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德尼昂去拜访过德·特雷维尔先生以后,心事重重地一路往家里走去。
达德尼昂究竟在想些什么,以至于走起路来这般神不守舍,仰面望着缀满星星的夜空,一会儿长吁短叹,一会儿粲然而笑呢?
他是在想博纳修太太。对一个见习火枪手来说,这位少妇差不多可以算是个理想的意中人了。标致,神秘,洞悉宫中几乎所有的秘密,因而在她那张俊俏的脸上平添了几分惹人爱怜的严肃神情,但整个人儿又让人觉得并不是那么冷若冰霜的,所有这一切,对一个情场新手来说,实在是一种无法抗拒的**。何况,达德尼昂还曾经把她从企图对她搜身、施以非礼的恶棍手里搭救出来,她由于受恩于对方,对他已经怀着一种感激之情,而这种情愫本来就是很容易变得更温情脉脉的。
达德尼昂的脑际早就张扬起想象的翅膀,在浮想联翩了,他仿佛看到这位少妇的信使正走上前来跟他搭话,交给他一封约请幽会的短柬、一条金链或是一颗钻石。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那年头的年轻骑士接受国王的赏赐全无半点扭捏之态,这儿还得补充一句,在那个道德规范很随便的年头,他们接受情妇的馈赠也全无半点羞赧之色,这些情妇几乎经常送他们一些弥足珍贵、具有纪念意义的礼物,倒像她们是想靠这些结结实实的馈赠来征服他们脆弱的感情似的。
当时,年轻人靠情妇而飞黄腾达,是不会因此而脸红的。那些单有姿色的女人,给人的就是她们的美貌,有句谚语大概就是这样来的:世界上最美丽的姑娘只能把自己的美貌送人,而有钱的女人却能把她们的一部分钱财送给情人。我们可以举出一大串名字来,当时那个风雅年头的英雄好汉,要不是有他们的情妇把一个个多少有点胀鼓鼓的钱袋挂在他们的鞍桥上,那么甭说出征凯旋,只怕连配副马刺也未必能如愿呢。
达德尼昂一无所有,但外省人的那种畏葸迟疑,犹如薄薄的漆皮、易谢的花朵和桃子的茸毛,那三个火枪手对他们这位朋友的颇有些离经叛道意味的劝诱,就像一阵风把所有这些畏葸迟疑吹得个一干二净。达德尼昂按照当时奇怪的习惯,人在巴黎却自以为是身处战场,而且还刚好是在弗朗德勒[1]的战场:在那儿是对着西班牙人干,在这儿则是对着女人干。可到处都一样,哪儿都有敌人要去征服,都有赋税要去征收。
不过,说句公道话,达德尼昂此刻却是为一种更高尚、更无私的情感所驱使。针线铺老板在他面前承认过家境不错,年轻人猜也猜得出,凭博纳修先生这么个德行,钱箱的钥匙一准是在他太太手里。可是这些事儿,对于他在一见博纳修太太之下产生的情感并没有任何影响,从中萌生出来的爱情幼苗,几乎跟利害关系并不沾边。我们说“几乎”,是因为一个年轻、美貌、风度优雅、头脑灵活的女人,倘若同时又有钱的话,那自然不仅不会对这棵爱情幼苗有半点损伤,而且会促使它成长得更加茁壮的。
家境宽裕,就意味着可以有许多高雅的讲究和爱好,这些讲究,这些爱好,都是和美貌特别相配的。一双质地精细的白色长筒袜,一件丝绸罗缎的裙袍,一件滚花边的无袖胸衣,脚上穿的一双漂亮女鞋,头上系的一根鲜亮缎带,并不能使一个丑女人变得漂亮,却能使一个漂亮女人变得光艳照人,她那双手自然也会变得更美丽:一个人的一双手,在女人身上尤其如此,是需要让它们闲着不干活儿,才能保持美丽的。
而达德尼昂,他的财产状况读者早已了如指掌,因为我们对此从未隐瞒过,我们知道他可不是个百万富翁;他自然也指望有朝一日能成为百万富翁,但心里觉着这时来运转的好时光实在遥远得很。现在,眼睁睁看着一个心爱的女人对所有那些在女人眼里意味着幸福的小玩意儿心向往之,自己却没法把所有这些小玩意儿给她,这会叫他有多么失望啊!不过,如果女人自己有钱,而情人囊中羞涩,那么他无法给她的那些东西,她至少还能自己给自己买吧。尽管这女人通常总是用丈夫的钱才能得到这种享受,但当丈夫的是难得听到一句感激话的。
达德尼昂虽说立意要当个最温柔的情人,但眼下还是个对友谊很忠诚的人。他围绕针线铺老板娘打的种种爱情小算盘里,并没忘了他的朋友们。标致的博纳修太太是个拿得出去的娘们,挽着她跟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一块儿上圣德尼平原或圣日耳曼集市去散散步,向三位朋友显示一下自己弄到手的这么个可意的人儿,那该有多得意。然后,大家走累了,肚子自然得饿,这一点近来达德尼昂已深有体会。大家一起有滋有味地吃上一顿,桌上碰得到朋友的手,桌下碰得到情妇的脚,那也是乐事一桩。最后,一旦银根抽紧,山穷水尽,达德尼昂还可以当一回朋友们的救星哩。
那么博纳修先生,当初达德尼昂一边大声撇清跟他的干系,把他交到主教卫士的手里,一边又低声答应要去救他,那他现在怎么样了呢?我们得向读者承认,这会儿达德尼昂压根儿就没想到他,或者说,即便想到他,也只是在心里说,不管他在哪儿,就让他在那儿待着吧。在一切**中间,爱情是最自私的。
不过,读者可以尽管放心:虽然达德尼昂把他的房东忘了,或者借口说不知道人家把他带到哪儿去,装作把他忘了,我们可没把他忘了,而且也知道他在哪儿。可是暂且我们还是学学这位加斯科尼大情人的样儿。那位可敬的针线铺老板,我们待会儿再来提他。
达德尼昂沉浸在对未来爱情的遐思冥想中,一会儿在夜色中念念有词,一会儿望着星空独自憨笑,就这么一路来到了探南街,或者照那时的叫法,到了征南街。这时他发觉周围已是阿拉密斯所在的街区,于是就想,何不到朋友家里去转一转,把方才让布朗谢来叫他马上赶到捕鼠笼去的原因,对朋友作点解释。这不,要是布朗谢上这儿来的当口,阿拉密斯正好在家的话,那么毫无疑问,他早就赶到掘墓人街去了,赶到那儿,或许就只见到另两位伙伴,这时他仨准会摸不着头脑,闹不清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么打扰人家,是得解释解释。”这话达德尼昂出声说了出来。
随后他又在心里对自己说,这也是个机会可以谈谈那位娇小标致的博纳修太太,此时此刻,且不说他的心,至少他的脑海已经让她给占满了。对一个初恋的情人,是没法去要求他守口如瓶的。伴随初恋而来的是一种极大的喜悦,必须让这种喜悦充分流露出来才行,要不是会给憋死的。
两小时前,整个巴黎城就开始天色阴暗下来,街上行人也变得稀少了。
圣日耳曼区所有的大钟都敲响了十一点钟,这是个温馨的夜晚。达德尼昂沿着一条小巷往前走,这条小巷的旧址如今已经变成了阿萨斯街,从沃吉拉尔街的方向飘过来一阵阵芬芳的幽香,那是夜晚的露珠和轻柔的微风从沁着凉意的花园里送出来的,达德尼昂一路呼吸着这可爱的香味。从平原上偏远的几家小酒店,远远地传来酒客们的歌声,歌声从关紧的百叶窗里透出来,声音已经变轻了。达德尼昂到了小巷的尽头,就往左拐弯。阿拉密斯住的那幢房子,坐落在宝盒街和塞尔旺多尼街的中间。
达德尼昂穿过宝盒街,已经认出了朋友的屋子掩映在树荫中的大门,门的上方,浓密的埃及无花果和铁线莲交织成一个硕大的花环。这时,只见塞尔旺多尼街上走出一个幽灵似的人影。那是个裹着披风的人影,达德尼昂起初以为那是个男人,但是,从那娇小的身材,犹豫的举止和局促不安的步态,他很快就认出了那是个女人。而且,这个女人仿佛拿不准自己要找的是哪幢房子似的,先是抬起头来辨认,接着停住脚步,往后转了个身,然后又往前走来。达德尼昂心里不禁有些纳闷。
“我要不要上去帮她一下?”他心想,“照她的模样看起来,她大概还挺年轻,说不定还挺漂亮哩。哦!没错。可是一个女人这种时候还在街上跑,除了去会情人还能去干什么呢。哟!要是我去搅了她的幽会,那套近乎就找错了对象喽。”
然而,那女人还在往前走来,边走还边数着房子和窗户。这事儿做起来,既不费时,也不费劲。因为这段街面上一共只有三座房子,而且临街一共只有两扇窗子,其中一扇在跟阿拉密斯的小屋平行的一座小屋上,另一扇就在阿拉密斯的这座小屋上。
“嘿嘿!”达德尼昂暗自思忖说,他想起了那位神学家的侄女,“嘿嘿!要是这个赶夜路的姑娘是在找咱们朋友的屋子,那可就好玩了。且慢,天地良心呵,十有八九就是这么回事哩。喔!我亲爱的阿拉密斯,这一回,我可要弄个水落石出才行。”
说着,他尽量缩拢身子,躲进夜色最浓的一个角落,站在一条砌在墙壁凹处的石凳旁。
那年轻女人继续在往前走,因为不光是她那轻盈的步态透露了这个消息,而且她刚才还轻轻咳嗽了一声,那声音十分清脆。达德尼昂心想,这声咳嗽是个暗号。
不过,也不知是已经有人用同样的暗号回答了她,帮这位深夜的寻访者打定了主意,还是她无须别人帮忙,自己认出已经到达了目的地,反正她毅然决然地走近阿拉密斯的百叶窗,弯起一根手指间隔均匀地敲了三下。
“果然是到阿拉密斯家,”达德尼昂低声说道,“喔!伪君子!这一下我可看见您是怎么研究神学的了!”
三下刚敲完,里面的那层窗子就打开了,烛光从百叶窗的缝隙里漏了出来。
“嘿嘿!”偷听者说道,“放着门不走,偏要爬窗,喔!这次访问是约好了的。得,百叶窗就要开了,这位夫人就要爬窗进去了。好呀!”
可是,让达德尼昂大吃一惊的是,百叶窗仍然关着。而且,刚才亮了一会儿的烛光也熄灭了,周围一片漆黑。
达德尼昂心想不会一直这么下去的,于是他继续睁大眼睛看着,竖起耳朵听着。
他没想错:过了几秒钟,里面传来两下短促的敲窗声。
街上的年轻女人敲了一下作为回答,百叶窗稍稍打开了一些。读者当然想象得出,达德尼昂是怎样热切地在看,在听。
可惜那烛光移到另一个房间去了。但年轻人的眼睛已经习惯了黑暗。再说,加斯科尼人的眼睛,有人说它们像猫眼,有一种在黑暗中看东西的本事。
因而,达德尼昂看见年轻女人从口袋里掏出一样白色的东西,急速地把它抖开,那模样像块手帕。她把这东西抖开以后,让对方看它的边角。
这提醒了达德尼昂,他记起在博纳修太太的脚边也看见过这样一块手帕,而那块手帕又曾经让他记起他在阿拉密斯脚下也看见过它。
“这块手帕里到底有些什么鬼名堂?”
从达德尼昂站的位置,没法看见阿拉密斯的脸,我们说阿拉密斯,是因为咱们这位年轻人一点儿也不怀疑,站在屋里跟外面那位夫人对话的,正是他的朋友阿拉密斯。于是,好奇心压倒谨慎占了上风,他趁我们描述的那两个人专心细看那块手帕的当口,离开藏身的地方,迅捷得如同闪电,但又悄悄地不让人听到脚步声,蹿到一个墙角,把背贴在墙壁上,从那儿可以看清阿拉密斯房间里面的情形。
定睛一看,达德尼昂吃惊得差点儿喊出声来:跟夜行女客交谈的这个人,居然不是阿拉密斯,而是个女人。不过,达德尼昂只能看清她的装束,却瞧不清她的脸。
与此同时,屋里的那个女人也从口袋里掏出另一块手帕,跟对方给她看的那块换了个个儿。随后,两个女人交谈了几句。最后,百叶窗又关上了。站在窗外的女人转过身来,走过达德尼昂藏身的地方,把披风上的帽兜翻下来。但是,这个防范措施采取得太晚了,达德尼昂已经认出这个女人就是博纳修太太。
博纳修太太!那女人从口袋里掏出手帕的那会儿,达德尼昂的脑子里曾经闪过这么一个念头,疑心那人就是她,可是,博纳修太太刚才还让他去找德·拉波尔特先生,要那位先生陪她进宫去,那么到了晚上十一点半,怎么又可能冒着第二次被绑架的危险,独自一人在巴黎满街乱跑呢?
可见这准是为了一桩非常重要的事情。对一个二十五岁的女人来说,什么才算重要的事情呢?爱情呗。
可是,她豁出性命来冒这样的险,究竟是为她自己,还是在为别人跑腿呢?年轻人暗自这么思量着,此时此刻,妒忌的魔鬼在咬啮着这个俨然已是情人的年轻人的心。
不过,有个很简单的办法可以弄清博纳修太太是上哪儿去:那就是跟踪她。这个办法实在很简单,所以达德尼昂出于本能,极为自然地采用了它。
可是,博纳修太太看见年轻人从墙里闪身出来,犹如塑像走下了神龛,又听见脚步声在身后跟着自己,不由得轻轻叫了一声,撒腿就跑。
达德尼昂在后面追。对他来说,要追上一个裹着披风的女人,本来就是小事一桩。所以,没等她在那条街上走完三分之一的路程,他就追上了她。可怜的女人只觉得浑身发软,但那不是疲乏的缘故,而是吓出来的,当达德尼昂把一只手搭在她肩上的时候,她膝头一软,身子瘫倒下去,一边声音发哽地使劲说道:
“您要杀就杀吧,可您别想让我说出一个字来。”
达德尼昂用一条胳臂搂住她的腰肢,把她扶了起来。可是,从她沉甸甸的重量,他觉出她快要昏厥过去了,所以赶紧向她再三申明自己的忠诚。然而这种表白对博纳修太太并没起作用,因为做这种表白的人也可能怀着世上最卑鄙的动机,但说话的声音起了作用。那少妇觉得这声音挺耳熟的:她睁开眼睛,朝这个把她吓得半死的男人瞧了一眼,认出了他是达德尼昂,不禁欣喜地叫出声来。
“哦!是您,是您呀!”她说,“感谢天主!”
“对,是我,”达德尼昂说,“是天主派我来照应您的。”
“敢情您就是为这才一路跟踪我的吗?”少妇妩媚地笑着说,她那颇有几分爱开玩笑的天性占了上风,方才以为是个敌人的人,原来是个朋友,她打从认清了这一点以后,疑惧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不,”达德尼昂说,“不是的,这我不说假话。我碰到您完全是出于偶然。我瞧见一个女人在我一位朋友门外敲窗……”
“您的一位朋友?”博纳修太太打断他的话说。
“就是,阿拉密斯是我的一个最好的朋友。”
“阿拉密斯!他是什么人?”
“得了吧!您还想对我说您不认识阿拉密斯?”
“我这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那您也是第一次上这所房子来吗?”
“当然。”
“难道您不知道里面住的是个年轻男人?”
“不知道。”
“不知道他是个火枪手?”
“绝对不知道。”
“那么您不是来找他的?”
“压根儿没这回事。再说您也看清楚了,跟我说话的是个女人。”
“没错。可是这女人准是阿拉密斯的女朋友。”
“这我不知道。”
“既然她住在他家里。”
“这跟我不相干。”
“那她到底是谁?”
“哦!这就不是我的秘密了。”
“亲爱的博纳修太太,您很迷人,可您同时也是个最神秘的女人……”
“敢情这样一来,我就变得很可怕了?”
“不,正相反,您可爱极了。”
“那么,请把胳臂给我挽住吧。”
“不胜荣幸。还有呢?”
“还有么,陪我往前走。”
“上哪儿?”
“上我去的地方。”
“您去哪儿呢?”
“到时候您就知道了,既然您是要陪我到门口的。”
“要不要在外面等您?”
“不用等。”
“您一个人回去?”
“没准儿,说不定一个人,说不定不是一个人。”
“到时候陪您的那个人,是男的还是女的?”
“我还不知道。”
“可我会知道的。”
“什么意思?”
“我要等着看您出来。”
“那样的话,我们现在就说再见吧!”
“什么意思?”
“我不再需要您了。”
“可您刚才说……”
“我要的是一位正人君子的帮助,而不是一个密探的监视。”
“您这么说未免有点太尖刻了!”
“那么,一个不管人家愿意不愿意,硬要跟在人家后面的人,该叫什么呢?”
“不知趣的家伙。”
“这么说未免太客气了。”
“得,夫人,我明白了,一切都得按您的意愿去做。”
“那您干吗不能卖个乖,立时就这么做呢?”
“难道悔改还算不上卖乖?”
“您当真悔改了?”
“我也说不上来。我就知道答应这一点,要是您让我陪您去,您要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到了那儿您就走开?”
“是的。”
“不在那儿等我出来?”
“不等。”
“说话算数?”
“凭我的人格!”
“那就挽住我,咱们走吧。”
达德尼昂把胳臂伸给博纳修太太,她挽住他的胳臂往前走,一边嘴里在打趣,一边身上在打战,两人一路来到竖琴街的坡道上。到了那儿,博纳修太太显得迟疑起来,就像她在沃吉拉尔街那会儿的情形一样。不过,她似乎凭某些标记认出了一扇门,于是她朝这扇门走过去。
“现在,先生,”她说,“我在这儿有点事要办;非常感谢您一路陪我到这儿,把我从危险中救了出来,要是我单身一人,恐怕是躲不过这些危险的。不过,现在您该兑现您的诺言了:我到目的地啦。”
“您回去的路上就一点也不害怕吗?”
“怕也就怕拦路抢劫的窃贼呗。”
“那不就还是怕了?”
“可我身上有什么好抢的呢?我一个子儿也没有。”
“您忘了那块有纹徽的绣花手帕啦?”
“什么手帕?”
“就是我在您脚边捡到,放进您口袋里去的那块呀。”
“住嘴,快住嘴,您这疯子!”少妇嚷道,“您是想毁了我不成?”
“您也看见了吧,您确实还有危险,既然单单一句话就能把您吓得发抖,既然您也承认要是让别人听见这句话,您就全完了。喔!请听我说,夫人,”达德尼昂握住她的手,用一种火辣辣的目光盯着她,大声说道,“请听我说!您干吗不能体恤我,相信我呢;难道从我的眼睛里,您还看不出我的心里对您只有一片忠诚和同情吗?”
“我看得出,”博纳修太太答道,“如果您是问我的秘密,我会告诉您。可是别人的秘密,那就另当别论了。”
“那好,”达德尼昂说,“我自己会发现这秘密的。既然这秘密对您这么性命攸关,我非得让它也成为我的秘密不可。”
“千万别这样,”少妇嚷道,看见她这般严肃的表情,达德尼昂不禁打了个哆嗦,“哦!我的事情请您别搅和进来,别变着法儿来帮我做我要做的事儿。承蒙您对我这么关心,给了我这么些帮助,这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的,我就是凭着这种关心和帮助在请求您。请您还是听我的话,不用再为我操心了。我对您来说已经不存在了,就像您从来没见过我一样。”
“我这些事,大概自有阿拉密斯会来做的,是不是,夫人?”达德尼昂愠怒地说。
“您已经三番两次地提到这个名字了,先生,可我已经对您说过了,我不认识这个人。”
“您去敲过人家的百叶窗,可还说不认识这个人。得了,得了,夫人!您以为我这么容易让人骗,也太小看我啦!”
“您还是承认,您是为了逗我说话,才编出这么个故事,杜撰出这么个人来的吧。”
“我什么也没编,夫人,也没杜撰,我说的都是大实话。”
“您还说您的一位朋友住在那座房子里?”
“我说过,而且还要说第三遍,那座屋子就是我的朋友住的,这个朋友就是阿拉密斯。”
“这些事儿以后都会弄清楚的,”少妇轻轻地说,“现在,先生,请您别出声了。”
“要是我能把心掏出来让您看的话,”达德尼昂说,“您会看见里面满满的都是好奇心,让您看了会同情我,里面还满满的都是爱情,让您看了立时就会来满足我的好奇心。对一个爱您的人,还有什么好害怕的呢。”
“您谈爱情是不是太快了些,先生!”少妇摇着头说。
“因为我这爱情来得快,而且是第一次,又因为我还不到二十岁。”
少妇睃了他一眼。
“请听我说,我已经摸着点门道了,”达德尼昂说,“三个月以前,为了一块手帕,一块跟您拿给阿拉密斯家那个女人看的手帕一模一样的手帕,我差点儿跟阿拉密斯决斗,我敢肯定,那块手帕上也绣有同样的标记。”
“先生,”少妇说,“我向您发誓说,您的这些问题真把我烦透了。”
“可是夫人,以您这么谨慎小心的一个人,您想过没有,要是您随身带着这块手帕让人逮住了,搜出了这块手帕,难道您不会受到牵连吗?”
“哪能呢,那两个字母不就是我姓名的起首字母吗?C.B.就是贡斯当丝·博纳修呗。”
“但也可以是卡米耶·德·博瓦-特拉西。”
“快住嘴,先生,我再一次求您,快住嘴!哦!既然我面临的这些危险没法挡住您,那就请想想那些您可能面临的危险吧!”
“我的危险?”
“对,您的危险。您认识了我,就会有坐牢的危险,有生命的危险。”
“那么,我就不再离开您。”
“先生,”少妇双手合在胸前央求说,“先生,看在老天爷的分上,看在一个军人的荣誉的分上,看在一位绅士的礼貌的分上,您走开吧。听,已经在敲午夜十二点的钟声,有人等着我哩。”
“夫人,”年轻人鞠躬说,“既然您已经说到这份上了,我当然没法再拒绝。您该满意了吧,我这就走。”
“不跟在我后面,不盯我的梢?”
“我即刻就回家。”
“哦!我早就知道,您是个正派的年轻人!”博纳修太太大声说道,一边把一只手伸给他,一边用另一只手去叩一扇安在墙里的小门的门环。达德尼昂握住伸给他的那只手,忘情地吻着。
“喔!我真宁愿从没看见过您。”达德尼昂喊道,这种天真的粗率,往往要比矫揉造作的礼貌更能打动女人的心,因为它发自内心的深处,因为它表明情感压倒了理智。
“好了,”博纳修太太接口说,声音里透着一种抚爱的意味,同时把达德尼昂始终没有放开她的那只手紧紧地握住,“好了,我可不想跟您一样那么说:今天眼看没指望的事情,不一定以后就没指望。等哪天我自由了,谁知道我会不会来满足您的好奇心呢?”
“对我的爱情,您也能做这样的许诺吗?”达德尼昂喜不自禁地嚷道。
“喔!这一点,我可不想许愿,那得看您在我身上唤起的感情能深到什么程度了。”
“那么,夫人,今天……”
“今天,先生,还只到感激的地步。”
“哦!您太可爱了,”达德尼昂忧伤地说,“可您捉弄了我的爱情。”
“不,我只是瞅着您这么宽厚大度,在这上面叨了点光罢了。可是,请您相信,跟某些人打交道,事事都会有希望的。”
“喔!您使我成了最幸福的人。请别忘了这个夜晚,请别忘了这个许诺。”
“您放心,到时候我一切都会记得的。好吧,现在请您走吧,看在老天爷的分上,请您走吧!人家约好在午夜十二点等我的,我已经晚了。”
“晚了五分钟。”
“是的。但有时候,五分钟好比五个世纪。”
“那是在恋爱的时候。”
“嗯!谁告诉您说,我的事就跟恋爱不相干呢?”
“等您的是个男人?”达德尼昂嚷道,“是个男人!”
“得了,咱们又要争个没完了。”博纳修太太说着,微微一笑,但其中不由自主地流露出某种焦虑的意味。
“不,不,我走,我这就走。我相信您,我愿始终不渝地对您保持忠诚,哪怕这种忠诚是愚蠢的也没关系。再见,夫人,再见了!”
他仿佛觉得无力松开他握着的那只手,费劲地摇了摇才松开了它,然后撒腿往前奔去。而这当口,博纳修太太就像方才敲百叶窗那样,慢悠悠地敲了三下门;达德尼昂到了街的拐角那儿,转过身去一看:门开了,又关上了,漂亮的针线铺老板娘不见了。
达德尼昂继续往前走着,他答应过不盯博纳修太太的梢,即使她的性命要取决于她去的这个地方,或者取决于随后陪她出来的那个人,达德尼昂也只能回自己的家,因为他答应过回那儿去。五分钟过后,他到了掘墓人街。
“可怜的阿托斯,”他说,“他准得摸不着头脑了。他大概等我都等得睡着了,要不就是回家去了,他回到家就该听说有个女人上他那儿去过。一个女人上阿托斯的家里去过!可不管怎么说,”达德尼昂继续往下说,“在阿拉密斯家里可确实有个女人。这一切真有些离奇古怪,我挺想知道结局会是怎样的。”
“不好了,先生,不好了。”有个人应声说道,达德尼昂听出那是布朗谢的声音,因为他一边这么大声自言自语,就像心事重重的人常有的情形那样,一边走进了一条小巷,小巷尽头就是通往他房间的那道楼梯。
“怎么不好了?你想说什么呀,蠢货?”达德尼昂问道,“出了什么事?”
“各种各样的倒霉事。”
“哪些事?”
“首先,阿托斯先生给抓走了。”
“抓走!阿托斯给抓走了!怎么回事?”
“他们在您屋里发现了他,把他当成您给抓起来了。”
“是谁抓他的?”
“是些警探,都是您赶跑的那帮穿黑衣服的人找来的。”
“那他干吗不报出自己的各字!干吗不对他们说他跟这事根本没关系呢?”
“他是有意不说的,先生。他还特地走到我身边对我说:‘这会儿需要自由的是你的主人,而不是我,因为他了解所有的情况,而我什么也不知道。他们以为已经把他给抓住了,这样他就有了时间。三天以后我再告诉他们我是谁,他们也还是得放了我的。’”
“了不起呵,阿托斯!真是侠义心肠,”达德尼昂喃喃地说,“我真没看错人!那些警探后来又干了些什么?”
“四个人把他带到不知哪儿去了,反正不是巴士底监狱就是主教要塞。有两个人跟那些黑衣服一起留了下来,里里外外搜了一通,把所有的纸片都拿走。另外还有两个人,在别人翻箱倒柜的时候,站在门口放哨。随后,等事完以后,他们就走了,留下这空****的屋子,门窗都没关。”
“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呢?”
“我没找到他俩,他们没来。”
“可是他们随时都可能会来的,你不是让人转告他们,说我在等他们吗?”
“是的,先生。”
“好吧,你待在这儿别走。要是他们来了,你就把刚才发生的事情告诉他们,让他们到松果餐馆等我。这儿有危险,这屋子可能已经有人监视了。我这就到德·特雷维尔先生那里去,把事情原原本本都告诉他,然后我就去跟他们会合。”
“好的,先生。”布朗谢说。
“不过你留下来,不会害怕吗?”达德尼昂刚要走,又回过身来,他要对自己的仆从用点激将法。
“放心吧,先生。”布朗谢说,“您还不了解我呢。我这人,横下条心来以后还是挺勇敢的。只要能横下心来就行。再说我是庇卡底人呀。”
“那么,咱们说定了,”达德尼昂说,“你就是死也不能挪窝儿。”
“行,先生,只要能向您先生证明我的忠心耿耿,我什么事都能做。”
“好呀,”达德尼昂对自己说,“看起来我对这小子用的法子还挺灵的:以后有机会还得再用。”
达德尼昂一天跑下来已经挺累,但他还是撒腿就往老鸽棚街跑去。德·特雷维尔先生不在府里;他的营队在卢浮宫当值;他和营队都在卢浮宫里。
一定得找到德·特雷维尔先生,得让他知道发生的事情,这是最要紧的。
达德尼昂决定闯进宫去。他这身德·埃萨尔先生联队的禁军制服,等于是一张通行证。
于是,他走到了小奥古斯丁街,上了河沿,准备穿过新桥。方才他也想到过乘渡船,但到了河边,顺手伸进口袋一摸,却发现身边没带钱。
刚走到盖内戈街的坡道上,只见有一行两人正从王太妃街转出来,他俩的步履神态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一行两人,一个是男人,另一个是女人。
那女人的身段很像博纳修太太,男人则跟阿拉密斯像得不能再像。
另外,那女人裹的披风,就是达德尼昂在沃吉拉尔街那扇百叶窗前,在竖琴街那扇小门跟前瞧见过的那件黑披风。
而且,那男人身穿火枪手的制服。
那女人的帽兜翻了下来,那男人用手帕捂住了脸,这种戒备,表明两人都存心不想让别人认出来。
两人上桥了:正好跟达德尼昂同路,既然达德尼昂要上卢浮宫去;达德尼昂跟在他们后面。
达德尼昂走了不到二十步路,就认准了那女人就是博纳修太太,而那男人,就是阿拉密斯。
他顿时感到心头涌起一阵充满妒意的猜疑。
他同时被一个朋友和一个他已经爱之如同情妇的女人欺骗了。
博纳修太太刚才还对他一口咬定不认识阿拉密斯,可是赌咒发誓过了才一刻钟,却让他撞见挽着阿拉密斯的胳臂在街上走。
达德尼昂毫不考虑,他认识这位漂亮的针线铺老板娘才不过三小时,虽说是他把她从那些想绑架她的黑衣人手里救出来的,但她也就不过欠他这么点儿情,再说她也没有对他许过什么愿。他只觉得自己就是个受了侮辱、欺骗和嘲弄的情人,他怒火中烧,浑身的血都在往脸上涌,打定主意要弄个水落石出。
那少妇和年轻男人发觉后面有人盯梢,加快了脚步。达德尼昂撒腿往前奔,赶到了他们前面,然后,就在他们走到撒马利亚教堂跟前的当口,他转过身来面对他们,此刻一盏路灯刚好照亮了教堂和这一段桥面。
达德尼昂兀自立在他俩面前,他俩也面对他停住了脚步。
“您有什么事,先生?”那个火枪手后退一步,以一种外国腔很重的口音问道,达德尼昂一听这口音,知道自己的猜疑有一半错了。
“您不是阿拉密斯!”他喊道。
“对,先生,我不是阿拉密斯,从您的语气,我知道您是把我当作另一个人了,我原谅您。”
“您原谅我!”达德尼昂喊道。
“是的,”陌生人答道,“现在请让我们过去吧,既然您要找的不是我。”
“您说得对,先生,”达德尼昂说,“我要找的不是您,而是这位夫人。”
“这位夫人!可您并不认识她呀。”陌生人说。
“这您就错了,先生,我认识她。”
“哦!”博纳修太太用责备的口吻说,“哦,先生!您以军人的荣誉和绅士的人格向我保证过,我原以为可以信赖您的。”
“我,夫人,”达德尼昂神情尴尬地说,“您答允过我……”
“请挽住我的胳臂,夫人,”陌生人说,“咱们走吧。”
然而,被眼前发生的事弄得神志糊涂、惊愕莫名的达德尼昂,仍然叉着双臂,兀立在火枪手和博纳修太太面前。
那火枪手走上两步,用手去隔开达德尼昂。达德尼昂往后一纵身,拔出剑来。
与此同时,陌生人也迅如闪电地拔出了他的剑。
“看在老天爷的分上,爵爷!”博纳修太太扑到两个对手中间喊道,双手分别抓住两柄剑。
“爵爷!”达德尼昂的脑子里倏地闪过一个念头,“爵爷!对不起,先生,那您就是……”
“白金汉公爵大人,”博纳修太太低声说,“现在我们可都要毁在您的手里了。”
“爵爷,夫人,对不起,一百个对不起。可我正在恋爱,爵爷,所以我妒忌了。您是知道恋爱的滋味的,爵爷。请您原谅我,并请告诉我,我怎样才能对大人以死相报。”
“您是位有胆识的年轻人,”白金汉说着,把一只手伸给达德尼昂,年轻人满怀敬意地握了握他的手,“您愿为我效力,我接受。请您离开二十步路跟在我们后面,一直把我们送到卢浮宫。要是有人盯我们梢,就把他杀了!”达德尼昂把出鞘的长剑挟在腋下,让博纳修太太和公爵先生上前去二十步,然后跟在他俩后面,准备一路上不折不扣地执行查理一世这位风雅宠臣的指令。
所幸的是这位年轻亲信没有任何机会向公爵提供这一忠诚的证据,那位少妇和英俊的火枪手一路平安地来到了卢浮宫,从埃谢尔街的边门进了宫。
达德尼昂呢,随即赶到松果餐馆,看到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果然在那儿等他。
但他并没对他俩解释为什么要劳驾他们来这儿,而只是告诉他们说,有件事原以为要他俩来帮忙的,结果一个人也就办妥了。
现在,故事讲到这儿,暂且就让那三位朋友各自打道回府,我们还是到卢浮宫那些转弯抹角的通道里去追寻白金汉公爵和他那位向导的行踪吧。
[1]弗朗德勒:一译佛兰德斯,濒临多佛尔海峡的古地区,位于今天的法国西北部和比利时西部。历史上向来是兵家必争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