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利与拉丹的实验:冷漠的真相(1 / 1)

怪癖心理学 叶鸿羽 1307 字 8个月前

1964年,在美国纽约皇后区,一个名叫珍诺维斯的年轻女子在夜班结束后准备回家。当她快到家时,先将车停在公寓附近的停车场中,停好车后便朝着公寓大楼走去。可是,在她下车后却发现有一个形迹可疑的男子尾随她。于是,她立刻朝着街角的紧急报案电话亭走过去。

但她还没有走到紧急电话旁边,那名男子就拿着刀朝着她的背后刺去。当她转过身来后,腹部也中了刀。她拼命地呼救,因为案发地点是居民密集区,她的叫声让附近居民家的灯纷纷亮了起来。可没想到,灯虽然亮了起来,却没有人下楼过问,只有人在房间里大喊:“放过那个女孩。”那个男子立即跑开了,而身中数刀的珍诺维斯忍着疼痛爬到了路边。

过一会儿,公寓居民的灯光都灭了,街道再次恢复了寂静。那个男子没走多远发现灯光灭了,而且没有人伸出援手,于是,他再次回到案发地点,拿着刀朝着珍诺维斯猛刺。珍诺维斯再次发出凄惨的呼救声,几分钟后,有些居民家中的灯光再次亮起。那个行凶的男子又逃跑了,而珍诺维斯也想办法爬进了公寓大楼。可是,当男子发现依然没有人前来帮助她时,他又返回来对珍诺维斯施暴。此时的珍诺维斯只能发出微弱的呻吟声。

最后,终于有人报了警,可珍诺维斯已经身亡。在这起案件发生的过程中,有38位居民开灯看到事发过程,却没有一个人伸出援手。这起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引起美国民众一片哗然,人们都声讨和谴责坐视不管的38个目击者。而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也对这起事件进行了分析和解释:有的专家认为那些目击者是因为受到极度惊吓而导致他们没有做出反应;还有人表示是因为电视节目对美国人的影响太大,导致他们分不清电视节目和现实。

此时,纽约大学的达利与哥伦比亚大学的拉丹也对这起事件进行了思考:是因为冷漠还是其他原因导致了这起惨案呢?由此,他们想要研究一下在紧急的情况下,哪些因素会影响帮助他人的行为。

他们以研究大学生的适应情况为由,招募那些不知情的纽约大学生,最后,他们招募了72名志愿者。在实验开始之前,他们准备了几个用音响管线连接的房间,并且在房间中安放了录音机,里面有已经录好的录音带。可是,对于参与实验的人来说,他们并不知道那是在放录音,以为是真有人在现场。

实验的规则是:每个实验参与者用两分钟的时间讨论自己所听到的问题,必须按照排定的顺序,认真听预先录好的谈话内容,轮到自己时才能发言。还没有轮到时,麦克风是不能打开的。另外,研究人员还告诉参与实验的志愿者:“在房间中可以通过麦克风匿名小组讨论,有的人在二人组,有的人在三人组,还有的在六人组。”但实际上,每组只有一名志愿者。

于是,研究人员像将预先录好的谈话进行播放:谈话者表示自己患有癫痫,这种病很容易发作,尤其是在考试前,而且自己孤身一人在纽约的生活很困难,他的声音变得越来越弱。正在这时,一个活泼开朗的声音出现了。而志愿者以为另一个人就在临近的房间中,谁也不知道这是在播放录音带。接着,又有几段录音带陆续播放。

直到发生状况,那个“癫痫者”发作了。而志愿者待在隔离的房间中,他们看不到患者发作的模样,也看不到或是听不到“在场”的其他人的反应。“癫痫者”起初讲话比较正常,慢慢地开始有些语无伦次,而且声音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恳切:“我……我觉得,我需要……需要……帮助,有……有没有……人……能助我?”一阵急促的喘气声过后,周围一片寂静。

按照常理来说,人越多,见义勇为的可能性就越大。可实验结果让人很震惊:在二人组中,有85%的人在52秒内走出房间告诉研究人员“有人癫痫发作需要帮助”;在三人组中,有62%的人在93秒内走出房间告诉研究人员“有人癫痫发作需要帮助”;而在六人组中,仅有31%的人选择帮忙,而用时达到166秒。

通过实验,他们得出一个结论:越多的旁观者目睹一起事件发生,个别的目击者就会认为自己的责任越少,因为有更多的人分摊责任。所以,他们将这种现象称为责任扩散。

为了进一步挖掘旁观者态度对实验参与者的影响,之后,达利和拉丹又进行了实验。他们邀请4名大学生参与实验,其中3名是刻意安排的,另外1名是毫不知情的,实验地点是一个有通风口的房间,4个人都必须坐在房间中填写一些关于大学生活的调查问卷。

几分钟后,研究人员向那个房间中释放一些对人的身体无害的气体,但会让人感到情况紧急。起初,当这些烟雾进入房间中时,不知情的实验参与者已经发现异常,而其他3名实验参与者则了解内情,所以继续镇定自若地填写问卷。慢慢地,烟雾变得非常浓厚,有人开始出现咳嗽的状况。那位不知情的实验参与者开始面露恐惧,虽然他不明白其他人为何那么镇定,但他还是像他们那样继续填写问卷。

实验结果显示,如果知情的实验对象镇定自若地填写问卷,那么,其他志愿者不管自己多么焦虑、惊慌,都会压制住强烈的情绪反应,继续坐在房间中。

对此,达利和拉丹总结道,在紧急状况下人们的反应是一连串的心理决策的结果。他们首先会注意到某些不寻常的迹象,然后对这些迹象进行解读,继而意识到是自己的责任,在权衡利弊之后才会采取行动。可是,旁观者的数量往往会影响人们对利弊的判断。

比如,当我们上班穿过一条僻静的胡同时,突然发现路边有一个因为吞食异物而导致气管堵塞窒息的孩子,而旁边没有第三个人。此时,我们会怎么做呢?我们可能会意识到这是自己的责任,如果自己不去帮忙还有谁来帮忙呢?接着,我们可能就会权衡利弊:自己有没有能力帮助对方呢?有的。即使自己不会使用急救法,也可以大声呼喊他人前来帮忙;如果自己帮助对方,可能会获得孩子父母的感谢,内心也会获得一种成就感。可是,自己可能会因此而上班迟到,从而被扣全勤奖,还会受到领导的批评;如果不帮对方,自己不仅会受到他人的指责,还会一直感到非常内疚和自责。所以,自己会选择帮忙。

可是,如果此时胡同中还有一个成年人呢?只要有一个人伸出援助之手,孩子就会获救的。所以,“帮助孩子”不再是“我”的责任,而是“我们”的责任。在权衡之后,自己的想法就会发生改变。即使自己不帮忙,其他人也不会责怪自己。

可是,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呢?可能很多人会想:其他人怎么还没有出手帮忙呢?会不会是自己弄错了?是不是电视台在做真人秀节目,有隐藏的摄像机呢?于是,我们可能会决定再看看、再等等。

所以,只要附近有旁观者,个人所承担的责任就会减少;而旁观者的数量越多,权衡利弊就会变得越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