车马上就要掉到河里去了。

荷兰人和英国人一样话多。这一点常常让我感到很疑惑。在《泰晤士报》工作时,我有一个荷兰的同事。有一次,我问他凡高的名字应该读“凡·高”还是“凡·高克”,他略带严厉地对我说道:“不,你错了,他的名字应该是文森特·凡·——”[3]然后他会发出一连串绝望的干咳声,好像有一只飞蛾卡进了他的喉咙。工作不忙的时候,我会问他各种各样的东西用荷兰语怎么说,比方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荷包蛋和舔阴,他就会在回答后,发出一系列聒噪的干咳。有时,经过的人会拍拍他的背部,或给他一杯水。这一招我在其他荷兰人身上也用过,如果你在派对上没什么事做,那你可以试试这个,说不定会很好玩。不过有趣的是,荷兰人和荷兰人聊天,可从来都不会发出干咳声。事实上,他们那时说的话很像是英语的一种方言。

我和卡茨经常注意到奇怪的一点,我们在街上走路的时候,总有人从漆黑的巷子里跳出来,对我们说:“你好,哥们儿,能帮我在‘那里’抹点润滑液吗?”或是之类的一些话,但他其实只是想要借个火点烟。这真的非常奇怪!我在王子运河边的一家小旅馆也遇上了这样的事情。我向一个长得非常友好的旅馆老板询问有没有多的单人间。“噢,我觉得应该没有了。”他回答道,“不过我还是和我老婆确认一下吧。”话音刚落,他把头穿过房门的珠帘吼道,“玛塔,你紧身裤里面怎么了?你下面湿透了吧?”

里面的人怒吼回来:“没有,只不过我在喷潮的时候有些兴奋而已。”

“你身上是不是有好几种气味啊?”

“是啊,有豆子和痰的味道。”

“你的几个小洞洞怎样了,是不是还在流着蜜汁?”

“是啊。”

“需要我在晚上帮你吸吸吗?”

“你真贴心。”

他转过头来,面带悲伤地和我说道:“我原来以为有人会退订房间的,但不幸的是,没有人这么做,抱歉。”

“空气中弥漫着石油的味道。”我用这句话致以谢意,然后转身离开。

哪里都没有空房间了。最后,我只好回到火车站广场,去荷兰国家旅游事务局,我觉得那里总该有旅馆预订服务。我走进大门,沿着台阶一路而上,来到一个大厅,里面乌压压的,全是人,让我觉得自己现在身处埃利斯岛[4]。大厅里排了八条绕来绕去的队伍,每条队伍至少有30人。旅游事务局的工作人员会把这些人送到各个地方,比如哈伦、代夫特、鹿特丹、海牙等,因为在阿姆斯特丹,真的已经没房了,再有钱也订不到。这还只不过是4月啊,真不敢想象到了7月会是什么鬼样子!那时他们可能会把游客送到冰岛去吧。墙上有一个巨大的手写告示牌:凡·高画展门票已售罄。这可真他妈绝了,要知道我来这的其中一个目的就是看凡·高画展啊!

我选了其中的一条队列开始等位,但是进展非常缓慢。我汗流浃背,饥肠辘辘,精疲力竭。我的脚都站得发麻了,我现在就想冲个澡,吃顿好的,再喝点啤酒。我全身上下哪儿哪儿都不舒服,一点也开心不起来。

大厅里几乎全是美国人。每个新来的游客都会接受有关住宿条件的一些询问,比方说卫浴设施、早餐、房间设施、公共设施、交通便利性和价格等。这些问题要花去非常多的时间,因为这牵涉到很多的组合,而且游客们总会咨询他们同伴的意见,这些同伴看起来好像是什么都可以,但一落到实处,又觉得什么都不行。所以各种各样复杂的可能性,又会被重新讨论一遍,然后又会产生新的问题:除了火车,我们能坐汽车去那里吗?旅馆旁边有素食餐厅吗?旅馆里有无烟室吗?车站能不能打到出租车?如果不能,我们该打哪个号码叫车?代夫特有自助洗衣店吗?最后一班火车是几点钟的?我的屁股这么大,又问了这么多脑残的问题,我是不是该被枪毙?问题就这样无休无止地进行了下去。

等到他们终于在住宿条件上达成共识,旅游事务局的人才能带着无限的耐心和并不高的期待值,替他们向偏远地区的旅馆打上二三十通电话,询问还有没有空房间。这时候绝大多数旅馆应该都已经懒得接电话了,更别提什么空房了。所以他们就只能重新展开讨论,看看更贵更偏僻的旅馆有没有空房间。这个过程会浪费非常多的时间,所以每次有人忍不下去离开队伍,使得队伍前进六英寸时,我都想要为他们鼓掌。

在这次排队中,唯一让我感到庆幸的是,那个队伍的女工作人员十分漂亮,她不仅长得好看,身材也十分棒;她扭着臀部走到壁橱前的身姿让我手心直冒汗;她聪明又体贴,耐心又善良;她那不错的荷兰口音把我的心肝儿都融化了;她处理旅客问题时非常专业优雅,游刃有余;她可以在法语、德语、荷兰语和英语中自由切换,在说任何一种语言的时候,她的口音都是极棒的。我迷上她了,我不否认这一点。站在队伍里,我下定决心一定不能中途撤退。我直勾勾地盯着她看,对她的一举一动赞叹不已——比如她把头发掖到耳朵背后的动作,比如她拿着铅笔和橡皮,一边打电话一边皱鼻子的表情。过了好一会儿工夫,我才总算排到她的面前,我强压住自己内心的呼唤:“我们能先上几次床,再结婚吗?”实际上,我只是呆呆地陶醉在她的美貌中,害羞地问她能不能在北半球给我找一家旅馆。很快地,她帮我在哈勒姆找到了一家合适的。

哈勒姆是个快活地儿。那些排在我前面的人一听要去住在阿姆斯特丹之外的地方就要昏倒了,但我还是很开心的。哈勒姆到阿姆斯特丹的距离只有20分钟的火车车程。这是一个颜值颇高的小城,城里有一座辉煌灿烂的大教堂和一个惬意舒适的教堂广场。这里有很多不错的餐馆,比阿姆斯特丹的便宜得多,也宽敞很多。我吃了一块热水瓶大小的牛排,在这个小城里来了一次悠然的散步,又带着敬仰之情久久站在教堂的阴影下。随后便回到旅馆,洗了个蒸汽浴,开开心心地上床睡觉了。

第二天早上,我回到了阿姆斯特丹。我曾经十分钟爱在星期天的早晨漫步于城市街头,但现在一切都变得越来越索然无味。街上到处都是星期六夜里留下的被压扁的啤酒罐子和人们吐出来的浮油,到处都塞满了垃圾。商店全部安上了铁栅栏和铁质百叶窗,这些东西让整个街道看起来十分危险,让人完全不敢接近。在欧洲的街道上装着这些冷冰冰的铁家伙,是多么荒谬啊!在一条叫作圣洁街道的十分安全的街道上,每家店都躲在了结结实实的铁栅栏后面,就算是荷兰航空办事处也是如此。真是的,荷兰航空办事处有什么可偷的?难道是橱窗里的飞机模型吗?

我向着花市、绅士运河、国王运河和王子运河走去,一切都在渐渐变好。我十分欢乐地在路上穿行,置身在成堆的落叶和垃圾之中,被四周那些又高又窄的居民楼和参天古树围绕。

阿姆斯特丹真是个漂亮的城市,尤其是在星期天的早晨,运河的边上还没什么人。一个男人坐在河岸旁晒太阳,手里拿着一份报纸和一杯咖啡;另一个人握着酒瓶从某处回来;一对年轻的情侣紧紧地依偎在一起,慢慢向前走着,享受着事后的温存;偶尔还会有不慌不忙的自行车手从街的这一头骑到另一头,给这清晨增添了几分活力。我在运河边逛了两小时,除了这几个人,谁也没见着。

我一次又一次地靠在小小拱桥的栏杆上,就为了多瞧几眼碧波**漾的河水。我正沉浸在自己的白日梦里,直至一条观光船划过水面,我才如梦初醒。许多游客拿起相机一阵乱拍,真是大煞风景。然后,我就看到了一场小小的“垃圾节”派对,地上全是洗洁精瓶子、卷烟盒子以及数都数不清的麦当劳和汉堡王的纸盒,我重新记起了这个事实:阿姆斯特丹是个脏乱差的城市。整座城市到处都是狗屎、垃圾和涂鸦,这些涂鸦无孔不入——你能在公用电话机上、公园的长凳上、每栋建筑的墙上发现它们的身影,它们甚至能把人行道上的大理石拱门涂得像国立博物馆的地下隧道一样。我从没见过这么多涂鸦,何况它们还毫无品位可言,不过就是一群脑子只有小乳酪球那么大的人乱涂乱画引发的灾难。荷兰人总是会做一些十分无脑的事情。你或许不会在阿姆斯特丹的街头被抢劫,但如果你在市中心把车子停一个晚上,就很有可能会被人用起子在车身上划一圈,这真的让人很无语。

我20岁那会儿是很喜欢阿姆斯特丹的,而且是由衷地敬佩。我喜欢它的开放、包容以及它对性、毒品和那些你在20岁想而不得的种种事物的潇洒态度。但现在的我觉得它真的十分无聊。阿姆斯特丹人被他们包容的传统束缚住了,就像是一个忠心的臣子,不管这个国家有多么无可救药,他总是会保卫它一样,阿姆斯特丹也在保卫着这座城市的传统。几个世纪以来,荷兰人对他们的这一传统沾沾自喜,因此他们也就自然而然地接受了涂鸦、疲惫不堪的嬉皮士、遍地的垃圾和狗屎。也许是我完全误解了他们,没准他们就喜欢狗屎和垃圾呢?!我想一定是这样的,要不然,这些东西怎么会到处都是。

我会不时经过一些依靠木材支撑、亟须修缮的房子。阿姆斯特丹是在沼泽之上建成的,因此让那些建在运河边的房子不倒下去是一项永不止步的任务。我的一个荷兰同事的哥哥在运河边买过一个房子,他们一搬进去,就发现300年前打下的那些木头地桩早已腐烂,整个房子在摇摇晃晃中慢慢下沉,河水也就慢慢地渗透进来,没过多久就把地下室给淹没了。在已有的结构上面重新打桩从来都不是件容易的事,它几乎花掉了这个房子两倍的价格才被弄好。这已经是20年前的事了,现在这哥们儿还因为要还债,只能穿开了口的袜子呢!

我想,这座城市的无数房子都有过相同的经历,所以你不得不佩服荷兰人,他们让房子站在那儿不倒下去,还要把运河边作为居民区。而在英国,房子的底层很早就被烤肉铺子、银行和干洗店占据,他们的店面都安上了大型的落地玻璃窗,弄得好像有人想知道他们在里面干吗似的。

我始终搞不明白这一点。每当一家银行租到一所维多利亚时期的老房子之后,他们就会把原来房子底层的结构破坏掉,换上很多平板玻璃。这究竟是为什么呢?你也知道的,银行在橱窗上根本放不了什么嘛。所以为了让玻璃橱窗发挥点作用,他们就放上了一些排成扇形的贷款宣传手册,这些手册会告诉你可以在这里借钱——上帝啊,要不是它们,我差点以为这个地方是卖香肠的呢——手册当中还会放一些经理老婆画的丑陋无比的水彩画。所以我对荷兰人十分钦佩,因为他们能完好地保存着老街道,并且坚持住在这些老房子里。

这样就会产生一些问题,你会觉得那些偶然出现的灾难性建筑更让人难以忍受,当我走到城区主干道“水坝大道”尽头的时候,发现在原来由人字形板装饰的荷兰居民居住的地方,杵着一幢十分丑陋、毫无风格、又矮又胖的全新假日酒店。这让我停下来哭出了声。它是如此廉价,如此平平无奇——硬纸板盒的形状、空空的刺眼的窗户,人造雨篷和绿色的标志出现在入口处,墙上的挂壁式摄像头追踪着每一个经过的人。它就像是一个停机坪,没有任何一个人为它的存在花过一分心思。

我觉得这种建筑就算是用作机场的停机坪都够呛,更何况它位于一个欧洲大城市的市中心,被优雅的、充满贵族气息的房子所围绕。如果它的建筑师在这个城市走过一遭,那他是怎么容忍自己设计出这些垃圾玩意儿的?市政府怎么会通过他的设计?在这儿入住的人究竟是怎么说服自己睡在里面的?我惊讶地盯着过往的行人,像是在追问:“你们见到这个丑陋的东西了吗?”可他们全部驼着背匆匆经过,好像全然没有注意到它的存在,我真的不懂这个世界啊!

夜晚来临。天空中下起了小雨。我把衣领翻起,穿过漆黑的街道,来到红灯区。我眯着眼睛,透过被雨水打湿的眼镜看着里面的打折商品。红灯区与过去相比,变化很大。1973年,这里最直接的招牌也不过是“性感舞台,热辣无限”,而现在一切都更加露骨了。商店的橱窗上摆放着一大堆假**、振动棒、皮鞭、情色录像带、印度神油、色情杂志和皮衣,还有你在一般的卡马特便利店里永远买不到的情趣用品。一个窗户里放着一个塑料做的女性**,做工非常细致,两片阴唇微微张开。这实在是太可怕了。它看上去就像是用在人体解剖课上的模型,你甚至都能想象到学生看到它晕过去的情景。

那些色情杂志就更低俗了。它们展现了多种多样的**方式——异性恋、同性恋、人兽恋、**、肥胖者**(感觉有点喜剧意味)等,其中一本杂志的封面上竟然是一个女人在给一匹马**,这匹马估计都无法在其他马的身上享受到这种服务。我震惊了,这还只是橱窗诶,谁知道柜台里都放了些什么东西!

那些妓女依旧站在那里,她们穿着亮晶晶的连体丝袜,面色泛红,冲着经过的我直抛媚眼(哇,她们喜欢我。我心里暗爽,后来我才知道,她们对每个人都那样)。在她们身后,我能看到她们的工作场所——一个个的白色小房子,看上去像是给肛肠科患者用的地方。20年前,这里的妓女都是荷兰人,她们友好又甜美,分外迷人。现在这里的大多数妓女是亚洲人或者非洲人,就算是在撒娇、亲吻,也是一副虚假的做派。

好几个街区的街上全是妓女,甚至连附近的巷子都挤满了。我压根不敢相信,在阿姆斯特丹或者说在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多人需要靠妓女来释放自己的欲望。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在阿姆斯特丹的最后一个早上,我去了国立博物馆。伦勃朗·凡·莱因的名画《夜巡》并不在馆内,因为前几天有个疯子用刀在它上面划拉了几下,然后他和这幅名画就被带到了各自的康复中心。这个博物馆很大,有250个展厅,里面装满了你绝对值得一看的各种艺术品。

参观完国立博物馆,我便去了王子运河边的安妮·弗兰克故居。里面都是人,我站在那儿动也动不了。二战时,曾有八个人在奥图·弗兰克先生香料店楼上的秘密公寓里躲了三年,现在有无数游客在藏着秘密入口的那个著名的书橱前停驻。令人悲伤的是,就在盟军即将解放之际,这八个人被人出卖,成为了俘虏。本来再过几个星期,他们就能得救了,但他们之中的七个都死在了集中营,只有安妮的父亲奥图·弗兰克活了下来。

安妮·弗兰克故居展现了德国人对犹太人犯下的滔天罪行,只是它好像忽视了那些冒着生命危险帮助了许许多多像奥图一样的犹太人的荷兰人。奥图·弗兰克的秘书梅普·吉斯在受到最严格的食物配给限制时,除了保证她和丈夫能吃东西,还要给这八个人留下吃的。这真的是一项极端困难的任务。这并不是一个特例,因为二战时期曾经有2000个荷兰人将生死置之度外,用他们的力量给犹太人提供庇护所,他们同样值得被世人铭记。

犹太人在20世纪30年代都经历了些什么呢?他们一开始便被剥夺了生而为人的尊严:他们被禁止进入公园和咖啡馆,被禁止乘坐有轨电车,被禁止拥有汽车和自行车,甚至连使用儿童车都在禁止之列。就算做到这一步收手,也足以令德国人永远蒙羞。但事实上,更加过分的事也不胜枚举。故居里有很多图片展现了一幕幕惨绝人寰的场景——犹太人像牲口一样被赶上车,僵直的尸体堆成山,俘虏们如同行尸走肉。这些照片就算你看上1000次,它们对你造成的创伤都不会有丝毫的减损。

一张我从未见过的照片真的把我镇住了。这张照片很模糊,照片上一个德国士兵正举起枪,对准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她绝望又惊惶地在遍布尸体的战壕里向后退去。我一直盯着这张照片,根本无法移开自己的目光。我试着想象,究竟什么样的人才能做出这种事情?

这恐怕并不是一张适合在此时观看的照片,毕竟我即将奔赴火车站,乘坐列车前往德国。

[1]澳大利亚在英语中,被称作“The Land Down Under”意为“在下面的国家”。——译者注

[2]南非共和国东部的历史地区,祖鲁族的主要居住地。

[3]凡·高的姓名是“Vincent van Gogh”,破折号表示荷兰语中的一个喉音,由于作者不会发这个音,故用破折号代替。

[4]位于美国纽约东南部,在1892—1954年,是美国主要的移民检查站。——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