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专门去送死的使者(1 / 1)

唐人的餐桌 孑与2 2137 字 6个月前

高藏王出现在大行城这件事看似是一种巧合,如果把整件事掰开来看的话,就会发现其中的必然性。

当渊盖苏文被英公他们一路追着打的满头都是包的时候,需要不断地从平壤城抽调军队去辽东帮他,随着平壤的军事力量被不断地削弱,失败的气息就难以避免的在平壤城中弥漫。

在这种状况下,一向表现得如同一个废物一样的高藏王自然就会被忽视。

然而高藏王即便是再废物,也不能忽视他依旧是高句丽皇族这个事实。

他知道,如果这一次渊盖苏文击败了唐军,那么他的名望就会如日中天,即便是杀掉他成为高句丽的王,也一定没有任何问题。

如果渊盖苏文被唐军打败,那么,在战死之前,渊盖苏文也绝对不会容忍他这个高藏王继续活着。

总之,在这一场大变革中,不论高句丽是胜是负,他高藏王都死定了。

想要活命,只好出逃!

可怜的高藏王被困在王宫中对外的事情一无所知,就在被那些跟他一样无知的皇族簇拥下离开平壤城的时候,还以为荒野的野人一定会恭敬地服从他这个王,并愿意付出一切为他所用。

高藏王觉得自己有能力重整朝纲,再建立一个新的高句丽。

所以,在逃出平壤之后,一方面给李绩送去了自己跟唐军一条心,希望铲除渊盖苏文这個奸佞的决心,他觉得这样就算有了一个盟友。

另一方面却不愿意投靠唐军,不想去长安给李治跳舞,所以一路潜行,避开了还没有把包围圈弄好的唐军。

准备去高句丽官府没法管,唐军不管的野地里去召集流民,再现一个大高句丽,施行他心中的中兴计划。

结果,野民们认为他们就是一群强盗,开始打他们,一个大王带着一些废物王族打不过野民,只能被人家野人们追着打,他们一路逃,一路丢人,出城的时候还有三百多人,等到他们被最后一支野人捉住,抢劫蹂躏一番之后只剩下三十几人。

不过云初也很佩服高藏王的能力,连钟馗这种悍将率领的马拉爬犁车队都要跑十一天才能跑回来的远路,高藏王带着一群男女,仅仅用了十天就到了大行城。

温柔招待高藏王一行人的规格很高。

派人将他们居住的地方清扫的一尘不染,所有的陈设一律换成了新的。

用丝绸给他们做了衣裳,尤其是高藏王跟他那个心爱的饱受摧残的侧王妃的衣裳都用了大行城能找到的最好的丝绸制作。

温柔甚至还去裘皮仓库里寻找了最轻,最暖和的辽东雪狐皮制作的裘衣,这样的一件雪狐裘衣,在长安的价格超过了五十贯。

除过王冠这个东西不能弄,需要朝廷少府监专门制作之外,侧王妃的全套首饰也基本弄全了。

厨子来自不良人队伍里的大食堂厨子,基本上让高藏王享受到了脍不厌精食不厌细的高档服务。

云初跟钟馗一直不理解温柔为什么会对这件事这么上心。

直到云初发现温柔拿着新做好的衣裳让高藏王,以及那个侧王妃试穿的时候,眼中流露出来的欢喜模样,跟一个刚刚给自己的洋娃娃换了一套新装的小姑娘一样,眼眸中有光。

只不过,小姑娘的洋娃娃公主跟王子是人偶,温柔摆布的是两个活生生的王跟王后。

这是一种恶趣味。

是绝大多数唐人心中都有的恶趣味,这种恶趣味的始作俑者便是大唐的太宗皇帝。

所以,在长安,遇到金发碧眼扛着长矛守卫某处皇室财产的说不定就是某个部族的可汗或者王子。

在平康坊如果觉得某一个歌姬或者舞者看起来气质不俗,打问一下,说不定就能知道,自己正在被某一位王妃,或者公主一类的女子伺候。百度搜索|7|4|文|学|网|看唐人的餐桌最新章节。

至于外族勋贵,在长安当马夫都不奇怪。(出自《太平广记》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情愫,以温柔的表现看来,长安人至今依旧对欺负它国贵人乐此不疲。

平壤终究被李绩攻破了,薛仁贵,裴行俭,郭待封等十六支军队在城中整整厮杀了六天,战斗才彻底平息下来了,不得不承认,新罗人不太好杀。

等大唐军队从平壤城撤离之后,这座名城已经破败的不成样子,再也没办法看出原来的模样。

破平壤,李绩得到了六万名高句丽奴隶。

根据高文说,平壤城中的百姓将近三十万。

渊盖苏文的老巢不在平壤,而是在距离平壤不足三十里的长安。

没有错,高句丽也有一座长安城,以前的高句丽长安城就是平壤城,后来,渊盖苏文在杀了原先的高句丽王,以及好几百个官员之后,就在平壤城三十里外修建了一座新城,正式命名长安城。

渊盖苏文家族就居住在这里。

在平壤一战中,渊盖苏文重伤,在两个儿子渊男建,渊男产的护送下,拼死从消极怠战的郭待封这里杀出一条血路回到了长安城。

就在人人等着看英公李绩斩下郭待封的人头挂旗杆的时候,原本对犯错的部下毫不留情的英公,竟然对郭待封犯下的大错一笑了之。

平壤没有了,高句丽也就灭亡了。

长安城在跟大唐军队对峙三天后,渊男产杀了父亲渊盖苏文,杀了二哥渊男建,一手提着一颗亲人的人头,在一个清亮的清晨,一步一叩的走进了李绩的中军大帐。

至此,高句丽最后的抵抗力量也消亡了。

李绩瞅着摆在中军大帐外的高句丽宗庙里的礼器,双手插在袖子里笑眯眯的,如同一位和蔼慈祥的老人。

而站在他身边的原本历来保持着文臣风轻云淡气息的散骑常侍刘春来却面容扭曲,如同恶鬼。

探出手用指关节敲击一下一口青铜钟,青铜钟自然啥声响都没有。

“看来,这东西只能是帝王来敲击,我等身份不够,敲不响啊。”

少了一条胳膊的刘春来恶狠狠的道:“灭掉新罗之后,下官愿意用人头敲响新罗礼器,为英公礼赞。”

李绩笑道:“当初与陛下在曲江宫商讨东征大业的时候,所有的计划里面,可没有新罗这个选项。”

刘春来道:“陛下之所以命下官走一遭新罗,就是要看看新罗国君是否对我大唐礼敬,如果足够恭顺,让金春秋二子金仁问继任乐浪郡王,新罗王。

命新罗太子金法敏去长安就任太常寺卿。

命金庾信就任大唐左千牛大将军。

那么,新罗国的国祚还可以继续延续下去。”

李绩饶有趣味的瞅着刘春来的断臂道:“看样子,散骑常侍的话他们没有听?”

刘春来瞅着自己断掉的左臂,咬着牙道:“金仁问不愿意就任新罗王,斩断了下官的右臂,拿着本官的胳膊向他兄长邀宠去了。

金仁问在大唐生活了足足十七年,还以为他早就把大唐当成了母国,谁料想,我们养了这匹狼十七年,最后,还被他咬了一口。”

李绩叹息一声道:“如此说来,大军还要继续南下,取新罗王子金仁问的人头?”

刘春来恶狠狠地道:“灭其国,毁其宗庙,绝其苗裔,方能解本官心头之恨。”

李绩摇摇头道:“军国大事,岂能为区区个人恩怨奔忙,莫说你只是断了一臂,就算你被五马分尸,没有陛下诏令,大军也不会为你动一兵一卒。”

刘春来从怀里掏出一份文书递给李绩道:“有了这份文书,英公就可以动弹了。”

李绩接过来看了一眼,递给身边的庞同善道:“验证印信。”

庞同善立刻拿着文书进了中军大帐。

李绩笑道:“金仁问只斩断了你一条臂膀,没有把你斩杀,是他的不对。”

刘春来道:“如果当场杀了我,英公的大军恐怕这时候已经杀进新罗了吧?”

李绩阴郁的瞅着刘春来道:“你却总是不死。”

刘春来道:“别怨我,这不是我想这样做的,按照我个人的想法,激怒新罗人杀了我,继而可以让我朝大军灭新罗,我是愿意这样做的,这样青史留名对我来说是一件大好事。

事实上,本官进入新罗之后,一路上骄横跋扈不说,处处吃拿卡要,骄奢淫逸堪称无恶不作。

没想到新罗人都忍耐下来了,不得已,本官准备将一千个花郎徒尸体准备卖一个高价的时候,起了众怒。

金仁问见新罗勋贵们群情汹涌已经到了不可控制的地步,这才跟我翻脸的。

原以为本官在那一刻就要为国捐躯了,没想到,那个金庾信匆匆回来了,还把我的从人以及在新罗搜刮到的财宝统统还给我,派兵把我送来。

走之前还对我说:辽东流血太多,死伤太多,如果两国能够如同以往一样,亲如一家,新罗愿意继续为大唐的藩属国,还会将朝贡增加十倍。”

李绩见庞同善点头示意文书已经确认完毕,就对刘春来道:“你这一趟新罗之行,其实就是去找死的。”

刘春来笑道:“陛下恩遇刘春来五年,刘春来若是死在新罗有用,正好可以用这条命回报陛下。”

说完话转头看看自己空荡荡的一条袖管,继续道:“这样其实刚刚好。”

高侃在一边冷笑道:“原来文官也有不怕死的。”

刘春来瞅着高侃道:“就怕武夫之死于国无用。”

第一章,这两天浑身酸软,嗜睡,还睡不醒,看样子低潮期来了,不说这些,您先看,我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