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蜈蚣妖精 刚刚开始
夜的静是寂寞的。
总是能在很多时候带来最好的伪装。
三更天的时候,稍作休息的孙君打开了房门,这会客栈一楼已然没有了夜色刚刚来临时的喧嚣与热闹。只有一个店小二趴在柜台上偷睡,一盏烛光在微风中摇曳,把店小二的影子拉的很长,还在左右晃动。
孙君打开了客栈大门,寒风吹来,他颤抖了下。
冷,真的是太冷了。
他离开了客栈走在小镇的街道上,出了小镇向北面羊肠小道走去。
“忘语老头,小爷的命可是陪你去赌一把了,要是那百足大蜈蚣把小爷给吃了,那么小爷用命诅咒你,永远离不开《势明锦布》”。一边走,孙君的嘴里还不停的嘀咕着。他思前想后,还是下定决心去会会那百足大蜈蚣,要是遇到困难就后退,那也不用继续修神了。
胆小怕事,鼠目寸光,这样的人在修神的道路上走不远。
“其实本座也是和你一起在赌,万一你进了那只大长虫的肚子,本座岂不是也进去了。那要是再等人发现《势明锦布》,那已经不知道是多少年以后了,所以你如果眼看要被那只蜈蚣给吞了的话,千万要把本座留在外面”。
忘语老头还真不会说话。
若不是《势明锦布》融入了自己的身体中,孙君还真想摆脱这糟老头、烂道士,有多远就扔多远。
“唉,只知道在十里外三道杠,可这三道杠在具体什么位置”?走了许久,约莫有十里了,客栈中的两人就是说的在十里外。
“就在前方不出一里”。
“你是怎么知道的”?孙君惊讶的问道,他可不相信忘语这个不靠谱的老道士这么厉害。
“那是当然,本座的智慧连天地也不能束缚住,你抬头看前面”。忘语老头臭屁的说道。
孙君疑惑的抬头望去,瞬间他就释怀了,暗道自己真是愚蠢。只看见在前方一里外,有着三座山峰并排而列,以“拔地通天之势,擎手捧日之姿”,巍然屹立在大地上。
在右边第一座山峰下,隐隐约约利用月光可以看见三个大字“三道杠”,这字是刻在上面的,看来是有些年月了。字的沟壑里长满了青苔,字形正倚交错,大大小小,开开合合,线条粗细变化明显,跌宕有致。最后一字刻歪了,歪得简直要倾倒,但这样的倾斜并不生硬,反倒更见自由,体现出刻字者的任情恣性的一面,自成格调。刻字者取势险峻,结字造型或倚或正,或重或轻,有“来如雷霆收震怒”之美。
“就是这里了,希望那百足大蜈蚣没有那人说的那么厉害”。孙君加快步伐,来到了三道杠下,搜索着那只百足大蜈蚣的踪影。
“嗯?这里有某种动物的足迹,预测体型还挺大的,这么多脚印,不用想也知道是蜈蚣了”。
他随着着脚印来到了一个山洞前,里面还有着“沙沙”的声音。
“该不会在这里面吧?它在里面,如何把它引诱出来”?孙君还在思索着,显然他想的有点多了。
一个长长而赤红的身影来到了洞口,定晴仔细一看,是只蜈蚣!那扁圆的脑袋有人拳头大小。
惊的他身形向后暴掠,远远的躲避远离洞口,等蜈蚣爬出来时,他拍了拍胸口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完全与客栈的那人讲的不一样,的确比普通蜈蚣大上不少,可也没有四丈长,最多半丈。也不是百足,他一节一节的数了下,只有三十节,而且不是一只蜈蚣,是三只。
世间传闻,蜈蚣乃五毒之一,每年长一节,三十节就是代表它活了三十年了。以蜈蚣最多几年的寿命来看,这三只蜈蚣算是其中异类了,在普通凡人眼中肯定是前所未闻,看上一眼就心生寒冷。
但是,孙君可是修士,拥有六牛之力,显然这三只蜈蚣在他眼里还不够看。
“唉,以讹传讹还真是害人,客栈那人净乱说,吹的有鼻子有眼,还亲眼见过,怎么我看见的就是三只小蜈蚣呢”?
“沙沙沙”。蜈蚣本就比其它动物聪明,这三只蜈蚣更是活在世间几十年了,灵智非常的高。它们分散开来,呈品字形把孙君给包围在了其中,无数只足划动,向其扑了来,速度快的难以相信。不过这在情理之中,那么多只足,速度不快才是奇闻。
“哼,就你们这三只小家伙也想和我斗”。
孙君毫无畏惧之心,眼中凶光外留,冷血、古板、残酷!源气运转到手掌上,紧捏拳头,一只蜈蚣跃了起来,张开毒嘴,向他的脑袋咬了来,毒牙黝黑到发亮。他拳头伸出,腰压肘钻拳,转身挂打,圈打钩踢,立步摇砸。
蜈蚣外有护壳,很坚硬,一般凡铁也很难造成致命伤害。可是孙君这拳,注入了源力,就算是钢铁也能打断,拥有的破坏力是可想而知的,那只跃起的蜈蚣被击中了腹部,三十节长的身体直接从中间被打碎,一前一后只有一点点血筋还连着。
死而不僵,蜈蚣的生命力极强,那只蜈蚣干脆把那仅连在一起的血筋咬断,变成了两节。
身形蠕动着,竟是想钻入土中去。
孙君怎能让它如愿,双手展动,似大鹏翅膀舞翔,身体骤然跃起。落地时,如同泰山压顶,用势不可挡之威踏了上去,一口脚踏一节,霎那间两节蜈蚣粉碎了,被踩的面目全非,成了肉泥。
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解决了一只蜈蚣,他看见另外两只蜈蚣,双手源气护住各抓一只。用力的一捏,血肉四处飞溅,两只蜈蚣被捏成了碎粉,满地全是蜈蚣的碎甲和血肉。
“遭了,手下重了!忘语老头说要心脏的精血才行,身体变成渣了,究竟哪个部分才是心脏”?
解决完了后,他面露为难之色,只能仔仔细细的在地下找了。
月光普照大地,在三道杠不远处一座山的半山腰上,有道黑影在那蠕动着,还响起嚼咬的声音。
借着月光,眼神好的人就会看见那是一只巨型蜈蚣,长有几丈,狰狞凶煞,相当的骇人。要是有人数它有多少节时,就会倒吸一口凉气的说出一个数字——一百节。
趴在地上,嘴里吃着野兽的肉,口中的野兽长有斑纹,看头颅,居然是百兽之王。
这毒物连老虎也敢吃,凶兽,真正的绝世凶兽。
这只蜈蚣也是有自己的奇遇才能长到这么大,它年幼时与普通蜈蚣一般大小,两寸多长。在百年前的一天,它意外吃了颗鲜红如火的果子,发生了异变,思路变的清晰,诞生了灵智。
百足蜈蚣用完餐后,安静的趴在地上,成人拳头大小的眼睛转动着,灵光流转,拥有相当高的灵智,比人类还聪明。它回忆起了过去,一步步成长到今天很不容易,吃的食物先是些昆虫,后来吃些小动物的尸体,比如兔子之类的。这一吃可是给它打开了另一扇门,它发现,自己在吃完血肉后,身体在不知不觉中变大,力量也在增强。
并且捕猎次数多了,它还总结出了经验,凡是体型越大的野兽,吃了过后,身体和力量长的越快。从原来吃的昆虫,逐步变成了老鼠,再由老鼠变成兔子、野猫。就这样,百年过去,它长成了现在的数丈长,连老虎也能当成食物来吃。
这只百足蜈蚣不知道的是,它已经踏上了修妖的道路,传说在洪荒上古,妖族曾经统领过这片天地,人类也只是妖族的奴隶甚至是被圈养的食物。物极必反,后来妖族开始衰竭,人类成了世间的主宰,但在深山老林中,一些野兽血统不凡,偶尔会觉醒上古妖族传承记忆,从而修妖。
而有些野兽血脉普通,但因为某种奇遇开了灵智,就像百足蜈蚣这样。虽然没有传承记亿,没有修妖法门,但可以吞噬血肉,在消化后会变成精气被身体吸收,也会慢慢的变强。
百足蜈蚣在这三道杠方圆数里内,是真正的王,哪怕是狮子、老虎等凶兽;老鹰、大鹏等厉禽也只能靠边站,有时间这位蜈蚣大王不高兴了,还有可能把它们当成食物,就像刚才那只悲催的老虎。
可这时百足蜈蚣心中,有那么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让它很难受。
趴在地上休息的差不多了,在不安中向洞府爬了回去,途中有树挡住前路,也不闪避,锋利如神兵的长足一挥,手臂粗的树拦腰斩断。
孙君还在地上找着蜈蚣的心脏,全是滩肉泥,找起来不是一般的费劲。
“忘语老头,难道只能是心脏的精血才行吗?其它部位的不行”?
“不错,要是找不到,只能另找其它毒物了,看来你今晚是白跑一躺了……,哈哈哈哈,没有白跑,没有白跑,又有毒物向你奔来了,并且这次你想把它打的粉碎恐怕还有些难度,它就在你后面。小子,祝你好运了”!忘语老头兴灾乐祸的说道。
听见有毒物在自己身后,孙君赶忙转身,这一转身把他吓了跳。
“那人说的是真的!我杀的不会是它的孩子吧?这下麻烦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