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宣凝无喜无忧,对他称赞毫不动容,说着:“世叔,那我请你三事,可否?”李播负手悠闲而立,欣然说着:“难得贤侄有求于我,尽管说来,如果我能够办到,一定会办到。”
“我想转战天下,却缺少了一件合适的刀器。”
“哦,这容易,我自当为你寻来合适的刀器。”
李播哈哈一笑,像他这样的家族,这样的潜势力,找到一把上好武器,那是再简单不过了。
“我却心有所喜,二百年前,曾有当时的第一刀法家‘刀霸’凌上人。
手中持有长刀,据说刀身会隐透黄芒,此后虽然消声匿迹,但是据我所知,已经落到了西梁宣帝曾孙萧铣手中,我想请世叔为我取来。”
张宣凝淡然说着。
“哦,果真如此?”李播不由吃了一惊,对张宣凝,第一次产生高深莫测之感,这个小子,无非是妾生之子,再加上一些其它的因素,一向不为家族所喜,不但没有学到家传武功,更没有学得文韬武略,在扬州,也不过一年,又何以得知这些呢?“是啊,闻说,梁武帝萧衍当年最爱搜集神兵利器,这把刀也是他的收藏,其后落于萧铣之手,此刀无名,我当取之其名为破军。”
张宣凝笑而不说。
“也好,此事虽有点难度,但是我当为贤侄取来。”
李播也不追问,只是说着:“第二件事呢?”“第二件事,无非是卫贞贞和苏爷,虽然她出身低微,但是毕竟是我的救命恩人,再说一夜夫妻百日恩,以世叔之能,照料于她,不难吧?至于苏爷,与我贫贱之中,提拔于我,当念此情,也当一同看之。”
“不难,这事上,贤侄尽管放心。”
无非是二个不起眼的小人,照料一下,的确一点也不难。
“第三件事,如我转战天下,得势而回,还请世叔遣得淳风来助我一臂之力。”
“贤侄,你我二家,同气连枝,密不可分,如时机适当,必来助你。”
李播毫不犹豫的回答说着。
“那,就不打搅世叔了,不知世叔取来此刀,用得几日?”“十日足矣!”“那我在此等待十日,世叔请稍等,我写封家书。”
张宣凝拱手作礼,然后就起身,直入城门附近的一家客店,就取过柜台上的笔墨来写,那个店主惊讶莫明,欲想喊叫,却觉得一种压力,不敢多说。
没有片刻,书就写成,分成三封,一封给苏爷,里面是帮中之事,还请他拜托上面所知,其实上面都知道,但是恭谨问好,还是为人下属者应该有的礼仪,第二封是给兄弟们,作一些有限的安排,至于以后帮中另遣人员管理,那是顾不得了,第三封就是给卫贞贞,让她安心在家,也说明家中某处,有黄金二百两,足够用得十年了。
收得了三封信,李播笑着:“你真当性情中人。”
说完,就直接出门,飘然而去。
张宣凝也毫不留恋,按着刀柄,直出城门,就在这时,有几人已经发觉了他,不时打量着城门的榜文,以及打量着他。
又走了几步,就有一个大汉上前:“你是何人,快快说来。”
说话之间,就有一大帮人,慢慢围上,说着,就有人喊着:“这不是文书上的犯人吗?抓住了他,有百两白银啊!”“是啊,我们人多,冲上去抓住他!”有人起哄,当然人情激愤,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越压越紧。
一群毫无武功的百姓,也敢如此行事?官府杀得他们,难道自己就杀不得他们?张宣凝哑然失笑,手中长刀拔出,只听“噗”的一声,长刀已经贯穿了对面的那个逼问大汉的心脏,徐徐扭转,撕裂心肺,鲜血喷溅,才随手拔起。
顿时,所有人都呆了,就在呆的一瞬间,张宣凝又是一刀,将另一个百姓砍翻在地,眼前此犯人在光天化日之下随意杀人,顿时本来群情汹涌的人群,立刻轰的作鸟兽散。
顿时,城门口空荡荡的一片,眼见阳光灿烂无比,远处甚至见得青翠的群山,当真是江南风景,画卷中人,徐徐收刀,哈哈一笑,就自踏步而出:“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作为一个有志于事业者,张宣凝更喜欢事事在手,更喜欢未雨绸缪,更喜欢善战者赫赫无名,更喜欢营造大势来不战屈人之兵。
前世病卧与床数年,所有雄心壮志,都付之东流,所有谋略和金钱,无非身外之物,得到转生,也谨慎而行,事事掌控,所有黑暗和愤恨,都压制住了,但是并非说他本性就是如此。
可是当自己陷于被动之境,以前预知已经废了一半,天下事不再事在手,反而觉得心中一松,时穷节乃现,危难见英雄,难道我张宣凝,就不能敢杀敢爱敢恨敢喜敢忧了吗?一念如此,世界似乎明亮起来。
纵然天下围攻,而我自当独行,上辈子郁郁而终,这辈子自当尽其所情所意所思,不再顾得人说。
人活一世,无非尘土,与千古相比,与宇宙相比,又算得什么?哈哈一笑,随手而走,把身后尸体视为无物,自己既然来到了某个叫黄易的人的世界中,那向谁学得呢?浪翻云寄真情于纪惜惜,生于洞庭,死在洞庭。
他全心全意,将自己所爱献给纪惜惜。
无论是她生前,或是死后,才得以极于情,是故极于剑,数年之中,借着一生爱恋的小屋、和他血肉相连的洞庭湖、天上夜空中的明月,从无比寂寞中,品位世界,晋升于大宗师之列。
姑且不说纪惜惜到底是谁的卧底,她的死,又有几分内情,但是情到深处转为薄,用情至深,而得超脱,其实是极其难的道路,张宣凝自问学不得。
至于传鹰,他得了战神列图,才得以超越世间,也是不取。
魔师庞斑,曾经在其师蒙赤行火化后,以赤足而行,行走天下山川河流,途中不言不语,睡的是荒山野漠。
就是这五年的修练,奠定了他十年后登上天下第一高手宝座的基础。
其魔道不魔道,是无所谓,但是其情其才其志,甚可学之。
不过,庞斑之道虽好,但是也非我道,赤足行于天下,我学了,因为赤足于大地,才能使人时刻明白自己立于天地之间,其它的,就以杀道来弥补吧!我当每日杀十人,救十人,转战天下,既然命运派我无事生非,那我在文事上,就尽抄袭唐时风流诗句,以轰传天下,而在武事上,就索性见人就咬,宛如疯狗,想杀就杀,想救就救,不理世情,专于刀道,至于原本这个世界上的人物,我当不分善恶,一一挑战,或可杀之,或可败之,胜者固当喜悦,不胜也当欣然,看此天机如何演化?心念于此,不由哈哈大笑。
天命驱我到草野之中,可知吾今日之决断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