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到达即备回程的行客(1 / 1)

我们撂在半路未叙的那辆马车,在将近晚上八点钟时,驶进阿拉斯驿站客栈的大门。我们一直注目的那个人下了车,漫不经心地回答客栈伙计的殷勤问候,打发走后添的那匹马,亲自将小白马牵到马棚;然后,他推开楼下弹子房的门,走进去坐下,双肘支在桌子上。他本想用六小时走完这段路程,结果竟用了十四小时。他扪心自问并无过错;然而,毕竟他也没有因此而感到恼火。

老板娘走了进来。

“先生过夜吗?先生用晚餐吗?”

他摇摇头。

“马房的伙计说,先生的马非常疲劳!”

这时他才打破沉默。

“那匹马明天早晨不能走吗?”

“唉,先生!它起码得歇两天。”

他又问道:“这里不是邮政局吗?”

“是这里,先生。”

老板娘带他到了邮局。他掏出身份证,询问当天夜晚能否乘邮车回海滨蒙特伊。邮差身旁的座位恰好空着,他便付钱订了下来。

“先生,”邮局职员说,“不要误了时间,半夜一点钟准时从这里出发。”

事情安排好之后,他出了客栈,在街上走着。

他不熟悉阿拉斯城,街道又昏暗,只好信步走去。而且,他似乎打定主意不向行人问路。他过了小克兰松河,闯入纵横交错的窄巷中,如同陷入迷宫一样迷失方向,恰巧一位绅士提着灯笼走过来。他迟疑了一下,终于决定上前打听,但首先还是前顾后盼,就好像怕人听见他要问什么事儿似的。

“先生,”他说道,“请问,去法院怎么走?”

“您不是本城人吧,先生?”那位年长的绅士答道,“那就随我走吧。我正巧要往法院那边走,也就是说往省政厅那边走。要知道,现在法院正在修缮,暂时改在省政厅审案。”

“刑事案件也在那边审理吗?”他又问道。

“当然了,先生。要知道,如今的省政厅,革命前原是主教府。1782年,德·孔吉埃先生任主教,他在那里建造了一个大厅。眼下就是在那个大厅里审案。”

绅士边走边对他说:“先生若是想看审理案子,时间恐怕晚了点儿。平时,六点钟就休庭了。”

说着话,他们走到了大广场,绅士指给他看一座黑黝黝的大楼,只见正面有四扇长窗还透出灯光。

“真的,先生,您真有运气,正好赶上。您瞧见那四扇窗户了吗?那就是刑事法庭。里边有灯光。看来案子还没有审完,一定是拖延时间,晚上继续开庭。您对那案子感兴趣吗?那是一桩刑事案件吗?您要出庭作证吗?”

他答道:“我来这儿不是为了什么案子,只想跟一名律师谈谈。”

“这就不同了,”绅士说,“喏,先生,那就是正门。那儿有站岗的。您登上大楼梯就是了。”

他按照那位绅士的指点,几分钟之后就来到了大厅,只见里面有许多人,人群中夹杂着穿长袍的律师,他们都在小声交谈。

穿黑袍的人,三五成群地聚在法庭门口,这样的窃窃私语,见了总会让人心惊胆战。这种人说的话,极少含有善意和恻隐之心,多半是事先做出的判决。这一堆一堆的人,在从旁经过并遐想的人看来,就好像幽暗的蜂窝,而嗡嗡喧扰的各种精灵,正在里面共同营造各式各样险恶的建筑。

这个宽阔的大厅只点着一盏灯,从前是主教府的前厅,现在充当法院的休息厅。一道两扇的门关着,隔开设为刑事法庭的大厅。

休息厅十分昏暗,他无须担心,碰到一位律师便问道:“先生,案子审到什么程度了?”

“审完了。”那律师答道。

“审完啦!”

他重复这句话的声调异常,以致那律师转过身来,问道:“对不起,先生,您也许是被告的亲戚吧?”

“不是。这里我谁也不认识。判刑了吗?”

“当然。不可能不判刑。”

“判了苦役?”

“终身苦役。”

他又问道,但声音微弱得几乎听不见:“验明正身了吗?”

“什么正身?”律师答道,“无须验明正身。案子很简单。那女人害死了自己的孩子。杀害婴儿罪得到证实,陪审团排除了蓄意犯罪,于是判了她无期徒刑。”

“那么是个女人啦?”他问道。

“当然啦。是李墨杉家的姑娘。您跟我谈的是哪件案子?”

“随便问问。案子既然审完了,大厅里怎么还亮着灯?”

“那是另一件案子,开庭审理快有两个小时了。”

“另一件什么案子?”

“哦!这件案子也一目了然。被告是个无赖,是个累犯,是个苦役犯,又作案偷窃了。名字我记不大清了。看那长相,就像个盗匪。单看那副长相,我就要把他送进苦役场。”

“先生,”他又问道,“怎么能进入审判大厅呢?”

“我想实在进不去了,里边人太多。不过,现在休庭,有人走了,等再开庭的时候,您不妨试试。”

“从哪儿进去?”

“走这扇大门。”

律师离开了。他站在原地,一时千头万绪,几乎一齐涌上心头。这个不相干的人所说的话,像一根根冰针,像一条条火舌,轮番钻透了他的心。他见案子根本没有审理完,便松了一口气,但他也说不清自己的感受,是满意还是痛苦。

他凑近几堆人,听他们说些什么。这一轮要审理的案件特别多,庭长指示这一天安排两件简短的案子。先审理杀害婴儿案,现在正审这个苦役犯,这个累犯、“回头马”。这个人偷了苹果,不过似乎没有足够的证据,但证实了他从前在土伦苦役场服过刑。这样,他的案情就严重了。对他的审问和证人作证倒是结束了,但是律师还要辩护,检察官还要提起公诉,恐怕午夜之前完不了。看来这人要判刑。检察官很出色,他控告的人无一“幸免”,他还颇具才情,有时写诗。

一名执达吏守在进入法庭的门旁。他问执达吏:“先生,快开门了吧?”

“门不会打开了。”执达吏说道。

“什么?重新开庭,门也不开吗?现在不是休庭吗?”

“刚刚重新开庭,”执达吏答道,“但是门不会再开了。”

“为什么?”

“因为大厅里坐满了。”

“什么?一个座位也没有啦?”

“一个座位也没有了。门关上了,谁也不让进去了。”

执达吏沉吟一下,又补充说:“庭长身后倒有两三个座位,但他只允许官员坐。”

执达吏说罢,就转过身去。

他低着头往外走,穿过前厅,缓步走下楼梯,仿佛每下一级都迟疑不决。他很可能是在内心思索吧。从昨天起在他内心展开的那场激烈斗争并未结束,他无时不经历新的曲折。他走到楼梯转角便停下,背靠栏杆叉着双臂站着。忽然,他解开礼服,掏出皮夹,抽出一支铅笔,撕下一张纸,借着反射的光亮匆匆写下这样一行字:“海滨蒙特伊市长马德兰先生”。然后,他又大步登上楼梯,分开人群,径直朝执达吏走去,把纸条交给他,以不容置疑的口气说:“这条子送给庭长先生。”

执达吏接过纸条,看了一眼,就照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