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德尼昂怒不可遏,三步并成两步穿过前厅,冲到楼梯口,正要几级一跨地往下跑,冷不防一头撞在了一个火枪手的身上,那人刚从德·特雷维尔先生书房另一扇通过道的门里出来,达德尼昂的头正好撞在了他的肩膀上,痛得他大叫——或者说大吼了一声。
“对不起,”达德尼昂一边说,一边还想往前跑,“对不起,我有急事。”
但他还没来得及跑下一级楼梯,一只铁一般有力的手抓住了他的肩带,让他停了下来。
“您有急事!”这个火枪手大声说道,他的脸色白得像裹尸布,“您用这个借口撞了我,以为说一句‘对不起’就够了吗?没这么简单,年轻人。您敢情是因为听到德·特雷维尔先生今天对我们说话的口气有些粗暴,就以为您也可以那样对待我们了?您错了,伙计,您呀,您可不是德·特雷维尔先生。”
“真的,”达德尼昂连忙说,他认得阿托斯,阿托斯方才由医生给他包扎了一下,这会儿正要回去,“真的,我不是故意的,我也说了:‘对不起。’所以我以为这就够了。可我还是又向您说了一遍,凭良心说,这一遍也许是多余的!我真的很急,非常急。所以请您放开我,让我去干我的事吧。”
“先生,”阿托斯松开手说,“您很没有礼貌。看得出您是从大老远的地方来的。”
达德尼昂已经跨下了三四级楼梯,但听到阿托斯的这句话,他猛地收住了脚步。
“够啦,先生!”他说,“您甭管我是打多远的地方来的,我告诉您,用不着您来教训我怎么懂礼貌。”
“这可不一定。”阿托斯说。
“呵!要不是我有急事,”达德尼昂嚷道,“要不是我要去追一个人……”
“您这位有急事的先生,您找我可用不着跑,这意思您明白吗?”
“那么请问在哪儿?”
“赤脚加尔默罗会修道院[1]旁边。”
“几点?”
“中午十二点。”
“好,中午十二点,我会去的。”
“您最好别叫我等您,因为我可先把话说在头里,一到十二点一刻,我可就要去追您,把您的耳朵给割下来了。”
“行!”达德尼昂冲他喊道,“咱们十二点缺一刻见。”
说着,他又像魔鬼缠身似的狂奔起来,因为他心里想,那个陌生人脚步慢吞吞的,这会儿大概还走不多远,说不定还能找到他。
这时,在临街的大门口,波尔多斯正在跟一个站岗的火枪手聊天。他们两人之间,刚好有一道能容一个人通过的空隙。达德尼昂心想这点地方对他就足够了,于是他一头往前冲去,打算像支箭似的从两人中间穿过去。可是达德尼昂没把风给考虑进去。他刚跑到那儿,一阵风突然把波尔多斯的长披风吹得鼓了起来,刚好把达德尼昂裹在了里面。波尔多斯想必是自有道理不肯松开身上行头不可或缺的这一部分吧,因为他非但不松手放开他捏住的下摆,反而拼命用力把它往身边拉,弄得达德尼昂在丝绒披风里打了个转,裹得更紧了。
达德尼昂什么也看不见,只听见这个火枪手在骂骂咧咧的,他一心想钻出这件披风,只管在褶裥中间找出路。他尤其害怕把我们知道的那条漂亮肩带给弄脏了。可是,他怯生生地睁开眼来一看,却发现自己的鼻子正好贴在波尔多斯的两个肩膀中间,换句话说,正好贴在那条肩带上。
天哪!就像世上的绝大多数东西都只是徒有其表一样,这条肩带正面是金的,背面原来不过是水牛皮的。也难怪波尔多斯要摆谱,他虽说没能买一条全是绣金的肩带,好歹也有了半条呢:不过这下子我们也明白他干吗非得说伤风,非得披上那件披风不可了。
“见鬼!”波尔多斯一边喊道,一边使劲想甩开在他背上乱躜乱动的达德尼昂,“你是疯了还是怎么的,一个劲地往人身上冲过来!”
“对不起,”达德尼昂从巨人的肩膀下面钻了出来,开口说道,“可我有急事,我要去追一个人,那……”
“你跑路难道眼睛瞎了?”波尔多斯问道。
“没有,”被激怒的达德尼昂回答说,“我眼睛非但没瞎,还看到了人家没看到的东西呢。”波尔多斯也不知是否听懂了他的话,反正是已经勃然大怒了。
“先生,”他说,“我可把话说在头上,要是你像这样来招惹火枪手,你可要自讨苦吃。”
“自讨苦吃!”达德尼昂说,“先生,这话听起来挺刺耳。”
“一个只会跟对手面对面的人,可就是这么说话的。”
“呵!见鬼!您哪,我可知道您才不会把背转过来冲着对手哪。”
年轻人说了这么句俏皮话,心里得意至极,放声大笑拔腿就走。波尔多斯气得发狂,做了个想朝达德尼昂扑过去的动作。
“慢着,慢着,”达德尼昂冲他嚷道,“先把披风脱了再说吧。”
“那么就一点钟,卢森堡宫后面见。”
“好咧,一点钟。”达德尼昂一边答道,一边转过了街角。
可是,在刚才走过的那条街也好,在现在纵目眺望的这条街也好,他都没有看见一个人影。那个陌生人虽说步子走得不快,却已经走出一段路了,要不就是他进了哪座屋子。达德尼昂一路向每个碰到的人打听,一直走到渡船码头,再折过来沿塞纳河街和红十字街往回走,也一无所获。不过,虽说跑得满头是汗,他的心情倒渐渐平静了下来,所以从这层意义上说,这一圈跑得还是不无好处的。
这会儿,他把刚才发生的事情又逐一想了一遍,真是事情不少,情况不妙:现在才上午十一点,可他一大早就已经得罪了德·特雷维尔先生,因为他看见达德尼昂离开他时的那副模样,难免会觉得有点不成体统的。
再说,他又揽下了两场非同儿戏的决斗,两个对手谁都够结果三个达德尼昂的,而且还都是火枪手,也就是说,是他素来非常敬重,在眼里也好,在心里也好,看得比什么人都了不起的好汉。
前景很不乐观。我们明白,要是年轻人真抱定一准死在阿托斯手里的想法,他干脆就不会怎么担心波尔多斯了。可是,希望这东西,总是在一个人的心里最后熄灭的玩意儿,所以达德尼昂免不了还是得想,两场决斗下来,说不定他还死不了,不过当然,伤得可不会轻,想到还能活下去,他就为着往后的日子责备起自己来了:
“我可真是莽里莽撞,像个愣头青!这位可怜的好阿托斯就是伤的肩膀,可我偏偏像个撞城门的撞锤似的撞在他的肩膀上。只有一件事我觉得挺奇怪,就是他怎么没当场宰了我,他是有这个权利的,我那一下肯定撞得他痛得不得了。至于波尔多斯,哦!至于波尔多斯,那可真够可笑的。”
想着想着,年轻人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起来,不过他这样独自一个人大笑,旁人看见了准会觉得莫名其妙,所以他又向四周张望了一下,看看有没有招惹什么过路人。
“至于波尔多斯,那可真好笑;可我照样还是个莽撞坯。有谁这么连声招呼也不打就撞过去的吗!又有谁这样钻在人家披风里只管看里面有什么东西的吗!他本来也不会跟我认真的,要不是我去跟他说起那条该死的肩带,他是不会跟我计较的,虽然我并没挑明了说,对,没挑明,可也挖苦得他够呛!呵!我真是个该死的加斯科尼人,我这么耍小聪明,总有一天会吃大苦头的。得啦,我的达德尼昂老弟,”他继续自言自语往下说,用的是一种他自以为恰如其分的彬彬有礼的口气,“要是你一时还死不了——这事可还没准儿——你以后一定要非常非常有礼貌。从今以后,你得让人夸你,说起礼貌就拿你做典范。见人和和气气,彬彬有礼,这可并不是胆小怕事哟。要不你就瞧瞧阿拉密斯:人家阿拉密斯,整个儿就是和和气气,风度翩翩。怎么样,有谁敢说他阿拉密斯是胆小鬼?当然没有,从今以后,我时时处处都要以他为榜样。嗨!正说到他,他倒就在眼前哪。”
达德尼昂刚才这么一路走,一路自言自语,不觉已经来到了德·艾吉雍府邸跟前,只见阿拉密斯正在挺快活地跟三个举止潇洒的王室禁军聊天。这时,阿拉密斯也瞥见了达德尼昂,可是因为他没忘记一大早德·特雷维尔先生就是当着这个年轻人的面大发脾气的,对这么一个看着火枪手受呵责的目击者,他心里正没好气哩,所以他装得就像没见到达德尼昂似的。达德尼昂却一心想讨好他,跟他套个近乎,于是当即向那四个年轻人走去,满脸堆笑地朝他们深深一鞠躬。阿拉密斯略微点了点头,但脸上毫无笑容。而所有这四个人,马上就停住了谈话。
达德尼昂可没那么傻,会看不出自己在碍人家的事,可是社交圈子里那套不失风度地从诸如此类的尴尬局面摆脱出来,或者更一般地说,一旦不期而遇地跟一些他并不怎么熟悉的人以及一场与他无关的谈话纠缠在一起,怎样潇洒自如地从这种尴尬局面里摆脱出来的本领,他毕竟还不熟谙。所以他兀自在寻思,怎样才能尽量不显得很笨拙地抽身告退,没想就在这当口,他忽然瞥见阿拉密斯的手帕掉在地上了,而且阿拉密斯想必是没有看见,把只脚踩在了上面。达德尼昂觉得,弥补一下刚才不怎么得体的举止的机会来了:他弯下腰去,以他所能做出的最优雅的姿势,也不管阿拉密斯怎么死命踩住不放,硬是从他的脚下把手帕抽了出来,然后一边把手帕递过去,一边对他说:
“先生,我想这块手帕您掉了会不乐意的。”
确实,这块手帕绣工很精细,一个角上还绣着冠冕和纹徽。阿拉密斯脸涨得通红,从加斯科尼人手里不是接——而是一把夺了过去。
“哈哈!”一个禁军嚷道,“好一个守口如瓶的阿拉密斯,瞧你还说什么你和德·博瓦-特拉西夫人吹了,人家这位娇滴滴的贵夫人敢情把手帕都借给你了?”
阿拉密斯朝达德尼昂狠狠地瞅了一眼,这种目光是叫对方明白,他已经结下了一个冤家对头;接着,他又恢复了平时那种甜得有些过分的表情。
“诸位,你们弄错了,”他说,“这块手帕不是我的,我不知道这位先生干吗不挑你们,而偏偏挑中我把它交给我,我说这话是有证据的,我的手帕在我口袋里。”
说着,他掏出自己的手帕,那也是块很精致的细亚麻布手帕,在那个年代,亚麻布还是挺贵重的料子,不过,这块手帕上没有绣花,也没有冠冕和纹徽,而只有一个姓名起首字母组成的图案,那是这块手帕主人的姓名。
这一回,达德尼昂一声不吭,他知道已经捅娄子了。可是阿拉密斯的那几位朋友,却是不会那么轻易就相信他的,其中有一个人,装着一本正经的样子朝年轻火枪手发话了:
“要是照你这么说,亲爱的阿拉密斯,我可得向你讨回这块手帕了;因为你也知道,博瓦-特拉西是我的莫逆之交,我可不想看着人家拿了他老婆的东西到处走。”
“你这就讨得不在理了,”阿拉密斯回答说,“尽管我也承认你有权这么说,可是你所用的方式不当,所以我只能拒绝。”
“是这么回事,”达德尼昂腼腆地壮着胆子说,“我刚才并没看到手帕是从阿拉密斯先生口袋里掉出来的。我就只看见他把脚踩在上面了,于是我就以为,既然他把脚踩在上面了,那么这块手帕就是他的了。”
“您弄错了,亲爱的先生。”阿拉密斯冷冷地回答说,并没去顾怜对方卖好的苦心。
随后,他又回过头去冲着自称是博瓦-特拉西的朋友的那个禁军。
“再说,”他接着说,“我这位跟博瓦-特拉西有交情的老弟你听着,我想跟他的交情也不会比你浅吧,所以,真要说起来,这块手帕既然能从我的口袋里掉出来,照样也能从你的口袋里掉出来呀。”
“没有的事,我凭荣誉发誓!”国王陛下的禁军嚷道。
“你凭你的荣誉发誓,我也可以凭我的荣誉发誓,这样一来,咱俩必定有一个在说谎了。得,我有个办法,蒙塔朗,咱们一人一半。”
“一半手帕?”
“对。”
“妙极啦,”另两个禁军大声说,“真是所罗门王的裁决[2]。没说的,阿拉密斯,你真是聪明绝顶。”
几个年轻人哈哈大笑,诸位读者想必也能料到,这茬儿也就这么算过去了。再过一会儿,聊天结束了,三个禁军和火枪手亲热地握过手以后,那三位朝一个方向,阿拉密斯朝另一个方向分道而行。
“这会儿我可得上去跟这位体面的先生修好求和啦。”达德尼昂对自己说,刚才他稍稍退后了一段距离,一直站在那儿看着这几位聊天。他一边打着这个如意算盘,一边走近只顾往前走,全然没有注意到他的阿拉密斯。
“先生,”他对阿拉密斯说,“希望您能原谅我。”
“呵!先生,”阿拉密斯截住他的话头说,“那就请允许我告诉您吧,您刚才的举动,根本不是一个体面人的样子。”
“什么,先生!”达德尼昂嚷道,“您的意思是说……”
“我的意思是说,先生,您不是个傻瓜,尽管您打加斯科尼来,您也不会不知道,人家是不会无缘无故踩在手帕上的。见鬼!巴黎又不是用细麻布铺大街的。”
“先生,您想羞辱我,那您就错了。”达德尼昂说。在他身上,跟修好求和的决心相比之下,爱吵架的本性又开始占了上风。“我是加斯科尼人,这没错,既然您知道这一点,就用不着我来告诉您加斯科尼人都是火暴性子了。所以,他们认为,即便是做了桩蠢事,道过一次歉也就足够,也就只多不少了。”
“先生,我这么对您说,”阿拉密斯回答说,“并不是要和您吵架。感谢天主!我并不是个好勇斗狠的人,我当火枪手只是临时的,非到万不得已我从不轻易和人打架,即使打了心里也觉得挺勉强。可是这一次,情况特别严重,因为您损害了一位贵妇人的名声。”
“您是说您自己吧。”达德尼昂嚷道。
“您干吗要呆头呆脑地把手帕还给我呢?”
“您干吗要笨手笨脚地把它掉在地上呢?”
“我已经说过了,先生,现在我再重说一遍,这块手帕不是从我口袋里掉出来的。”
“好吧,您这就已经撒了两次谎啦,先生,因为我是看着它掉下来的!”
“嗬!您居然用这种口气说话,我的加斯科尼先生!好吧,让我来教教您怎么做人吧。”
“我呀,教士先生,我要送您回去做弥撒!请拔剑吧,说干就干。”
“别忙嘛,我的小白脸。不,至少不能在这儿。您没看见对面就是艾吉雍的府邸,里面全是些主教的心腹吗?我怎么就知道您不是主教大人看中了我的脑袋才派您来的呢?可我觉得这颗脑袋搁在我的肩膀上挺稳当的,还真舍不得交出去哩。所以我就想杀了您,不过您放心,要杀也得找个四面没人看得见的地方,慢悠悠地干,让您死也死得没法向任何人去吹嘘。”
“这正合我的心意,不过您可别高兴得太早了,甭管这块手帕是不是您的,您还是先带上它吧,说不定到时候您还用得着呢。”
“阁下真是加斯科尼人?”
“对。阁下不会因为谨慎起见而改期吧?”
“先生,对于一个火枪手来说,谨慎是个最不管用的美德,这我也明白,可是对于一个神职人员来说,谨慎就是不可或缺的品德了,既然我当火枪手是权宜之计,我就当然要处处谨慎才是。两点钟,我在德·特雷维尔先生府上恭候阁下。到时候我会通知您确切地点的。”
两个年轻人相互躬了躬身子,然后阿拉密斯沿通往卢森堡宫的大街走去,达德尼昂呢,看看时间已经不早,便往赤脚加尔默罗会修道院的方向而去,一边走一边对自己说:
“我一准是回不来了,不过至少有一点,即便我死,也是死在一个火枪手的剑下。”
[1]加尔默罗会又称“圣衣会”,为天主教托钵修会之一。其中又分“住院会”和“保守会”两派,后者规定成员均需赤脚或着草鞋,故俗称赤脚加尔默罗会。
[2]据《圣经·旧约·列王纪》载,以色列王所罗门以智慧著称。一次,两个妇人讼于其前,俱称是一婴儿生母。所罗门佯命将婴儿劈为两半分与二人。一妇同意,一妇不忍,遂裁决后者为婴儿生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