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秘境之人间界(一)
当林晨初再次睁开眼时,发现自己已经身处于一片碧蓝色的天空之下,四种景色怡人,只是不见了钟磐寂的身影,他是独自躺在一丛紫色花海之中的。
他回想着刚才只是眼前一阵红光,便出现在了这里,连忙掏出了手里的钥匙,看看能不能获得什么提示。可是那橘色的钥匙仅仅是闪了闪,就失去了灿烂的光泽,看上去就和普通铜质钥匙差不了多少,钟磐寂不再,林晨初想不出如何从何从钥匙中获得线索的方法,不由得苦大仇深的皱起了眉头。
“小麻雀,感觉如何?”
冷不丁的,一个男人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林晨初眼睛一亮,回头看去,却并不是钟磐寂,而是一团黑乎乎的影子。那影子像是由一团灵力组成,一条像是蛇一样的东西不断游走着,很有槽点的刷着存在感——季望南!
林晨初如实回答:“谁是小麻雀啊,就我这样的怎么也是个大鹏鸟好么?”
没有在意林晨初重点放错的季望南的虚影笑答:“大鹏?大鹏鸟喊你祖爷爷都是自抬身价。”
林晨初没时间听他冒凉腔,问道:“我说季大叔,你好歹也和我便宜娘同姓——同样是姓季的,怎么做人的差距就这么大呢?”
季望南听完哈哈大笑:“你现在有心思跟我在这里贫,还不如快些听我把事情说完。我只是本体季望南投射过来的一个虚影,是并不具备储存记忆的能力的,你在这里怎么寒掺我,本体也听不到。”
林晨初闷闷道:“算你狠,绝对是故意的。”他上前朝他挥了挥拳头:“那我是不是揍你,你也不记得啊?”
季望南道:“当然。不过我还是建议你问完问题再打。”直到此时林晨初才看出了这个虚影的半点服务意识,只是好景不长,他下一句说的话差点没把林晨初吓尿:“不然我害怕我的灵力还有剩余,忍不住还手了把你轰炸至渣。”
林晨初想象了一下那个场景,寒了一个,连忙转移话题:“既然如此那你就请尽可能详细的说明吧,能说多少说多少,我就不问了。”
季望南笑了两声,道:“那我就从你的任务开始说起吧。秘境的开启条件就是平衡,但由于这次进入的人修为过于驳杂,因此每个人进入之后,都会被剥去一身的修为,重归普通人。当然,他们的修为灵力都隐藏在秘境之中,得到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找到藏在秘境中的自己的灵力,二是找到出秘境的‘门’离开这里,灵力自然恢复。”
林晨初愣了愣,手指点出了一团火焰:“那我这是正好躺在了自己被抽离的修为上了么?”
即便是虚影,林晨初也感觉得到季望南那鄙夷的目光:“别做梦了,你怎么会有那种好运气。其实是你与这个秘境的主人渊源颇深,因此你来到秘境才不会被驱逐导致灵力丧失。”
林晨初鄙夷回去:“实力也是运气的一部分!”
“只可惜你一直都没什么实力。”
季望南在林晨初气的跳脚的时候继续说道:“整个秘境是由六个世界组成,这些世界我无法向你解释,机缘一到你自然会了解。每个世界进入的人都是随时间段分在一起的,因此每个世界内所含的钥匙数量也不一样,你所能做的,就是找到那扇通往异世界的门,然后用合适的钥匙打开它。”
林晨初点头:“明白了,那我能问问这个世界有谁跟我一起进来了么?”
季望南道:“这个暂时不行,我只是本体特意分离出来帮助你的印记,不过我发现在你身上有双合草的印记,而印记的另一端也在这个世界,而且正往这里赶来。”
林晨初愣了愣,脑子里急速蹦出一个人:“钟磐寂!”
双合草也叫做双生草,其中一半离开另外一半就会发光,这种草在凡人界都十分常用,没想到钟磐寂会神不知鬼不觉的安在了自己的身上。
季望南的虚影已经渐渐的虚化了,林晨初从身边采了一百白白黄黄的小花搁在了他眼前,算是祭奠他逝去的青春,此时的林晨初已经没心情欺负一个绝世强者的投影了——其实主要是怕被虚影打败实在是太丢脸。
他慢慢悠悠的边走边看风景,知道自己已经领先于起跑线上的他十分的开心。周围只有他一个人,天高气爽风景宜人万里无人,实在是个打野仗的好地点。林晨初默默感叹,要是他上辈子住的那个地方是这样的话,那他根本不用写什么小说,在窗口扎个录像机,然后在倒腾倒腾,就能直接发家致富。
想到了动情之处,林晨初不禁引吭高歌:“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其五音不全的歌喉吓傻了周围一群鸟类,大老远的就看见一大群飞鸟腾空而起,林晨初自觉扰民,老实闭嘴。忽然,他发现了一种神奇的会飞的生物,那是一只又胖翅膀又短的鸟类,飞起来恰似一个球体横空划过,只见它拼命扑腾着自己的断翅膀,用惊恐的叫声表达着自己被吓到的不满——咯咯哒咯咯哒……
啊呸,谁家养的母鸡逃出来了。
刹那间,林晨初的好心情全都随着母鸡的节操消失一空,他低头擦了擦汗,却发现空中冷不丁的忽然黑了下来,他疑惑的抬头往上看,顿时不可置信的感叹道:“不会吧……我什么时候学会的乌鸦嘴啊……”
只见一个女人一袭红衣,宛如在空中绽放的一朵血色的花朵,飘飘洒洒的坠了下来,那一抹黑发靓丽的秀发很是诱人,只是眼看就要摔在地上了则是惹上了麻烦被人逼下去的。这两种对于现在的林晨初来说都是麻烦,他哪个都不想管……可是这双脚就是黏在地上,怎么动,都抬不起来。
于是在女人快要摔在地上一命呜呼的时候,某人终于心里说不要,身体很诚实的飞起接住了她,然而意外总是如影相随——林晨初眼巴巴抓着一大团华丽丽的霓裳发傻,一个穿着金绣九凤的女人从衣服中间**滑下,一头撞在了地面上。
不过好在有林晨初这个半空中跳出来的程咬金,那个女人并没有第一时间摔在地上嗝屁着凉,事实上有了他这么一阻碍,那女人竟然从这么高的悬崖上摔下都没有死!她只是顶着一个巨大的大包,幽怨的望着林晨初,看得他心底发虚。
她好像有什么话想对我说。林晨初嘴角抽搐了一下,果然是个麻烦,这女人的临终遗言绝对不会是:我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妹妹至今未嫁请帮我照顾她云云。他心中揣测着,缓缓贴近了女人的嘴,那双红唇上涂抹着精致的胭脂,头发遮住了她的脸,从那双嘴唇和衣服上可以看出来,这是一个妆容精致并且名花有主的人。
女人似乎感觉到林晨初接近时澎湃的生命力,她艰难的挣扎了一下,努力发出她最大的声音,以至于那细若蚊蝇的声响听起来像是用生命在呐喊:“我还不想死……救我…咳咳…救我……”
说罢,便再没有了声响。
很难形容一个人以这样的姿态死在眼前是什么感觉。林晨初见过不少死亡,但那些都是修真之人,都是从刀口上舔过了血,早就做好死亡觉悟的亡命之徒,冷不丁见到了一个女人渴望生存的强烈意愿,他不知怎的竟是想起了在自己笔下死的最无辜的隐世五门。
林晨初忐忑的把手指探了过去,竟然发现她还是有呼吸的,惊异之间才发现,这个女人竟是一个筑基期的修者,只是气息微弱,不仔细观察根本发现不了了。
林晨初叹了一口气,怀着一种很没头脑的愧疚心理,搀起了那个女人……
……
等到钟磐寂跋山涉水找到林晨初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清晨了。林晨初和那个女人正呆在一个干燥的小山洞里,林晨初看着风尘仆仆满身血迹的钟磐寂两眼发直。
“你怎么搞得这么狼狈,是被劫财还是劫色了?”
对于林晨初为什么能毫不意外的面对他的出现,钟磐寂还是以他固有的那种欠揍的态度,用那种对一切都了熟于心的从容不破坦然面对。他简单的扫了一眼山洞里的一男一女,不动声色坐在墙角笑着道:“要是山贼还好了呢,该死我掉进狼窝里了,差点没折在那里。”
这才叫虎落平阳被犬欺……林晨初哭笑不得,一边给他讲着季望南说的那些话,一边把把女人的外面那层红衣服递给他擦汗:“真庆幸你还活着。话说你应该是已经没了灵力了吧,还能打得过狼群?”
钟磐寂接过了衣服,在脸上擦了一通,发现是女人的衣服,轻轻的扫了一眼躺在角落还在昏迷的女人,轻描淡写的把这件看起来应该很珍贵的衣服绞成了渣。然后他无视了林晨初抽搐的嘴角,懒散的靠在墙上,继续道:
“这几年米花教我的武艺我没放松,对付几十来只狼,虽谈不上轻松,但也并不困难。”
这点林晨初很能理解他,钟磐寂是个很特别的男主,自他出世伊始,就一直在生死挣扎阴谋暗算中度过,这也就养成了他不管遇到什么情况,总能有一技傍身的资本——很多东西,他就算是暂时用不上了,也轻易不会丢弃。只是他很好奇为什么钟磐寂搞得这么狼狈。
本来不提这事儿钟磐寂的牛逼形象还可以继续下去,可一听林晨初问的问题,钟磐寂就像是只被踩了尾巴的猫,满眼的凶气:“别提了,我掉进狼窝之后,一边抽剑哗啦这狼群,一边抽空融合你给我的簪子。没想到那簪子融进了手镯之后,失去了灵力的我竟然能够调动手镯外放出防御阵法罩!我想着快些一次性解决了狼群,就让它们把我包成一个圈,然后让它们一同扑向我,我再放出防御阵法让它们一齐撞晕过去。”
林晨初啧啧称奇,这主意也就只有艺高人胆大的钟磐寂敢干,不过他下一句话应该还有转折。
果然,钟磐寂继续道:“可没想到我阵法都放出来、群狼都扑上来的时候,从我头顶上飞下了一只受了惊的鸡,没头没脑却偏偏撞上了我的防御阵法罩——那阵法罩能够稳稳的接住渡劫期大能的一次全力攻击,但却只能用一次。这一次不管是挡孩童的拳头,还是群狼的獠牙,都会顷刻间消失,而下一次阵法外放又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就这样,我就眼睁睁的看着那群狼扑上来,硬着头皮与他们来了场血战。”
林晨初听得哈哈大笑,钟磐寂总是在鸟类身上栽跟头。他忽然却莫名其妙的感觉那只牛逼的鸡很熟悉,只听钟磐寂咬牙补充了一句:“也不知道哪个王八蛋养的鸡,竟然都会飞了……”
林晨初顿了顿,弱弱的说道:“其实这事儿也不能怨那个养鸡的王八蛋……”
钟磐寂没听清他说什么,低着头摆弄着自己的手镯,对林晨初说:“小晨,看来我这仇,是非报不可了。”
林晨初腹诽,他有动摇过自己报仇的决心么?真是个头条新闻。不过他自觉还是很有人品的问道:“怎么了?你又发现了什么?”
“你看这镯子。”钟磐寂把伸出一只手臂,露出了上面的手镯,另一只手摩挲着下巴——他一想事儿就喜欢摸下巴——认真道:“我发现每次我融合了黑色碎片,手镯都会多出一个能力,融合了琉璃灯,手镯有了自己的空间;融合翻天印,手镯可以变换大小上下翻飞;融合了簪子,手镯可以拥有自己的防御阵法——这都说明了,手镯是一个不完全体,他本身是跟你的玄箫一样,而那些神秘碎片很有可能来自于这对手镯,在离开本体的时候,同样也带走了本体的一种能力。”
林晨初下巴杵地上了,目瞪口呆的看着他继续侃侃而谈:“而且这几个手镯的来源,除了姜毅送给你的防御发簪,其他几乎都是从我的仇人手里找到的,而姜毅那个宗门本就有个嫌疑人。因此我推测,这些黑色碎片可能不全在我的仇人手里,但我的仇人手里绝对有黑色碎片——为了我迄今为止最大的底牌,我也得把他们都解决掉。”
努力消化完脑子里的东西,林晨初吃力的吐了口气:亏他刚才还以为自己开了挂了,其实真正开了挂的是眼前这位神推理的混账。不过听钟磐寂话中的意思,他还真动过放弃报仇的念头,直到此时他才醒悟,为什么叶藤那个二傻子就住在他隔壁,他却迟迟没有动手。
不过想到叶藤,林晨初还是踌躇着问了一句:“那个,既然金正派的碎片找到了,那么叶藤……你也看到了,他这人智力上有点遗憾,说不定是纯洁的小白兔被大灰狼忽悠了,阉了然后捅破丹田,这事儿就算了吧。”
钟磐寂瞥了他一眼,忽然捶胸顿足:“小晨,你太残忍了,还是让我一剑杀了他吧。”
林晨初:……
钟磐寂严肃的说道:“我是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与我有仇的人,而当时杀钟家之人的那几个人中,的确有叶藤。他当时确实有过杀人的时间和忽然消失一个月的事实,但是他自那以后,他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变得比较……”
“纯洁,拥有天使般白痴的笑容。”
钟磐寂赞许的打了个响指,意味深长的看着他:“形容的很好。他说白了也是个受害者,这件事情的水……很深啊。”
林晨初也有所察觉,从渡天劫,再到隐世五门的死,有些人的手确实伸得有点长。他忽然想到了一句话:“劳资有肉吃,也不会给你留一口汤。”他现在就有这种感觉。从他昏迷时看到的幻境,就能推测出当时的人类简直强大到可以群挑神明,而且当时神明是出现在人间界的,妖兽鬼魅也都在人间界,他并没有看到所谓的神界和妖界。
隐约的,林晨初觉得自己似乎摸到了什么非比寻常的事情——难道是朱雀等神明在控制着人类修士修仙成魔的道路?但他想起了朱雀身后万物枯萎百兽悲鸣的场景,怎么也不想相信上古神族会做出这种事情。
“喂喂,小晨,那女人很丑么,你看她竟然看哭了。”
“啊?”林晨初莫名其妙的摸向了眼角的眼泪,然后心虚的擦干净。钟磐寂已经溜达到那个昏迷的女人身边,捏碎丹药想要给她喂下去。
“我说钟磐寂,你可别瞎给人家吃,我还准备问她这个世界的情况呢。”
钟磐寂心不在焉的应了一声,继续捣鼓着丹药。林晨初忽然发觉他似乎遗漏了什么,连忙问道:“对了,我记得你说‘每个碎片都拥有一种能力’,那么那颗寻宝杖里的碎片,代表这的是什么能力呢?”
此话一问出,钟磐寂的手不易察觉的抖了一下,但很快他又恢复了平静,轻描淡写的说道:“不知道。”
“不知道?”林晨初讶然,他很少听到钟磐寂说这三个字。
钟磐寂一边解开女人纷乱的头发,一边回答:“你可能也发现了,我融合手镯之后,能力并不会是在固定时间内就显示出来,像是翻天印的能力我是在进入秘境之前才发现的,而琉璃灯和簪子的能力则是在一个时辰之内显现出来。很可惜,那个寻宝杖的能力可能是加强翻天印的能力,也有可能还没显示出来——当然,两者比起来我更期待后者。”
林晨初了悟的点了点头,但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正想要闭眼仔细想想钟磐寂的话哪里有漏洞时,钟磐寂忽然大笑了两声,欣喜的对林晨初说道:“小晨,看来我已经知道我们在什么地方了。”
林晨初连忙凑过去瞄了一眼,只见那女人的头发已经被撩开,露出了一张妆容精致的脸庞,皮肤细腻,看样子应该是那种顶级的贵族,向来养尊处优。只是这些都不是让林晨初最震惊的地方,而是那女人骨子里透出的成熟韵味,以及那张还依稀分辨得出的儿时模样的秀美脸庞——
“许小娇!我们是在人间界!”
钟磐寂笑着摇头,颇为自得的捡起女人的项链说道:“看项链的磨损和她的模样,准确的说,我们是在十年后的人间界。”
凌国皇帝远文帝赵诺,在两年前一直是以痴情皇帝著称。他的皇后许氏或许是整个大凌王朝唯一一个能让皇帝专宠十四年的女人。只是自古薄情是帝王,作为这个时代最大的**贼,坐掌三千后宫的帝王有理由把他国家中的任何一个白富美纳入后宫。
在这里多说一句,后宫三千佳丽只是一个虚数,事实上把皇宫之中扫厕所的阿姨都加进去,一个宫殿之中能不能有三千女人还是个未知数——加上太监就不一定了。
显然,拥有着让全世界所有屌丝都梦寐以求的资源的远文帝,在国家渐渐风调雨顺的第四年,而且自己的从郊外捡回来的仙人皇后多年未孕之后,终于按耐不住自己那颗蠢蠢欲动又春春欲动的心,对自己的傻媳妇连哄带骗之下,美滋滋的娶了太师的女儿潘氏。
然后第二年,潘氏便产下了一子,从此大凌的后宫便一发不可收拾,皇帝像是想一口气你补偿完自己十四年“亏空”,卯着劲的往后宫里收纳美女,可怜修仙者出身的许小娇除了哭,根本不懂后宫生存之道。最后终于在已经成为皇贵妃的潘氏,以及后宫众多次被许小娇吃醋的嫔妃的围攻之下,娴皇后终于被皇帝赶到了猎场的一处行宫。
有句诗说得好——树倒猢狲散,不如跳崖吧。
于是她很幸运的撞上了林晨初,并且被救了下来,但是同时很不幸的遇上了钟磐寂——这货还记着她当年欺负林晨初的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