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五章黑与白之间(1 / 1)

长歌当宋 我欲乘风归 1319 字 8个月前

,长歌当宋

参与其中是不可能的,连王曾和吕夷简都在背后默不出声,叶安怎么可能搀和进去?

包拯也不傻,就算他在朝堂中待得时间很短,但却在一番揣摩后明白叶安这是想要置身事外,只不过他不明白,王钦若在朝中的名声有目共睹,为何叶安不愿在这时候帮助自己?

这和普惠商号以及云中郡侯府有什么关系?

既然没有得到想要的东西,包拯也就无话可说,喝了一口奶茶道:“既然如此,那包拯便告辞了!”

“别急着走啊!”

出乎保正的意料,叶安起身把他拦住道:“你来我这里一趟,也不能让你空手而归是不是?虽然不能把那日刘氏与内人的对话告诉你,但却也能给你出个主意。”

包拯原本是不当回事的,但想到韩亿的交代以及朝中对叶安的评价,还是叉手道:“若叶侯另有高见,包拯自当洗耳恭听!”

叶安指了指秦慕慕道:“诰命夫人!刘氏乃是诰命夫人,与其他人家的夫人们也多有往来,你觉得向内人打听的消息来的多,还是向其他诰命夫人打听到的消息多?”

包拯老脸一红道:“包拯乃是读书人,如何去向妇人打听消息…………”

叶安挠了挠脑袋,有些无语的看向包拯:“你是监察御史,本是可以风闻言事的,再加上此事事关朝中相公,自然应该放下身段,再说何必要你亲自去往妇人中打探消息?那些端茶倒水的小斯,丫鬟,婢女,都是可以探听到内幕的啊!”

包拯恍然大悟,这事情也不用自己去办,御史台中的官吏多的是,只需他们出马,施以小手段就能把那些丫鬟,婢女,小斯,伙计之类的给吓到,到时间怕是他们只会说的更多。

叶安笑眯眯的看向保证道:“怎么样?有时候脑袋不能太过僵硬,正面难以攻破的壁垒,侧面就说不定了不是?”

“正面?侧面?”包拯有些发愣,但叶安无所谓的笑了笑,拉着他道:“既然来了,那就吃过饭再走吧?”

叶安的热情让包拯有些吃不消,哪有随意便留人在家用饭的?

自己与他不过是初次见面,关系也没好到这种程度吧?若是说请自己出去吃饭或许还算是礼节,留家用饭,这便说不过去了。

秦慕慕这边以起身:“今日本县君也没帮上你什么忙,便亲自下厨给你做一顿饭食,权当赔罪了。”

堂堂阳城县君下厨,包拯立刻起身施礼道:“县君言重,不必如此,不必如此!”

哪知秦慕慕根本就不搭他这茬,起身便往东厨而去,叶安则是拉着他谈天说地,原本包拯是想要拒绝的,但叶安却聊到了他最感兴趣的话题,“法”。

“包御史,你觉得是国法重要,还是人情重要?”

“自然是国法重要,法大于情,若天家人皆以人情为重,国朝法度岂不荒废?”

“那若是官家下旨说情呢?”

“那…………”

包拯忽然愣住,他发现自己根本就无法回答这个问题,若是说官家的旨意重要,那就等同于推翻了自己刚刚说的话,若是说律法重要,那又至官家与何地?

但不等包拯想清楚这个问题,叶安又抛出了另一个问题:“你知道法是怎么来的吗?人们为何要遵守法度?秦时的律法是如何的?历朝历代的律法如何演变而来?旧时的法度可否为当下所用?祖宗之法也是法,那是否是一成不变的?”

这些有关律法的问题一时间让包拯目瞪口呆,他从小就被告知要遵守法度,也是身体力行至今,但现在他却发现原来自己对“法”一无所知。

“那叶侯可否为我解惑?”

叶安笑了笑:“解惑谈不上,只是探讨,你不觉得国朝的法度存在问题吗?律法与人情纠缠不清…………”

“律法如山,岂能为人情所动?!”

包拯一时间有些不满,叶安却给他递了杯清茶道:“哦?你这么认为?那我便和你打个赌如何?即便是余谔认罪,吴植被定罪,王钦若依然也会没事,最多是体面的离开!”

“不可能!就算如此也会追究其用人不察之罪!”

叶安嘿嘿一笑,揶揄的看向包拯:“若圣人,官家从中说情呢?”

包拯哑口无言,他这才知晓叶安是在这等着自己,随即苦笑道:“若官家圣人如此,包拯也只能袖手旁观!”

看着他无可奈何的模样,赵祯就知道这件事对年轻的包拯来说冲击很大,世界上不是只有黑与白,相反那灰色的地带更为广阔,甚至在叶安看来这个世界的本色就是灰色,只不过有些地方黑白泾渭分明,有些地方馄饨不分。

叶安见过很事情若是单纯用法律来判定,那这世界便会太过残酷,可若是用人情来判定,便会更为残酷,于是为了让大家好受些,便以法律为准绳,再在这根准绳上再系一条红色的丝带…………

在这个时代,单纯的想要以律法为一切的准绳是不现实的,而包拯却就是这么一个不现实的人物,从他踏入云中郡侯的第一步开始,叶安便看出了他的为人。

说的好听叫持重,说的不好听便是古板,极其在乎规矩,礼法,那不用说律法更是他心中不可动摇的存在。

但他之所以能够在大宋的朝堂上平步青云,恐怕这份执着和方正才是打动赵祯的根本原因吧?

此时的包拯才发现,对于律法叶安有着独到的见解,并且听上去让人耳目一新,却又觉得十分在理。

“律法之所以会被人觉得无情,那是因为不够完善,让百姓产生了一种不公平的待遇,国朝律法在偷盗一事上极为完善,且无论偷盗是否得手皆有处罚,得手者笞六十,而空手而归者笞五十,其中甚至还有分级量刑,比如把偷到的东西换算成绢的价值,值一尺的杖六十,一匹加一等,五匹徒一年,然后每五匹后再加一等,五十匹加役流!”

这些包拯大多是知晓的,但他不明白叶安为何会说还不够完善,在他莫名其妙的时候,叶安却道:“若贪腐,行贿,渎职等皆以宋刑统定罪呢?”

包拯悚然一惊,这些在宋刑统中记载极少,大多数京朝官若是犯了这些罪,除非是死罪,否则几乎都会被免去刑责,而是以天家的斥责为主,最多也就是罢官去职,罚铜充抵,这就是大宋的刑不上大夫之说……