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的流浪儿,就是女巨人生的小豆子。
无须夸张,这个在水沟边长大的小鬼,有时也穿衬衫,但只有一件;有时他也穿鞋,但是没有鞋底;有时他也有住处,而且挺喜爱那地方,因为到那里能找见母亲;但是他更喜欢街头,因为在街头能找到自由。他有自己的一套把戏,有自己的一套诡计,而那套诡计是基于对有产者的仇恨的:他也有自己的一套隐喻,人死不说死了,而叫作“吃蒲公英的根”;同样,他有自己的一套行业,替人叫马车,给人放下车踏板,在瓢泼大雨中收取过街费,他称其作“艺术桥赏”,大声宣扬当局对法兰西人民有利的讲话,给铺路石块剔缝;他也有自己的一套货币,是从街上抬来的各种各样的小铜片。那种奇特的钱叫作“破布片”,在这群流浪儿中始终流通,有固定的面值。
最后,他还有自己的一系列动物,而且他在各个角落细心观察它们:圣体虫、骷髅头蚜虫、盲蛛、“鬼虫”——扭动双尾吓人的黑虫子。他有属于自己传说中的怪物,这怪物腹下有鳞片却不是蜥蜴,背上长癞却不是蟾蜍,住在旧石灰窑洞或干涸的污水坑里,黑不溜秋,毛烘烘黏糊糊的,爬得时慢时快,不会叫,但是能瞪着眼瞧你,样子十分可怕,谁也没有见过,他管那怪物叫“聋子”。到石头缝里找聋子,是一件非常吓人的开心事儿。另外一件开心事儿,就是猛地掀起一块石头,瞧瞧躲在下面叫鼠妇的甲虫。巴黎的每个区都有点名堂,都能发现有趣的玩意儿。玉树林工场有钻耳虫,先贤祠有千足虫,演武场水沟里有蝌蚪。
至于辞令,这孩子比得上塔列朗[61]。比较起来,他同样厚颜无耻,但是更为诚实。不知怎么,他天生就有一种出人意料的快活劲头,他突发一阵狂笑,弄得店铺老板目瞪口呆。他开的玩笑非常精彩,从高级喜剧到闹剧,能表现各种不同的风格。
看见出殡的队列经过,送葬的人中有一名医生,一个流浪儿就嚷道:“嘿!打什么时候起,医生还要把自己的活计护送回去!”
另一个流浪儿混在队伍里。一个戴眼镜、身上挂着小饰物的严肃男人,突然回过身来,恼火地说:“流氓,你摸了我女人的腰!”
“说我,先生!搜我的身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