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阿托斯怎样毫不费事地治好了装(1 / 1)

达德尼昂逃出去了,米莱迪还在窗口徒然地做着手势恫吓他。直到望不见他的影子了,米莱迪才晕倒在她的卧室里。

达德尼昂心慌意乱,顾不得考虑凯蒂会怎样,一路飞奔穿过了半座巴黎城,一口气跑到阿托斯家。精神的迷乱,极度的恐怖,沿途巡逻队追在身后的喊叫,以及那些赶在大清早去忙自己活儿的过路人的大咋小呼,都使他脚下不敢有丝毫放松。

他穿过院子,跑上两层楼梯,在阿托斯的门前把门敲得震天价响。

格里莫睡眼惺忪地来开了门。达德尼昂猛劲儿冲进前厅,险些把格里莫撞得栽个跟头。

尽管格里莫平日里三缄其口,这会儿他也实在忍不住了。

“哎哟!”他嚷道,“你干什么呢,这么慌里慌张的?你这怪里怪气的娘们,到底有什么事呀?”

达德尼昂翻起帽子,把手从短斗篷里伸出来;看见了他的两撇小胡子和出鞘的长剑,那个可怜虫才知道眼前是个男人。

这下他以为碰上歹徒了。

“救命呀!来人哪!救命呀!”他放声嚷道。

“住嘴,你这家伙!”达德尼昂说,“我是达德尼昂,你不认得了吗?你主人在哪儿?”

“您是达德尼昂先生!”格里莫惊魂未定地大声说道,“这不可能。”

“格里莫,”阿托斯穿着晨衣从卧室里出来说道,“我好像听见你擅自开口说话了。”

“喔!先生!他是……”

“别作声。”

格里莫只好冲着主人用手指指达德尼昂。

阿托斯认出了这位伙伴,尽管他平日里不苟言笑,这会儿瞧见面前的这身奇装异服,禁不住也哈哈大笑起来:只见达德尼昂歪戴帽子,裙子拖到鞋背,袖口卷起,两撇胡子也激动得竖了起来。

“别笑了,伙计,”达德尼昂说,“看在老天分上别再笑了,您听我说,我实打实告诉您,一点没什么好笑的。”

听他把话说得这么严肃,而且看来脸上的惊恐之色也绝不是装出来的,阿托斯就马上拉住他的手大声说道:

“您受伤了吗,朋友?脸色怎么这样白!”

“没有,不过我刚才遇见了一桩很可怕的事情。这儿没旁人吧,阿托斯?”

“唷!您想我屋里这会儿还能有谁呢?”

“这就好,这就好。”

达德尼昂说着匆匆走进阿托斯的卧室。

“嘿,说吧!”阿托斯关好房门插上插销,以免有人来打扰,“是国王死了,还是您把红衣主教先生给杀了?您简直是魂不守舍了;行啦,行啦,快说吧,我真要给急死了。”

“阿托斯,”达德尼昂开口说道,一边脱掉女人的衣裳,只留下一件衬衣,“您将要听到的是一桩闻所未闻叫人难以置信的事情。”

“您先把这件晨衣穿上吧。”火枪手对他说。

达德尼昂因为情绪仍很激动,套晨衣时把左边的袖子当作了右边的。

“怎么回事?”阿托斯说。

“这么回事,”达德尼昂凑在阿托斯耳边轻声说道,“米莱迪的肩膀上烙了一朵百合花。”

“啊!”阿托斯失声叫道,仿佛心口中了一颗枪子儿。

“我说,”达德尼昂说,“您能肯定那个女人果真死了吗?”

“那个女人?”阿托斯的声音低沉得达德尼昂几乎听不见了。

“对,您有一天在亚眠跟我说起过的那个女人。”阿托斯长叹一声,低下头去埋在两手中间。

“这个女人,”达德尼昂接着说,“年纪大约二十七八岁。”

“金色头发,”阿托斯说,“是不是?”

“是的。”

“浅蓝色的眼睛,亮得出奇,睫毛和眉毛都是黑色的?”

“对。”

“个子高高的,身材很匀称?左边上颌犬牙旁边缺一颗牙齿?”

“对。”

“那朵百合花小小的,橙黄颜色,好像有人在上面涂过一层颜料以后褪过颜色似的。”

“对。”

“可您说她是英国人!”

“她叫米莱迪,但也有可能是法国人。德·温特勋爵不过是她的小叔子。”

“我要见见她,达德尼昂。”

“当心,阿托斯,您千万得当心;您曾经想杀死她,她这种女人是要以牙还牙,决不肯放过您的。”

“她不敢声张的,要不然她就自己暴露了自己。”

“她这人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您没有见过她大发雷霆的样子吗?”

“没有。”阿托斯说。

“像只雌老虎,像只豹!喔!亲爱的阿托斯!我真的很怕这样会引得她对我俩下毒手报仇!”

达德尼昂于是把事情原原本本说了一遍:米莱迪怎样暴跳如雷,怎样威胁说要他的命。

“您说得有理,说真的,我犯不着为一丁点儿的事情把这条命搭上,”阿托斯说,“幸好后天我们就要离开巴黎了;我们十有八九是去拉罗谢尔,只要一动身……”

“只要她认出了您,阿托斯,您就是跑到天涯海角她也会找到您;所以还是让她的怨仇都发泄到我一个人身上来吧。”

“哎!伙计!她就是把我杀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阿托斯说,“难道您以为我那么贪生怕死吗?”

“这桩事情背后说不定还有个可怕的阴谋呢。阿托斯!这个女人是红衣主教的奸细,这我敢肯定!”

“既然这样,那您可得好好当心。倘若红衣主教没有对您的伦敦之行大加褒奖,那他一定是对您恨之入骨了;虽然他没法公开指派您有什么不是,但心头之恨毕竟是非解不可的,尤其因为这是红衣主教的心头之恨,就更是如此。所以您千万得当心!您要出门,千万不能独自一人出去;您要吃东西,千万得防着点儿:总之,样样事情都要提防,就连自己的影子也得提防。”

“幸好只要到后天傍晚就没事了,”达德尼昂说,“因为一到军营,我想咱们就只有男人好怕了。”

“眼下,”阿托斯说,“我暂且放弃足不出户的计划,您到哪儿我都跟着您:您得回掘墓人街了吧,我陪您一块儿走。”

“不过,虽说离得挺近,”达德尼昂说,“我也不能这样子回去呀。”

“可也是。”阿托斯说。他拉了下铃。

格里莫进来了。

阿托斯对他做手势,让他上达德尼昂家跑一趟,把衣服带过来。格里莫也做个手势,表示他完全明白主人的意思,然后就走了。

“行了!不过这一下我们的治装可就难见起色啦,伙计,”阿托斯说,“因为,要是我没弄错的话,您的全套衣服都留在米莱迪家里,而她肯定是不肯还给您的。幸亏您的宝石戒指还在手上。”

“这枚宝石戒指是您的,亲爱的阿托斯!您不是对我说过这枚戒指是您母亲给您的吗?”

“对,家父告诉过我,这枚戒指当初他是花了两千埃居买来的[1];他跟家母结婚时把这枚戒指给了家母;这是一枚很名贵的戒指。家母又给了我,而我却昏了头,非但没把它好好珍藏,反而去给了那个卑贱的娘们。”

“那么,伙计,请您把它拿回去吧,我知道,您一定很珍爱它。”

“这枚戒指在那个下贱娘们手上戴过以后,您说我还会再拿回它吗!我决不会拿的:这枚戒指已经给玷污了,达德尼昂。”

“那就卖了它。”

“卖掉家母留下的宝石!我对您实话实说,我觉得这是一种亵渎。”

“那么拿去典押,您起码能押到一千埃居。有了这笔钱,您就什么也不愁了,然后,等您将来有了钱,就去把它赎出来,它在典当铺里转了一圈,您再拿回来时,上面的污点也就洗清了。”

阿托斯笑了起来。

“您真是个可爱的伙伴,亲爱的达德尼昂,”他说,“看到您始终这么乐观,一个愁肠百结的人也会打起精神来,嗯,对,咱们把这戒指拿去典押,不过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五百埃居归您,五百埃居归我。”

“您在说什么呀,阿托斯?我在禁军营,根本用不了这数目的四分之一,我只要把马鞍卖掉,钱就能凑足了。我还有什么要买的?就不过给布朗谢买匹马呗。再说,您忘了我也有枚戒指。”

“依我看,您对这枚戒指,要比我对那枚戒指更加珍爱;至少我觉得是这样。”

“是的,因为它在紧急关头不仅能帮我们摆脱困境,还能为我们消灾弭祸;这不单单是一颗珍贵的宝石,而且是一个吉祥的护身符。”

“我不太明白您的意思,可是我相信您的这些话。再来谈谈我的戒指,或者不妨说您的戒指吧;您得在押款的总数里拿一半去,要不然我就把戒指扔到塞纳河里去;我可不信会有波利克拉特[2]那档子事,会有哪条鱼那么殷勤地把戒指给咱们捎回来。”

“那好吧,我接受!”达德尼昂说。

这当口格里莫回来了。他还把布朗谢也带来了;布朗谢一方面为主人担心,一方面也挺好奇,想知道主人到底出了什么事,所以就趁这机会自个儿把衣服送来了。

达德尼昂换上衣服,阿托斯也换好了装。两人准备出门的当口,阿托斯对格里莫做了个瞄准的姿势;格里莫立即从墙上摘下短筒枪跟在主人后面出发。

阿托斯和达德尼昂带着仆从一路来到掘墓人街。只见博纳修站在家门口,以一种嘲弄的神情望着达德尼昂。

“哎,亲爱的房客!”他说,“您得赶快,有位漂亮姑娘在您屋里等您呢,您知道,娘们可不喜欢别人叫她们好等的哟!”

“那是凯蒂!”达德尼昂嚷道。

说着他冲进过道。

果然,到了通他房门的楼梯平台上,只见那可怜的姑娘蜷缩着身子躲在他的房门口,浑身都在抖瑟。她一瞧见他就说道:

“您答应过保护我的,您答应过不让我挨她骂的;您总还记得是您把我弄到这个地步的吧!”

“对,那当然,”达德尼昂说,“你放心好了,凯蒂。我离开以后情况怎么样?”

“我怎么知道?”凯蒂说,“听见她的喊声,那些男仆都跑来了;她大发雷霆,像发疯似的满口粗话咒骂您。这时候我想,待会儿等她想起您是打我房间进她卧室的,她就知道我是跟您串通的了;所以我就拿了我那点钱,拣了几件像样点的衣裳,逃到这儿来了。”

“可怜的姑娘!不过我能为你做什么呢?我后天就要走了。”

“随您怎么办都行,骑士先生,把我带出巴黎,把我带出法国。”

“我又不能把你带到拉罗谢尔去。”达德尼昂说。

“那是不行;但是您可以在巴黎以外,在您认识的哪位夫人家里给我安排个地方呀:譬如说,就在您的家乡。”

“嘿!我的妞儿!在我家乡,夫人们是不用侍女的喔。且慢,我有办法了。布朗谢,去把阿拉密斯找来:让他马上就来。我有要紧的事情要跟他商量。”

“我明白您的意思了,”阿托斯说,“可是干吗不叫波尔多斯呢?依我看他那位侯爵夫人……”

“波尔多斯的侯爵夫人是让她丈夫的办事员侍候穿衣的,”达德尼昂哈哈大笑说,“再说凯蒂也不会愿意待在狗熊街的,是不是,凯蒂?”

“我待在哪儿都行,”凯蒂说,“只要有个地方能让我躲起来,别让人找到我。”

“现在,凯蒂,我俩就要分手了,所以请你别再记恨我……”

“骑士先生,不管我离您是远是近,”凯蒂说,“我永远爱您。”

“长得了吗?”阿托斯低声自语说。

“我也一样,”达德尼昂说,“你放心,我也会永远爱你的。不过现在我有件事要问你,你的回答对我是至关重要的:你有没有听说过这么一位年轻的太太,有天晚上人家绑架了她。”

“等一等……哦!天主呵!骑士先生,您是不是还爱着这个女人?”

“不是,我的一位朋友爱着她。喏,就是那位阿托斯。”

“我!”阿托斯嚷道,听那口气仿佛他眼看自己的脚快要踩到一条游蛇似的。

“当然是您啰!”达德尼昂说着捏了捏阿托斯的手,“您知道我们大家都挺关心这位娇小的博纳修太太。再说凯蒂也不会讲出去的:对吗,凯蒂?你知道吗,姑娘,”达德尼昂接着往下说,“她的老公就是你来这儿时在门口看见的那个丑八怪。”

“哦!天主呵!”凯蒂大声说道,“听您这么一说,我可真有点后怕;但愿他没认出我来!”

“怎么,认出你来,这么说你以前见过这个男人?”

“他到米莱迪家里去过两回。”

“原来如此。大概是什么时候?”

“差不多两个星期以前。”

“没错。”

“昨儿晚上他又去了。”

“昨儿晚上?”

“对,就比您早到一会儿。”

“亲爱的阿托斯,咱们周围可真是天罗地网,到处是密探了!你想他会认出你来吗,凯蒂?”

“我跟他打照面时把帽子压低来着,可说不定已经太迟了。”

“阿托斯,比起我来,他对您还没怎么起疑心,请您下楼去看看他是不是还在他的房门口。”阿托斯下去后即刻又上来了。

“不在了,”阿托斯说,“房门关着。”

“他去告密,说这会儿鸽子全在棚里了。”

“那好呀,咱们就飞吧,”阿托斯说,“就留布朗谢一个人在这里给我们通风报信。”

“等一下!我们让他去找阿拉密斯了!”

“说得对,”阿托斯说,“我们等等阿拉密斯。”

正在这时,阿拉密斯进来了。

达德尼昂把事情的原委对他说了,还告诉他,当务之急是在认识的上层人士那儿给凯蒂找一个安身之处。

阿拉密斯想了一会儿,红着脸说道:

“这可真的是看在您的交情分上哟,达德尼昂。”

“我终生铭感不忘。”

“那好,德·博瓦-特拉西夫人有位女友,好像是住在外省的,她曾经托我为她这位女友找个可靠的贴身侍女;亲爱的达德尼昂,要是您能向我保证这位小姐……”

“哦!先生,”凯蒂大声说,“这您尽管放心,只要那位夫人能让我逃离巴黎,我一定对她忠心耿耿。”

“这样的话,”阿拉密斯说,“就再好没有了。”

他坐在桌子跟前写了张便条,用一枚戒指在封蜡上盖了印,然后把条子交给凯蒂。

“现在,姑娘,”达德尼昂说,“你也知道,你待在这儿对你,对我们都不利。所以我们还是分手吧。情况好转以后我们会再见面的。”

“不管我们到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再相会,”凯蒂说,“您都会看到我仍然像今天一样爱您。”

“赌徒许的愿。”阿托斯在达德尼昂送凯蒂下楼梯的当口,说了这么一句。

又过了一会儿,三个年轻人约定下午四点在阿托斯家见面便分手了,留下布朗谢看屋子。

阿拉密斯回家去,阿托斯和达德尼昂忙去打听那枚蓝宝石戒指能押个什么价钱。

不出咱们的加斯科尼人所料,这枚戒指毫不费事就押了三百个皮斯托尔。而且,那个犹太人对他俩说,他可以拿这枚戒指做一副出色的耳环坠子,所以如果肯把戒指卖给他的话,价钱可以出到五百皮斯托尔。

阿托斯和达德尼昂凭着军人的敏捷和行家里手的眼光,不到三小时就置齐了火枪手的全套装备。不过阿托斯是个地地道道的大贵族,出手随便得很。只要有件东西让他看中了,人家讨什么价他都照付,从不还价。达德尼昂想开口说他,但阿托斯笑吟吟地把一只手放在他的肩上,他就懂了:讨价还价对他这么个加斯科尼小乡绅来说未尝不可,但对一个气派不输亲王的人来说就是做不得的了。

阿托斯觅到一匹出色的安达卢西亚骏马,周身毛色乌黑发亮,鼻孔肉色火红,四条腿修长漂亮,牙口才六岁。他仔仔细细看了一遍,觉得毫无缺点。马贩子开价一千利弗尔。

其实或许再便宜些也能买到这匹马;可是就在达德尼昂跟马贩子讨价还价的当口,阿托斯已经数了一百个皮斯托尔放在桌上。

给格里莫买了匹庇卡底马,矮墩墩的,长得挺结实,花了三百利弗尔。等到给格里莫配好马鞍、买齐武器以后,阿托斯那一百五十个皮斯托尔已经一个子儿也不剩了。达德尼昂提议阿托斯先在他的那份里用了再说,以后再还他。

阿托斯耸了耸肩膀,算是回答。

“要是干脆把那枚戒指卖给那个犹太人,他肯出什么价?”他问。

“五百皮斯托尔。”

“这就是说,多两百皮斯托尔,一百归您,一百归我。这笔钱也真不算少啦,伙计,您再到犹太人那儿走一趟。”

“怎么,您想……”

“说真的,这枚戒指会勾起我不少伤心的回忆;再说我们以后也不会有三百个皮斯托尔来赎它,这样一来就白白损失了两千利弗尔。达德尼昂,您去对他说,那戒指归他了,然后就带着那两百皮斯托尔回来。”

“您再好好考虑考虑,阿托斯。”

“这年头现钱最吃香,咱们也得学着点,该牺牲的地方就得牺牲。去吧,达德尼昂,去吧;格里莫带上短筒枪陪您一块儿去。”半小时后,达德尼昂带着两千利弗尔回来了,一路上没有遇到任何意外。就这样,阿托斯毫不费劲地找到了一笔意外的财源。

[1]第三十五章中阿托斯说这枚戒指是外祖母传给母亲,母亲再给他的,与此处说法不符。大仲马类似的疏漏,在本书中还有几处,一般均为日期、地点前后文不符,译文中已酌情做了细微修正。

[2]波利克拉特:希腊萨摩斯岛僭主(前532—前522)。据传他曾将作国玺之用的戒指扔进海里,但数日后即有渔民献鱼,剖开鱼腹,复见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