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火枪手的家(1 / 1)

出得卢浮宫来,达德尼昂就问他的几位朋友,他从四十个皮斯托尔里分到的那一份该怎么花费,阿托斯劝他到松果餐馆去订一桌丰盛的酒菜,波尔多斯劝他雇个仆从,阿拉密斯劝他找个可意的情妇。

餐馆当天就去涮了一顿,而且那仆从已经在桌边伺候着了。这桌酒菜是阿托斯去订的,那个仆从是波尔多斯给找来的。他是个庇卡底人,那天咱们这位得意扬扬的火枪手,碰巧在拉图奈尔桥上见到他在往河里吐唾沫,瞅那河里漾起的涟漪,于是就把他给雇来了。

波尔多斯声称,这种若有所思的模样,证明此人沉静好思,所以无须再要什么推荐,就把他给带回来了。布朗谢——这是庇卡底人的名字——起先以为就是跟着这位相貌堂堂的老爷做仆从,心里美滋滋的。等到看见这个位置已经让一个名叫穆斯克通的伙计给占了,又听得波尔多斯说,他的屋子大虽大,却容不得两个仆人,所以只能打发他去跟达德尼昂,庇卡底人不由得有些失望。不过,当他在自家主人请客的饭桌上,瞅见主人付账时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金币,他心想自己交了好运,谢天谢地跟了这么一位克雷絮斯[1]。直到盛宴结束,他饱吃一通残羹剩菜,把缩了好久的肚量放了开来的那会儿,心里转的还是这么个念头。可是等到晚上给主人铺床的当口,布朗谢的幻想终于破灭了。整个屋子就只一间小厅和一间卧室,而且只有一张床。布朗谢睡在小厅里,垫的那条床单,还是从达德尼昂的**给抽下来的,达德尼昂的床呢,就此连床单也免了。

阿托斯也有个仆从,名叫格里莫,阿托斯对他的**方法是很特别的。这位气度不凡的老爷真所谓是难得开金口。当然,咱们这是在说阿托斯。他跟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这两位伙伴朝夕相处已有五六年之久,但在他俩的记忆里,只记得常见他微笑,却从不记得听到他出声大笑过。他说话简短,措辞准确,把想讲的意思讲出来以后,话也就完了:没有藻饰,没有渲染,没有添油加醋。只有事情本身,没有任何繁枝蔓叶。

虽说阿托斯才刚三十,人长得英俊,又极机智,但谁也没听说过他有情妇。他从来不谈女人。不过他也不阻止别人在他面前谈论女人,尽管谁都看得出来,这类谈话他是很不喜欢的,他即使偶尔介入,那也不是说一句尖刻苦涩的话,就是向谁投去阴郁孤愤的一瞥。他的矜持、他的孤僻和他的沉默,使他几乎像个老人。所以,为了顺乎自己的习性,他把格里莫训练到了看他的一个手势或者嘴唇的一个动作就知道遵命的地步,只有万不得已时才开口对他说话。

格里莫虽然对主人的为人极为爱慕,对他的才识极为敬佩,但还是像怕火似的怕他的主人,有时候他自以为完全认准了主人的意思,赶紧跑去执行这一吩咐,结果恰恰把事儿给弄拧了。这种时候,阿托斯往往就是耸耸肩膀,也不发火,把格里莫揍一顿完事。碰到这种日子,他的话稍微多一点儿。

波尔多斯,读者也许已经看出来了,他的性格正好跟阿托斯相反:他不光话说得多,而且声音响。不过,应该说句公道话,就是有没有人听他说,他倒并不在乎。他说话,是因为他喜欢说话,是因为他喜欢让人听见他在说话;他说起话来,海阔天空的什么都扯,唯有科学绝口不谈,对这一点,他也有个说法,据说这是因为他从小就对老师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敌意。他比不上阿托斯那么有大家风度,这一点上自惭不如的感觉,在他与阿托斯刚开始相交的那会儿,常使他对这位世家子弟抱一种不公正的态度,从而拼命想靠华丽的服饰来压倒他。可是,阿托斯就是简简单单身穿火枪手的敞袖外套,单凭他那昂起头往前跨步的模样,立时就赢得了他应有的地位,同时让摆阔的波尔多斯降到了二流的水平。波尔多斯聊以**的办法,就是在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前厅和卢浮宫的禁军营里大肆吹嘘自己的备受恩宠和情场得意——这些事情阿托斯是从来不说的——碰到这种时候,他会从穿袍贵族吹到佩剑贵族,从法官夫人吹到男爵夫人,到头来就只差没个外国公主来向他献媚邀宠了。

有句古老的谚语说得好:“有其主必有其仆。”所以,就让我们从阿托斯的仆从格里莫,转到波尔多斯的仆从穆斯克通身上来吧。

穆斯克通是个诺曼底人,原来名叫波尼法斯,但他的主人把这个温和的名字,改成了穆斯克通这个响亮得多、也尚武得多的名字[2]。他来给波尔多斯当仆从,提的条件是只要东家管穿管住,但两样都得很像样才行;每天呢,也就只要求有两个小时的自由支配时间,好让他去干一桩足够应付所有其他开销的营生。波尔多斯接受了这笔交易;这正配他的胃口。他让裁缝用自己的旧衣服和备用的披风,给穆斯克通改了几件紧身短上衣,也多亏了有位聪明的裁缝,把旧衣服全都翻了个身,做得像新的一样,而这位裁缝的老婆,还风传她颇有把波尔多斯从名媛贵妇身边拉过去的意思。就此以后,穆斯克通走在主人后面显得很神气。

至于阿拉密斯,我想关于他的性格,我们已经介绍得够多了,他的有些情况,正像他的那几个伙伴一样,我们在下文中还会逐步交代清楚的。他的仆从叫巴赞;由于主人一心指望有朝一日去接受神职,所以巴赞也总穿一身黑衣服,就像一位教士的仆人应该穿的那样。他是贝里那地方的人,年纪在三十五到四十岁之间,为人随和稳重,长得胖乎乎的,在主人留给他的那些空闲时间里,总是读一些经书,必要时也能做出一顿两个人的饭菜,菜的样数很少,但味道可口。此外,他称得上是对什么事情都既不说,也不听,更不看,对主人死心塌地,一片愚忠。

现在我们已经(至少是初步地)对主仆双方都有所了解了,接下来就说说他们的住所吧。

阿托斯住在费鲁街,离卢浮宫不过几步之遥。寓所里的两个小小的房间,都布置得极为整洁。整幢房子都是连家具一起出租的,房东太太还很年轻,颇有几分姿色,不时要向阿托斯送个秋波,但从未奏效。这简朴的寓所,四面墙上时而还有些当年显赫家世的余泽在熠熠生辉:比如说,一柄金银丝嵌花的长剑,样式可以上溯到弗朗索瓦一世的年代,单说那个把手,就能值到两百个皮斯托尔,然而,即便是手头最拮据的时候,阿托斯也从来不肯把它拿去典当或卖掉。这柄长剑,波尔多斯觊觎已久,只要这柄剑能归他,哪怕少活十年他也肯。

有一天,他跟一位公爵夫人有个约会,就不过想问阿托斯借一下这柄剑。

阿托斯一句话没说,把口袋里装的、身上戴的所有值钱的东西全归了拢来:钱包、军服饰带、金链条,全都交给波尔多斯。可要说那柄剑,他对波尔多斯这么说,那是固定在墙上的,除非剑的主人离开这个寓所,不然它就得永远留在那儿。除了这柄剑,还有一幅肖像画,画的是亨利三世时代的一位贵族,穿着极为高雅,佩戴着圣灵勋章,而且轮廓线条跟阿托斯颇为相像,有某些家族之间的相似之处,表明这位显赫的贵族,接受过国王授勋的爵爷,就是他的祖先。

最后,还有一只做工异常精巧的镶金匣子放在壁炉架的中央,成了一件跟其他东西极不协调的装饰。匣子的钥匙,阿托斯总是随身带着。但有一次他当着波尔多斯的面打开过匣子,所以波尔多斯亲眼看见这只匣子里就只放了些信函和文件:想必是情书和家族证书之类的东西。

波尔多斯在老鸽棚街上的寓所非常宽敞,外表也很豪华。他每回跟朋友走过寓所跟前时,穆斯克通总是身穿考究的号服站在其中的一扇窗前,波尔多斯呢就会抬起头,指着那扇窗口说:“这就是我的家!”可是谁也没见过他待在自己家里,他也从来没请任何人上楼去过,所以这华丽的外表里面,究竟包着个什么心子,谁也无法想象。

至于阿拉密斯,他的那个不大的寓所里,有一间小客厅、一间餐室和一间卧室,三间屋子都在楼下,而卧室窗外就是一座郁郁葱葱、树影婆娑的小花园,茂密的枝叶遮蔽了邻居的视线。

至于达德尼昂,我们知道他的住所的情况,而且已经认识了他的仆从布朗谢师傅。

达德尼昂生性非常好奇,不过但凡有些心计的人往往都是如此,所以他想方设法要摸清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的底细。因为这三个年轻人,每人都用了个假名,想必是隐瞒了他们身为世家子弟的真实姓名,其中尤以阿托斯最为明显,他的那种贵族气派是一目了然的。于是,达德尼昂向波尔多斯打听阿托斯和阿拉密斯的来历,向阿拉密斯打听波尔多斯的来历。可惜的是,对那位沉默的伙伴的身世,波尔多斯所知道的,也不过是大家都知道的这些。据说他在恋爱上遭受过很大的不幸,一个女人狠毒地欺骗了他,并就此把坠入情网的他的一生都给毁了。可是那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谁也说不上来。

至于波尔多斯,除了他的真名只有德·特雷维尔先生和那两位伙伴知道而外,他的情况是容易了解的。喜欢吹牛,口无遮拦,整个儿就像个水晶球,一眼就能看透。唯独有一点,要是有人对他的自吹自擂全都信以为真的话,那这人就得晕头转向了。

至于阿拉密斯,虽说他看上去坦****的,不像藏着什么秘密,实际上他却是个城府很深的小伙子,碰到有人问他别人的情况,他的回答总是语焉不详,若是问到他自己的事,那就更是顾左右而言他了。有一次,达德尼昂向他打听了好半天波尔多斯的情况,总算知道了火枪手颇受一位亲王夫人青睐的那段传闻,于是还想把谈话对方的艳遇也盘问出来。

“那么您呢,亲爱的伙伴?”他对阿拉密斯说,“既然您说了别人的那么些男爵夫人、侯爵夫人和亲王夫人。”

“对不起,”阿拉密斯截住他的话头说,“我说这些个事儿,是因为波尔多斯自己都说过,是因为他在我面前吹嘘过这些情场得意的艳遇。可是请您相信,我亲爱的达德尼昂先生,要是这些事儿我是从别的地方听来,或者是他悄悄告诉我,让我别讲出去的,那么,即使是听人忏悔的神甫也不会比我的嘴更紧。”

“这我相信,”达德尼昂接口说,“可是不管怎么说,我总觉着您对那些个纹徽挺熟悉,当初让我有幸认识阁下的那块绣花手帕,就是一个证明。”阿拉密斯这一回并没生气,而是做出最谦逊的样子,柔声回答说:“亲爱的,请别忘了我是要受圣职的,跟世俗的声色娱乐我是无缘的。您见到的那块手帕,不是人家给我,而是一位朋友忘在我这儿的。我只好把它收起来,免得连累他和他心爱的那位夫人。至于我么,我没有情妇,也不想有情妇,这一点上阿托斯就是个很明智的榜样,他也跟我一样没有情妇。”

“可是,嘿!您还不是神甫,您还是火枪手嘛。”

“是个临时的火枪手,亲爱的,就像红衣主教说的那样,我当火枪手是违心的,当教士才是诚心的,请相信我。阿托斯和波尔多斯引我入彀,是为了让我有点事情干:当初我正要受神职的那会儿,遇上了点小麻烦……不过这事儿您是不会感兴趣的,我占去了您的宝贵时间。”

“哪儿的话呀,这事儿我挺感兴趣,”达德尼昂嚷道,“现在这会儿我空得很哩。”

“是啊,可是我得去念日课经了,”阿拉密斯回答说,“然后还得写几行诗,那是艾吉雍夫人要我写的;随后还得上圣奥诺雷街去替德·谢芙勒兹夫人买唇膏。您瞧,亲爱的朋友,虽说您空得很,我可忙得很哪。”阿拉密斯朝他的伙伴挺亲热地伸出手来,随后就告辞了。

达德尼昂费了好大的劲儿,也没能对三位新伙伴的底细有更深入的了解。于是他打定主意,眼下就先把人家说的这些情况都记在心里,指望有朝一日会发现些更确实、更广泛的新情况。暂且他就把阿托斯看作阿喀琉斯,把波尔多斯看作埃阿斯,把阿拉密斯看作约瑟[3]。

这四位年轻人的日子还是过得挺快活的:阿托斯爱赌钱,手气又老是不佳。而尽管他的钱袋朋友们随时都能取用,他自己却从来不向他们借一个子儿,倘若欠了赌债,第二天早晨六点他准定会去叫醒那位债主,把隔夜的赌债还清。

波尔多斯的情绪是大起大落的:碰上他赢钱的日子,只见他趾高气扬,得意之色可掬;可要是输了,就干脆一连几天不露面,而后重新露面时,脸色灰白,拉长着脸,不过口袋里有了钱。

至于阿拉密斯,他从来不赌。像这样蹩脚的火枪手,像这样没劲儿的客人,实在是不多见的。他总是有工作得忙着去做。有时候,饭局还没完,宾客们酒酣耳热、谈锋正健,满以为还要在饭桌旁待上两三个钟头,阿拉密斯却掏出表来瞧瞧,笑吟吟地立起身来向众人告辞,说是跟一位神学家有约在先,要去请教一些问题。要不就是要回寓所去写一篇论文,请朋友们别去打扰。

阿托斯只是带着他那优雅的忧郁神情淡淡一笑,这种笑容跟他高贵的脸容非常相配。而波尔多斯则一边喝酒一边赌咒发誓说阿拉密斯最多只能当个乡下的本堂神甫。

达德尼昂的仆从布朗谢,悠然自得地打发着舒心的日子;他每天进账三十个苏[4],有一个月工夫,他每天回窝时快乐得像只燕雀,对主人也殷勤有加。但当倒运的风儿开始吹过掘墓人街的那个窝,换句话说,当路易十三的那四十个皮斯托尔花得差不多的当口,布朗谢就开始口出怨言了,这让阿托斯听着觉得可恶,波尔多斯听着觉得可气,阿拉密斯听着觉得可笑。于是阿托斯建议达德尼昂把这家伙辞了,波尔多斯要达德尼昂先把他揍一顿,而阿拉密斯则声称一个当主人的,生来就该光听仆从对他说好话。

“这事儿,你们说起来挺轻巧,”达德尼昂接口说,“阿托斯,您跟格里莫一起闷声不响地过日子,您不许他开口,因而也就永远听不见他说您坏话;波尔多斯,您的排场那么阔绰,在您的仆从穆斯克通眼里,您就是个神祇;还有您,阿拉密斯,您整天专注于您的神学研究,所以您那位生性随和、信仰虔诚的仆从巴赞,对您有一种由衷的敬意。可是我呢,既没坚强的意志,又没经济来源,既不是火枪手,又不是禁军,我凭什么去赢得布朗谢的友情、惧怕或尊敬呢?”

“此事非同小可,”三位朋友回答说,“不过这是您的家务事。仆从哪,就像女人,您想要他怎么着,就得让他怎么着,您立马就得把他给制服了才行。所以呀,您好好琢磨琢磨吧。”

达德尼昂琢磨了一番,最后决定先把布朗谢狠狠揍一顿。执行起这个决定,达德尼昂就像干其他任何事情一样地认真。把他给结结实实揍了一顿以后,达德尼昂又关照他非经许可,不许擅自卷铺盖。“因为,”达德尼昂说,“我早晚要发迹。我呢,当然要等着这风光的日子;而你呢,要是留在我身边,就少不了有你交好运的时候,我可是个好心肠的主人,不能因为你想走就让你走,看着你错过好运气。”

这种处理方式,使那几位火枪手对达德尼昂的处事手腕大为赞赏。布朗谢也佩服得五体投地,再也不提要离开的话茬。

四个年轻人凑在一起过日子了。达德尼昂是外省人,本来就谈不上有什么既定的生活方式,来到一个对他来说几乎全新的生活环境以后,很快也就跟上了新朋友的生活节奏。

他们冬天八点起床,夏天六点起床,然后到德·特雷维尔先生府邸去转一圈,看看统领有没有什么吩咐。达德尼昂虽说不是火枪手,但也来帮着值勤,而且态度认真到令人感动的地步:他老是在站岗,因为他总是在那三位朋友上岗时陪着他们。火枪营里,大家都认识他,都把他当作好伙伴;德·特雷维尔先生,当初第一眼看见他就挺喜欢他,这会儿对他更是恩宠有加,经常在国王面前提到他。

那三位火枪手呢,他们也很喜欢这个年轻伙伴。把这四个伙伴维系在一起的友谊,以及天天都要见上三四次面——或是为了决斗,或是为了办事,或是为了玩儿——的需要,使他们整日不是你找我,就是我找你,谁都像谁的影子似的。人们经常看见这几个拆不开的伙伴不是一路从卢森堡宫找到圣絮尔皮斯广场,就是从老鸽棚街找到卢森堡宫。

暂且,事情还是照德·特雷维尔先生允诺过的那样进行。有一天,国王吩咐德·埃萨尔先生把达德尼昂安排在他的禁军联队里当差。达德尼昂叹着气穿上了禁军制服,倘若能把这身制服换成火枪手的敞袖外套,就是叫他少活十年他也愿意。不过德·特雷维尔先生答应他,两年见习期一满,就让他穿上那敞袖外套,再说,如果他运气好,有机会为国王效力或是在禁军里表现特别出色的话,这两年见习期也还可以缩短。有了这句话,达德尼昂便抽身告退,从第二天起,他就开始他的当兵生涯了。

于是,每当达德尼昂值勤的时候,就轮到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来陪他站岗了。所以,德·埃萨尔先生的联队招进达德尼昂的那会儿,不是招进一个,而是招进了四个新兵。

[1]克雷絮斯:古代小亚细亚国家吕底亚的国王,以巨富著称。

[2]波尼法斯的法文原意为傻里傻气的人;穆斯克通的法文原意为短筒火枪。

[3]阿喀琉斯和埃阿斯都是希腊神话和荷马史诗中的人物。阿喀琉斯是个勇武、英俊、机敏、忠于友谊的英雄,埃阿斯身材高大、勇猛而莽撞,是阿喀琉斯的生死之交。约瑟是《圣经》中人物,长得秀雅俊美。

[4]法国辅币。旧时一个苏相当于二十分之一利弗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