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九章 我怀孕了(1 / 1)

吴用的一席话,不但征服了杨志,更加征服了庞家兄妹。庞万春心说,不怪我妹妹主动往床底下钻,躲在床底下的军师吴用是真能白话,无理辩三分,女人就吃这一套。

庞小妹也想,自己嫁人就要嫁这样的男人,嘴上功夫了得,下面功夫也了得,哪里像燕青,年轻气盛还不知道自己缺点是什么?认可给吴用这样的男人当小三,也不给燕青那样的男人当夫人。

一切都解释清楚了,下一步就是一同到辽国都城去办事了。庞万春也有点喜欢吴用了,既然暂时杀不了吴用,不如也和他一起到辽国都城去转转。

天亮了,大家吃罢早饭,就一起往辽国都城方向走。客店老板纳闷,昨天住店的是三个人,今天吃早饭的是六个人,不怪这三个人面相奇特怪异,原来是变魔术的。

再说大辽国里的天寿公主和陈金莲,早就得到消息,说吴用来到辽国。两个人心里就产生了一丝丝的温暖。两个人是赌气离开吴用的,就想让吴用拼命追赶自己,既满足了女人的虚荣心,又考验了吴用对自己的感情。可是等了两天也不见吴用追来,这两个女人就泄气了。泄气归泄气,还是派人暗中打听吴用的消息。最后听人回来报告说,吴用带领梁山兄弟已经打败了王庆,顺利攻占了南丰城。

陈金莲就对天寿公主说:要不咱们还是到南丰城去找吴用吧。

天寿公主就说:你可真没有出息,离开这么几天就想了。你忘了肚子里的孩子是咋没的了?

陈金莲说:这也不能怪吴用啊,要怪也得怪那只老鼠。你说这只老鼠多缺德,找洞非要往我裤腿里钻,那是他呆的地方吗?

天寿公主说:那是吴用做损了,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发动战争,死了那么多无辜性命,该着他断子绝孙。

陈金莲说:姐姐言重了,吴用断子绝孙,岂不是我们两无能吗?

天寿公主一听也对呀,就说:你还想给吴用生孩子?

陈金莲说:不生咋整,荒废了这片土地,说完,陈金莲还拍了拍自己的肚子。

天寿公主说:难怪你先怀上吴用的孩子,看你的贱样,跟吴用学习时没学别的,竟学耍贱了。

陈金莲也不生气反驳,抿嘴偷偷滴笑。

这两个女人听说吴用到了大辽国,早把过去的烦恼忘到脑后去了,开始精心打扮自己。一想到相会时的情景,两个人心头就像撞了一头小鹿一样。不是有句话叫做久别胜新婚嘛。

吴用一行六个人就来到了辽国都城,再看辽国都城又是另外一番景象。辽国狼主得到消息,说宋朝联合大金国想要剿灭自己,所以对来往客商严加盘查,负责安保的就是大将贺重宝。

吴用先要住店,然后找合适机会去给辽国狼主递交国书。吴用等六个人就住进了一家临近皇宫的客店。吴用他们前脚进店,后脚就有人把这一消息报告了贺重宝。贺重宝一听来了六个人,都是中原人打扮,不用说一定是宋朝派来的密探。

辽国大将贺重宝是谁呀,就是在宋江黄袍加身前奉宋徽宗之命征讨辽国时,那个一直追求天寿公主的辽国大将。后来奉天寿公主之命暗杀宋江,反倒和吴用成了好朋友,没事就请吴用喝马**酒,吃烤羊腿,吓的吴用见到他就跑。

这个贺重宝经过和吴用接触,成熟了很多。再加上这两年的历练,完全可以独当一面了。

贺重宝就想,不能平白无故地随便抓人,抓密探要有证据。要想拿到证据,就要耐心监视。所以贺重宝就派得力之人埋伏在客店四周,有装作摆小摊的,有装作卖骆驼的,还有出售熊掌的。

吴用就想,自己以什么身份出场啊,要是以辽国驸马的身份出场,害怕自己一报出名,天寿公主赌气不承认,自己下不来台。要是以大齐国特使身份出场吧,又怕天寿公主和陈金莲抓我话把,找借口不跟我回去。自己这次来主要是把她们领回去的,要想解决生理问题,靠和庞小妹哪种纯属巧合的艳遇,一辈子能有几回。自己又不敢名正言顺地把庞小妹留在身边,就这一次,自己费了多少口舌才把自己洗清。

杨志可是闷闷不乐,让军师数落了一顿,让大家听了还以为自己小肚鸡肠,对过去的事耿耿于怀。杨志一想也对呀,林冲还劫过我,我对他咋就不很呢,看来自己对军师还是有成见。杨志决心改正,就主动对军师说道:我听说大辽国盛产狗熊,熊掌十分好吃,不如我们兄弟俩出去给军师买回来几只,烹饪出来给军师下酒。

刺客杨素也说:感谢军师不杀之恩,小弟也想表示一下,和我大哥杨志一同出去给军师找熊掌下酒。

吴用一听高兴啦,心里知道杨志能够主动说出这些话,就代表了杨志心里已经消除了对自己的怨恨,所以吴用说道:多带些银子,咱是土豪不差钱。

杨志和杨素乐颠颠地走了。庞万春一看妹妹没有离开的意思,就对李逵说到:咱俩也出去转转,牵一只羊回来烤羊腿呀?

李逵说:你看庞小妹,裤腿都让我拽掉了,我要和她出去买裤子。

庞万春就说:要买也是我和妹妹一起去,你和她一起去算什么?

李逵一听就急了,说道:我为什么不行,我有的是银子,卖布的看的是银子,又不看买布的人长啥样。

庞万春一看李逵上来倔劲,就说:我自己出去转转,你别后悔啊。要是见到我妹妹喜欢的玉镯子,我就给她带回来。妹妹就喜欢大辽国的玉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