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多事的酒馆(1 / 1)

密林深处正在发生一场激烈的生死搏斗,厮杀的双方一方是五个人,另一方是身躯壮硕的野猪王。目前看来,野猪王已经落在下风,很快就要变成餐桌上的肉食了,不过那凶悍的野猪王可不这么认为。

野猪王受到右后腿重伤的强烈刺激,忽地将獠牙从有人腰身粗的树干中拔出,猛烈快速的一晃头部,对着郑镖头的大腿就是一记猛戳。

“啊!”郑镖头虽然用大斧的宽大面积当做盾牌,试图拦住野猪王的攻击,但是他低估了野猪王拼死发出的力道,握着大斧的双手被野猪王顶的发麻,力气泄了三分。野猪王的獠牙微微滑动后,划在郑镖头的右大腿上,它锋利的獠牙像是一把匕首,给郑镖头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让他惨呼出声。

赵容看见郑镖头的大腿那道伤口似乎有一厘米之深,即可见到白骨了,他的裤管也很快就被鲜血浸湿,染成刺眼的红色。

林平之做好了准备后,就看见史镖头、郑镖头已经拦截住了野猪王,并给它造成了重伤。本来一切都十分顺利,但是野猪王忽然发狂,给了郑镖头一个狠狠的反击。

“去死吧!”这样让林平之气愤不已,他心中想到,该死的野猪你怎么不来挑战我,害我白费功夫,这两个镖师也是的,我的武功比你们高多了,居然不让我来对付这只野猪王,受伤就太不应该了!

他一挺长剑,冲到野猪王的身前,使出辟邪剑法中的分花拂柳招数,剑锋刺向野猪的赤红的眼珠,速度比两个的镖师的要快多了。只是这一剑在赵容看来轻飘飘的,似乎不太有力道的模样。

野猪王微微一低头,就让林平之的这一剑落空,故技重施,又将沾着血的獠牙攻向了林平之。

趟子手陈七没有向史镖头、郑镖头正面敌对这只巨大的野猪,而是绕到它的身后,手中的猎叉朝着它的肛门捅了去,直接插了一个正着,接着用力一搅,继续扩大创口。

野猪王的动作一顿,仰头嚎叫起来,就要转头对付陈七,把眼前的林平之和郑镖头无视了。

这时,两把长剑抓住时机,从野猪的赤红的眼珠插进,刺入了一半的剑身,深入它的脑中,破坏掉它的大脑。

赵容见到林平之和自己的长剑各自刺入了野猪王的眼中,断绝了它的旺盛的生机。

野猪王受此重创,已经站不住身子,四条腿一软,倒在地上不断**,嚎叫声也是越来越低,最后低不可闻,再也没有声息。

“呼,终于搞定这头野猪了,它可是我见过的最大的野猪,一般的野猪也就二百多斤、三百斤的样子,这头野猪可能有四百多斤,称得上是野猪中的王者了,十分凶悍。”史镖头笑着对林平之说道。

“呵呵,这头野猪要是带回去的话,一定会让爹爹好生欢喜,让我娘再也不说我只知道吃喝玩乐了。”林平之笑嘻嘻说道,记起来郑镖头受了伤,转头对他说,“郑镖头,你的伤没有大碍吧?要不要紧?”

“多谢少镖头关心,

我已经包扎了一下,上了福威镖局的秘制的金疮药,没有事了。只是最近一两个月不能押镖了。”郑镖头感激涕零地说道。

“那就好。麻烦史镖头和陈七把野猪处理一下,将野猪的内脏掏空,不要这些东西,也要把打到的野鸡野兔都丢掉,免得不能带这头野猪回去。”林平之吩咐道。

史镖头和陈七应着,动起手来,就开始收拾这头野猪了。

史镖头拿过了郑镖头的巨斧,叫陈七将野猪腹部朝天,平平放好后。他先是挥动巨斧将野猪的猪头和四条腿都砍下,然后对着野猪的胸骨用力砍起来,最后拿着大刀将野猪的肚皮割破,取出猪内脏,通通丢到灌木丛中。

这时,赵容拉着林平之做好了一个简陋的担架,就是两根手臂粗的树枝缠上许多藤蔓,用力捆紧,这就做好了。史镖头和陈七将野猪放在担架后,就抬起了担架。

出了树林后,有了马匹的帮助,沉重的重量就不用人来抬了,放在马背上就好。

白二一直守在树林外,见到众人抬着巨大的野猪出来,惊呼道:“你们真是了得,这样威猛的野猪被你们干倒,啧啧。”他转眼看到走路一拐一拐的郑镖头,不由上前问道:“咦,郑镖头受伤了,严重吗?”

“没事,回家养一个月就好了,我们这就走吧。”郑镖头在白二的帮助下,上了马背,对白二说道。

一行人策马慢走,花了半个小时走了十里路的样子,因为要将野猪运回去,速度快不起来。这时,众人的眼前出现了一个竹子、茅草搭成的酒棚,一张招幡竖起老高,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酒字。

史镖头喜出望外,说道:“少镖头,我这一身猪血喷到身上,黏糊糊的,不如你们就在酒馆喝几杯酒,吃上香喷喷的野猪肉,我趁机去找酒馆的老蔡换身衣服,你说行不行?。”

林平之欣然应允,朗声说道:“不错,老蔡这里的酒我可是好久没有喝到了,今天高兴,打到这么一头野猪,乘兴喝上几杯。要是回到镖局,可是喝不上酒的呀。我娘管的还是太多。”

其他人都纷纷叫好,却没有一人说王夫人管得紧,他们可是在福威镖局混饭吃,又都知道这位王夫人可是不省油的灯。她可是来自洛阳的金刀门,是门主王元霸的女儿,一身武功不可小觑。

赵容见到这个酒馆,心中微微一紧,心情居然比刚才面对那头凶恶的野猪王还要紧张,因为他知道,这个酒馆将会发生一场恶斗。这场打斗的结果深深影响了笑傲江湖世界,现在一切都要拉开序幕了,而自己混迹余福威镖局,自己的生命开始受到青城派的巨大威胁,其中非常凶险。

史镖头走向酒馆,看着没有客人的酒馆,嘴上大声喊道:“老蔡,你还不出来,死哪里去了?少镖头驾临你这个陋店,还不将最好的酒——竹叶青——拿出来!”

一个花白头发的老头撩开布帘,走了出来,对着一身鲜红、散发着血腥味的史镖头低头说道:“客官你好,我是老萨,

花了三十两的银子从老蔡手中买下了这家酒馆,就是前几日的时候。”

史镖头看着面生的老萨,疑惑说道:“老蔡不干了?把酒馆卖给你了,你是哪里人呀?”

老萨谄笑说道:“原本我也是福州人,只是少年时候离开家乡,漂泊了几十年依然没有干成什么事,只好回到家乡,好歹也要落叶归根,以慰我的思乡之情。只是老儿没有什么本钱,只好盘下这家小店,总算找个吃食的来源。”

他又指着刚刚从布帘后面走出的一名少女说道:“这个就是我的孙女小倩,跟着我一起做事。”

史镖头看了一眼老萨的孙女,发现她脸上全是大大小的麻子,十分丑陋,心中一阵阵恶心,不由想到:这么丑的家伙不戴面罩,真是太吓人了。

他对着老萨说道:“好吧,你盘下了酒馆也不管我的事,只是福威镖局的少镖头驾临你的小店,快将好酒拿出来,再去我们的打猎得到的野猪身上割十斤肉,炒给我们下酒!最后拿一身衣服给我,这身上被猪血淋了,快要熏死我了,不换不行。”

赵容和林平之坐在一张桌子上,其他的人坐一张桌子。他看着老萨出色的表演,心中想到,这个劳德诺真不愧是老江湖,居然把史镖头这样的干了十几年的镖师都骗过去了,岳不群派他来福州,可真是知人善用呀。

小倩手上端着木头托盘,给两桌各自上了一壶酒,放下了杯碗筷子等事物。

林平之只是看了一眼小倩,就没注意,如此难看的女人还入不了他的眼睛,要知道平时起码有三个家教严密的大家闺秀和他好上了,她们比眼前的这个鬼一样的少女好看太多。

他先给赵容的酒杯满上,然后给自己倒上一杯,仰头一口喝干后,说道:“虽然酒馆换人了,但是这酒的味道依旧没有变,十分的香醇,表哥来,我敬你一杯!”说罢又给自己酒杯倒满,端起酒杯。

赵容也依样端起酒杯,看着碧绿的酒液,和林平之的酒杯轻轻碰了一下,一口喝完。他感到酒液进了口中后,满口酒香,身心也愉快起来,这酒给人一种十分舒适的感觉,比他在现代喝的所谓的名牌酒好喝太多。

他笑着说道:“好酒,怪不得平之你对这里的酒念念不忘,原来如此呀。你怎么不早点带我来喝酒,一定是害怕我和你抢酒喝,是不是?你太不地道了。”

林平之连续喝了三杯酒,才停下来,满口酒气说道:“你看看你的抱怨,要是我早点带你来的话,今天就没有这样的好酒喝了,我做得很对,就是要拖延你来这家酒馆的时间。”

这时,阿萨端着一盆香味四溢的爆炒野猪肉上桌,对着林平之说道:“少镖头,你尝尝我炒的猪肉,看看味道合不合您的口味。”

郑镖头。白二、陈七那一桌也有一盆炒野猪肉上桌。郑镖头笑着说道:“好你个老萨,真是会讨好人,你要是把少镖头给讨好了,让他每天都来你这里吃酒,你那三十两银子不到一个月就能赚回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