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暂且把它叫做小说。
相信,用心看完它的人,一定会发现,起初,文字里的兴奋,慢慢演变成平淡的幸福,而后的结尾看起来,似乎有些仓促。
从开始写第一篇,到写完这些的今天,之间有大半年,真正用来写的时间,并没有那么多。
写这篇的时候,曾经跟朋友提起,说,写小说是件伤神的事,没错,即使是这样一篇也许并不及格的小说,也费了我不少心力。
一直觉得,对与写字,我的坏习惯太多。我总是不自觉的带入太多的感情在里面。起初的兴奋,是我愿意体会的感受,所以我字字斟酌,中间平淡的幸福,也是我享受的感觉,所以写起来得心应手。只是,最后,最后结尾的分离,是我不愿细细感受的地方。所以,仓促结束。
原谅我,如此仓促的收笔。
感谢从头到尾认真陪我一起看下去的朋友。感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